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群末路相關作文20篇

狼群末路 篇1

國二作文 ,854字

我是一位失敗的狼王,我的族群,在我這一時代—被人們稱代“21世紀00年代”的時代,走向了末路。

曾記在上一代狼王統治時,狼群是多麼昌盛!而如今只剩下我的護衛與少數倖免於難的子民,走在這荒涼的草地上。

我目睹過無數同伴死去的慘狀—有的狼,捕獵時徑自脫離隊伍,私自去追逐那些炙手可得的獵物,卻不想被一個從樹上快速落下的鋼鐵巨物打碎了頭顱;有的不顧我的勸告,前去獵殺樹下一隻奄奄一息的山羊,卻被一隻從地上飛起的帶有巨齒鋼牙的怪物咬斷腿骨,只能靜靜等死;還有一些狼的死更為離奇:他們在行進中途,忽然口吐白沫告別了世界……

記得我的弟弟—最勇猛,最強健的狼中佼佼者倒下的時候,前任狼王,對即將取代他位置的我說“這不是大家的錯……”從此,我知道了一個新名詞“偷獵者”。

現在,我和我的護衛、子民,離開了上一代狼王統治的疆域,離開了我們的故土,也離開了同伴們的墓冢。

可遷徙之路上佈滿了艱辛和絕望,在這荒無人煙的草原上,也呼嘯著狹長的鐵刺,多少次慘烈的包圍戰,“偷獵者”們用這高速發射的鐵刺,將我的子民的血塗在草地上。

眼前就是那傳說中的“第二家園”,上一任狼王早已看中這片美麗的山谷。我將這令人欣喜的訊息傳達給身後僅有的幾名護衛,他們點點頭,隨我一起跑向這片肥美的沃土……

背後升起一陣涼意和幾聲悽絕的嗥鳴,扭頭看時,護衛們的鮮血染紅了剛跑過的路。我自知不妙,正想向一側逃脫,卻發現早有一排發射那種鐵刺的機械無一不對著我,而扣著發射扳機的,正是那所謂的“偷獵者”!

我停下了,那些“偷獵者”們漸漸向我逼近,近得以至於我能聽見他們的竊竊私語:“不要開槍,打破皮毛,價格就大打折扣—用捕獸網……”一股復仇的熱血在我心中燃燒—正是這些人,屠殺了我的子民,毀滅了我族群!

我渾身都因憤恨而顫抖。待其中一位帶著一張網的“偷獵者”走近時,我用盡全力躍起,想將他撲倒在地。然而,一串串鐵刺貫穿了我的身體,令我以極不自然的方式從空中栽落。我的眼中浮現出昔日的族群,我們的故土。

《重返狼群》觀後感 篇2

觀後感 ,719字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這部電影。影片講的是一個野生動物畫家去若爾蓋大草原畫畫的時候,救了一隻父母雙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帶回城市撫養長大。最終讓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讓我吃驚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夠這樣親密地相處。每當格林媽媽叫它回家的時候,就會唱歌,格林喜歡跟著媽媽一起唱。他能幫牧羊人把羊趕進羊圈,還和狗成了好朋友,學會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讓我吃驚的是,狼根本不像我們想的那樣冷酷無情,他特別會感恩,還很聰明。一次,格林媽媽在冰上崴了腳,沒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鐘,從另一個山頭上牽了一匹馬回來給媽媽騎,還把媽媽推上了馬。

嚴冬的時候,大家的乾糧快吃完了,格林媽媽偷偷用兩塊壓縮餅乾,換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發現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剛開始很生氣,但當他看到壓縮餅乾的時候,就明白了,原來媽媽也很餓。大家都認為他下次藏食的時候肯定會躲著他們,但第二次它卻故意藏在老地方,讓媽媽看見。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聞了一聞就走開了。

我很疑惑,格林媽媽這麼愛他,為什麼還要讓它重返狼群呢?原來野生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它不屬於誰,只屬於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動物,獨狼無法生存。格林媽媽想讓它獨立,所以費盡心機,終於讓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媽媽看見了一家專賣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張狼皮袍,就是用620張狼頭皮拼接而成的,多麼讓人心痛的數字啊。野生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但那些盜獵者僅僅是為了賺些小錢,就輕易殺死了不計其數的生命。

在自然界裡,人和狼擁有同等珍貴的生命,我們完全可以友好相處。讓我們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樣珍惜動物的生命吧!讓我們從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讓盜獵者無利可圖,也就間接的保護了狼群。

窮途末路 篇3

高二作文 ,829字

自習課的鈴聲打響了,我的面前不出意外地多了一張數學試卷。暗自責怪數學組老師為什麼沒有將數學卷出得大一點,所有題目都擠在一面上,看得全身忍不住哆嗦一下。

我就這樣又一次站在一個巨大的迷宮前,眼前的洞門還沒有開啟,在沒有拐過一個彎之前,我永遠都不會知道後面是什麼。

我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在成功拐過幾個彎後,到達了第一個難度係數較低的問題。問題似一面古老的牆,青色的蔓草所纏繞著,看似簡單易過的背後,在轉彎的一瞬間,它的背後就有一個巨大無比的窟窿,若是大意,所經歷的過程和後果誰也不知道,努力排查到了一切可能,這一關我又過了。

之後的每一個“關卡”的出現,都伴隨著大大小小的鬼怪,或是地雷,亦或是從地底下長出來的有毒植物。俗話說得好:“真功夫最重要”,也許佩戴更多辯解的裝備也不如自己的身手敏捷。

也許是過度輕鬆了,“遊戲設計者”不願以和平的方式收尾,在原本計算難度就很高的地方繼續升級。我的面前漸漸雲霧繚繞,而天也漸漸暗淡下來,伸手不見五指。事已至此,只能繼續向前走。腳下一步一步踩著的雜草聲清晰得方圓幾裡都能聽見。一棵又一棵原始古樹和著雲霧,顯得更見陰森可怖,指不定在雲霧中會突然冒出個什麼東西,打得我措手不及。我試著在我所走過的地方打上記號,可是,走著,走著,又迷茫地走回了原地。悲傷之情漫上心頭,再加上那一種黑暗,我的內心開始恐懼。我在害怕,我在懷疑我所擁有的東西沒法解開這個挑戰,我似乎更確定,現在那雲霧當中,路已經沒了,已經是窮途末路。

