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18歲年齡雅稱 在古代70歲以上怎麼稱呼

女子18歲年齡可以叫做二九年華。在我國古代,一般稱12歲的女孩為金釵之年,稱13歲的女孩兒為豆蔻年華,稱16歲為二八年華,稱20歲為桃李年華,等等,18歲在古代沒有具體的稱呼,根據二八年華為16歲,可以把18歲叫做二九年華。如果想了解更多與“女子18歲年齡雅稱”相關的內容,可以繼續往下閱讀。

女子18歲年齡雅稱是什麼


1、二八年華是指年齡為16歲的少女,這裡的二八即是2×8,是16歲,不是28歲,現今一般用於指一個女子最美好的青春時代。

2、我國古代稱20歲的女子為桃李年華,這個詞專指女子。如果是20歲的男子,則稱為弱冠。

3、在我國古代,十歲以下的孩童都可以稱為黃口小兒。女子24歲稱為花信年華,出嫁時稱摽梅之年。

4、我國古代稱30歲為而立之年,40歲為不惑之年,50歲為知非之年,60歲為花甲之年。

在古代70歲以上怎麼稱呼


在我國古代,七十歲叫做古稀之年,八十歲叫做杖朝之年,八十至九十歲合稱為鮐背之年。如果是長壽老人,也可以稱為黃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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