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色龍讀後感相關作文20篇

變色龍讀後感 篇1

讀後感 ,748字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今年暑假,我讀了一本書,名叫《變色龍》,這是俄羅斯短篇小說家契訶夫的一部作品。

這本書的主人公奧楚蔑洛夫警官,有一天在大街上看到一條狗,它剛咬傷了首飾匠赫留金的手指。可是誰也不知道狗主人是誰。有人說:這是將軍家的狗,可又有人說不是。隨著狗主人的地位不同,奧楚蔑洛夫警官對待狗的態度也大不相同。當人們說這是將軍家的狗時,警官就說:“赫留金,你一定是用釘子劃破了手,但想找狗主人的麻煩而編造的謊言,或是你用菸頭燒它的嘴、臉取樂,它才咬你的。你看這可愛的小狗,怎麼可能無緣無故咬你的呢?”但當人們說,這不是將軍家的狗時,警官就說:“將軍家裡的狗都很名貴,都是良種,這條狗呢,鬼才知道是什麼東西!毛色不好,模樣也不中看,他老人家會養這樣的狗?”

雖然小說名字叫做《變色龍》,可小說裡並沒有提到“變色龍”,但文中的奧楚蔑洛夫像極了變色龍,善變又不堅持原則。在小說中,警察通過人的地位高低來判斷是好人還是壞人,這正是俄國沙皇統治階級的一個小小縮影。

在我們的生活中,也有像奧楚蔑洛夫那樣的“變色龍”。一天,我和爸爸媽媽在餐廳吃飯,看到隔壁桌來了一個老人和一個小孩,可能是不知道怎麼點菜,於是叫住了走過身邊的一個服務生。老人說不好普通話,服務生聽不太懂老人的方言普通話,態度很冷淡,匆匆幾句就走開了。我低頭繼續吃飯,無意抬頭瞥見,那個服務生正滿臉笑容地接待另一桌穿著光鮮的客人,一副點頭哈腰、卑躬屈膝的樣子,讓人看了很不舒服。

這篇諷刺小說,短小精悍、情節生動、幽默有趣。小說雖然搞笑,也告訴了我們,人與人之間應該互相尊重、以禮待人,不做現實生活中的“變色龍”。

《知識改變命運》讀後感 篇2

讀後感 ,623字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知識就是力量,可見知識不僅對工作、生活有幫助,更重要的是能提高個人內涵及修養。有了足夠的知識,改變命運的機會就掌握在了自己手中,《知識改變命運》讓我們明白了這個道理。掩卷而思,書中那些自強不息,追求知識,有著偉大理想的人物仿若在目。

章文瓊,他是個英國留學生並且是個碩士,但是在2006年,他放棄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到一個偏僻,貧困的小坑村當了村委主任。當時很多人不理解他,不信任他,因為他畢竟他有著高學歷可以有更好的生活條件。他人的偏見並沒有讓他放棄。他為了將小坑村建設的更加美好,他拿出自己在英國辛辛苦苦賺的錢,投入建設中。小坑村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村民也對他刮目相看。章文瓊的事蹟引起了社會關注,他被評為“浙江省十大傑出青年”。還成為了溫州市北京奧運會聖火的火炬手。

在現實生活中,還有許許多多知識改變命運的例子。如莫言通過自己不懈努力,不斷寫作,最終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屠呦呦通過不斷研究,改進青蒿素,自己一次次嘗試,一直堅持,最終獲得諾貝爾生物學獎;馬雲曾經只是杭州的一名普通教師,但是他一直尋找各種機會提高自己,最終創立阿里巴巴,書寫了人生輝煌。

李嘉誠曾也說過:“知識並不決定你一生財富增加,但知識多了,機遇也就多了,用知識創造機遇,才是獲得財富最好的途徑”。這也就是說,知識改變命運。

知識改變命運,學習成就未來,我希望每個學生都能為了將來有更多,更大的機遇,從現在起好好學習,為自己創造一片天地。

我的寵物是恐龍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951字

那天上午,我和媽媽一起逛書店。忽然,一本書吸引了我,讓我眼前一亮—《我的寵物是恐龍》,一看就是寫寵物的書。想到家裡也有一隻拉布拉多寵物犬,便產生共鳴,毫不猶豫地買下了這本書。

回到家,我剛坐在沙發上,家裡的拉布拉多犬—瑪尼,興沖沖地搖著尾巴跑來坐在我的旁邊舔我的膝蓋。我摸了摸它,看起了《我的寵物是恐龍》這本書。

故事發生在新罕布什爾州自由鎮一個叫納特忒巧的孩子家裡。他們家的老母雞,生了一個雞窩那麼大的怪蛋。後來這個蛋裡,竟然孵出一個三角恐龍!孩子給他取名叫貝姥爺。貝姥爺來的太不可思議了,一位博士提議把它送進了國家動物園。過了不久,竟有人提出要殺了貝姥爺,博士就把納特忒巧送到電視臺發表幾分鐘的演講。使事情出現轉機,貝姥爺得救了!

我抬起頭,已經下午了。午後的陽光撒在已經熟睡得瑪尼身上,顯得極為可愛!

是啊,善待動物就是善待人類自己!不管是狗還是恐龍,能用愛去了解它們,關心它們,才是最重要的。它們不會說話,但它們希望你能真心對它們。因為你是它們的全世界,它們是最愛你的!

記得有一次,我們一家出去吃飯,飯館裡裡竟然有賣狗肉的!爸爸一看到其他客人餐桌的燉狗肉,直接拉著我們轉頭就走。我也暗生悶氣:“怎麼可以殺狗吃肉呢?它們可是我們最忠誠的夥伴啊!我們自己家都有一條狗寶貝,愛都來不及,怎麼可能吃狗肉呢?真的太氣人了!”