我累了,倒在一棵樹旁,大喘著氣,額角漸漸地冒出了汗滴,正欲做最後一次拼搏,一張紙片似是提示。我又一次開始找尋問題中我所漏掉的元素。

這個路口不如說是更像一則拼圖,只有拼對了,才有解決的方向。我欣喜我找到了最後一塊拼圖。穿越過無數畝草地,路過無數棵大樹,迎著月光,我終於找到了路的方向,我逃出了這裡,這道題我解出來了。

任何事如迷宮,若拼圖,像題目,都有方法可言。世上本無窮途末路,開啟最關鍵的一把鎖,路自然會顯現。

雪地中的狼群 篇4

國小六年級作文 ,1086字

週末,我捧著沈石溪寫的《狼王夢》,思考那匹母狼紫嵐為什麼只為了完成她丈夫的狼王夢而把自己弄得疲憊不堪,最終卻沒有在自己死之前完成。讀著讀著,四周一片靜謐,我忘了世界,也忘了自己。

我的目光被一群正在雪地中迷失的狼所吸引了,我跑了過去,和他們說了幾聲,故事就這樣發生了……。太陽出來了,金色的陽光照在了大地上,雪白的大地變成了紅色。

早晨醒來,肚子“咕—咕—”得叫了幾聲。呀,該吃早點了。我想。跑出棲息的山洞,看見整裝待發的狼群站在雪地中,每匹狼的身上都披上了一層雪做的白大衣,而那一聲聲狼嚎就像一首首悲傷的讚歌,一定是去找吃的。於是我也插進了隊伍。這時,天空已是大雪紛飛,地下積了十寸厚的雪。走了許久,遠遠出現了幾頭耗牛,領頭的兩頭公狼對視良久,應該是商量捕獵的對策吧!突然,狼群分成了兩批,一批繞到了耗牛後頭。隨著一聲雄渾的狼叫,狼群撲上去撕咬公牛,五分鐘後公牛被咬死了,紅色的牛血灑在了雪白的大地上,彷彿給雪地鋪了一件紅地毯似的,但狼群沒有直接將耗牛吃掉,彷彿在等什麼似的。這時,一隻雄壯的大公狼從後面走了上來,它到牛的面前,先把牛最珍貴的內臟都給吃掉後,又漫不經心地走到一棵樹下舒舒服服地睡覺去了。接著一批雄壯的大公狼吃剩下的肉末殘渣,最後地上只剩下幾堆白骨了。但我卻到吃完時才知道原來狼吃東西是分類別的,第一頭吃東西的是狼群之中打架最厲害而選出來的狼王,所以他可以享受最高的待遇,每次吃的東西是最好的,住的地方是最好的……

回到了洞的底部,肚子又“咕---咕”地叫了起來,只好等到下一餐了。伴隨著咕咕的叫聲,終於又到了覓食的時間了。我們的狼群再一次出擊。但這一次的情況並不樂觀,白皚皚的雪地一望無際,被血染的小草也被風吹得倒來倒去,卻沒有出現一頭獵物,但自己的肚子可受不了了。最終在肚子的驅趕下只能闖一闖獵人的羊群了,我們乘獵人睡午覺時去偷羊,狼王派了兩頭屹立的狼,像兩位戰士。安排好後偷偷進了羊群,而其它小狼則在羊圈外打鬧,等候大狼們帶食物給它們。剛要抓羊,突然一聲男高音似的狼嚎映入耳簾。這是狼群發出的警報,說明獵人醒來了。狼群趕緊往回跑,獵人看見狼群在奔跑,似乎一下子什麼都明白了。趕緊提起那一杆所有動物都害怕的獵槍跑了出來。一批帶著兩隻小狼崽的母狼眼看就要被獵人追上了。他做出了一個決定,自己上前擋住了獵人,讓小狼崽先跑。“砰”,我回頭一看,那匹母狼倒在了血泊中。這就是愛。我呆呆地出了神。忽然,我又回到了人類世界!

那一批母狼的行為彷彿刻在了我的腦海中,我知道了,狼也是有血有肉有愛的。它們不是我們眼中的“冷血動物”…

重返狼群讀後感 篇5

讀後感 ,818字

在我讀過的所有書裡,最讓我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寫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殘的、狡詐的、嗜血成性的,而現在,我認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曉人性的。

為了讓小狼格林重返狼群,還它一個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爾蓋大草原上,從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訓狼的歷程可以說是步步驚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經做好了成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準備。雖然過程異常艱難,但作者還是咬緊牙關堅持了下來,最終通過不懈努力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歸宿。

書中最打動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饋給作者的那種最純粹的關愛,由此,他們之間還發生了許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媽李微漪得了肺水腫,臥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轉圈,索性跳進屋裡,用頭蹭媽媽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媽媽。緊接著,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遠處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後叼出一大塊兔子肉,像一個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樣開心地跑向媽媽。它把肉從窗外扔在媽媽床邊,這可愛的孩子以為媽媽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會好起來。在大雪封山,面臨死亡威脅之時,是格林日夜狩獵,維繫著自己和狼媽的生命。它甚至忍著飢餓把獵到的僅有的食物與狼媽分享,這是怎樣的信任與愛啊!

