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信貸、物資、外匯的綜合平衡
[拼音]:Liu Shao
中國三國時期魏國思想家。字孔才,廣平邯鄲(今河北邯鄲)人。約生於漢靈帝建寧(168~172)年間,卒於魏正始(240~249)年間。官至散騎常侍,正始中執經講學,賜爵關內侯。《三國志·魏書》卷二十一有傳。
劉劭對於古代的法律制度比較熟悉,魏明帝時和陳群制定《新律》18篇,又著《律略論》;景初(237~239)受詔作《都官考課》 72條, 另外尚有《法論》、《樂論》等著作,但多已散失,現僅存《人物誌》,還有若干散篇收入《全三國文》中。
漢末魏初是社會思潮的轉變時期,由於儒家思想的衰落,出現了儒、道、名、法競起與合流的趨勢。又因為曹操重刑名,更促進了名家和法家思想的流行,使得人物品題(“月旦評”)由對具體人物的評論,發展到人物才性高下標準問題的討論。劉劭的《人物誌》反映了這一思想特點,對評論人物才性的原則和標準進行了比較廣泛深入的討論,為當時哲學思想的發展提出了新的課題。他認為,對人物的認識不僅應聽其言,而且應觀其行,說“必待居止然後識之”;人稟陰陽以立性,由於每個人稟受的氣不同,因而有不同的才性。他根據才性高下,把人物分成五等;聖人、德行(與“聖人”比,是“具體而微”)、偏材(有一方面特長)、依似(表面上有一方面特長,而實無)、間雜(“無恆”的人)。他認為,“聖人”是最高的人格。“聖人”以中庸為其德,說:“夫中庸之德,其質無名,鹹而不鹼,淡而不醇,質而不縵,文而不繢,能威能懷,能辨能訥,變化無方,以達為節。”劉劭用道家的“無名”解釋儒家的“中庸”,表現出儒、道合流的傾向。他的思想是漢學向魏晉玄學過渡的中間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