鴨跖草科
[拼音]:hanghaitu
[英文]:nautical chart
供船舶、艦艇海上航行用的專用海洋地圖。
型別
按用途分為航海總圖、航行圖和港灣圖。
(1)航海總圖,比例尺一般小於1:300萬,只表示海區的概貌,供製訂航行計劃用;
(2)航行圖,比例尺為1:10萬~1:300萬,主要表示與航行有關的要素,供船舶航行時使用(有時把在沿岸用的航行圖稱作海岸圖);
(3)港灣圖,詳細表示港灣內部的有關要素,供船舶進出海灣港口使用,比例尺一般大於1:10萬。
特點
(1)在中、低緯度,航海圖一般採用墨卡託投影(即正軸等角圓柱投影),當船舶以固定航向航行時,航跡在圖上是直線,而且圖形與實地呈相似關係(等角),便於在圖上定位和標繪航跡。
(2)在內容上側重於海洋部分,對陸地只表示與航海有重要意義的內容。地圖的海洋部分,用符號表示岸線和潮浸地帶的性質;用水深註記並輔以等深線表示海底地形;底質(沉積物)用縮寫字母表示;航海危險地段和航海障礙物(如礁石、淺灘、珊瑚礁、沉船、爆炸物等)、導航裝置(如燈船、浮標等)是航海圖的重要內容,以醒目顏色(如紅、紫等)的定位符號表示;用矢狀符號表示海流、潮流;並標繪出航道、錨泊地等。地圖的陸地部分,主要表示與航行有關的海岸性質、具有導航意義的特徵地形和特徵地物(教堂、煙囪等)、助航裝置(燈塔、塔柱等)。
(3)海道測量部門發行航海通告,及時對已變化的地圖內容進行“改正”。
(4)航海圖上還繪有方點陣圖、重要港口的素描圖和潮汐表等。根據海區航行特點進行分幅。
參考書目
陳丙鹹等:“航海地圖的內容及其特點”,《地理》,第4期,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