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統照(1897~1957)

[拼音]:Xu Pengren

鄂豫邊革命根據地建立人。湖北省黃安(今紅安)縣人。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在家鄉組織農民協會和農民自衛軍,同土豪劣紳作鬥爭。1927年11月,率本縣紫雲區農民武裝參加黃麻起義,後隨起義武裝到黃陂縣木蘭山一帶開展遊擊鬥爭。次年5月,轉移到光山縣柴山保地區參與領導武裝鬥爭,深入群眾,組織農民協會,發展中共基層組織和地方武裝。歷任中共鄂東特委委員、鄂東北特委書記、鄂豫邊特委書記、鄂豫皖特委委員等職。曾主持制定《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等決議案,參與領導建立鄂豫邊革命根據地的鬥爭。1931年1月,參加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因反對王明的“左”傾冒險主義,被誣為右派。返鄂豫皖革命根據地後,因反對張國燾的錯誤而受到打擊,被開除出黨,調任鄂豫皖省蘇維埃政府稅務局局長。1932年4月,於河南省光山縣潑陂河被誣陷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