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虎牢之戰
[拼音]:wen-yi-ming-dao
中國古代文論的一種觀念,是對文學作品中“文”與“道”關係的概括說法。文以明道的思想,早在戰國時《荀子》中已露端倪。荀子在《解蔽》、《儒效》、《正名》等篇中,把“道”看作客觀事物的規律,又把儒家的“聖人”看作客觀規律的體現者,總理天地萬物的樞紐,因此要求文以明“道”。漢代的揚雄則在《太玄·玄瑩》、《法言·吾子》等篇中,進一步提出了作者要遵循自然之道的問題,而最好體現自然之道的,他認為是儒家的聖人及其經書,所以又把明道與“宗經”、“徵聖”聯絡起來。這些初步的明道的思想,給了後來的劉勰以直接的影響。劉勰在《文心雕龍》中不僅設有《原道》篇,而且更加明確地論述了文以明道的問題:“道沿聖以垂文,聖因文而明道”(《原道》篇)。強調“文”是用來闡明“道”的。
唐代古文運動,為了反對六朝綺靡之風,曾把“文以明道”作為其理論綱領。如古文運動的先驅者柳冕就曾說過:“夫君子之儒,必有其道,有其道必有其文。道不及文則德勝,文不及道則氣衰。”(《答荊南裴尚書論文書》)韓愈作為古文運動的領袖,詩中雖有“文書”、“傳道”之語,卻並未在章文中正式提出“文以明道”的口號,他的門人李漢在《昌黎先生序》中概括文與道的關係說:“文者,貫道之器也。”實際上反映了韓愈的文學思想。這裡說的“文以貫道”,實即“文以載道”。韓愈曾多次說過:“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辭。”(《答陳生書》)“愈之所志於古者,不惟其辭之好,好其道焉耳。”(《答李秀才書》)韓愈以儒家“道統”的繼承者自居,他所尊崇的“古道”即堯、舜、禹、湯、周公、孔、孟之道。但韓愈又是一位文學家,他重“道”並不輕“文”。朱熹批評他“平生用力精處,終不離乎文字言語之工”,就說明了這一點。柳宗元也主張“文以明道”,他曾說:“始吾幼且少,為文章以辭為工。及長,乃知文者以明道,是固不苟為炳炳烺烺,務彩色,誇聲音而以為能也。”(《答韋中立論師道書》)又說:“聖人之言,期以明道,學者務求諸道而遺其辭。……道假辭而明,辭假書而傳。”(《報崔黯秀才論為文書》)在文與道的關係上,韓、柳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兩人對“道”的理解有所不同:韓愈重在提倡“古道”,以恢復自魏晉以後中斷了的儒家“道統”;柳宗元比較注重治世之道即“輔時及物”(《答吳武陵論〈非國語〉書》)、“利於人,備於事”(《時令論》)的“理道”(《與李翰林建書》),從社會需要出發,重在經世致用,比韓愈的“道”較有進步意義。
宋代古文運動的代表人物歐陽修對這個問題的論述,沿著韓愈的方向又向前發展了一大步。韓愈所講的“道”,除了“仁義”外,就是《大學》裡講的格物致知、正心誠意、齊家治國平天下,比較抽象。歐陽修則反對“舍近取遠,務高言而鮮事實”,主張從日常百事著眼,“履之以身,施之於事,而又見於文章”(《與張秀才第二書》),並且主張“載道”要能“載大”,即載歷史上和現實中與國家、社會有關的大事件,惟其“載大”,才能“傳遠”。在文的方面,歐陽修明確認識到“文”的相對獨立性,指出有德者未必有言,強調應當“文與道俱”,反對因重道而輕文。