千里送行終有一別,狼媽淚溼眼眶,格林依依不捨……格林用狼嚎喚回了在山頂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媽捧著格林的臉,說:“走吧,勇敢一點,媽媽看著你走。”說著,狼媽轉過臉潸然淚下,這是激動的淚水、不捨的淚水、自豪的淚水、欣慰的淚水……小狼格林在人類媽媽的悉心照料下,從嗷嗷待哺的小狼,長成了茁壯的成年狼。狼終究是嚮往自由的,它離開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媽重返狼群,想象著它那“一步三回頭”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們一直在呼籲保護環境,與動物和諧相處,李微漪就是我們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類養大後成功放歸荒野的狼,是狼媽李微漪用“愛”創造了史無前例的奇蹟,是狼媽用“愛”改變了我對狼的認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嘆,愛是世界上最偉大的力量!

讀《重返狼群》有感 篇6

讀後感 ,1635字

這是一本以命換來的書,它帶領我們,踏著毛主席的足跡,一覽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畫家李微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下一隻父母雙亡的狼王遺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觸動了微漪內心最柔軟的地方,她將它帶回了成都。但狹窄的城市公寓禁錮了日益膨脹的狼性,於是,她們重返草原,無論草原多麼凶險,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強堅強,始終向大草原深處走去,微漪在這個過程中不斷地訓練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徹心扉的重返狼群!一來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強大的藏獒群中,這看似是危險的做法,實際是勇敢而智慧的舉動。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經歷了多次九死一生後融入了藏獒群,在與藏獒群相處時可以學習群體生活中必備的本領,也是作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領。對於藏獒來說,關起門來狼獒再鬧騰那也是家務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門來那絕對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戰裡,獒王為了格林遍體鱗傷,喪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裡每日溫柔地撫摸獒王,用唾沫融化傷口上的冰霜,於是,某個夜黑風高的時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詳地離去。那個夜晚,天空中迴盪著悲涼幽咽的狼嗥。

這還是人們口中冰冷殘酷的狼嗎?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敵”,卻被人為造就成“宿敵”,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納,是因為藏獒是忠誠守家的動物,狼是群體觀念極強的動物,它們有一個共同點—重情重義!藏獒以憨厚接納格林,格林以智慧佔得一席之地。

可是,這個時候,獒王的主人卻在一旁抱怨:“還什麼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來能賣個好價錢,這下不值錢了,誰還買呀,只能拿去配種嘍。”

對有些人而言,飼養動物就是一個商品,只要榨乾動物能帶給人的所有利益,怎麼會在意它們的感情和思想!這樣的人對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嗎?在人的價值天平發生重大傾斜之後,拋卻血統、品相、價格與市場的干擾,有些真正的內在價值才彌足珍貴啊。

為了讓格林找到它的親族,格林和微漪來到了寒風凜凜的狼山,一切的食物來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樣在外拼搏覓食,以此養活它和母親微漪,它已經習慣了每日給母親留食;在尋找狼群蹤跡時,微漪傷了腿,格林將微漪放置好後,從山的東面為了牽一匹馬到山的西面給微漪騎,它花了整整一個半小時;在高原難免不適,微漪早上又不顧格林勸阻去放牧,結果被冰雹淋一天還得了肺水腫,不得不出門尋醫,格林每天趴在視窗朝裡望母親,眼神裡滿滿洋溢著無助,它不再回窩,連打雷都執著地趴在視窗聽夜裡母親的咳嗽聲。微漪看病回來剛下車,格林就遠遠聞到母親的味道,躍過兩米高牆向她奔去,它絕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兩個好朋友都被賣了。

作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親,五個月大的它相當於五歲的兒童。當今社會長大後忘恩負義的人還少嗎?相比之下,是白眼狼,還是白眼人?從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現代的《小紅帽》哪一個不在誣陷狼?世界傳統意識該被打破了!

其實每一個生物都是一樣的,說狼凶,說虎猛,人又殺害了多少動物呢?人為了面子和金錢剝奪六百二十隻狼的頭皮可是屢見不鮮呢。“不是我要殺,而是我想活”是動物捕食的虔誠,但人卻只為了欣賞為了炫耀就讓某種動物在這個地球上消失得一乾二淨。羊本身不是脆弱的,它們擁有堅硬的角與蹄,也是一個強大的戰鬥者,但被人馴化後就失去了自我。而鹿也不是溫柔的,只因它傷害的物件不是人,所以人覺得它是善良的罷了,可對於樹來說,鹿是絕對的凶狠。

據說,重返狼群后的格林,因為受到獵人無情的追捕,已經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為微漪送食,它的後代紛紛倒在人類冰冷的槍口下,倒在獵人嗜血的冷笑中。中國最大的狼群竟不到十二隻狼!

當然,當草原被人類的貪慾籠罩、草原上的動物瀕臨滅絕時,它也會用一片狼藉回擊人類。

比起其他狼,格林是幸福的至少它遇到一個善良的人,它有機會代表狼群向全世界伸冤。這段生死奇緣之後,微漪發出這樣的叩問:我救下的是一頭孤狼的命,但我們能改變整個狼群的命運嗎?

人與狼用勇敢譜寫了一曲生存讚歌,但願,它能在你鐵一般的心中,波動一絲漣漪……

狼群二十三班 篇7

記敘文 ,823字

高中進行時,經歷了高一對學校的熟悉,不緊不慢的上課學習,下學期的分班,沒有分到理想的班主任的不滿,然後到了高二……

聽說我們班又換了個班主任,高一後來的班主任去生寶寶了。剛來的第一天,我剛在宿舍收拾好床鋪準備去往教室的路上,遇到了我即將要面臨的班主任,當時我並不清楚他是不是我們班主任,只是有種預感他就是,有沒有老師問他話我也不記得了,只記得他當時走著便說了句二十三班,話音未落,我撒腿就跑,以最快的速度跑到了教室裡,唯恐被他發現,坐定了,沒有任何意外的,他真的是我的班主任。那第一堂課他便告訴我們,我們的班級叫做狼群,狼群的人要有血性,有個性,當時有很多同學應該是不服氣的,我並不是不服氣,而是怕自己的性格會顯得與狼群格格不入,我就是那種少言少語,性格內向,總喜歡待在角落裡,不表現自己,不願自己顯眼,也許很久之後還會有很多人不曾知道我的存在,可我並不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好的,一直我行我素的喜歡一個人。

