酒店財務管理制度
財務管理辦法是酒店在財務管理業務、會計制度的基礎上,結合業務需要所訂立的運作規條。下面小編要講的是。
:資金管理辦法
酒店的資金收支必須按本制度的規定辦法管理。違反本制度所規定將按財務法規和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1、酒店的資金包括銀行存款和現金,除按規定留存的備用金,存放在酒店規定的貯存處外,均存入酒店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內。
2、上述賬戶的提取及使用須由總經理***或他的代表***,及財務經理共兩人以上的會籤,並加蓋酒店的財務專用章、私章方可提取。
3、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私章由出納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保管。
4、上述銀行賬戶的支票由銀行領出後,經出納登記保管,並憑有效批准後的付款通知單填寫支票,不符本項規定的任何情況,不予填寫支票。
5、如果在取得發票之前需要預先領取支票的,應在5個工作日之內,將有關原始憑證交回財務部,予以核准報銷。支票未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時,必須及時退交出納員,可根據業務需要重新辦理支票領用手續。
6、不得開具空白支票,支票的收款人、用途、金額等必須填列齊全。特殊情況需將某項內容空置不填的,應在《用款申請單》的備註欄填寫清楚,按程式經有關領導審批後方可開具。經辦人需在支票開出後三日內將原空置專案的實際內容告知財務部。出納員負責督促相關工作。
7、 酒店的所有營業現金收入均按酒店的《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辦理,違反者給予處 分,並追究應負的經濟責任。
8、按本管理制度存放在酒店內的週轉資金規定為:
出納備用金:僅作為本制度規定的其他備用金的報銷回填,和支付零星現金支付。
外幣兌換備用金:前堂收銀處的外幣兌換備用金,除受酒店的規定管控外,同時必須遵守銀行對代辦外幣兌換業務所訂立的有關規定,並只作為外幣兌換點的外幣兌換業務專款,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收銀員找零備用金:各收銀處的找零備用金,只作為收款業務中找零給客人的專用備用金,並應按規定在每班交接班時,由交接雙方核點交接,不得截留滯交。 郵資備用金:前堂部接待處的郵資專用備用金,允許以郵票和現金的形式同時保管,但只用作提供給客人的代郵服務專用,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現金和郵票的總和應與備用金規定的固定額度相符。
9、所有備用金包括出納的備用金均採用隨用隨報的回填辦法控制。除出納的備用金按實際支付後,並經批准開出支票由銀行賬戶存款回填補充外,其他備用金以報銷方式回填,報銷均應在指定辦公時間內,在出納的辦公室辦理回填手續。辦理回填手續應在5個工作日以內,所有備用金均採用報銷回填的定額控制方法,使備用金固定在規定的額度,不得隨意增減,所有備用金額度的變更,均須獲總經理和財務經理批准。
10、 酒店所有費用的報銷,均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加簽後送財務部辦理審批手續,經獲 批准後在出納處領取或退繳現金。
11、 現金借款。 公司嚴格控制現金借款。確因業務需要而必須借款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款申請單》
:用款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支付酒店改建專案、日常大批量採購以及大額的費用支出,零星的費用採購或費用的開銷,另訂立報銷制度。
***一*** 、用款分類。本用款管理制度將用款專案劃分為五類: 1、建設專案。包括工程專案、裝置的大修。 2、購買固定資產。 3、 特殊費用專案。包括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和禮品費每筆超過2 千元、公益贊助費、訴訟費、評估費 4、 日常經營專案:工資、能源、辦公、成本等日常經營活動的必需費用。 5、財務類支出。包括銀行貸款利息,代收代付款,支付供應商貨款等。 本用款管理制度未涉及的支出專案,有合同的,按合同所規定的程式付款;無合同的,相關責任部門必須提交相應的專題報告,報送總經理批,審批後予以付款。
***二*** 、用款的管理
1、建設專案合同款項的支付 ***1*** 經辦部門根據合同條款以及專案的進度情況,填寫《工程專案審價報告書》, 經由合同部、監理公司稽核確認後,連同《用款申請單》一起上報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示付款意見後,財務部簽字後對外支付 ***2*** 用款達100萬元以上的,需要報集團總裁審批。
