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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Fan Li
中國春秋末的政治家和著名商人。字少伯,楚國宛(今河南南陽)人,生卒年不詳。曾輔佐越王勾踐二十餘年(約公元前496~前473),對越國滅吳、稱霸中原起了重要作用。吳滅後隨即辭職,離越入齊,易名鴟夷子皮,後至陶(今山東定陶),經商致富,稱陶朱公。
范蠡與計然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記載范蠡的事蹟時曾說:“昔者越王勾踐困於會稽之上,乃用范蠡、計然”,緊接著又有“計然曰”一段。此後,對計然二字即有不同說法:有人認為計然是人名,名研,《吳越春秋》稱計(同研),《越絕書》作計倪,還有人認為計然是范蠡的老師;有的認為計然是范蠡所著書名。本文把《史記·貨殖列傳》中“計然曰”一段話作為范蠡的思想來對待。
范蠡先從政,後經商,他的經濟思想既有從治國的角度提出的,又有從商業經營的角度提出的。主要有以下兩方面:
農業經濟迴圈論和平糶論
范蠡認為農業收成的豐歉與天時的變化有關。天時是按照十二年一週期迴圈變化的。農業收成的豐歉,也是以十二年作為一個週期。“六歲穰,六歲旱,十二年一大飢”,往復迴圈。豐年谷價低,歉年穀價高。范蠡認為,穀物價格過高過低都會對生產和流通產生不良影響。他說:“夫糶,二十病農,九十病末。末病則財不出,農病則草不闢”(《史記·貨殖列傳》)。他認為穀物的價格每年在三十錢至八十錢之間是合理的,可使“農末俱利”。至於如何使穀物價格保持在合理的幅度內,范蠡在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平糶的主張,即國家在市場谷價過高時出售糧食,谷價過低時收購糧食。他認為這樣可以使物價平穩,稅收不短缺,並認為這是“治國之道”。
積著之理
即通過商業經營積累財富的方法。對所經營的商品,要“務完物”,即質量要好。易於腐敗損蝕的商品,要儘快出售,不要儲存。經營什麼商品要有預見性,事先儲存,即所謂“旱則資舟,水則資車”(《史記·貨殖列傳》)。要掌握商品價格變化的規律,根據市場上的供求情況,就可以知道商品價格的貴賤。當某種商品的價格上漲到極貴時,就預示著價格要下跌,當某種商品的價格下跌到極賤時,就預示著價格要上漲。商業經營就要掌握好價格升降的時機。當某種商品價格貴時,就要象對待糞土一樣,毫不吝惜,及時出售,“無敢居貴”。而當某種商品價格賤時,就要象對待珠玉一樣,極為珍惜,及時收購。同時,貨幣資本不要積壓,要使貨幣和商品“行如流水”,加速週轉。
此外,范蠡對經營商業還主張選擇好經營的地點。他之所以“止於陶”,就是由於陶為“天下之中,交易有無之路通,為生可以致富”(《史記·越王勾踐世家》)。他還認為“善治生者,能擇人而任時”(《史記·貨殖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