待在狼群裡會有些心虛,有些懦弱,唯恐被老班發現,他的脾氣似乎有些厲害,平時又很平易近人,只要是沒人犯錯,老班總是很好的,像哥哥一樣,他也讓我們叫他哥哥。其實主要想說狼群二十三班,而狼群二十三班的重點也一直都是我們的狼頭班主任,他帶領我們狼群越來越好,狼群狼群團結奮進,不拋棄不放棄任何一個成員,對於這些話我感覺我真的是受益匪淺,班主任給我的班主任也很多,因為班主任,我第一次去講臺上面對所有同學家長,所有同學,作為學生代表上臺發言,那一次的經歷非常深刻。我們狼群也是憑著我們狼群的精神在很多比賽上也獲得了很多優異的成績,什麼優秀班集體啦各種。

大學進行時,參加了一次我的大學演講比賽,突然很想念我的高中,想念狼群二十三班,想念狼群中同學們,想念我的班主任。上了大學,感覺還是高中好啊!從剛剛高考完的那一刻,就對我的高中特別特別的不捨,現在更是很多很多的懷念,道不盡流年。

狼群二十三班是我生命中經歷的一段美好的時光呀,一段難以割捨的青春流年。

《重返狼群2》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733字

狼,是我最喜歡的動物。之所以喜歡上他們,就是因為李微漪的《重返狼群》《重返狼群2》。《重返狼群2》講述了成功放回狼的李微漪回到了四川,卻突然發現網友跟她說格林被抓了!李微漪大吃一驚,急忙叫上好友亦風奔往若蓋爾大草原,去營救格林。一路上,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狐狸寶寶的悲慘命運,還有那些漢人和被“漢化”的藏人骯髒的心;經過“老狼”《狼圖騰》作者姜戎的幫助鼓勵下——1年多了,李微漪和亦風終於找到了格林……

環境的變化,隨著歷史時鐘的前進,有許許多多數不清的動物遭以滅絕的危難。而21世紀,將有更多的動物會將離開。而這一切,都是自詡文明的我們所製造的。請,保護最後的動物朋友,那些無言卻是最忠誠的朋友。

有一年,我與朋友去動物園玩。看見了一匹老狼,與百科全書上描述的截然不同,老狼的臉上佈滿滄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氣質,在草原稱霸的“法寶”牙齒早已被食物鏈頂端的人們給奪取了,尖利的爪子變得平整,就連最後的反抗利器都沒有了,整個籠子變得憂愁。老狼無助地趴在那裡,玻璃隔離牆上全然不清,唉,是被爪子抓的痕印,有篇文章說:無自由,寧願死。

我搖了搖頭,前面就是動物表演的地方,我們走進去,巧了,他們還在彩排,我饒有興趣地趴在窗戶外面看。“啪”的一聲,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萬獸之王的背上,紅痕突顯,萬獸之王怒吼一聲,表示反抗。可是這樣,也無濟於事。慘無人道!

動物朋友在歷史的長廊已經留下了深深的痕跡,有現象表明,平均每一分鐘,就會有一種動物滅絕!

請尊重他們,並且守護他們,也將守護我們的藍色星球。

我陪你重返狼群讀後感 篇9

讀後感 ,1647字

愛與自由

有時候,只是漫不經心的開啟一本書,卻漸漸被書中的內容徹底地揪住了心。《讓我陪你重返狼群》,便是在一個閒暇的夜晚激盪了我的心絃。

書中並沒有多少曲折複雜的情節,從書名中便可略知一二。該書以作者的視角,向讀者娓娓道來。她在諾爾蓋大草原寫生的時候,因機緣巧合,救下了一隻奄奄一息的小狼,從此視它為親子,撫養它,訓練它,可終究繁華的都市給不了小狼真正的自由和快樂。於是她帶著小狼重返故土,歷盡千辛萬苦,不離不棄,終於讓小狼重返了狼群。這是一個來自神祕草原的真實故事,更是一段譜寫愛與自由的奇蹟樂章。

在當今這個浮華的社會裡,這本書平淡而樸實的語言更是顯得獨樹一幟。既沒有什麼花哨的技藝,也沒有給讀者設定什麼懸念,可它依然像流水一般推動著讀者的內心,無處不在的“母子”之情絲線般纏繞在心頭。小狼格林嚮往自由的執著吸引了我的目光,作者追求自由的勇氣和膽識過人的智慧,無不令我肅然起敬。這本書還向我們展示了一個美麗、真實的大自然:草原的險象叢生,萬物的生存法則,人性的醜惡與善良……

相信一提起狼,大家立馬會想起一副醜陋凶惡的嘴臉,隨之而來的便是“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諸如此類的成語。可有誰曾想過,有那麼一隻名叫格林的小狼,在吃羊吃兔時會給媽媽留下一條腿,在媽媽病倒時會在窗前日夜守候,在媽媽遇到藏狗追咬時毫不猶豫地拼盡全力挺身救護。而這所謂的媽媽只不過是一個撫養它數月的人類。我想問這普天之下的人們,你們都能像小狼格林一樣用一顆真誠的心去對待自己的父母嗎?恐怕不全能,人類在不斷髮展的同時,冥冥之中,有些人與人之間及人與天地萬物之間的情感和牽絆,也在漸漸淡化著。這些人失去的不止是情感,更是一顆原本真誠、善良的真心,在歲月的雕刻下被打磨得更冷漠、更自私。這讓我很迷茫:生而為人,可是有些人的行為還不如這條名叫格林的小狼。

