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松,R.M.

[拼音]:renxun he rensheng

[英文]:Human Sacrifice

人殉是用活人來為死去的氏族首領、家長、奴隸主或封建主殉葬;人牲是用活人來祭祀祖先(人鬼)、神靈或自然界萬物。主要流行於原始社會末期到奴隸制社會的整個歷史時期中。古代埃及、兩河流域、印度、日本和中國的史書中都有記載,並一再被考古發現所證實。在西南非洲、大洋洲、中南美洲和太平洋島嶼上的一些民族中,直到近、現代仍殘存有這種習俗。殉人基本上是主人的近親、近臣和近侍;而人牲的身份則主要來源於戰爭中的俘虜,或由俘虜變成的奴隸。

國外的發現

西亞兩河流域和古埃及的人殉習俗,發生在奴隸制社會初期。在西亞巴比倫尼亞和基什,人殉開始於蘇美爾早王朝中期 (公元前第3千年)。考古發現的人殉以烏爾王陵的為最重要。王陵共16座,每座殉葬數人至數十人不等。其中國王阿卡拉姆杜格的墓有殉人40人;1237號墓有殉人74人,其中68人是女性。據蘇美爾史詩《吉爾伽美什之死》中列舉的殉人材料,並結合出土跡象判斷,殉人系自願從死,殉葬於王陵墓室內的是墓主的親信,室外的是家奴、僕從、侍衛。在古埃及,人殉的出現大約不晚於第一王朝時期(前3100年左右)。考古發現的重要人殉墓是阿拜多斯王陵和薩卡拉王陵。在蘇聯第聶伯河到伏爾加河一帶的青銅時代的洞室墓文化時期(前第2千年),盛行妻(妾)為丈夫殉葬的習俗。日本從2000多年前的倭日子命時期起,開始實行在王陵周圍“立人垣”,即把殉人排成圍牆生埋,降及近世,演變為割腹殉葬。印度的寡婦自焚殉夫習俗,歷數千年而不衰,至今還偶有發生。

國外的人牲起源於原始社會末期的農業崇拜。約自前第4千年到前第2千年間,人牲在從印度到地中海這一地區內廣泛流行。在墨西哥的馬雅人、祕魯的印加國印第安人和非洲的阿沙特人中也曾廣為流行。人牲的主要物件是俘虜,部分是被征服部落貢納的青年男女和兒童。供獻人牲的數目多少不等,一般是數人、數十人或更多。例如太平洋島上的波利尼西亞人舉行大祭,有時一次要用100多名俘虜,並將人肉頒賜給本部落的成員吃。墨西哥的阿茲臺克人建有許多金字塔形臺廟,每年都要舉行用活人獻祭太陽神的祀典,並吃掉人牲的肉,腓尼基人和迦太基人流行以初生兒子作為祭品,印度的康達人則使用偷來的兒童。南太平洋諸島上的一些原始民族,直到近、現代仍儲存著獵取其他部落的人頭來供奉神靈的習俗。

中國的人殉、人牲

在中國,二者約都出現在4000多年前的原始社會末期。甘肅武威皇娘娘臺遺址、永靖秦魏家遺址的齊家文化氏族公共墓地中,都曾發現女子為男了殉葬的合葬墓。考古學界公認這是中國已知最早的殺妻(妾)殉葬墓。河北邯鄲澗溝、河南洛陽王灣、陝西灃西客省莊的龍山文化遺址中,發現有砍傷痕跡的人頭骨,還有多具骨架疊壓於廢坑中,或身首分離,或作掙扎狀,或人畜同埋。這些非正常死亡的人中間,有一部分應是用於祭祀的俘虜。

把人殉和人牲作為一種制度並廣泛流行,是在商代奴隸制國家出現以後。商代早期的偃師二里頭遺址、中期的鄭州商代遺址、直到盤庚遷殷以後的安陽殷墟,都有具體的例項。大體說來,人殉和人牲在商代早、中期就很普遍,但用人數量較少,盤庚遷殷以後盛行,用人數量發展到驚人的程度,商代後期又逐漸減少(見商代的人殉和人牲)。

兩週繼續推行人殉、人牲制度,據《左傳》、《史記》等史籍記載,周武王伐紂,邾文公伐鄫,楚滅蔡,魯季平子伐莒,都把俘虜或對方首領用於祭祀。諸侯王死後,都用人殉,少則數人、數十人,最多的是秦穆公,人殉多至177人。考古發現的西周殉人墓有80多座,共殉200多人。諸侯王和高階貴族墓一般都有殉人,一墓殉1人至數人。在一部分中小型木槨墓中也發現有人殉。這一時期特別是東周,人殉、人牲雖尚普遍,但實際上已逐漸衰落,而且越來越遭到社會輿論的反對。

秦漢及其以後保留了獻俘的傳統,但已不同於商周時期的當場殺祭,而是以俘虜和馘(左耳朵)獻祭太廟、郊社。典禮後,除被俘的敵酋多數被殺外,其餘均獲釋放。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沿用商代殺戰俘祭陵的方式。在民間,以活人祭鬼神的“淫祀”長期流行;殺仇人祭奠的血親復仇殘習也時有發生。

中國邊疆少數民族,當他們處於原始社會末期、奴隸制或遲至早期封建制階段時,人殉和人牲也很盛行。

參考書目

G.P.默多克著、童恩正譯:《我們當代的原始民族》,四川民族研究所,1980。

黃展嶽:我國古代的人殉和人牲,《考古》1974年3期。

顧德融:中國古代人殉、人牲者的身份探析,《歷史研究》1982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