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黨人文集

[拼音]:Miandian yinyue

[英文]:music of Burma

生息在東南亞中南半島西部的緬族人的音樂;撣族、克倫、克欽等少數民族另有其各自的音樂傳統和風格。據中國《新唐書·驃國傳》記載,9世紀初驃國音樂家曾來到唐代都城長安獻樂。從當時演出的樂曲、樂器、樂隊規模和演出盛況來看,驃國音樂已發展到了相當高的水平。11世紀蒲甘王朝建立後,緬族、孟族和驃族的音樂開始互相融合,並吸收了印度、斯里蘭卡和柬埔寨等國的佛教音樂文化,逐漸形成了以緬族為主的緬甸傳統音樂。同時,由於中國戲曲和木偶戲的影響,緬甸的戲曲音樂和拉線木偶也得到了發展。16~19世紀期間,大量的泰國樂師來到緬甸,傳授泰國的音樂、舞蹈和戲劇。這一時期為緬甸音樂的鼎盛期。著名的樂器桑高(一種豎琴)和圍鼓就是在這時得到發展和完善的。

緬甸音樂受佛教文化的影響較深,它往往與舞蹈、戲劇結合在一起。傳統音樂以聲樂為主,《馬哈·季達》和《季達·威陶達尼》是現存的緬甸古典歌曲集,稱為“大麴”。其中有一類歌曲叫“皎”,意思即“弦”,是豎琴和圍鼓的樂師們必學的曲目;另一類歌曲叫“帕特票”是一種技巧複雜的古典歌曲;還有一類在緬甸影響較大的歌曲叫“約達亞”,最早由泰國傳入。“安延”是目前群眾中較流行的一種歌舞說唱形式,其風格較為輕快、風趣。緬甸的古典歌曲一般只有歌詞記載,曲調、伴奏則是靠口傳心授保留下來。緬甸歌曲每句多為4或6個音節,它注重音的長短、節拍和韻腳,講究韻味。

緬甸主要的樂器有桑高、圍鼓、圍鑼、竹排琴、吶管、鱷魚琴等。

“盛懷”是緬甸樂隊的主要形式,由圍鼓、圍鑼、編鑼、吶管以及其他打擊樂器鑼、鼓、鐃鈸、拍板等組成,廣泛用於宗教儀式、喜慶節日以及為戲劇伴奏。另一種由桑高、排琴、三胡、鈸等組成的小型樂隊,常用於古典歌曲的伴奏,民間樂隊則以象腳鼓和鑼為主。

緬甸的器樂曲通常由兩個聲部交替出現。自然協和音是緬甸人音樂審美的習慣,無論是歌曲伴奏或器樂曲都必須遵循這一原則。

緬甸音樂的音階由7個音構成,其中每一個音的音名都與一種動物相聯絡,如du-rakà(孔雀)、pyi-daw-byan(公牛)、myin-zaing(山羊)、paiè(仙鶴)、auk-pyan(布穀鳥)、chauk-thwe-n╒un(馬)、hnyin-lòn(象)。緬甸音階雖屬七聲體系,但其七級音和三級音稍低,而四級音則稍高些。在樂曲中四級音和七級音多為經過音或裝飾音。

緬甸音樂常用調式有4種,其名稱源自音階中的4個音名,即尼因龍、奧克皮安、普萊、敏沙英。每種調式有其特定的含義和功能,如尼因龍和奧克皮安用於儀式音樂;孟族音樂多用普萊調式;敏沙英調式主要用於短小的歌曲。

緬甸音樂的節奏通常有3種類型:

每一單位樂句的拍數1 2 3 4 5 6 7 8

第1種節奏型 0 × 0 ×

第2種節奏型 0 0 ×

第3種節奏型 0 0 ×

注:0為鐃鈸,×為木拍板。

不同的節奏型用於各種不同的歌曲,如“皎”用第1種節奏型,“約達亞”用第2種節奏型,但有時也可轉換。緬甸歷來重視民族音樂的繼承和發展。20世紀40、50年代以後,緬甸音樂家們整理了大量的古典歌曲,進行了記譜和錄音,出版了《聯邦正統音樂》等書譜,併成立了緬甸聯邦音樂研究社,古典音樂顧問委員會等;獎勵對民族音樂有貢獻的音樂家;設立了仰光藝術學校和曼德勒藝術學校,培養民族音樂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