看動物,人們總是認為它們只知道溫飽冷暖僅此而已,所以死了就死了。我們也常常聽到“人命關天”這個成語,言下之意動物的生命就不那麼重要了。當我看到此書中人狼和諧的一幕幕畫卷,在感動我的同時,也給我帶來冷峻的思考:我們是否應該對同類、對動物、對大自然多一點關愛,多一份善良;少一份冷漠,少一份自私。我們不妨假設一下若人類真正與一切和諧共處,不再包藏禍心,對天地萬物充滿愛護的時候,該是怎樣一個美好的世界啊!那麼我們何不以此為目標,每天邁出微不足道的一小步呢?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苦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古往今來,有多少為了追求自由而發生動人心絃的故事,又有多少歌頌自由的名言?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由是無論人還是動物都心嚮往之的一曲聖歌。狼,是自然界中對自由嚮往最甚的動物之一。書中尤其是送小狼格林去動物園的那一段令我刻骨銘心。可是人們從來沒有深思過,這些動物都是從哪裡來,它們是怎麼來的,它們被關在這裡的意義是什麼,它們真的像我們以為的那樣快樂嗎?狼身可囚,狼心難困!安全而結實的玻璃牆也許符合了人道,卻不符合狼道,你看那玻璃牆上滿目瘡痍的抓痕,都是對人類拘束自由的無聲指控。慶幸小狼格林能有這樣的好“媽媽”,帶著它去找回屬於狼的自由與與尊嚴。

這不禁使我想到了我們千千萬萬個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父母,他們在給我們拼命報輔導班和興趣班時,是否真正思考過我們孩子內心的意願,我們的愛好與特長是什麼,我們內心所求的“自由”是什麼!如果莫扎特的父親強迫他去當文學家,梵高的家人讓他放下畫筆,那麼這個世界我們總感覺缺少著什麼。

當然自由意味著要獨自面對著風雪,美好的背後又要有多少艱辛的付出。也許旁人不知,只有實實在在地體會過,才能真正的明白這一切的寶貴,要懂得珍惜。

但願愛與自由的交響曲,永遠不會停……

走在路上 篇10

國三作文 ,827字

成長,是一條沒有盡頭的路。想想自己也已經走了十四個春秋,任路邊的景再怎麼動人,我只能不斷前行。

走在路上也許磕磕絆絆,但親情相伴自己便永遠不會孤單。氣溫降低他總會提醒你多穿衣服,你卻為了追求所謂的骨感時尚而將她的囑咐置於不顧;生病時她總會不停的嘮叨,嘴上說著再也不管你,手中卻端著一杯熱水。總是那些小到不能再渺小的事,回想起來,帶來的卻是如潮水上岸般的感動。試問天下所有人,還有誰可以像她---你的媽媽那樣對你無微不至的關心?答案當然是沒有。對於她,你是唯一。

從你呀呀學語到能言善辯,從懵懂無知到學識淵博,媽媽始終相伴。你是她生命中的主角,沒有你她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她的世界是黯淡無光的。我曾對母愛感知的那麼微弱,只知道媽媽是自己的束縛者,我所想做的卻是她明令禁止的。孰不知是自己沒有感知到母愛的偉大。從我記事起便不記得媽媽說過“我愛你”類似的話,直到有一天自己閒來問起,媽媽淡然的說:“你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你知道,我知道。我愛你,你也清楚,不是嗎?”當這個答案逐漸浮出水面時,這段對話,抑或是告白,將我拉入記憶的深淵。剎那間,過往與媽媽在一起的一幕幕畫面浮現在眼前,隨之而來的是淚,是有溫度的淚。我知道是愛讓它變得灼熱。有媽媽陪伴的每一天不都是幸福的積澱?

十四個春秋,媽媽不曾離開過我。陪我走過的每段路,每個拐角。突然想起龍應臺在《目送》中的一段話: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父母怎能忍著看著我們走遠而不去追?只是你不曾回首,看看他們潸然淚下的悲痛。走在路上,親人是最大的動力,他們給予你的是全部,他們迫切的希望你收下全部的愛,而不是嘴上的行動。

走在路上,酸甜苦辣都要品嚐一番,喜怒哀樂也會體味一遍,最純真永恆的卻是背後默默支援你的家人。前進吧,別辜負了他們對你的期望!

走在路上 篇11

國三作文 ,827字

成長,是一條沒有盡頭的路。想想自己也已經走了十四個春秋,任路邊的景再怎麼動人,我只能不斷前行。

走在路上也許磕磕絆絆,但親情相伴自己便永遠不會孤單。氣溫降低他總會提醒你多穿衣服,你卻為了追求所謂的骨感時尚而將她的囑咐置於不顧;生病時她總會不停的嘮叨,嘴上說著再也不管你,手中卻端著一杯熱水。總是那些小到不能再渺小的事,回想起來,帶來的卻是如潮水上岸般的感動。試問天下所有人,還有誰可以像她---你的媽媽那樣對你無微不至的關心?答案當然是沒有。對於她,你是唯一。

從你呀呀學語到能言善辯,從懵懂無知到學識淵博,媽媽始終相伴。你是她生命中的主角,沒有你她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她的世界是黯淡無光的。我曾對母愛感知的那麼微弱,只知道媽媽是自己的束縛者,我所想做的卻是她明令禁止的。孰不知是自己沒有感知到母愛的偉大。從我記事起便不記得媽媽說過“我愛你”類似的話,直到有一天自己閒來問起,媽媽淡然的說:“你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一部分,你知道,我知道。我愛你,你也清楚,不是嗎?”當這個答案逐漸浮出水面時,這段對話,抑或是告白,將我拉入記憶的深淵。剎那間,過往與媽媽在一起的一幕幕畫面浮現在眼前,隨之而來的是淚,是有溫度的淚。我知道是愛讓它變得灼熱。有媽媽陪伴的每一天不都是幸福的積澱?

十四個春秋,媽媽不曾離開過我。陪我走過的每段路,每個拐角。突然想起龍應臺在《目送》中的一段話: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父母怎能忍著看著我們走遠而不去追?只是你不曾回首,看看他們潸然淚下的悲痛。走在路上,親人是最大的動力,他們給予你的是全部,他們迫切的希望你收下全部的愛,而不是嘴上的行動。

走在路上,酸甜苦辣都要品嚐一番,喜怒哀樂也會體味一遍,最純真永恆的卻是背後默默支援你的家人。前進吧,別辜負了他們對你的期望!

