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滅蜀之戰

[拼音]:maoliren

[英文]:Maoris

大洋洲紐西蘭的少數民族。有28萬人(1980),約佔全國人口 9%。屬南方蒙古人種和澳大利亞人種的混合型別。使用毛利語,屬南島語系波利尼西亞語族,文化亦屬波利尼西亞系統。有新創文字,用拉丁字母拼寫。信仰多神,崇拜領袖,有祭司和巫師,禁忌甚多。相傳毛利人的祖先系10世紀開始由波利尼西亞中部的社會群島遷來。毛利老人至今尚記得其祖先遷徙時所乘船隻的名稱及各船首領、祭司和舵手的名字。族譜世系可以追溯20多代。遷入後曾與當地土著美拉尼西亞人通婚,發生混合,因而在體質特徵上與其他波利尼西亞人略有不同。

19世紀初英國入侵前,毛利人約有20多萬人,分為50個部落,有部落聯盟。原始公社開始解體,階級分化明顯,出現貴族、自由民、依附民和奴隸。社會以父系大家族公社(見父系氏族制)為單位,有的開始向個體小家庭過渡。親屬制度為夏威夷式,即伯叔父和生父同一稱呼,伯叔母和生母同一稱呼,侄甥和兒女也同一稱呼。經濟以農業為主,盛行刀耕火種;部分人從事漁獵和採集;手工業發達,有專業工匠。工具主要為石器,有石斧、石刀、石鑽、石鑿等,製作精巧,能用以加工木料、造船、蓋房,乃至精細雕刻。公共用房和一般住宅通常都有雕刻裝飾。服裝有披肩、圍胸、圍腰和短裙,多用野生亞麻製成;尤以夾有各色羽毛的斗篷最為名貴。食物以甘薯為主,其次有蕨根和芋類。交通工具只有木船。喜愛文身黥面(見文身);能歌善舞,音樂舞蹈頗富民族特色;民間詩歌和口頭傳說十分豐富。

1840年後,毛利人遭受英國殖民統治,曾奮起反抗。在1843~1872年“毛利戰爭”期間,慘遭殖民者屠殺,人口銳減,當時已不足 4萬。經毛利人的長期鬥爭和反抗,終於迫使殖民當局承認其政治經濟權利。1907年紐西蘭獨立後,民族權利受到尊重,人口逐漸回升,到1970年增至22萬。其中包括一部分由其他島嶼遷來而被毛利人同化的薩摩亞人、湯加人、斐濟人、庫克島人、紐埃人和托克勞人等。

現代毛利人,已接受英裔紐西蘭人的影響,社會、經濟和文化均已發生變化,一半以上通用英語,但仍保持固有的民族特點。毛利人除從事農、牧、林業外,有許多人進入城市當壯工和僕役,收入微薄。部落壁壘已被打破,部落貴族逐漸轉化為城鄉資產階級。民族意識開始形成,民族文化得到復興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