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藝
[拼音]:Xi’ou zhongshiji chengshi
[英文]:medieval cities of Western Europe
指11~15世紀西歐諸國新興的城市。西羅馬帝國滅亡後,法蘭克王國仍儲存了羅馬時代的一些城市,只是經濟活動有不同程度的衰落。查理帝國分裂後,西歐各國處於封建割據狀態。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在10世紀後期,特別是11世紀,西歐各國開始出現舊城復甦和新城產生的歷史過程,統稱之為城市的興起。
新興的城市規模都不太大,一般只有1000~2000居民。西歐中世紀城市,有因手工業發達應運而生,有因國內外貿易而興盛,有因政治、軍事、宗教地位重要而形成,原因很多。據統計,英國在12~13世紀產生了140個新城市。
西歐中世紀城市興起最早的地區有兩個:一是義大利北部的波河流域,一是北海沿岸的佛蘭德爾。在這裡興起了米蘭、威尼斯、布魯日、根特等城。在城市興起之前,西歐的土地已為教俗封建主所瓜分。城市多興起在封建主的領地上,因而受到領主權的盤剝。城市必須向領主交納實物和貨幣,服勞役或軍役,還要繳納各種苛捐雜稅。因此城市在興起以後採取各種形式(公開的或隱蔽的)、各種手段(暴力的或贖買的)與領主進行鬥爭。一些城市的反領主鬥爭在一定時期內取得了王權的支援。城市爭取自由和自治的鬥爭,在法國稱為“城市公社運動”。其結果有的城市取得某種程度的自由與特權,成為“自由城市”。一部分自由城市又取得選舉市政官員、市長和設立城市法庭的權利,因而成為“自治城市”。城市的自由和自治的取得,一般都以從領主和國王處取得特權證書作保證。這種證書一般賦予城市以人身自由和司法審判等特權。這樣,西歐中世紀城市形成了一種習慣:農奴逃進城,住滿一年零一天,就可取得自由人的身份,原來的領主也不能迫使他回到農奴的地位。西歐的這種自由和自治城市在各國呈不同形態,在英國和法國為自由市、自治市或公社城市,在義大利為城市共和國,在德國為直屬皇帝的帝國城市。擺脫了領主統治的城市政權一般掌握在城市貴族手裡。在法國和英國,隨著王權的加強和中央集權國家的形成,城市的自由和自治也逐漸消失。
城市裡的手工業者和商人,為避免競爭和防止封建勢力的侵犯,捍衛同行業的共同利益,建立了手工業行會和商人公會(基爾特)。西歐城市的行會出現在11~12世紀。行會有自己的章程和組織機構。明確規定作坊裡手工機器的數量、幫工學徒的人數、勞動時間、產品的質量和數量等。行會的全權成員是作坊主即匠師。學徒期限長短不一,少則兩三年,多則七八年。在12~13世紀,行會起了保護生產和積累經驗的進步作用。到14、15世紀以後,由於生產的發展,行會內部的分化和階級鬥爭的加劇,逐漸走向自身的反面,變成技術進步的阻力和生產發展的障礙,因而逐步解體。
西歐中世紀城市也是國內外貿易的中心。城市興起以後形成了以城市為中心的地方市場,居民在此交換地方產品。到15世紀,在地方傳統商品和生產專業化的基礎上開始形成國內統一市場。東西方的國際貿易在中世紀早期已經存在,主要是為封建主提供奢侈品。城市興起之後,東西方貿易不斷擴大。在歐洲逐漸形成兩個地中海貿易區和北海、波羅的海貿易區,經營東歐和西歐、東方與西方的貿易。從事國內和國際貿易的商人組成商人公會。13~14世紀興起的漢薩同盟,是以呂貝克、不來梅、漢堡等德意志北部城市為中心的龐大的商人組織,長時期內壟斷了波羅的海和北海的貿易。隨著北歐城市的經濟發展和對外貿易的擴大,逐漸形成為政治上的特殊勢力。15、16世紀新航路發現後,世界市場開始形成,東西方的國際貿易發展為遍及五大洲的世界貿易。城市和商品經濟的發展,為封建領主制度的瓦解和資本主義的產生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