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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turang fenlei
[英文]:soil classification
根據成土條件、成土過程、剖面形態和土壤性質的異同,對一定範圍內(大至全世界或一個國家,小至一個農業生產單位)的土壤進行的類比和區分。一般將土壤歸併為若干分類單元,構成一個反映土壤間發生學關係的分類系統。
土壤分類是土壤調查、製圖和土壤資源評價的基礎。它既可反映土壤間在形成上的聯絡和地理分佈上的相對地位,又可為合理利用和改良土壤,充分發揮土壤的肥力潛力提供科學依據。土壤分類的完善程度是土壤科學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
簡史
中國早在公元前就有關於土壤分類的記載。《尚書·禹貢》將九州(古中國)土壤分為9類;《管子·地員》將九州土壤分為18類,每類又分為5級,故有“九州之土為九十物”之說。《周禮·地官·草人》對土壤類別的記述更詳,已有“鹹潟”(即鹽漬土)、“騂剛”(指土色赤似紅壤)、“渴澤”(指乾涸的沼澤地)、“勃壤”(指輕質土壤)、“疆”(指土性堅硬板結土壤)和“埴壚”(粘重但不板結土壤)等命名。19世紀中葉,西歐出現了分別由法魯和里希特霍芬制訂的土壤分類系統。他們視土壤為地質形成物,因而地質起源、岩石組成、地貌型別等地質因素和土壤質地等成為土壤分類的主要依據。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В.В.多庫恰耶夫根據土壤剖面發生層的特性與環境條件統一的原理,創立了土壤地帶性學說,以成土條件和土壤性質作為進行分類依據,為土壤發生分類奠定了理論基礎,並對許多國家早期的土壤分類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國際現狀
國際上迄今尚無統一的土壤分類原則、分類系統和命名法。如美國主要依據土壤診斷層與診斷特性進行分類。分類系統採用土綱、亞綱、大土類、土族與土系 5級。在《土壤系統分類》一書中有詳盡記述。蘇聯主要依據生物-氣候與成土過程的相關性進行分類;分類系統仍沿用傳統的土類、亞類、土屬、土種和變種5級。1976年,E.H.伊萬諾娃和H.H.羅佐夫提出“地理髮生分類”,除強調以土壤地帶性學說作為分類依據外,並主張將土壤分類工作與土壤分割槽工作結合進行。他們按氣候帶的不同將蘇聯境內的土壤分為9個土省(群),再按土壤所處的地形部位和受氣候影響的強弱,將土壤分為自型土、半水成土、水成土和沖積土等土類,然後根據經度上(相性)和差異進一步劃分亞類。1973年,B.A.柯夫達從土壤生物地球化學觀點出發,按土壤形成和有機質、礦物質的迴圈與平衡的特點,將地球陸地上的土壤分為九個土群,每一個土群再按物質淋溶和累積狀況劃分成若干個土壤階段組。歐洲主要以聯邦德國為代表,主張依據土壤屬性進行分類,尤其強調土壤剖面形態特徵在分類上的意義,認為剖面形態是土壤發育過程中各個成土因素共同影響的具體反映。其分類系統採用門、綱、亞綱、土類、亞類、變型、亞變型和地方種等 8級。1970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和教科文組織發表了世界土壤圖圖例,將世界土壤分為26個土壤單元和114個亞單元。單元和亞單元分別相當於美國《土壤系統分類》中的亞綱和土類。此圖例和美國《土壤系統分類》所用的土壤名稱已為各國廣泛採用。上述兩機構在完成1:5000000世界土壤圖的編制工作後,於1980年起又著手草擬能為各學派接受的國際土壤分類系統。
中國現狀
中國現代土壤分類工作始於20世紀30年代初,當時受美國早期土壤分類的影響較深,曾經制訂了一個包含近20個土類和兩千餘土系的土壤分類系統。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又借鑑蘇聯發生分類的方法,確立了若干新的土類。1978年,中國土壤學會召集全國土壤分類會議,根據成土條件、成土過程與土壤屬性統一的原則,制訂了一個包含46個土類和130餘個亞類的《中國土壤分類暫行草案》。1984年,全國土地資源調查辦公室又草擬了《中國土壤分類系統(第二次土壤普查分類系統)(修訂稿)》(見表)。1985年,中國土壤學會在全國土壤基層分類會議上進一步明確了以土種為主要分類單元的分類指標和依據。
中國現行分類系統採用土類-亞類-土屬-土種-亞種(或稱變種)5級,並試行將成土過程和屬性大致相同的土類歸併為土綱(或稱土類系列),作為更高一級的分類單元。土類至亞種的各級分類單元的含義分別如下述。
土類
在成土條件、成土過程、土壤剖面形態和土壤屬性(理化及生物特性)方面有獨特特徵的土壤單元,是土壤高階分類的基本單元。土類與土類之間在上述各個方面有質的差異。
亞類
土類的續分單元。是在土類範疇內土壤之間的過渡型別。
土屬
土壤分類單元中的過渡性劃分單元,有承上啟下的意義。主要根據母質、水文等地方性因素的差異進行劃分。
土種
土壤基層分類的基本單元。它處於一定的景觀部位,是土壤剖面性態特徵在數量上基本一致的一組土壤實體。
亞種
或稱變種,是土種的續分單元。主要根據土壤表層的質地變化、有機質的累積或耗損的程度,或底土有無特殊土層等狀況劃分。
上述分類單元不僅揭示了土壤間在發生上的淵源關係,而且具有一定的生產意義。如土類和亞類可為確定一個地區的土壤利用、改良計劃和農業發展方向提供依據;土屬反映土壤的地方性差異;土種、變種的區分可為制訂利用、改良土壤和提高土壤肥力的具體措施服務。
參考書目
U. S. Departmentof Agriculture,SoilConse-rvation Service, Soil Taxonomy, U.S.GovermentPr-inting Office,Washington,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