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蛻(821~?)

[拼音]:Yangge jihua

[英文]:Young Plan

1929~1930年,由美國企業家和銀行家 O. D.楊格(1874~1962)所主持的協約國國際專家委員會為德國制訂的新的賠款計劃。於1930年1月經海牙賠款會議最後通過。

自1923年制訂的道威斯計劃執行後,遭受第一次世界大戰破壞的德國經濟雖得到恢復,但德國勞動者遭受剝削的加強,戰勝國列強對德國的嚴厲控制和德國對外國資本特別是美國資本的嚴重依賴,決定了德國經濟發展的基礎十分脆弱。從1927年起,德國經濟中各種矛盾迅速激化,經濟危機的一些徵象相繼出現,支付賠款再次成為問題。於是,協約國制訂了楊格計劃,作為道威斯計劃的繼續。

楊格計劃的主要內容:

(1)規定了德國的賠款總額和支付年限。把賠款總額由1320億馬克(1921年4月倫敦會議確定)削減為1139億馬克,分59年償付。規定1929—1930年度支付 7.4億馬克,下一個年度支付17億馬克;以後逐漸增加,到1965—1966年度達最高點24.29億馬克;然後再逐年減少,最後一個年度即 1987—1988 年度為8.98億馬克。賠款來源為德國鐵路和政府預算收入。

(2)協約國對德國提供所謂楊格計劃貸款,淨額為12億馬克。

(3)廢除協約國在德國的一切監督機關,取消協約國對德國財政經濟的直接控制。成立國際清算銀行,以調節債權國和債務國之間的關係。該銀行此後實際上成為外國資本主要是美國資本向德國重工業、包括軍事工業投資的新機構。

(4)協約國從德國萊茵區撤走佔領軍。

楊格計劃是國際帝國主義對經濟危機和德國革命極度恐懼的反映,是德國統治集團和戰勝國列強進一步勾結的產物。其目的在於幫助德國壟斷資本緩和困境,從而使協約國列強得以維持其賠款和戰債償付體制。

楊格計劃為德國停付賠款打通了道路。1931年6月,面對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危機的深化,美國的總統H.胡佛(1874~1964)呼籲緩付各國政府間的債務和戰爭賠款一年。因此,楊格計劃僅執行到同年7月,此後德國事實上停止了賠款的支付。但是,和美、德等國統治階級的願望相反,楊格計劃及停付賠款,並不能阻止德國經濟的繼續惡化,也未能使德國避免新的空前嚴重的經濟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