2、購買固定資產及日常經營用品及日常費用 ***1*** 開業定購的固定資產和用品,在預算的範圍內,擇優與供應商簽訂合同, 根據合同的支付條款,如果是預付款,由經辦部門填寫《用款申請單》,
3、 經總經理批准,財務部門支付款項;如果是貨款,財務部根據驗收記錄和發票的收取情況,支付款項***購買固定資產需要行政部向銀河集團公司彙報***。
4、特殊費用專案用款 特殊費用的用款,應由經辦部門提交報告,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填寫《用款申請單》,連同批准後的報告送財務部,完成付款審批手續後付款。如差旅費每次超過5千元、業務招待費、禮品費每筆超過2千元,依照集團有關規定送總裁審批。
5、日常經營費用 按採購制度進行***祥見《採購制度》***。
6、、財務類支出
***1*** 財務類費用依照有關合同或規定,填寫《用款申請單》,報總經理批准,批 準後付款。
***2***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安 排付款。
***3*** 月結的供應商貨款,根據驗收單,核對清楚後,報總經理批准,批准後安 排付款。
:營業款繳納管理制度
酒店對營收現金採用錢、帳分途的管理方法,有關控管方法按以下程式執行,所有操作人員均應絕對遵守本管理辦法的各項規定,違反者將受紀律處分,以至追究法律和經濟責任。
1、前堂收銀員、餐廳和其他營業點的收銀員均應在下班時將該班次的賬單點算清楚,
2、並完成各該班的營業收入報告。賬單和有關報告應於下班後第一時間交到指定的辦公地點,以便在初步核查後轉夜班稽核組進行隨後的帳務工作。現金部份應於下班前,在見證人的見證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內。
3、每一班次的收銀員在完成帳表的核查工作後將其所持現金中,屬找零備用金的部份取出,清點清楚後移交到下一更收銀員,如屬於最後班次***除大堂外***,即將其交到指定的保管處。在減去找零備用金的額度後即屬於該班次的現金收入,則按上述的規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內。
5、每班的現金收入必須與該班的營業報表內所統計的現金銷售額相吻合。如有任何差異應即時查明,差異部份不論是超出或是短款均應如屬填報,記錄在收銀員報表內的現金超短欄內上報,不得隱滿。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備用金,也要清楚地記錄在繳納袋上,同時在交班記錄本上註明,方便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6、現金收入應在該班當值的前堂收銀員當面見證,點算清楚後***假設條件許可,以下相同***,隨即在繳納封袋上如實填寫清楚,並在袋口騎縫加簽,然後即時投入投放式保險箱中。收銀員和見證人均須在投繳記錄簿上同時加簽。所有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膠水封口,不準使用透明膠或訂書機釘上作為加封,未依循本項規定進行者,除對因此引起的所有後果負全部責任外,並將被視作蓄意違反本管理辦法,遭受紀律處分。
7、所有投繳事項必須即核、即籤、即時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繳款人和見證人均有責任監督對方按本規定的條款完成規定的事項和核籤,對不按規定操作而引致的後果,雙方均負同等責任,受同等處分。
8、對於不按規定要求,在沒有見證下,獨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後果全部由其個人負責外,還應按違反規章制度論處,初犯者予口頭警告,蓄意再犯者給予書面警告,以至最後警告。
9、收銀繳納登記簿的每一欄,均應按規定的內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資料填寫,並在規定的欄目位置加簽,不得有遺漏、錯填。其中因錯寫需要更正的,應用橫線畫去,再在其上方寫上正確資料,然後由繳納及見證雙方加簽,違反本項規定者按與第6項相同的程度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