暑假裡,我們全家到寧波象山去玩,當然也帶上了瑪尼。你知道嗎,瑪尼就好像是大海的狗兒子。一見到大海,就像見到了久別的親人,沖沖衝,衝到了大海里,拼命地施展它狗爬式的泳姿。我們給它拍了很多照片,跑的,跳的,遊的,還有很多和我們的合影。周圍的人看到我們和狗的親熱程度,都說我們家的狗狗好福氣。

可是,瑪尼樂極生悲啊。到了晚上,它又吐又拉,我們一家都急死了。連夜送到附近的寵物醫院,獸醫說它喝太多的海水了。唉,我們全家都陪著它掛吊針,一隻掛到凌晨3點鐘,下次再也不敢讓它在大海里游泳了。瑪尼,你受苦了,嗚嗚嗚……

“權利,金錢,不能凌駕於人類的美好心靈之上。愛與自由才是我們真正的追求!”《我的寵物是恐龍》這本書裡這樣講,我深有體會。有一些人一邊說著堂皇的話,一邊卻做著相悖的事。真希望,這個世界能少一份殺戮和貪婪,多一份愛與自由!

驢小弟變石頭讀後感 篇4

讀後感 ,917字

今年寒假,我看了一本繪本,名字叫《驢小弟變石頭》。

這本書的作者是美國作家史塔克,他自己寫的文章,畫的畫。我覺得他好厲害,既能寫文章,又能畫畫,真是全才。他筆下的主人公名字叫驢小弟。驢小弟有一個溫馨的家,有愛他的爸爸和媽媽,他生活得無憂無慮。

驢小弟有一個特別的嗜好,喜歡蒐集形狀和顏色都很特別的小石子。就是因為他的這一嗜好,才有了以下的故事。在一個下雨的禮拜六,驢小弟找到了一顆十分特別的小石子。文中是這樣描述那顆小石子的:“這顆小石子紅得像火,閃閃發亮,圓溜溜的像彈珠。”這顆小石子不光漂亮,還有魔力。驢小弟拿著它許願,什麼願望都可以實現,是不是很棒呀。我也非常想擁有它,我想用這顆石子許願,要好吃的巧克力,要好玩的玩具……但是驢小弟還沒把石子帶回家,就碰到了獅子,他希望把獅子變成蝴蝶、小菊花等,可是因為太緊張了,對著石子說“我希望變成石頭”。他一說完,自己就變成了一塊石頭。從那時開始,他就一個人待在草莓山上。

驢小弟不見了,他的爸爸和媽媽可著急了,他們到處尋找驢小弟,可是一無所獲。五月的一天,驢爸爸和驢媽媽去草莓山上野餐。驢媽媽坐在了驢小弟變成的石頭上,驢爸爸發現了紅石子,並把它放在了驢小弟身上。看著自己的父母,驢小弟心裡強烈的希望變回自己,奇蹟發生了,他真的變回來了。最後一家人團聚了。

那麼紅石子呢?他們把它放進了保險箱裡,因為他們已經擁有了他們想要的一切了。現在有什麼比親情更重要呢。

這本書我早在一年級時就看過了,當時對那塊紅石頭產生了興趣,並被他們一家三口的愛所感動。但這次的重新閱讀讓我有了新的感受。驢爸爸和驢媽媽在尋找驢小弟的過程中雖然難過,但仍然要自己打起精神來,保持樂觀的心態,好好活下去。驢小弟也一樣,他變成石頭後既害怕又著急,但他仍心存希望,相信總有人會來救他的。其實我們也一樣,生活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困難,我們要像驢小弟一家那樣樂觀地去面對,困難總會有解決的一天的。同時我覺得驢小弟最後把紅石子放起來做得很對,老師一直教育我們要腳踏實地,要用自己的雙手來創造屬於我們的未來,就像《金子》中的彼得,他靠辛勤的勞動,賣花獲得了財富。我們的未來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我要好好學習,用自己的努力獲得成功。

生命的色彩讀後感 篇5

讀後感 ,438字

熱愛生命

生命,是充滿生機的;生命,是充滿力量的;生命,是有許多成果的;生命,是純潔善良的。

星期日,我坐在文薈學校的教室裡,讀著《生命的色彩》。這篇文章寫了作者對生命的想象,寫出了作者心中生命的真諦,這篇文章給我印象最深的也是對生命真諦的理解。

生命是充滿生機的,文中講到了剛剛吐露的嫩芽,正衝破泥土的阻撓,奮發向上,去迎接春雨的洗禮。這讓我想到了我們在教室裡讀書的樣子,不正如小草想突破岩石般那樣,想達到更高的境界,想學到更多的知識嗎?

生命是充滿力量的,文中講到了夏天那火紅火紅的花朵,還有那高懸空中的散發光芒的太陽,都把自己的色彩和能量獻給人間。他們不正如那些辛勤工作,把自己的光和熱奉獻給社會的勞動者一樣嗎?

我突然還想到了一件事,有一次,我抓到了一隻知了,它在我手中奮力地向天空飛去,盡力想掙脫我的手。我最後把它放了,因為我被那種生命的力量感動了,每個動物都在體現著生命的頑強。

生命,我熱愛你,你讓我們看到了力量,感受到了成果,請大家和我一起熱愛生命,享受生命!