續寫《狼和小羊》 篇12

續寫改寫 ,307字

一天,一隻小羊到河邊喝水。一隻狼正好經過小河邊,看見了小羊,十分想吃它,於是,他想了一個主意,凶惡地對小羊說:“你竟然敢喝我的水!”小羊吃了一驚,說:“我喝的是下坡的水,你喝的是上坡的水,這樣算是喝了你的水嗎?”“這樣當然算!”狼說完,向小羊撲去,可是沒有撲中。

小羊拼命地跑著,跑著跑著,碰到了一位獵人,小羊著急地對獵人說:“我後面有隻狼在追我,請您幫幫我。”獵人說:“可憐的小羊,你躲到後面的草房子裡去,我去幫你殺死他。”小羊說:“謝謝您。”很快,獵人殺掉了狼,回到了這裡,他進去對小羊說:“走吧,外面現在安全了。”

小羊往自己的家裡跑去,回到家,他把一切事情告訴了媽媽,媽媽高興地對小羊說:“孩子,你真棒。”

狼山真美 篇13

國小五年級作文 ,501字

流過萬水千山,最懷念的還是在南通的狼山一日遊。

狼山不如黃山般陡,不如廬山般壯麗,不如五泰般雄偉,但它卻擁有自己“別具一格”的特色,那就是秀美,和諧。

狼山的風景令人心曠神怡。淡黃色的碎石鋪成一層層臺階,在陽光的照射下,碎石閃閃發光,微弱但美麗的光芒與臺階旁的小草形成對應。纖柔的小草挺直了腰板,像一群優秀的護花使者,保護著草叢,星星點點,大小不同,五彩繽紛的野花。那點點野花在翡翠般的草地上格外耀眼,如同鑲嵌著一顆顆寶石。

路旁柳浪滾滾,楊柳依依,各種各樣的大樹鬱鬱蔥蔥,當風兒吹過的時候,便湧起陣陣林濤。從山頂俯視,一片片樹林似的綠色海洋,翠綠的碧波伴著習習暖風忽高忽低,一波高過一波,一浪大過一浪。

狼山不算太高,因為體型像一頭狼而得名,但狼山給人的感覺不是刺激而是秀美。

清晨走在凹凸不平的石階上,看著樓臺樹木,格外光彩,小鳥伴著太陽飛翔於藍天,清脆的啼叫聲伴著樹葉沙沙響,好像一曲動聽的合唱。

中午,不用擔心烈日炎炎,高大的樹木投下一片片陰涼,坐在樹下,彷彿置身於一個涼爽的空調房內。

傍晚,抬頭仰望天空,看著鳥兒歸林,太陽染紅天邊最後一片晚霞,好不舒服。

我愛狼山,愛它的美景,愛它的秀麗。

大自然的傑作——狼山 篇14

國小五年級作文 ,749字

大自然是一位畫家,用她的神來之筆勾勒出了我們身邊的各種美景,而我認為“狼山”更是她的得意之作。

記得是去年暑假,我二胡考完了九級,有幸來到這裡,它的壯麗和不朽的傳奇,至今讓我記憶猶新。

早晨,我們一家人就乘著這涼快的晨風,向這座山發起了挑戰,從山腳向上望去,隱隱約約可以看到它的盡頭,我不禁倒吸了一口涼氣。

起初,我還是像個小猴子一樣,充滿了活力,一腳一步,很容易沒有幾分鐘就能爬過一個坡,到山腰時,我可能是因為前面用力過多了,腿竟軟了下來,像灌滿了鉛似的,怎麼也抬不起來,就在一個亭子裡休息了幾分鐘。這休息的同時,就是我欣賞的寶貴時間,我從亭子向右望去,這座山真是鬼斧神工,雖然已經有了這麼多年,有過無數遊客遊玩,如以前古典風情的石子路還完好依舊。

中午,太陽特別毒,正是因為這一點,促使著我前進的腳步。我勻速前進,終於到了狼山山頂,卻不知有多少豆大的汗珠,滴在了這通往山頂的路上。

“一覽無餘眾山小”,站在山頂上享受著“成功者”的特權,朝山下望去,水面在陽光的照耀下波光粼粼,微風吹過,拂起了一道道漣漪……

狼山,讓我“更上一層樓”,你會看到駱賓王墓,也是這座山裡一道美麗的風景線。

傍晚,爬完山,我們看到了許多人圍在一個院落前面,好奇心的驅使讓我不由自主的走向了那個“焦點”的地方,首先映入眼簾的是幾個龍飛鳳舞的大字“駱賓王墓”,我想起語文老師補充的資料中提及過,駱賓王、與楊炯、王勃,盧照齡並稱“初唐四傑”。看!那間院落和農村普通的宅院差不多,可不一樣的是後面有一些枝繁葉茂的樹,與這座院落的組合猶如構成了一幅栩栩如生的畫,讓人神往與沉醉。

“百聞不如一見”,如果有機會來到南通,就一定要到狼山看一看,你一定會讚歎不絕的!大自然的傑作—狼山,永遠讓人記住它的壯麗美和不朽的傳奇!

