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戰船
[拼音]:nongcun xinyong hezuoshe
[英文]:rural credit cooperative
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根據自願入股的原則建立的集體所有制的合作金融組織。簡稱信用社。其股金、積累等財產歸信用社社員集體所有,信用社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沿革
土地改革後,中國農民自願入股建立起信用組、信用社等群眾性的金融組織,目的是實行資金互助,擺脫高利貸盤剝。業務活動主要是辦理農民的存款和發放生產、生活貸款。隨著農業生產互助合作事業的發展,農村信用合作事業相應得到迅速發展,組織機構日益增多,業務活動逐步擴大,增加辦理農村集體經濟的存款和貸款,並代理中國農業銀行委託的業務。在中國,信用合作社的組織機構已普及全國農村,在鄉、鎮建立信用社,村建立信用分社或信用站,已成為社會主義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於組織農村閒散資金,發放各項貸款,調劑資金餘缺,支援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生產的資金需要,幫助農民解決生產和生活上的資金困難,加速農村經濟發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資金來源
農村信用合作社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吸收各項存款、股金、積累以及向中國農業銀行的借款等。資金運用,主要是發放農業貸款。貸款物件以農戶為主;貸款用途以生產費用為主,起民間借貸作用。此外,還對鄉鎮企業發放貸款。其業務活動受中國農業銀行領導。
特點
主要有:
(1)組織上的群眾性。信用社是農民自願入股組織起來的合作金融組織。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入股社員日益增多,使信用社的群眾基礎日益鞏固,農民群眾共同關心、共同管理信用社的積極性日益高漲。
(2)管理上的民主性。信用社定期向社員代表大會彙報工作,定期公佈帳目,說明業務和盈虧狀況。幹部要經民主評議和選舉,聽取群眾意見。信用社民主管理的組織形式,除社員代表大會外,還設立理事會和監事會(有的設立社務管理委員會),對業務經營進行管理和監督。
(3)業務經營上的靈活性。信用社的業務活動,在遵守國家政策、法令的前提下,可以因地制宜地開展各種業務活動,在貸款的範圍、用途、期限、金額、手續以及存款、貸款利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