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平衡態

[拼音]:fu’er daohang xitong

[英文]:VHF omnidirectional range—VOR

空中導航用的甚高頻全向信標。這種系統能使機上接收機在伏爾地面臺任何方向上和伏爾訊號覆蓋範圍內測定相對於該臺的磁方位角。伏爾導航系統出現於30年代,是為了克服中波和長波無線電信標傳播特性不穩定、作用距離短的缺點而研製的導航系統,是甚高頻(108~118兆赫)視線距離導航系統。飛機飛行高度在 4400米以上時,穩定的作用距離可達200公里以上。

原理

伏爾導航系統通過比較兩個30赫訊號的相位來確定飛機對伏爾臺的方位。一個30赫訊號是固定的基準相位訊號,先在9960赫副載頻上以 ±480赫頻偏調頻,用副載頻再對甚高頻調幅,以全向方式輻射。一個30赫訊號是可變相位訊號,用兩對正交奧爾福德環形天線在雙邊帶上輻射旋轉∞場型。天線系統兩種輻射輸出合成為旋轉30次每秒的心臟形場型。載頻上還有以1020赫調幅的莫爾斯碼識別訊號和話音。在接收端,外來訊號經放大、調幅檢波後分成三路:一路經副載頻濾波、限幅、鑑頻和30赫濾波後輸入比相器,這是固定相位訊號;一路經30赫濾波直接至比相器,這是可變相位訊號;再一路是莫爾斯識別碼和話音輸出。比相器對兩個相位訊號比相,得出飛機對伏爾地面臺的磁方位角。

效能與特點

伏爾導航系統應用在航路上和終端區。在航路上,它構成航道和航道網的基準,也是儀表飛行時的必要裝備。航路上使用的伏爾臺的輻射功率為 200瓦,作用距離隨飛行高度而變化。在小高度上僅30海里,大高度上最遠可達200海里。終端區伏爾臺用於引導飛機進場,輻射功率50瓦,作用距離25海里以上。終端伏爾臺與儀表著陸系統中的航向信標使用相同頻段,即108~112兆赫,裝備儀表著陸系統的機場不再裝備伏爾導航系統。

伏爾導航系統與地美依導航系統合裝在一起成為極座標導航方式,既提供方位,又提供距離。地美依導航系統與塔康導航系統的測距部分完全相同,伏爾導航系統與塔康導航系統合裝在一處,就是伏爾塔克導航系統,屬於軍用和民用共用系統。

伏爾導航系統的計算準確度為±3.9°(95%概率),實際準確度為±4.5°(95%概率)。伏爾用於監測站監視訊號狀態。現代伏爾地面系統由遙測遙控站進行管理,機上裝置帶有視覺告警裝置。

伏爾臺發射訊號存在多徑反射干擾的缺點,對選擇設臺場地有一定要求。多普勒伏爾導航系統對於環境要求有所降低。為了提高伏爾導航系統的準確度,可改用多瓣伏爾導航系統,即精密伏爾導航系統。現代伏爾地面系統正以固態電子器件取代電子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