一路有你 篇15

國三作文 ,1033字

一路走來,面對困難與挫折,堅持,無畏,奮勇向前,只因為一路有你。

還記得初次遇見你,小小的你躺在爸爸的懷裡,一身光亮的黃毛在太陽下像是抹了油一樣。一對褐色的眼睛宛若一潭平靜的湖水,清澈透明,帶著一絲的好奇與猶豫,縮著腦袋望著周圍陌生的一切。

“切,膽怯的小狗,這點小場面也會害怕?沒出息!”那時的我不屑地挖苦道。

從此,你成了我身後的一條“跟屁蟲”。每天往返學校的路上,我孤獨的身影旁有了歡蹦亂跳的你。儘管我不肯領你的情,但你卻風雨不改的陪伴在我左右。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過去。

那天傍晚,我剛巧路過一扇打破的玻璃窗前,被鄰居一口咬定是我打破了玻璃,面對鄰居來勢洶洶的怒氣,我百口莫辯。

天已經黑了,漆黑的小巷中遠處微微泛著黃光的街燈是唯一的光源。

一向活潑的你似乎嗅出了我的委屈,不再蹦跳,只是靜靜地走在我身旁,用頭蹭著我的腿,柔軟的舌頭不時舔著我的手,一股暖流從指尖直湧上心頭,淚水模糊了我的雙眼。

這時,一條黑影從黑暗處閃了出來,我被這突如其來的狀況嚇得愣住了,你更是害怕得縮在了我的身後。憑著微弱的光線,我看見那是一條高大的野狗。眼睛直勾勾地盯著我們這對“入侵者”。嘴脣向後咧,露出一排雪白鋒利的尖牙,從緊咬的牙縫間擠出“嗚嗚”低沉的嗥叫,全身緊繃著,如一根拉緊的彈簧,念頭一鬆,就會向我們撲來。

“糟了,闖進野狗的地盤了,這下慘了!”我下意識地縮成一團,閉上了眼睛。許久,嗥叫聲依然不斷,可疼痛卻沒有向我撲來,怎麼了?我緩緩地睜開眼,發現的野狗卻已不見,看見的只有你那弓起來的身體,全身毛髮都立了起來,緊繃著,顫抖著卻堅定地立在那兒,擋在了我身前,耳朵裡充盈著的全是你無畏的咆哮。抬頭,那隻野狗依然還在,你的身影在它面前是那樣的渺小。可渺小的你卻像一堵牆,擋在我的身前,一動不動。

野狗顯然受不了這樣的氣,眼中怒火更盛了,狂吠一聲向你撲來,一向膽小的你卻絲毫沒有退卻之意,直接用你那瘦小的肩頭猛撞了上去。野狗鋒利的牙齒陷進了你的肉裡,那野狗也料不到你的攻擊,雖然被撞退了好幾步,卻活生生地撕下你一大塊肉,你白森森的骨頭裸露在微涼的夜風中。你依然立在我身前,堅定、無畏,彷彿是我的守護神,你身後的就是你的全部。看見你的無畏,我想我也不能懦弱了,撿起一塊石頭向野狗砸去,鄰居也聽到吵鬧聲趕了出來,幫忙趕走了野狗。忙亂中,我發現受傷的你眼睛竟然發光。

此後,人生路上,每當遇到困難與挫折,總能想到一直默默在我身旁的你,為了我不顧一切的你,我總能重新振作,奮勇向前。

灰太狼後記 篇16

童話作文 ,603字

這天,灰太狼又不好好做發明養家餬口,去抓羊了。結果,他違反了森林法律第三條:

“不得隨意對公民進行騷擾。”被關了禁閉出來後,在小灰灰的規勸下,他決定為兒子樹立一個好榜樣,改吃素食。

第二天,灰太狼上山採蘑菇,在種子店裡買了韭菜種子、白菜種子、胡蘿蔔種子……好多的種子帶回家,把它們種在院子裡,每天按時澆水、施肥,其餘時間就坐在院落裡,一邊看護莊稼,一邊發明東西,實現自己的發明家之夢。

就這樣,灰太狼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有時為了發明叫也顧不上睡覺,有時半夜下雨,他又從睡夢中驚醒,出去搭棚,保護好莊稼。

過了一段時間後,莊稼成熟了,而灰太狼也實現了自己的發明家之夢。這時,灰太狼不再是一個窮光蛋了,而是一個聞名全草原的發明家,是個富人了。每天都沉迷於發明中,缺少了陪伴兒子,和老婆的時間,他們的關係變了,變得沒有以前那樣親密了。

一天,灰太狼從發明中探出頭來,但是,兒子沒有在旁邊開心地說:“爸爸,爸爸,我們去玩吧。”而身旁也沒有老婆的一句:“累了吧,休息一下,準備吃飯了。”他也想不起來,上一次一家三口在一起是什麼時候了。他來到兒子的房間,說:“兒子,我們出去玩會兒吧!”兒子冷漠地說了句:“哦。”他又來到了老婆房間,說:“我們全家出去玩會兒吧。”她點了點頭。

他們去了公園,玩了一整天。回到家後,灰太狼意識到了錯誤,決定每天工作3小時,其餘時間全陪家人。

幾天後,全家又回到了以前的樣子,其樂融融。

動物的呼聲——讀《狼圖騰——小狼小狼》有感 篇17

讀後感 ,719字

坐在餐廳裡巨大的落地窗旁,我靜靜地看著窗外的小雨下個不停,哈一口氣,默默地用冰冷的手指在窗戶上畫了一隻可愛的小狼。這時,弟弟跑到我面前,問:“姐姐,你眼中的狼是什麼樣子的呢?”我正想說“陰險狡詐”這個詞時,李倩把一本厚厚的書遞到我面前,微笑著說:“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先看看這本書吧!”

