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九條信綱

[拼音]:Jun-Zheng Weiyuanhui

[英文]:military and political committee

中國共產黨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曾經設立過的黨的集體領導機關。1934年7月,中國共產黨中央書記處、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決定由任弼時、蕭克、王震三人組成中國工農紅軍第6軍團軍政委員會,任弼時任主席,率領紅6軍團突圍西征。同年11月18日,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決定由方誌敏、劉疇西、樂少華、聶洪鈞、劉英組成中國工農紅軍第10軍團軍政委員會,方誌敏任主席,領導該軍團創立新蘇區。1936年11月,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指定陳昌浩、徐向前為正、副主席組成西路軍軍政委員會,以統一黨政軍的領導。1937年7月,中共中央在實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形勢下,為堅持和加強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決定在師以上及獨立行動的部隊建立軍政委員會。1941年2月7日,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正式頒佈《軍政委員會條例》,規定在軍、師、旅、團及縱隊、支隊、軍區、軍分割槽成立軍政委員會,作為黨的領導機關,集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領導部隊的軍事和政治工作。各級軍政委員會一般由軍政首長和參謀長、政治部(處)主任等主要負責人組成,政治委員擔任主席。解放戰爭時期,隨著軍隊黨委制的恢復,軍政委員會即行撤銷。軍政委員會在軍隊黨委制中斷的情況下,對於保證集體領導,防止個人專斷,起過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