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問題

[拼音]:Wang Yufeng

明代戲曲作家。生卒年不詳,約為嘉靖、萬曆年間人。著有傳奇《焚香記》。袁中道《遊居柿錄》卷12載:他於萬曆四十五年(1617)曾兩次會晤百歲翁王玉峰。此人有可能即《焚香記》作者王玉峰。《焚香記》演王魁和敫桂英的愛情故事。王魁會試不第,恥歸鄉里,乃遊萊陽,與妓女敫桂英兩相愛悅,遂訂終身。到下一科赴京再試時,桂英耽心王魁得官後拋棄自己,攜王魁至海神廟,焚香盟誓。王魁考中狀元,授徐州僉判。丞相韓琦欲贅為婿,魁以已娶妻辭卻。他赴任之前,作書託人送至萊陽,讓桂英來任所。萊陽富豪金壘,早京垂涎桂英,欲納她為妾,桂英拒不相從。此時他正在京,聞知王魁寄書事,以巧言欺騙使者,將家書套改為休書。桂英見信後,恨王魁薄情,向海神泣訴,自縊而死。其陰魂至冥府鳴冤,控告王魁負心。海神派遣鬼卒,與桂英同去捉拿王魁,令二人當面對質,察明王魁貴不易妻,而是金壘從中作祟。於是王魁和敫桂英夫婦重新團圓。

這個故事早在民間廣為流傳。宋代有不少記載,如張邦畿《侍兒小名錄拾遺》引《摭遺》、李獻民《雲齋廣錄》卷6《麗情新說》卷下《王魁歌》,以及羅燁《醉翁談錄》辛集《王魁負心桂英死報》等。然而,它們都以悲劇作結,寄同情於桂英,而譴責王魁的負心。從宋代起就陸續將王魁故事改編為戲曲,宋官本雜劇有《王魁三鄉題》;戲文有《王魁》、《王俊民休書記》和《桂英誣王魁》;雜劇有元尚仲賢《海神廟王魁負桂英》、明楊文奎《王魁不負心》。這些劇本雖已散佚,但福建梨園戲的《桂英割》、《剪花容》等還保留著宋元南戲的遺響。從以上的劇目和佚文以及《桂英割》等,可以看出,王魁和桂英的故事是按照兩種截然不同的結局搬上舞臺的:一是忠實於民間傳說,揭露王魁喜新厭舊和忘恩負義的醜惡本質,歌頌敫桂英至死不屈的復仇精神;二是替王魁翻案,把他改寫為辭婚守義的人,並把批判的矛頭指向從中搗亂的小人,以團圓收尾。

《焚香記》雖按後一種戲路改編,但保留了不少民間傳說的色彩。敫桂英是一個美麗而善良的婦女,她不甘心墮落風塵,嚮往自由幸福的生活。當她同王魁結合後,對愛情專一執著,不管是財主金壘的百般利誘,還是鴇母的淫威逼嫁,她都絲毫不動搖,誓不相從。然而,桂英畢竟是一個受侮辱的下層婦女,時刻耽心王魁地位變化之後會將自己遺棄。海神廟焚香盟誓,正是她這種思想的表現。金壘竊改的假休書,給她以沉重打擊,她悲憤欲絕,生前死後,兩次到海神廟陳情(《陽告》)和鳴冤(《陰告》),對背信棄義的王魁進行了強烈的控訴。這是《焚香記》的“精神命脈”之所在,也是敫桂英性格的閃光之處。在情節結構的安排上,這個戲能抓住傳奇創作的特點,避免平鋪直敘,注意跌宕曲折,正象袁于令在《焚香記序》中所說的:“悲歡沓見,離合環生。讀至卷盡,如長江怒濤,上湧下溜,突兀起伏,不可測識,真文情之極。”作者還通過幻想的形式,使敫桂英和王魁生而復死、死而復生,在海神的幫助下重新結合。《焚香記》產生的時代,正當駢儷雕琢之風充斥劇壇,而它的曲詞比較通俗樸實,顯然也是受到宋元以來民間戲曲的影響。

由於作者強調王魁的辭婚守義,渲染敫桂英的捐生持節,對貪婪凶狠並直接參與迫害敫桂英的鴇母,並未給以嚴厲鞭撻,而用所謂的母女之情加以調和。這是《焚香記》的主要不足之處。在藝術上,生旦團圓的常套反而沖淡了悲劇的氣氛。劇中還增添了西夏稱兵、種諤平亂等關目,勉強湊成40出,致使後半部結構鬆散冗長。不少地方有模仿高明《琵琶記》和邵燦《香囊記》的痕跡。

《焚香記》中的《陳情》(第26出)、《明冤》(第27出)和《折證》(第28出,即《活捉》),不僅一直在崑曲舞臺上演出,而且也影響到其他劇種。如川劇《紅鸞配》就是根據《焚香記》改編的,並恢復了王魁負心、桂英死報的情節。清末川劇作家趙熙為了突出這個主題,又將《活捉》這場戲,改編為《情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