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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Meiguo Guojia Dang'anguan
[英文]:National Arch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美國保管聯邦政府檔案的機構。根據1934年關於建立該館的法令建立, 直屬聯邦政府,館長由總統任命。1949年改屬美國國家檔案與檔案局。館址在華盛頓憲法路。
館藏檔案截至1984年達140萬立方英尺,計有約30億頁原件、14萬卷影片、500萬張照片、200萬幅地圖和圖表、20萬件建築和工程設計圖、11萬多件錄音檔案、800萬張宇航照片。集中了歷屆聯邦政府軍事、外交、內政、財務和農業等各部門的重要檔案。歷史檔案中有 550卷大陸會議記錄、林肯解放黑奴的宣言、1776年的《獨立宣言》、1789年的《美利堅合眾國憲法》、1791年的"權利法案"(美國憲法修正案)等;軍事檔案中有關於對印第安人的戰爭、兩次世界大戰、軍工生產、軍事教育、民兵作用和撫卹金的檔案;外交檔案中有1803年購買路易斯安那的條約、1979年與中國簽定的建立領事關係和開設總領事館的協議等。3 件立國文獻獨立宣言、美國憲法、權利法案用玻璃青銅盒精心儲存,並放在展廳永久展出 (見彩圖)。館藏還包括大量外國檔案的縮微副本。
該館大樓1931年動工,1935年建成使用,為古代神廟式建築。庫房為密閉式,可容100萬立方英尺檔案。1967年在大樓附近增加一座附屬庫房;1982年又在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增加一座附屬庫房,存放地圖、建築圖紙和部分聲像檔案。1968年起,在11個城市如費城、芝加哥、西雅圖等建立分館,以儲存聯邦政府在地區性活動中產生的檔案檔案和國家檔案館館藏中對地方研究者有意義的檔案縮微副本。分館的館藏量約佔聯邦政府檔案總藏量的19%。
國家檔案館及其分館均向社會開放,凡持有身份證明的、年滿16週歲的公民均可來館查閱檔案、亦可函購或電購縮微副本。每年接待查檔者約20萬人次。館藏檔案分特殊保密規定和一般保密規定兩種,前者由移交者或捐贈者提出並經該館同意,後者由該館決定。凡涉及國家安全、軍事機密、企業情報、個人醫療狀況和著作權的,都有保密限制,非解除限制不得向社會開放。該館出版過6部檔案館指南,從第2部起每一部都是前一部的續編,到1984年共介紹了500多個檔案組合。(見彩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