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戈梅日斯基,А.С.
[拼音]:Shendu baodao
[英文]:in-depth reporting
對新聞事件作深入分析並預示其發展趨向的報道方法。
深度報道這一概念最早出現於西方新聞學論著。美國新聞學者認為,深度報道是解釋性報道的深化和發展。解釋性報道提供事實,展現背景和意義;深度報道則以今日的事態核對昨日的背景,從而說出明日的意義。具體表現為對新聞要素的When(何時),既把握現在,又追溯過去,推斷未來;對Where(何地),既掌握現場情況,也注意延伸和波及的地方;對Who(何人 ),既瞭解當事者,也採訪直接間接相關人物;對What(何事),既明確交代發生的事件,也儘量挖掘有關情況和細節;對 Why(何故)和How(如何),既說明新聞發生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還要分析其意義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追求新聞報道“深化”的潮流,興起於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隨後遍及西方世界。第一次世界大戰的餘波和1929~1933年的世界性經濟危機使世界動盪,社會生活不安定,政治、經濟、科學、文化等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日益錯綜複雜,令人迷惘。讀者不滿足於單純陳述事實的報道,加上以快速見長的無線電新聞廣播的競爭,迫使美國報紙、通訊社於1933年採取停止對電臺供稿的聯合行動,並謀求新的對策──深化解釋性報道,進而向新聞 6要素全面深挖,以對抗電視新聞崛起的新挑戰。40~60年代,深度報道有了長足的發展。
深度報道可根據內容採用相應的新聞體裁,主要有述評性新聞、分析性特稿、調查報告等。發稿形式靈活,有單篇,也有系列報道或成書發行。
在中國,“深度報道”還有另一種含義,即對能夠揭示事實真相及其性質、意義和給人以啟迪的新聞報道的概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