變形記讀後感800字 篇6

讀後感 ,2029字

今日騰訊新聞有一篇文章讓我很是痛心,90後演員徐婷患癌症去世,留下的微博寫到:”在我得知得了癌症後居然有一絲的輕鬆,我感覺我要解脫了……”這就是變了形的花季少女的心聲啊!徐婷覺得自己26年來好像都沒有為自己活過,自己掙錢讀大學,掙錢供弟妹讀書,給父母還債買房,卻從來不為自己而花,直到最後癌症離世。

更讓我唏噓的是,這不正是卡夫卡的《變形記》裡面的格里高爾的人生嗎?變形記中,格里高爾負擔著整個家庭的債務和美好生活,每天疲於奔命,卻有一天發現自己變成了一隻甲蟲,他的家人一開始是驚恐,到淡漠,最後是遺棄,大甲蟲格里高爾最終死去。卡夫卡的敘述冷靜得讓人毛骨悚然。除去兩個故事中家人的部分,我想這兩個主人公的生活相似度可達95%。

這是多麼可怕的事!一百年前大文學家的故事竟然赤裸裸地發生了,而大部分人,根本就沒留意到。我不知道現實世界中還有多少人是過著這樣沒有自我,逐漸變形的生活,但我想,在中國,這個過於讚揚奉獻精神的過度,數量是肯定不少的吧。

格里高爾是怎麼讓自己愛到變形的呢?讓我們回到小說中看看。

變形的起因是格里高爾的父母欠了老闆一大筆債,格里高爾為了替父母還債,忍聲吞氣在老闆公司做旅遊推銷員,即使早就想要辭職了,但一想到還得五六年才能還完父母欠的債,他就忍了。別的推銷員生活得像貴婦人一樣,唯有他,把家庭的所有的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壓得氣喘吁吁。然而從後面的文章我們都能知道,他的父母和妹妹都是有勞動能力,就算沒有他也可以自力更生,然而正是因為他的心甘情願地付出,他們便是理所當然的接受,不再付出勞動。很明顯,這樣理所當然的責任轉讓,是格里高爾變形的最大推力。

格里高爾的父親自從破產後就一直待在家裡,不再出門勞動,把所欠下的債都推給兒子來還,而且在兒子變成甲蟲後沒有半點憐憫,只是嫌棄,由此可見,這是個極其自私之人。

在格里高爾變成甲蟲後,他的家人不曾想過叫一個醫生,或者尋找什麼解決的方法,又或者尋找這是什麼原因。可見,這一家人已經是格里高爾寵壞的一家人,在坐享其成中已經喪失了反省能力、解決問題和感恩的能力。抱怨,自憐,是他們唯一的應對。

從性格上看,格里高爾是個過度的奉獻著,他享受於對家人過度的奉獻中,並以此為自豪。縱使要付出自己的一切乃至生命,他所操心的還是他的家人,“他消滅自己的決心比妹妹還強烈呢,只要這件事情真的能辦得到。”他最終還是奉獻了自己的生命,為家人換取了他們想要的平靜。在家人陷入破產困境時,他付出了自己的所有,為家人換來安逸的生活,即使自己內心其實想離開。在自己變形失去經濟能力沒法帶給家人安逸生活的時候,他依然站在家人的角度消滅自己這個麻煩。這是多麼感人的犧牲啊!這樣的故事放在以孝為先,以奉獻為自豪的中國,定能好好被歌頌一番。

格里高爾愛著所有的家人,卻沒有愛過自己。

他也不敢愛自己。他從畫報裡把畫著“一位帶皮帽子,帶皮圍巾的貴婦人”的話剪下來,裝在金色鏡框裡。他羨慕著別的推銷員如貴婦人般的生活,在還清債務之前都不敢為自己去爭取。他以為等還債這件事完成了之後,他便自然就可以擁有了。然而他不知道,這貴婦人的生活也是需要他為自己爭取的。

他奉獻了自己所有的愛去愛家人,卻把家人養成了一群自私鬼,回到還債這件事上,除了格里高爾一個人在努力,其他人也根本沒有想過要為他減輕負擔,比如:父親尚有勞動能力,卻每天讀書看報,不曾想自己再付出點努力去承擔自己欠下的債務;比如,家裡明明可以先不用女僕,一起多節省些開支;比如家裡的客房早就可以租一兩間出去,貼補家用;又比如,妹妹已經到達可以自力更生的能力,完全可以做些工作而不只是在家依靠哥哥打扮自己。愛,如果沒有了共同承擔,那就沒有了愛。

從心理學上講,“本我”代表完全潛意識,表達慾望;“自我”代表大部分有意識,負責處理現實世界的事情;“超我”代表部分有意識,是良知和內在道德的判斷。

格里高爾變成甲蟲後,常常回憶過去臨窗眺望的那種自由,我想這是他唯一關注本我的時候。

格里高爾變形也許就是他的超我和本我無法統一而造成的。他的本我想要他多關注一點自己,“自私一點”,不要一味只有貢獻,但他的超我打敗了本我,認為本我是不負責任的。他的自我處於兩者之間,卻處理不好這二者的關係。於是,長期的內心不統一,讓他最後變了形,也正是因為如此,他發現自己變成甲蟲之後,一點都不驚訝,仍然想的是如何起床上班。

格里高爾無疑是可悲的,傾盡所有力氣去愛去付出,貢獻了自己所有的生活甚至生命,換回來的不過是家人的遺棄,為他的死去而鬆一口氣。

我想,愛是要有付出和共同承擔的,愛是互惠的,愛是既學會愛他人,也要學會愛自己,方是對愛的負責。

如果格里高爾在筋疲力盡的工作之餘,多關注下自己,讓自己也偶爾過過“貴婦人”的生活;如果他在傾盡全力為家人還債的時候,也能意識到去要求家人一同付出努力;也許他在變成甲蟲了之後多去反省一下到底為什麼,有什麼補救方法……那麼,也許他能拯救自己,也能拯救這個家。

