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tianzhi
中國戰國初期墨子的天道觀。《墨子·天志》上、中、下三篇闡明瞭這一觀點。墨子認為天有意志,它是人類社會的最高主宰,能賞善罰惡。“順天意者,兼相愛,交相利,必得賞;反天意者,別相惡,交相賊,必得罰”(《天志上》)。墨子講的“天志”,與統治者宣揚的天命迷信有所不同。他以“天志”作“規矩”,以量度天下王公大人及卿大夫之仁與不仁。墨子想借助這個幻想的最高主宰力量,警戒統治者要行善除惡,以實現“有力相營,有道相教,有財相分”的社會理想。“天志”論是中國傳統的有神論的一種表現形式,這種觀點後來為封建統治者所利用,在歷史上產生了消極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