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與家庭的聯絡
[拼音]:ziyou jiaoyu
[英文]:liberal education
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含義。最早提出這一概念的是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他認為自由教育是“自由人”(即奴隸主貴族)所應享受的,以自由發展理性為目標的教育。亞里士多德的自由教育有兩個突出的互相聯絡的涵義:
(1)以受教育者具有閒暇為前提,又以受教育者充分利用閒暇為手段;
(2)目的在於探索高深的純理論知識。亞里士多德認為,實施自由教育適合於“自由人的價值”,可以獲得智慧、道德和身體的和諧發展;自由教育同職業訓練截然不同,前者高尚,後者卑下。他認為各種行業的實際操作是奴隸們的事務,它有損於智力的發展。亞里士多德又認為,在法律上雖屬自由人,但若醉心於狹隘的功利,學為幹祿,必然妨害對純理論的鑽研,同樣也是不自由的。亞里士多德關於自由教育與職業訓練的區分,反映了在古希臘,不同階級和階層的人只能享受不同的教育。亞里士多德的自由教育同其哲學、倫理學密切相關。他認為,非物質的形式是宇宙中的最高主宰,它是自然存在、終極目的和至善至美的始因,只有自由人的理性才能洞察其奧妙。全部事業中最高尚的、最自由的或最文雅的是理論的沉思和探索,這正是自由教育所崇尚的目標。亞里士多德的自由教育思想對後世影響頗為深遠。
自由教育的內涵在中世紀發生了變化。當時基督教教會利用亞里士多德的哲學來解釋神學,改組了古代希臘、羅馬學校中的一般文化學科,提出了七藝(即七種自由藝術)的教育。教會認為:七藝是為進一步學習神學以達於神明的基礎學科。中世紀的七藝滲透著神學的內容,其“自由”已不是指充分發展人的理性,而是指擺脫塵世的慾望,皈依基督的神性。待至文藝復興時代,由於人文主義者要求衝破教會的束縛,倡導解放人性,把謀求個人的自由視為教育的要務,所以義大利人文主義者P.P.韋傑裡烏斯在論述“自由教育”的理想時,提倡的是個人身心的自由發展。他把人文學科,主要是希臘文和拉丁文,作為自由教育的主要內容。他認為,“自由教育”是一種符合於自由人的價值的教育;使受教育者獲得德性與智慧的教育;是一種能喚起、訓練與發展那些使人趨於高貴的身心、最高的才能的教育。18、19世紀以來,自然科學興起,並逐漸與人文學科並駕齊驅,使自由教育的概念又有所發展。1868年,英國生物學家、教育家T.H.赫胥黎在其著作《論自由教育》中,把自由教育解釋為文、理兼備的普通教育。中國通常把這一時代的“自由教育”意譯為“通才教育”或“文雅教育”,以別於學習各種專門知識的專業教育。當前歐美有些國家的教育學者正對高等院校究竟應實施專業教育還是自由教育,進行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