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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pao

直腰身、過膝的中式外衣。一般有襯裡。是中國傳統服裝的重要品種,男女皆可穿用。

中國《詩經》、《國語》中已出現袍的名稱。在東周時期的墓葬品中,袍為直襟直統式,交領,右衽,長袖施緣,下襬長大,束腰帶,與深衣有相似之處。《禮記》解釋,袍有襯絮,絮分新纊、舊縕,“纊為襺(繭)、縕為袍”,可見當時的袍是有襯絮的綿袍。大約自漢代開始,繭也稱袍。隋唐時期,袍服盛行。其中交領大袖直裰式袍服傳入日本,促進了和服的發展。隨著歷史的演進,袍成為中華民族廣為穿用的傳統服裝之一,至今在民間和東南亞地區仍有沿用。袍分為龍袍、官袍、民袍等。

龍袍

皇帝專用的袍。又稱龍袞。因袍上繡龍紋而得名。其特點是盤領、右衽、黃色。據《周禮》記載,帝王的冕服已經繪繡龍形章紋,稱作龍袞。所以,龍袍還泛指古代帝王穿的龍章禮服。唐高祖武德年間(618~626)令臣民不得僭服黃色,黃色的袍遂為王室專用之服,自此歷代沿襲為制度。960年,宋太祖趙匡胤“黃袍加身”,兵變稱帝,於是龍袍別稱黃袍。龍袍上的各種龍章圖案,歷代有所變化。龍數一般為9條:前後身各3條,左右肩各1條,襟裡藏1條,於是正背各顯5條,吻合帝位“九五之尊”。清代龍袍還繡“水腳”(下襬等部位有水浪山石圖案),隱喻山河統一。

官袍

文武官員用作公服、朝服的袍。以一定顏色或圖案表明官位等級。多數配用相應的服飾件。東漢永平二年(公元59)開始將袍定製為朝服,以所佩印綬為主要官品標識。自此,官袍成為封建社會中的權位象徵。唐代開圓領官袍的先河,並由長孫無忌上書而正式使用襴袍(袍的膝部位處加飾界欄),還配以相應的鞓(腰帶)。武則天當政時頒命服繡袍,文官繡禽、武官繡獸,是補服的起源。宋代官袍袖子肥大,明確規定飾襴、佩綬、圍鞓等。元代官袍多以羅為面料,並以花紋大小表示級別;最低品級的官員因用小菱紋芝麻羅而被稱作“芝麻官”。明代洪武年間(1368~1398)創立區別文武官員等的補子制度,稱作補服;親貴大臣袍服,按照品位還有鬥牛服、飛魚服、蟒衣(後稱蟒袍)、麒麟袍等,分別刺繡相應的形狀似龍的圖案。明代官袍款式特點是在兩側袍衩處加幅稱襬(擺)。清代官袍一般與馬褂(即馬蹄袖外褂)配套穿用;外穿而不配馬褂的禮服袍必須臨時裝馬蹄袖(俗稱龍吞口);作為行裝的袍稱行袍,其後側襟裁短一尺以便乘騎,故又稱“缺襟袍”。清室官員常服袍的款式為四開衩。蟒袍沿用至清代又稱花衣,應用較廣,規定繁瑣,由服色、蟒數、緯帽上的頂珠花翎、外褂上的方圓補子等組成等級森嚴的制度。

民袍

民間用於日常生活的袍。袍因製作簡單,穿用方便,所以逐漸取代深衣,在民間普遍穿用。周代和秦漢士人、庶民的袍,受經濟條件限制,衣料粗糙,只能“衣敝縕袍”。唐代以來,隨著封建社會的發展和民族服飾的交流,特別是元代蒙古袍服、清代滿族袍服的傳入,民袍在款式造型上有過長擺和短擺、交領和圓領、右衽和左衽、大袖和小袖及半袖等多種變化。當代旗袍和中國少數民族服裝中的袍,正是民袍發展變化的結果。

參考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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