黑色俠讀後感 篇7

讀後感 ,660字

《黑色俠》這本書講的是:老麵包房裡住進了神祕女孩一家。為了讓女孩對自己刮目相看,阿特勒想要登上報紙頭條,成為家喻戶曉的名人。接著,黑色俠去“借”鎮長家的冠軍母雞,這樣的話,等阿特勒把母雞送還給鎮長之後,便可以成為營救母雞的英雄了。可沒想到,母雞被真正的賊偷走了……阿特勒只得去棕色俠和青蜂俠的幫助下,開始了讓人啼笑皆非的“尋雞歷險記”。這本書非常有趣,我很喜歡。我喜歡阿特勒的靈巧、聰穎、愛想法子讓自己登上報紙。

一天,我在學校,老師講到了雞兔同籠。然後老師便出了一道題:“同學們,學到這裡,大家都明白,雞兔同籠的問題應該怎麼做了吧?"現在,我一看到這個題:天吶,這題怎麼這麼難呀,我該怎麼解答呢?我愣住了,呆呆的坐著。於是我問了一下同學:“這個題該怎麼做呀?”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突然我想起了一句話:一個人要勇敢面對,不要害怕。於是我不斷實踐,終於會做了。並且我能在短時間內解出這道題。

在家,我做了一個骰子,在上面的六個面分列寫了打掃衛生、玩、睡覺、當家、洗鞋、看書。我想:該怎麼我才能看書呢?我連忙叫爸爸和媽媽一起來:“想必你們都知道什麼規則了吧,那我們就正式開始了。這一次我先來,我先看一下骰子,我把看書移到最上方,順便放輕點,不會有彈跳力。最後我果然抽到了看書。於是該輪到爸爸了,爸爸不管三七二十一,隨便地放,哎呀,竟然是睡覺。最後輪到媽媽,媽媽和爸爸一樣,竟然是打掃衛生,反正家裡也挺亂的。這一次,讓我心情愉快呀。

“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在這個事情中,告訴我這樣一個道理。從此我要變得靈巧、聰穎起來。

爸爸變小記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516字

最近,我一直在讀《爸爸變小記》這本書,書中的幾個小故事可有意思了。主人公楊歌的爸爸被老婆罵,變成了一個小小人,上班遇到種種困難,惹了許多禍,被老闆辭退。雖然爸爸不能工作,不能掙錢養家,但他生活在楊歌的口袋裡,時刻關心著兒子:指導兒子學習、教兒子踢球、幫助兒子做好事……

我覺得文章中的爸爸是個偉大的人,因為他願意放棄自己辛辛苦苦,受了很多傷拍出來的電影,只想為了保護那些純潔和美好的心靈。雖然爸爸沒有成為明星,但他在我心目中已經是一名明星了:他是足球場上的明星,是馬戲團裡的明星。

書中的爸爸是個偉大的爸爸,儘管自己已經小的只有一點八釐米,可是當兒子遇到劫匪時,他還是勇敢的衝上去,體內的陽剛之氣瞬間爆發,又變回原來的樣子,變成武打明星擊敗劫匪,保護了兒子。讀了這本書,我明白一個道理:爸爸媽媽永遠都愛自己的孩子,為了孩子,他們可以不要自己的生命。

和楊歌比起來,我的媽媽要溫柔許多,她把我們家收拾得井井有條,還會做可口的飯菜;爸爸也是個大明星,他會開車修車、會打籃球。每天都送我上學,還陪我一起讀書,陪我爬山;我是爸爸媽媽的好女兒,懂事、善良,愛讀書、會學習。

我愛我的家,我們是相親相愛的一家人!

驢小弟變石頭讀後感 篇9

讀後感 ,793字

有人說,幸福就是可以吃很多很多的美食;也有人說,幸福就是可以去很多很多的地方旅行;還有人說,幸福就是有很多很多的錢,可以買自己想要的任何東西……而我想說,幸福就是全家人相聚在一起。

暑假裡,我和媽媽一起讀了美國威廉·史塔克的《驢小弟變石頭》,這是一本語言和畫面都很豐富的繪本,適合慢慢地讀,靜靜地思,深深地想,耐人尋味。它講的是驢小弟喜歡收集各種各樣的小石子,有一天他意外的得到了一顆有魔力的紅石子,他很高興,因為這顆石子可以幫他實現任何願望。可是驢小弟卻一不小心把自己變成了一塊大石頭,怎麼也變不回去了,他非常難過,驢爸驢媽也急壞了。經歷了種種挫折,驢小弟終於幸運地變回了自己,他們一家才得以團聚。

這個故事讓我懂得:擁有魔法並不是最快樂的事情,那些輕易得到的東西不一定能給自己帶來幸福,甚至可能會給自己帶來災難,就像《寶葫蘆的祕密》中的王葆,寶葫蘆的魔法也給他帶來了許多的困擾。我覺得,如果我們要實現夢想,就要腳踏實地,努力奮鬥,而不是靠什麼魔法,用自己的努力實現夢想才是最快樂的事。

這個故事深深地打動了我,對於驢小弟來說,紅石子的魔法已經不重要了,能跟爸爸媽媽在一起才是最幸福的。所以最後他們把紅石子鎖進了鐵打的保險箱,書的最後一句話讓我無比動容——“他們已經有了他們想要的一切了。”我想,他們想要的一切就是全家團聚吧!