到了宋代,理學興盛,情況起了變化,理學家們不是重道輕文,就是將“文”與“道”對立起來。北宋的理學家周敦頤是第一個明確標榜“文以載道”的人,他在《通書·文辭》中強調指出:“文所以載道也。”但他所說的“文以載道”,與唐宋古文家不同。他把“文”當作“道”的運載工具,“載道”如車載物,車是車,物是物,這比起古文家文道結合的主張顯然是一種倒退。周敦頤在《通書·陋》中又說:“聖人之道,入乎耳,存乎心,蘊之為德行,行之為事業。彼以文辭而已矣。陋矣。”更表現了他重道輕文的傾向。而且,理學家所說的“道”,也與古文家不同,他們的“道”雜有心性義理之學的內容,其哲學基礎是唯心的。周敦頤之後,程顥、程頤將其重道輕文的主張,向更加片面的方向發展,甚至認為“作文害道”,完全把“文”和“道”對立起來。南宋理學家朱熹則把“文”看作是“道”的附庸和派生物,他說:“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葉。”又說:“這文皆是從道中流出,豈有文反能貫道之理?文是文,道是道,文只如吃飯時下飯耳。若以文貫道,卻是把本為末。”(《答呂伯恭》)他主張“文”統一於“道”,反對李漢的“文者,貫道之器”和歐陽修的“文與道俱”說法。朱熹認為“道外無物”,沒有離開“道”而存在的“文”,“文”是“道”的表現形式或反映。這從內容與形式的關係看,有其合理的核心,但也帶著理學家排斥純文學的偏見。
程、朱之後,理學成了儒家的正統,在其後的幾百年中,對文道關係的種種意見,便主要表現為宣揚理學與反對理學的鬥爭。陳亮在《送吳允成運幹序》中指出:“自道德性命之說一興,……相蒙相欺,以盡廢天下之實,則亦終於百事不理而已。”這正是理學家的致命傷。在“文”與“道”的關係上,他們所強調的“道”,其片面性也表現在這裡。明清時期,反理學的鬥爭十分激烈,李贄對於“假道學”的批判,在當時曾產生了重大影響。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黃宗羲、顧炎武等人,都大力反對雕蟲篆刻的形式主義作品,主張明道致用。黃宗羲提出:“文之美惡,視道合離。”(《李杲堂墓誌銘》)顧炎武認為:“文之不可絕於天地間者,曰:明道也,紀政事也,察民隱也,樂道人之善也。”(《日知錄·文須有益於天下》)他們所說的“道”,與理學家脫離實際、空談心性的“道”是不同的。
清代的章學誠,對六朝以來關於文道關係的論爭作了總結,他的《文史通義》有《原道》三篇,專門論“道”。他反對“舍天下事物人倫日用,而守六籍以言道”,這是他論“道”的基本觀點。在《原道下》中,他談到文與道的關係;“夫道備於六經,義蘊之匿於前者,章句訓詁足以發明之,事變之出於後者,六經不能言,固貴約六經之旨而隨時撰述以究大道也。……立言與立功相準,蓋必有所需而後從而給之,有所鬱而後從而宣之,有所弊而後從而救之,而非徒誇聲音采色以為一己之名也。”這裡說的基本精神,就是從實際出發為文章,使“文”在社會生活中起作用。這樣的“文”就符合“道”,這就是“文”與“道”的統一。韓愈只講“約六經之旨而為文”,章學誠的重要發展是“隨時撰述以究大道”。所謂“隨時”,就是要合乎時代的實際需要,針對時弊而發。他所說的“道”的內涵,雖以儒家思想為主,卻又突破了儒家之道。他認為:“故道者,非聖人智力之所能為。”(《原道上》)“諸子之為書,其持之有故而言之成理者,必有得於道體之一端。”(《詩教上》)這些,都與封建衛道者不同。章學誠也很重視“文”的特點與規律,他說:“蓋文固所以載理,文不備則理不明也。且文亦自有理。”(《辨似》)所謂“文自有理”就肯定了“文”自有其本身的特殊規律,不是道的附庸;因而他也不同意“文貴明道,何取聲情色彩以為愉悅”的說法。在封建社會的文論家中,章學誠的文道統一論,被認為是古代文論中比較突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