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恩,E.

[拼音]:Yang Du

清末反對禮教派的主要人物之一。字晢子,號虎公,晚年學佛,又號虎禪師。湖南省湘潭縣石塘人。戊戌變法期間,接受康有為、梁啟超等改良派的維新思想,反對帝國主義,反對清廷統治。1906年主編《中國新報》,發表《金鐵主義說》,主張君主立憲。他曾反對暴力和革命,主張通過不流血的君主立憲,把中國改造為能與帝國主義列強角逐的經濟和軍事大國。這種改良主義理論,遭到章炳麟(1869~1936)等革命派的抨擊。同年,楊度又寫《中國憲政大綱應吸收東西各國之所長》和《實施憲政程式》兩文,與梁啟超的《東西各國憲政之比較》一起上奏。第二年,清政府將政治考察館改為憲政編查館,楊任該館提調,參與沈家本主持的修律工作。

1910年,清資政院會議期間,楊度出席,解釋憲政編查館核定《大清新刑律》的宗旨。他指出中國必須在法律上消除家族的各種特權,國家和人民之間,是直接的權利義務關係,國家對人民要有“教之之法”和“養之之法”,國家要給人民以“營業、居住、言論等等自由”,人民“對於國家擔負責任”。這一名為“國家主義”實質上仍是“金鐵主義”的法律理論,遭到以勞乃宣為代表的守舊派的抨擊。

從清末到民初,楊度始則反對共和革命,繼則參加復辟活動,他的君主立憲救國理論在實踐中處處碰壁,最後徹底破產。“五四”運動以後,在苦悶徬徨中,工農革命運動使他看見了中國的未來。他長期與李大釗(1889~1927)等共產黨人接觸,世界觀也有了根本的轉變。1929年秋,在嚴重的白色恐怖中,他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經黨的批准,成為祕密黨員,為黨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