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監督細緻化 規範服裝紡織品的標識
質量監督細緻化 規範服裝紡織品的標識
紡織品的標識雖小,卻是消費者瞭解進而購買產品的第一步,正確的認識紡織品標識的作用,完善相關管理的法律法規,加強管理力度,就可以使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有更好的體驗,同時也可以減少由於標識不準確而引起的消費糾紛,更好的為消費者服務。《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也提出,把以人為本作為質量發展的價值導向。質量發展必須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紡織品標識中存在的具體問題
(一)纖維成分名稱混亂。
1.標註並未使用的纖維。標註產品中並未使用的高檔纖維,如羊絨、桑蠶絲等,以此提高商品價格,以次充好,這種情況最為常見,也是歷來監督檢查的重點。
2.自創纖維名稱。市場上的標籤中經常出現由商家創新的纖維名稱,如竹炭毛絨、黃金絨、珍珠絨等,自己“發明”一些並不存在的纖維名詞,故弄玄虛,矇騙消費者;或使用與一些高價新型纖維拼寫、發音、名字類似的名稱,以此誤導消費者,使消費者誤以為買到的是另一種成分的產品的,在現在的市場上極為常見。
3.不使用規範的纖維名稱,以商標名稱代替。由於一些企業生產的特定纖維取得了商標,並且該商標名稱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因此一些不法商家或是知識比較貧乏的小加工企業就在標識上隨意使用該名稱,誤導了眾多消費者。目前無商標使用權,隨意以特定企業的商標名稱作為纖維名稱標註的情況極為廣泛。
Tencel(天絲)纖維是英國Acocdis公司生產的LYOCELL纖維的商標名稱,在我國註冊中文名為"天絲",在歐洲,除了Courtaulds公司以Tencel的品名生產服裝面料用Lyocell。還有Lenzing公司和AKZO公司則分別以Lenzing-Lyocell和Newcel的名稱生產Lyocell長絲型;LYCRA(萊卡)只是前杜邦全資子公司---英威達2004年科氏工業集團以44億美元將其收購的一個商品名,由於該公司在氨綸領域中佔據市場壟斷地位,萊卡幾乎就成了所有氨綸紗的代名詞。諸如此類,“TENCEL”、“LYCRA”等都是商標名稱,只有取得了商標使用權的商品才可標註使用。
4.隨意標註“竹纖維”等新型纖維。現今市場上流行“竹纖維”,因此出現了大批冠以“竹纖維”名稱的產品,然而實際上並沒有相關的標準提供“竹纖維”的檢驗和判定依據,同時,GB/T4146.1-2009《紡織品化學纖維第1部分:屬名》等標準中中也沒有相對應的纖維名稱。事實上,這樣的情況“竹纖維”並不是第一例,每隔幾年就會有一兩種“新型纖維”被炒熱,隨之而來的就是產品標識上的隨意標註。
近幾年來,由於有越來越多的紡織品聲稱採用“竹原纖維”或含有“竹漿纖維”,美國和加拿大都在打擊訛稱竹纖維紡織品和服裝,我國也應當引起重視。
(二)護理標籤不明確,洗滌方法不準確
護理標籤通常是附在產品上的永久性標籤,用於指導消費者和洗滌者選擇最恰當的洗滌程式通常分為水洗、漂白、熨燙、乾洗和乾燥五個部分,同時附上所建議的日常護理說明以護理服裝外形和品質。有了正確的護理標籤,就不會因為洗滌方法不正確而造成高檔產品受損。
一般消費者並不一定能夠看懂護理標籤,服裝的洗滌方法雖然由標準規定了統一的圖示,但並未普及,非專業人士也許很難弄懂這些圖示的正確含義。如果產品標籤上由於一些原因未標註洗滌方法的中文說明,在購買產品的同時也未被明確告知洗滌養護的注意事項,許多人只能憑自己的判斷進行洗滌護理,這就有可能損壞該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