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終結

[拼音]:paozhuma

[英文]:running bamboo horse dance

中國漢族民間舞蹈。也稱竹馬燈、走馬、打布馬等,廣泛流傳於全國各地。多在春節期間隨秧歌隊一起表演。竹馬道具用竹篾紮成,蒙以紙或布,分前後兩截,繪製成馬的形狀,系在表演者腰的前後。馬腹下用布圍住,以遮住表演者的腿腳。馬頸系鈴,有的表演者腳上系響板,跑動時發出有節奏的響聲。有的在馬身內燃燈。舞蹈特點是表演者既要扮演騎馬者,又要模擬馬的動作,兩者之間的律動完全不同,卻要配合協調。主要動作是上半身表演不同人物騎在馬上的各種姿態和表情;下肢用顫動的小步,平穩的快步,前踢、後蹬及蹲步等模擬馬的各種神態動作。山東的竹馬燈有的扮成梁山泊英雄;河北的跑竹馬多扮演昭君出塞故事;湖南的跑竹馬常和車燈一起演出戲曲故事,如關雲長千里護嫂;福建則有表現太平天國軍隊騎馬操練的。陝西高平一帶的跑竹馬稱變馬,在竹馬和表演者身上裝有特製的圈及鐵環,竹馬可自由轉動,表演者可在“馬上”做各種姿勢,如倒立、盤坐、倒騎、側躺等。廣東普寧縣的打布馬,騎馬者扮成封建官吏,頭戴烏紗帽,另一人扮成和尚或武士,各持棍棒對打,最後以官吏的烏紗帽被打落而結束。

跑竹馬歷史悠久,傳說唐代已有。宋《東京夢華錄》中記載了在燈節民間社火中,就有小兒竹馬、踏蹺竹馬、男女竹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