讀完後,我認真地問媽媽:“媽媽,如果有一天你們找不到我了,你們會像驢爸爸驢媽媽那樣著急嗎?”媽媽愛憐的把我攬進懷裡:“那當然了,我們都會很擔心,很著急,像驢爸爸驢媽媽那樣滿世界的找你的。”我把頭深深地埋進媽媽的懷裡,覺得自己好幸福。是啊,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就是最幸福的事情。

好溫暖的繪本!好感人的愛!好幸福的我!

《老媽變同學》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524字

這個暑假,我讀了一本書,名叫《老媽變同學》。

這本書的作者是李岫青。李岫青是中國作家協會會員,魯迅文學院第六屆作家高研班學員,山東省作家協會簽約作家,臨沂大學特聘教授。李岫青專注寫作,他的文章幽默風趣,深受孩子們喜愛。

《老媽變同學》是“貪玩大王李奔奔”這一系列的書。主要說李奔奔的媽媽對他學習非常嚴格,讓他“保十爭五闖三”。可他覺得媽媽對他要求太嚴格了,媽媽覺得要求並不嚴格,李奔奔還是覺得媽媽很過分,媽媽又說:“我如果當上了李奔奔的同學,一定能為他做榜樣。”。這話被仙鳥雲鶯知道以後(雲鶯是一隻懂法術的仙鳥),便把媽媽變成了一個漂亮的小女孩,和李奔奔一起上學,並以李奔奔表妹的名義住在了他家。後來經過李奔奔和他爸爸李大河的努力,才把媽媽恢復了原來的模樣。

書中,我最喜歡的人是變成小女孩的媽媽。因為她學習很棒,而且長的很漂亮,愛衛生,愛助人,她在老師心中是一個名副其實的“三好學生”。她是我學習和生活中的好榜樣。

我讀了《老媽變同學》這本書後深有感觸。我覺得父母對我們要求嚴格是對我們好,但也不能太嚴格子,我們也要把父母交給我們的任務量力而行。

愛跳舞的小龍讀後感 篇11

讀後感 ,786字

放假前,我到新華書店挑選了《霧裡的青花泥》《人間童話》《愛跳舞的小龍》等幾本書來打發我的假期生活。在我看過所有的書中,我最喜歡的是湯素蘭寫的《愛跳舞的小龍》,我為什麼喜歡?哈哈!告訴你吧,湯素蘭是我最喜歡的作家之一,她寫的故事個個精彩無比,富有感情。當我拿到這本書並看了其中一個故事後,便愛上了這本書,久久不肯把這本書放下。

書中的每一個故事都深深打動了我好奇的心,尤其是《愛跳舞的小龍》,寫的是龍之谷裡有許多龍,每一條龍都神通廣大,威力無窮。可有一條小龍,叫優優龍,他什麼都不會,夥伴們嘲笑他,父母擔心他,但他從來都沒有放棄過自己的愛好,經常一個人偷偷在草地上跟蝴蝶、蜜蜂、風兒、孔雀等學唱歌和跳舞。

龍之谷最重要的一天到了,所有的小龍都要展示自己的本領,看看誰的本領最大。因為這個,火龍、水龍、霧龍、風龍、雨龍、雷龍把整個龍之谷弄得地動山搖。龍之谷的天空一會兒通紅,一會兒漆黑,一會兒電閃雷鳴,一會兒狂風大作,一會兒濃霧密佈。這裡的其他動物都四散逃命,整個龍之谷都搖搖欲墜,龍爸爸、龍媽媽都急壞了。這時,小龍優優輕輕地哼著歌,輕輕地飛舞起來。聽著小龍的歌聲,所有的龍都停了下來,結束了混亂,恢復了原樣。最後,小龍優優被稱為龍之谷最具有威力的龍。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我們不要去嘲笑別人的缺點,這會讓他沮喪,傷心。可以向別人學習他人的優點讓自己變得更加優秀,真的是一舉兩得啊!是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我們要學會看到別人的優點,並向他學習,把他的優點變成自己的優點,使自己進步。學會接受別人的優點,由衷地讚美別人的優點,這樣會給他人帶去快樂,也給自己帶來朋友。

當我看完整本書的時候,儘管已經累得眼皮發酸,我卻還撐著沉重的眼皮一遍又一遍細細品嚐著書中故事的每一個細節。從小龍優優的身上,我知道學無止境,學習別人的長處,就會成就自己的夢想。

別讓電腦變魔鬼讀後感 篇12

讀後感 ,559字

這兩天,我閱讀了《別讓電腦變魔鬼》這本書。這本書主要講的是:主人公陶小淘迷上了一款電腦遊戲,患上了網癮,學習自然一落千丈,給了陶小淘當頭一棒。這他才放下游戲,專心學習。他後來又幫助他的兩位好友戒掉了網癮,最後陶小淘報名了計算機大賽,還獲得了冠軍呢。

網路世界是一個看似美好的虛擬世界。比如,陶小淘,他打遊戲很厲害,是一個大英雄。而在現實生活中,他卻是一個學習不好的學生。如果對電腦遊戲太痴迷,就有可能出現幻覺,而這些幻覺不知不覺就填滿了你的成就感和滿足感,這就會有了網癮。

其實網路也沒有那麼壞。比如,陶小淘利用網路參加了計算機大賽,還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呢。只要我們能合理的利用網路,網路也可以成為我們的好幫手呢!

有一次,爸爸媽媽要出門兩三個小時,他們再三叮囑我少看電視,少玩電腦。我只是左耳朵進右耳朵出,敷衍的說了一聲“好”,便把爸爸媽媽打發走了。我確定爸爸媽媽走了後,才大膽的走到電腦桌前開始玩遊戲。遊戲確實很容易讓人著迷,不知不覺的我都玩了一個小時了!我嚇得趕緊關了電腦,手忙腳亂的開始做眼保健操。但實際上我這樣做也是在自欺欺人,這雖然不屬於網癮,但對眼睛的傷害已經很大了。

網路遊戲可以用來娛樂一下,但切記切記不能著迷,否則會患上可怕的網癮。在生活中儘量遠離網路遊戲,更加註重學習!

