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辛起義

[拼音]:qingbao xitong

[英文]:information system

為實現情報蒐集、加工、儲存、檢索和傳遞的系統,由人(機構)、情報資源和技術手段等基本要素組成的集合體。人或機構是完成某種(些)互相聯絡的情報過程的執行者;情報資源指整理好的文獻、事實資料、數值資料的集合體,是系統的物質基礎;技術手段是藉以實現某種(些)過程的工具。上述3 種基本要素按一定方式互相聯絡,實現系統的既定目標。

情報系統按行政管理體制,分為國家情報系統、部委情報系統、省市自治區情報系統和基層企事業單位情報系統;按系統的功能,分為單一功能情報系統(即專業情報系統)和多功能情報系統 (即綜合情報系統)。情報系統因其功能和服務範圍不同,在組織上也各不相同。例如,綜合情報系統,因其功能豐富、服務物件較多,通常由許多子系統組成,分別提供各種形式的服務;專業情報系統則因其功能單一,只能提供特定而有限的服務。

一個完善的情報系統,一般應包括:

(1)定題情報提供服務系統;

(2)快報編輯系統;

(3)文摘雜誌及索引編輯系統;

(4)情報檢索系統;

(5)文獻翻譯及複製服務系統。

為提供有效服務,應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1)蒐集、整理和加工功能,簡稱輸入功能。按照系統的目標和服務物件的需要,蒐集情報資料,整理、加工成所需要的載體形式。

(2)儲存功能。將整理好的情報資料儲存起來,同時將加工好的二次資料儲存在相應的載體中,例如印刷版、縮微版(膠捲或平片)、機讀磁帶或光碟版等。

(3)檢索功能。 讀者按規定的方法或規則, 從目錄、索引、文摘等載體中找到所需情報。情報資料可以採取人工傳統方式或者現代化技術手段(例如,電子計算機)來檢索。

(4)編輯出版功能,簡稱輸出功能。儲存的情報資料或資料,按系統的服務物件編輯成冊。例如,書本式文摘、索引、年鑑、資料手冊或其機讀形式。

(5)諮詢服務功能。為讀者提供查詢文獻資料的途徑和方法,以及解答情報業務等問題。

情報系統的建設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一般需要經過系統分析、基本設計、詳細設計、系統除錯、評價和執行幾個階段。情報系統建成後,必須對其進行跟蹤觀察,不斷反饋使用者需求和意見,以便有效維護、保證系統正常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