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慎中(1509~1559)

[拼音]:Pulushi

[英文]:Preussen

作為政治地理概念,有三個含意:

(1)中世紀由波蘭人和日耳曼人統治的普魯士人領土;

(2)1701年德意志霍亨索倫家族統治的王國;

(3)1918年霍亨索倫王朝覆滅後設立的邦。

普魯士人屬波羅的海民族。主要從事狩獵及畜牧業。13世紀被條頓騎士團征服,居民改奉基督教。1410年騎士團國家被波蘭-立陶宛聯軍擊敗,在1466年的第二次託倫和約中把西部土地連同但澤和瑪麗亞堡割讓給波蘭,東部仍屬騎士團,但臣服於波蘭。1525年4月,條頓騎士團末代首領、霍亨索倫家族的阿爾布雷希特宣佈將騎士團國家改為世俗的普魯士公國,自立為公爵。1618年,該公國因無男嗣被轉讓給霍亨索倫-勃蘭登堡選侯。1660年勃蘭登堡選侯通過《奧利瓦和約》,取得對普魯士公國的主權,建立起勃蘭登堡-普魯士的專制政體的統治。1701年1月13日,普魯士公國成為王國,勃蘭登堡選帝侯腓特烈三世加冕為普魯士國王,稱腓特烈一世,普魯士的發展進入新的時期。歷任國王通過各種手段擴充套件自己的疆土。1720年,腓特烈·威廉一世從瑞典“購得”福爾波門,連同施臺廷(今什切青)、烏塞多姆、伏林等城。腓特烈二世在位時期,從奧地利手中奪取西里西亞及東弗里斯蘭。1772年,在第一次瓜分波蘭(見波蘭的三次瓜分)中獲得西普魯士和內策行政區。18世紀普魯士已成為歐洲軍事強國和德意志資產階級啟蒙運動的中心。在這一發展過程中,普魯士國家的官僚組織、軍事組織及普魯士容克的政治統治均獲得鞏固。王室通過龐大的常備軍和稅收建立起中央集權的專制制度,成為具有軍國主義傳統的容克階級國家。

法國大革命時期。腓特烈·威廉二世(1786~1797在位)繼其叔父腓特烈二世當政。1792年參加反法戰爭失利,把萊茵河左岸的土地割給法國,自己則從第二、第三次瓜分波蘭中掠得但澤、託倫、南普魯士和新東普魯士。1797年其子腓特烈·威廉三世(1797~1840在位)繼承王位。1803年普魯士得到希爾德斯海姆和帕德博恩教區、明斯特教區的一部分地方、庫爾美因茨的艾希斯費爾德、愛爾福特及米爾豪森、諾德豪森等地。1806年佔領漢諾威後,成為統治北德意志的大國。但在1806年的耶拿戰役中遭到慘敗,喪失領土的一半,被迫進行資產階級改革(見施泰因和哈登堡改革)。1815年維也納會議後,普魯士恢復軍事強國地位,收回了失去的絕大部分領土,1822年已擁有 8個省,普魯士疆域自東歐延伸至德意志中部和西部,佔有最重要的工業區和經濟最發達的地區,為其統一德意志奠定了經濟基礎。

1815年後的普魯士,一方面政治上出現反動的封建復辟,另一方面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展,開始工業革命,農業也逐漸過渡到資本主義地產製。普魯士成為德意志資本主義經濟最發達的邦。1840年後,普魯士的資產階級形成反封建的反對派,要求進行“統一與自由”的民族運動;無產階級開始登上政治舞臺,1844年爆發西里西亞紡織工人起義。普魯士成為德意志革命的中心。在德國1848年革命(見歐洲1848年革命)中,資產階級本來有可能通過革命道路,解決德意志的統一問題,但由於資產階級的軟弱和妥協,革命最終失敗。德意志的統一是在普魯士容克政治家O.von俾斯麥領導下,通過王朝戰爭最後完成的。1870~1871年的普法戰爭確立了普魯士在德意志帝國內的領導地位。1871年成立的德意志帝國實際是普魯士的擴大。普魯士邦佔有帝國領土的2/3,人口的3/5,在帝國中起決定性作用。

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國戰敗,帝國解體,普魯士成為魏瑪共和國的一個邦。A.希特勒攫取政權後,廢除普魯士邦憲法,解散其立法機關邦議會。普魯士實際上已經不再是一個邦。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東普魯士北部併入蘇聯,東部地區劃歸波蘭,剩餘部分為蘇、英、法三國佔領區分割。1947年3月1日,盟軍管制委員會下令廢除普魯士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