黑色俠讀後感 篇13

讀後感 ,930字

做一個真實的我

讀完《黑色俠》這本書後,我久久回味。這本書主要是寫老麵包房裡住進了神祕女孩一家。每當夜色降臨,黑色俠阿特勒去鎮長家偷雞,把雞藏起來,再把雞找出來送到鎮長家去,結果雞被真正的偷雞賊偷走了。阿特勒總是尋找各種各樣的方法讓自己可以登上報刊頭條,成為家喻戶曉的名人,使女兒對他刮目相看。而書中的奧絲卻只想做一個平凡、善良、能幫助人的小朋友。最後奧絲登上了報刊頭條,而阿特勒卻鎩羽而歸。

每當想起奧絲,我就會想起我和同學之間相互幫助的事情。那是星期五的下午我們學校四年級大掃除,因為頭一天下了大雨,走廊裡面全部都是積水,老師讓我把週一到週五所有打掃走廊的人都叫到外面去掃積水。可是在清掃積水時,有5位同學一直在走廊裡面玩,並沒有在掃積水,我就出去對他們說:“別玩了,快打掃吧,如果沒有打掃完、打掃得不乾淨,我們都會被老師罵的。”聽了我的話以後,他們就趕緊去打掃了。他們5個人有兩個人站在左邊,有三個人站在右邊,他們把積水掃到中間再往女洗手間掃。他們掃完之後我發現掃得並不乾淨,於是我就自己拿著掃帚來掃。我按照老師教給我的方法,先站在衛生間最遠的地方,然後再拿著掃帚往女冼手間的那個方向掃,我一手在前一手在後,彎著腰打掃著,一會兒就把積水清掃乾淨了。老師知道後對同學們說:“你們要向班長一樣多為班集體做事,積極勞動。”

某個星期一,我的語文長江作業本有幾道題不會做,於是我就去請教我的同學郭欣怡,想讓她把那道題講給我聽,郭欣怡是我組的組長,她忙著改作業,當我知道她沒有時間後,我就打消了去請教她的念頭。之後等她改完作業後,我就跟她說:“郭欣怡,我有幾道題不會做,你能教我一下嗎?”郭欣怡說:“當然可以,你有哪幾道題不會做呀?”我很快告訴她分別是哪幾道題不會做,她看了題以後詳細講解給我聽。當她講完後我還是有點模稜兩可,我就再次追問下去。可她並沒有不厭其煩,隨後耐心、細緻的給我講了那幾道題應該怎樣畫圖,解題的思路和過程,我終於會做了。

通過這些小事,我悟出了一些道理:做人要誠實,與人相處要互幫互助。以後的生活我要發揚誠實守信。樂於助人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

黑色俠讀後感 篇14

國小三年級作文 ,553字

寒假裡,我一口氣讀完了《黑色俠》這本書,這本書講的是小男孩阿特勒的成長故事。

阿特勒想被登上報紙,成為人人讚揚的明星。一開始他問了很多人,怎麼登上報紙,但都沒有人回答他。阿特勒想了好半天,他想到了一個好辦法,那就是偷走市長的母雞,再假裝自己找到還給市長,這樣不光能受到市長的表揚還能登上報紙,可能市長還會送他獎品。然而,即使他真的偷了雞還給市長,也並沒有美夢成真。

看到故事的結尾,我覺得阿特勒的行為還真有些搞笑。想靠製造假象而成名,有些自欺欺人,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這讓我想到了去年暑假的一件事,在樂理集訓課上,那天我們進行了一次樂理知識測試。可是我考得非常不理想,於是,我趁老師不注意,偷偷地改了自己的分數,結果被老師發現了。老師批評了我一頓,回到家媽媽也批評了我,那時候我並不覺得是什麼丟人的事,現在想想,這種行為和阿特勒偷雞想出名並沒有什麼不同啊,簡直太丟人了!

讀完這本書,我懂得了不能因為想獲得榮譽而欺騙別人。如果你想要得到誇獎和稱讚,你首先要做一個誠實的人,別人才會信任你,靠自己的真本領,才會贏得尊重和讚揚。還有就是,你想幫助別人的話,一定要在別人需要幫助的時候去幫助別人,不能像阿特勒一樣,把別人的東西偷走,然後再還回去,這樣得來的表揚並不光彩,只有真心實意的幫助,才能叫做雪中送炭。

口水龍讀後感 篇15

讀後感 ,685字

珍惜友誼

暑假裡我讀了一本好書,書名叫《口水龍》,作者是臺灣著名文學家管家琪奶奶。這本書看完後我被文中的小恐龍感動了,它讓我受到了很大的教益,讓我發現自己在生活和學習中的不足,並且努力去改正。

文中講述了一隻名叫阿丹的小恐龍,長得十分俊俏,性格又文靜,大家都非常喜歡和它一起玩,每到傍晚,大家就紛紛爬到阿丹身上欣賞風景,日子過得十分開心。可誰也沒想到,春天時,阿丹生了一場病後一切就改變了,變得會流口水,大家一看到它就紛紛躲避,還給它取了一個難聽的名字“口水龍”,內向的阿丹變得沉默寡言,於是它獨自來到海邊,當大家找到它時,送了它一條圍兜,但是大家發現他又長出了一顆門牙,不再流口水了。但阿丹依舊每天帶著大家送的圍兜!我一開始不明白阿丹已經不流口水了,那它為什麼還要帶著圍兜呢?它不是也因為大家嫌棄它而生氣、傷心嗎?後來當它知道大家並沒有真正嫌棄它,不來找它的幾天是大家齊力給它做了圍兜,而且是縫了三天三夜才完工的,為了讓它不再為流口水而苦惱!它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朋友對它的友情,它的朋友有多愛它!

