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考試知識點

  財經法規的教學要突出基礎理論知識的應用和實踐能力,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提供給大家參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歡!

  

  一匯兌的概念和分類

  匯兌是匯款人委託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

  匯兌分為“電匯”和“信匯”兩種。

  匯兌結算適用於各種經濟內容的“異地”提現和結算。

  二辦理匯兌的程式

  1.簽發匯兌憑證

  簽發匯兌憑證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1表明“信匯”或“電匯”的字樣;

  2無條件支付的委託;

  3確定的金額;

  4收款人名稱;

  5匯款人名稱;

  6匯入地點、匯入行名稱;

  7匯出地點、匯出行名稱;

  8委託日期;

  9匯款人簽章。

  2.銀行受理

  “匯款回單”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

  3.匯入處理

  “收賬通知”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戶的憑據”。

  三匯兌的撤銷和退匯

  1.匯兌的撤銷

  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

  2.匯兌的退匯

  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已經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退匯。

  匯入銀行對於收款人“拒絕接受”的匯款,應“立即”辦理退匯。

  匯入銀行對於向收款人發出取款通知,經過“2個月”無法交付的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

  “轉匯銀行”不得受理匯款人或匯出銀行對匯款的撤銷或退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