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器材管理制度範本
為加強應急救援器材的儲備與管理,提高應急處理能力,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篇一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應急救援器材的儲備與管理,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保障應急救險預防工作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應急救援器材***包括消防器材和設施、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洗眼器、應急燈、應急泵、因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等***檢查維護保養管理。
3、職責:
1***安全環保部負責消應急救援器材的監督管理。
2***各車間***部門***負責區域內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3***供應部負責採購有資質廠家的應急救援器材。
4、檢查與維護管理
1、管理要求
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識得等應急救援器材。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環保部門許可。濾毒罐、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並定期更換。
2***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應急救援器材通道,保證通道出口暢通,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等應急救援器材和標識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5***由安全環保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效能要求,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2、維護管理:
***1***日常檢查
1***應急救援器材的每日由所在部門班組進行檢查記錄,保障其隨時可用狀態。
2***電儀車間每月1號、11號、21號對備用應急電源進行一次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安全環保部每月對應急救援器材進行監督檢查一次,檢查器材是否齊備,並處於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2***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碰傷和其它損壞。班組每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車間負責人每月進行兩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1***消火栓排水閥杆不應有滲漏現象。
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水帶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完好無缺。
4***消火栓及消防水帶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滅火器材應存放於乾燥通風處,避免陽光直照,班組每天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車間負責人每月進行兩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1***檢查數量、壓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噴管有無破損檢查外觀有無明顯鏽蝕;推車式滅火器需檢查行駛機件是否靈活伸展膠管有無破損;鉛封是否完好。
2***滅火器每年檢驗一次,每次檢驗前由所屬車間向安環部提出申請,由安環部負責聯絡檢驗單位。
***4***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濾毒罐、耐酸鹼雨靴及手套應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1***防化服、防毒面具、耐酸鹼雨靴、手套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鏽蝕,是否在有效期內。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檢查壓力錶指示是否在28-30兆帕之間。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儘快更換
***5***應急專櫃的定期檢查應急專櫃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車間班組應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要求為:
1***按照應急專櫃清單檢查櫃內物品是否齊全
2***應急專櫃標識是否齊全
3***櫃內物品按照要求頻次進行檢查
***6***洗眼器的定期檢查
洗眼器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車間班組應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要求為:
1***噴嘴、齊全噴帽
2***洗眼器有水且水質正常、不渾濁
3***沖洗房標識齊全
***7***應急燈、應急泵的定期檢查應急燈、應急泵每週由所在車間進行檢查一次,檢查要求為:
1***應急燈開關試驗結果正常、主電顯示正常
2***應急燈懸掛牢固、表面清潔
3***應急泵能正常開啟,閥門開關自如
6.相關記錄
6.1《消防栓檢查記錄表》
6.2《滅火器檢查記錄表》
6.2《應急救援器材維護保養記錄》
7.支援性檔案
7.1安全獎懲制度
8.附則
8.1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8.2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開始執行,原《安全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篇二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應急救援器材的儲備與管理,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保障應急救險預防工作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應急救援器材***包括消防器材和設施、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洗眼器、應急燈、應急泵、因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等***檢查維護保養管理。
3、職責:
3.1安全科負責消應急救援器材的監督管理。
3.2各車間***部門***負責區域內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3.3供銷科負責採購有資質廠家的應急救援器材。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識得等應急救援器材。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科許可。濾毒罐、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並定期更換。
4.1.2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應急救援器材通道,保證通道出口暢通,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等應急救援器材和標識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4.1.4由安全科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效能要求,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4.2.1.1應急救援器材的每日由所在部門班組進行檢查記錄,保障其隨時可用狀態。
4.2.1.2生產車間每月1號、11號、21號對備用應急燈進行一次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4.2.1.3安全科每月對應急救援器材進行監督檢查一次,檢查器材是否齊備,並處於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碰傷和其它損壞。班組周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車間負責人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4.3.1消火栓排水閥杆不應有滲漏現象。
4.3.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水帶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4.3.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完好無缺。
4.3.4消火栓及消防水帶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4.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滅火器材應存放於乾燥通風處,避免陽光直照,班組每週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車間負責人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4.4.1檢查數量、壓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噴管有無破損,檢查外觀有無明顯鏽蝕;推車式滅火器需檢查行駛機件是否靈活,伸展膠管有無破損;鉛封是否完好。
4.4.2滅火器每年檢驗一次,每次檢驗前由所屬車間向安全科提出申請,由安全科負責聯絡檢驗單位。
4.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濾毒罐、耐酸鹼雨靴及手套應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4.5.1防化服、防毒面具、耐酸鹼雨靴、手套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4.5.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鏽蝕,是否在有效期內。
4.5.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檢查壓力錶指示是否在24兆帕以上。
4.5.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儘快更換
4.6應急專櫃的定期檢查應急專櫃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車間班組應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要求為:
4.6.1按照應急專櫃清單檢查櫃內物品是否齊全
4.6.2應急專櫃標識是否齊全
4.6.3櫃內物品按照要求頻次進行檢查
4.7洗眼器的定期檢查
洗眼器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車間班組應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要求為:
4.7.1噴嘴、齊全噴帽
4.7.2洗眼器有水且水質正常、不渾濁
4.7.3淋洗器材標識齊全
4.8應急燈、應急泵的定期檢查應急燈、應急泵每週由所在車間進行檢查一次,檢查要求為:
4.8.1應急燈開關試驗結果正常、主電顯示正常
4.8.2應急燈懸掛牢固、表面清潔
4.8.3應急泵能正常開啟,閥門開關自如
4.8.4每天定期進行消防泵盤車
篇三
1、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機制,完善應急救援裝備的監管、儲備及維護。保證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的適用性與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水上專案部各崗位、各區域應急救援裝備的管理。
3、應急裝備、物資的配置與類別
3.1消防裝備***消防器材、照明器材、防護器材***。
3.2防洪類***救生器材、搶險機具、搶險物資等***。
3.3醫療器械、藥品類
3.4救生裝備***救生艇、救生杆、救生繩、救生圈等***。
3.5通訊器材***對講機***。
4、設定要求
4.1各主管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保養、檢查工作,使其處於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4.2碼頭設定專區,儲存救援裝備、物資,設定專人管理,並進行登記造冊。
4.3碼頭專區應有足夠的空間,保證應急設施的自由移動。
4.4碼頭專區的設定應告之相關人員,並張貼標示以指導應急人員。
5、日常管理
5.1加強實物儲備管理,實物儲備需分類定位存放,做到標記分明、材質不混、數量準確、與此無關的任何物品禁止存放。
5.2各主管應每月不少於兩次對應急裝備和物資進行專項檢查,對裝備和物資進行核對,確保完好並記錄。
6、處罰
6.1應急裝備和物資保管不善,造成丟失,照價賠償。
6.2未進行定期檢查,每次扣罰100元。
6.3應急裝備和物資管理不善,造成物資髒、亂、差,或未按規定分類定位擺放,每次扣罰50元。
***因管理不善,造成緊急情況無法正常使用,使事故升級,依據事故大小進行處罰,發生重特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附則本制度由水上專案部編制、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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