看完故事,我想到了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有一次,我跟我最好的朋友因為玩遊戲意見不合鬧了一點彆扭,吵架吵到不歡而散,誰也不肯認輸,在學校見面都很尷尬。好幾次她想跟我說話,我故意別過頭當沒看見,一連幾天都這樣。看了這個故事,我真的羞愧不已!覺得真正的友誼是堅不可摧的,我不應該為了一點小事情而不理她,朋友之間要互相體諒和謙讓,我要向他們學習,主動道歉,這樣才能結齊更多的好朋友。

《口水龍》這本書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鼓勵我承認錯誤,做最好的自己。

讀《變色龍》有感 篇16

讀後感 ,658字

在經過多次品味這篇經典小說後,我深刻體會到了沙皇叔叔的醜惡和陰暗。富有戲劇性的街頭場面讓我身臨其境,彷彿親眼目睹了爪牙們的專橫霸道、阿諛權貴和欺壓百姓。

在他們的心中沒有善惡,不分是非,他們只知道要向比自己官大的人低頭,尊嚴早已蕩然無存,只剩一堆無恥的虛榮心以及數不勝數,變化莫測的面具。對不同的人,戴不同的面具,倦了、伐了,也不曾因為早已沒了的血肉的臉皮,只剩一張除了縹緲的自尊心,什麼也不剩的臉,不能見人,也無法再真正的見人。

他們無疑是令人作嘔的媚上欺下,趨炎附勢的嘴臉也是醜惡至極。可他們戴著面具,哪怕內心再如何不安,如何恐慌,如何措不及防,也有面具護著,這面具既是防護的前線,也是人格的底線。他們一會兒儼然是一個公正的法官,一會兒又振振有詞地為自己的宣判開脫,一會兒罵,一會兒誇,徘徊在愚昧和可笑之間,哪頭都去不得。

奧楚蔑洛夫這隻沙皇警犬,專橫跋扈,他的面具則彷彿與面孔完完全全黏合在了一起,他見風使舵,蔑視他人,把社會弄得一團糟,然而,塑造這樣頹敗之人卻不單單隻有他一個,多年來,平民百姓們一直的逆來順受,安分守己,順應現守的生活態度也同樣為了巨大的幕後黑手。看到無辜的小狗倍受摧殘,卻仍舊袖手旁觀,無動於衷,實在可悲。

沙皇俄同時期的黑暗和腐朽,又豈能是如此空虛麻木的精神蛻變成的虛假面具所能詮釋的?在百無聊賴的生活中尋求另一種刺激,卻早與人性失之交臂,或許,可以說人性不復存在。

面具易碎,卻一直在新生,一直在新生著面具,卻一步一步摧毀著人性,以及所剩無幾的良知……

《想變成人的猴子》讀後感 篇17

讀後感 ,645字

《想變成人的猴子》,一本令人開懷大笑、無可奈何的書,給予我無限的想象空間,使我展開想象的翅膀,寫下了這篇讀後感。

猴子,一個多麼熟悉的名字,有著珍稀動物的王冠和幸福的生活,而這隻猴子卻有著不平凡的生活和離奇的想法……

這隻猴子被壞蛋抓走,被逼著去賣藝,笑貓的幾個好朋友張達、唐飛、毛超、馬小跳將它救出以後,和笑貓一起住在翠湖公園,後來,因為擔心被“對對眼”那個賣藝人抓走,不得不去馬小跳的家……一場場好玩的故事就這樣接連上演。

猴子睡不著,就去找笑貓陪它玩一會兒。笑貓打著哈欠,開始給它介紹房間:“這是馬小跳的房間,這是他爸爸媽媽的房間,都是用來睡覺的。”“還要分開睡?我們猴子都一塊兒睡。”看過所有房間之後,猴子又指著冰箱問笑貓:“這是什麼?”“是冰箱。我要睡了!它可是很冷的!”沒想到,笑貓早上居然發現猴子在冰箱裡已凍成了冰塊,不知生死。讀到這裡,我的心揪緊了,希望馬天笑先生能幫一下,好在馬天笑先生肯幫忙。一見爸爸肯幫忙,馬小跳立馬去把煤氣灶開啟,想給猴子暖和暖和,爸爸卻說:“那樣它會死得更快。”我不得不佩服馬天笑連這都懂,好厲害!馬天笑給猴子進行了按摩,過了好一會兒,猴子終於醒了。後來大家將猴子送回了大山。

讀了這個故事,我不僅自愧不如,如果我看見有人耍猴子,我不會去,也沒膽去救它,只會看完就走。而馬小跳和他的朋友們為救猴子卻義無反顧。他們為了保衛猴子的自由,冒險救出猴子,當“對對眼”尋找猴子時,他們毅然與他鬥智鬥勇,多麼勇敢的孩子啊!

所以說,好人無處不在,壞人無處行惡!

