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經

[拼音]:jiupin zhongzhengzhi

魏晉南北朝時期,在漢代建立“察舉”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選拔官吏的制度。也稱九品官人法。公元220年, 魏王曹丕掌權時,鑑於天下喪亂之後,士人流徙,脫離鄉土, 他們的出身裡爵、 道德才能都難稽考,因而採納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在各州郡設大小中正,各以本地人在中央任官員者充任,負責察訪、品評本州郡的士人。 人物的品行定為上上, 上中, 上下, 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以此作為選人授官的依據。中正評定人物品級時,按家世門第高低、才德優劣,劃分品等,然後向吏部推薦。吏部根據中正的報告,按品授官。高品授大官,低品給小官。中正還有權根據所管人物言行修著或德義虧缺情況分別升降進退,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這種以中正為中心,論品定級、選拔和升降官吏制度,叫九品中正制。初立九品,按人才優劣定品第,頗能糾正漢末“察舉”為名士把持的流弊。但由於各州郡設大小中正,都由本州郡在中央任官員的“著姓士族”兼任,其結果必然為世族豪門所操縱,以致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公門有公,卿門有卿”的現象。九品中正製成了世族豪門壟斷政權的工具。選士制度,對當時的教育起了消極的影響。至隋朝,罷除了“九品中正之法”,創立“進士科”,開始實行科舉制度。

參考文章

曹操對抗氏族的手段:九品中正制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