《柿子色的街燈》讀後感 篇18

讀後感 ,574字

拿到這本書後,我一晚上便看完了。讀完這本書,我深受感動。這本書不僅可以激發讀者的閱讀興趣,還可以幫助我們提升閱讀能力和美學涵養。

這些小故事充盈著幽默、冒險、溫暖、生活趣味,我們不但能從中學會為人處世的道理,還會在潛移默化中提高自己的品德修養。這些故事裡,我最喜歡的一個故事是—燕子姨婆的波浪鼓。

這個小故事講述了年邁的燕子姨婆不再叫可欣的名字了,可欣有點擔心以為燕子姨婆忘記了她的名字,便把這一切都告訴了媽媽。倆人商量後決定要去燕子姨婆的房間看一看。姨婆都記不清楚誰是可欣、誰是可欣媽媽了。燕子姨婆最後一次叫可欣的名字,可欣真的好難過。她想起姨婆給她講的故事,讓她特別特別懷念那段跟姨婆共度的時光。兩年後冬至那天的晚上,可欣來到燕子姨婆的身邊。她看到蓋著大棉被熟睡的燕子姨婆,還有捲成一團臥在床頭的大咪。第二天早上,燕子姨婆和大咪再也沒有醒過來,他們一起到另一個世界去了。可欣在心裡暗暗決定:有生之年一定要找到是柿子色的街燈,在燈下再與那個總講故事給她聽的燕子姨婆相遇。

這是多麼一個感人的小故事啊!是啊,“人有悲歡離合,月有陰晴圓缺;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古來今往,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情,總有坎坷缺憾。人生由缺構成,人生也是圓滿。滿是缺,缺也是滿。我們不要認為人都是十全十美的,沒有一丁點缺點。否則只會讓你更加的退步!

《五彩龍鳥》讀後感 篇19

讀後感 ,419字

沈石溪是動物小說大王,我讀過他的很多書,知道了很多動物故事。我最喜歡《五彩龍鳥》,因為這本書給了我不一樣的感受。

這是一本描寫侏羅紀的弱小恐龍,為了生存而改變自己的書。兩個相似的弱小恐龍家族—岫和澄,經歷大災難後,走上了不同的進化道路。在弱肉強食的原始森林裡,弱小的動物要比強者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獲得生存的權利。岫家族的成員集結起來形成龐大的恐龍軍團,獵殺周圍的一切動物,成為名副其實的劊子手。它們為了生存,竟然互相殘殺,成為了冷血動物中最無情的物種。由於四肢發達,大腦萎縮,它們進化成犬齒甲龍。澄家族為了躲避獵殺者,不得不移居到銀杏樹上生存,竟然長出了彩色的羽毛,化成五彩龍鳥。

大災難再次降臨了,強大並冷酷無情的岫家族最終滅亡;弱小的澄家族卻相互扶持,奇蹟般地生存了下來。

自然的力量是多麼神奇,它能使一個物種走上興盛,或者走向滅亡。面對大自然的選擇,只要我們相互關愛,相互扶持,就能在生命的舞臺上創造奇蹟!

歷史,無法改變——《明朝那些事兒》讀後感 篇20

讀後感 ,946字

一個多月的時間,終於算把《明朝那些事兒》從頭到尾讀完了。它的內涵在深深吸引著我。

在這本書裡,我明白了道理,懂得了真情,更看到了若干世間罕有的高貴品質,並深深為其折服。在這本書裡,我看到了一個個嘴臉醜惡的小人,一個個心狠手辣的宦官,一個個見利忘義的奸臣,當然,更看到了捨生取義的勇士,堅守信念的強者,更有獨守正道的孤膽英雄。隱藏其後的,還有那複雜又難以捉摸的人性。讀完了,看到了好多的改變,人的改變,物的改變,環境的改變……由於利益二字,兄弟反目,父子成仇,將好好的一代王朝攪和的烏煙瘴氣。但確有一樣東西始終未變,這個東西,叫做天道。借用仙四結局紫英的一句話來說,就是:惟有天道恆在,往復迴圈,不曾更改……千年的歷史,我們不能輕易評說,我們只能從看到的人與事中來自己分析判斷,冥冥之中,確有這樣一種力量,在左右著歷史的軌跡。

舉世皆濁我獨清,世人醉最我獨醒。挽狂瀾於既倒,扶大廈於將傾。這是我對於謙的評價。這樣的一位民族英雄,千百年來,有幾位能出其右者?我們理應牢記這個名字,記得百年前他的那句高呼“言南遷者,可斬也!”挽救了大明危亡,以一介書生之力,披甲上陣,力挫來犯之敵。

僵臥孤村不自哀,尚思為國戌輪臺。這是我看到的袁崇煥,儘管這是一個爭議性人物,但在我心裡他就只是一個英雄。我記得的袁崇煥,是一個堅守孤城,面對數倍於自己的敵軍,沒有後援,沒有補給,依然奮力堅守,頑強禦敵的堅韌的人。他的行為只因兩個字,信念。在他的一生我能始終看到的,就是堅持。一種無堅不摧的力量,任由多麼強大的敵人在它面前,也只能鎩羽而歸。

明朝向來不缺少愛國志士。儘管明朝是一個奸臣小人四起的年代,什麼王振,什麼魏忠賢,什麼嚴嵩、溫體仁,禍害無數黎民百姓;但同樣也是一個英雄豪傑展翅翱翔的年代,徐達,常遇春,于謙,袁崇煥,孫承恩,張居正,王守仁……數不勝數,正是有了他們,才使得明朝的歷史,變得更為絢爛多姿。

也許,我們憑藉一己之力永遠無法改變歷史的程序,但我們可以改變我們自己。在這部書的末尾,我讀到了一句話:什麼是成功?成功只有一個—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過人生。

歷史就像一個巨大的舞臺,歲月在期間上演了一幕幕成功與失敗、歡樂與哀愁的鬧劇。等到風消雲淡的時候,驀然回首,才發現人們終究無法改變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