以前我也讀過不少關於狼的故事,一直覺得狼是一種非常陰險狡詐的動物,令人厭惡,成語狼狽為奸、狼心狗肺也證實了這一點。直到那本書讓我對狼的看法發生了360°的大轉變—《狼圖騰—小狼小狼》。

《狼圖騰—小狼小狼》這本書講了一群青年來到蒙古大草原,他們以初生牛犢不怕死的精神不顧長輩的反對去活捉了一窩小狼崽。其中有一隻小狼崽歷經坎坷,在不知道多少生死磨難中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韌勁存活了下來,雖然不可以享受天倫之樂,但它永不放棄,一次又一次想逃走。雖然小狼最終還是沒有成功,投入了死神的懷抱,但它絕不向命運低頭的品質和不屈不撓的精神,則把我完全征服了,讓我留下了感動的淚水。

曾記得小時候,我讓爺爺奶奶給我買了兩隻超萌的小兔子。剛開始還好,無論給它們吃什麼,它們都照單全收。但好景不長,過了幾天,它們就再也不吃不喝,整日朝著門外的草坪看,這不,過了兩天,它們就變成兩具冰冷的屍體了。現在想起來,白兔不需要衣食無憂的生活,只是希望能得到應有的自由,離開這冰冷的“囚籠”,回到碧綠的草地,仰望藍天白雲,一隻兔,靜靜地,幸福地發呆……

當我合上這本引人入勝的書後,心中不由得為小狼不服,既然人類和狼都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狼為什麼不能和我們共享美好的生活呢?每個生命都有它生存的權力,只是因為不瞭解,就奪走了它們生存的權力,這對嗎?

《群鳥學藝》讀後感 篇18

讀後感 ,322字

《群鳥學藝》講了這樣一個故事:許多鳥都向鳳凰學搭窩,貓頭鷹、老鷹、烏鴉、麻雀才學了一點兒就以為會了,一個個半途而廢;只有小燕子一直專心致志地聽,認認真真的學,所以,小燕子搭的窩即漂亮又暖和。

看了這個故事,我深受啟發,我覺得我們有時和故事裡的動物很相似。比如,我在課外學了一些成語可是沒有真正理解它們的意思,在說話或寫作文時亂用,鬧出了不少笑話。就是因為我像烏鴉它們一樣只求一知半解的結果。

又如,上數學課做題時,我們有的同學學會了一種解法,就不再聽了。其實,一道題有時會有幾種解法。我們應該認真地聽老師一種一種地講,像小燕子那樣專心致志地學,這樣才能學得紮實。

《群鳥學藝》中的小燕子是我們學習的榜樣,我們要向它那樣認認真真,踏踏實實地學習。

夏末的思考 篇19

高一作文 ,906字

天空依樣晴朗,燥熱的天氣仍然籠罩著大地,殊不知,夏天將近結束了。

三天的校園生活,依然未能把我從暑假,從初中拉扯回來。我常常發呆,腦海裡晃過幾張熟悉的臉,我高興地呼喚他們,轉過來的卻是素不相識的臉。在學校裡的學習、生活中,時不時與腦海裡的無數畫面重合,分離,再重合,我彷彿沒有長大過,依然過著初中。但是,眼前的書把我狠狠地拉回現實,從那些過去的幻想裡。

當一個人小的時候,總是渴望自己長大,有著堅毅的意志,強健的體魄,能擔當起責任。

可是,當他真真正正地長大時,便開始害怕,恐懼著長大。“長大”這一個神聖的詞語,是一個時間段的分割點,面對這個詞,我們會不自由主地想起“未來”這個詞,或許,我們畏懼的不是“成長了”這三個字,我們害怕的是那些字裡帶著的責任與對未來的迷茫。

當夏天的陽光在我身上留下古銅色的印記時,當流到我背上的汗逐漸少了時,我才意識到夏天快要過完了,暑假過完了,我長大了。“當我過完了夏天,我才發現我留不下我的足跡,我才知道我什麼都沒有做,我什麼都做不到。”這句話是網上一個同學留下的簽名。我看見時,心中有一陣陣的共鳴,我們在成長的路上沒有做到什麼,也做不到什麼。

9月3日的下午,滿天的陰雲籠罩著我的心,雷聲宣佈著夏的結束,結幕式裡沒有炫目的太陽,沒有燦爛的雲霞,只有遮天的陰影,遠處的雷聲。我支著傘,疑慮著是否要向前踏進時,後面的人推動著我,我不自由主地落下這一步。回過頭來,想要訓斥推我的人,猛然一驚,當我們遲疑著是否前行時,時間的洪流早已推動著我們走下不可避免的一步,我們真真切切地長大了。

坐在車裡,我睡得一塌糊塗。夢裡的初中同學相繼向我揮手,叫我回來。我無奈地搖了搖頭,人生只有一個地方可以回頭,當你生命完結時才有那個權利回頭。我轉過頭,向著前面一直一直走,倉促的人生拉著我前行,我的茫然在時間面前不值一提。在夏與秋的交際,我傻傻地被時間推著走,向這那依然看不到的未來走著。

然後我醒了,迷迷糊糊地盯著窗外的大雨。夏末了,我長大了,我迷茫著,我懊悔著,我那看不見的未來不知藏在哪一片烏雲裡,也看不到彩虹。我依然迷茫著,但我知道我要前行,因為在迷茫中前行是我們青春的象徵,是成長的畢業書。

我是一隻披著狼皮的羊 篇20

高一作文 ,1594字

我和所有人都一樣,有眼耳口鼻,有手有腳。以一個平凡人的姿態來到這個世界,卻活得很特別。特別在於,朋友們都說,我有狼的秉性,堅韌頑強,高傲自尊,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只是一隻羊。

從小不在父母的呵護疼愛下長大的我,未嘗吮吸過那所謂甘甜的乳汁;未嘗感受過那嚴厲的責罵甚至一下的拍打。兩歲的時候,像狗幼崽似的被送到了另外一個主人家。正是那兩雙血濃於水的手將我拱手送人了。那時,我只能哇哇大哭地表達我所有的感受及語言。就算哭得喊破了喉嚨,也僅僅像羊叫一樣,聽起來軟弱無力,可憐又可悲。

幼兒園,老師教我們唱“世上只有媽媽好”,放學後別的小朋友一見到媽媽就飛撲過去唱起那一句句刺耳的歌詞“世上只有媽媽好,有媽的孩子像個寶,沒媽的孩子像棵草……”阿姨抱住了我,讓我也對她唱兩句,我狠狠地甩開了她:“不唱!”因為我知道,就算我唱得多麼深情並茂,唱得多麼動人,在享受家庭幸福的好心人眼裡,也只是讓人憐愛的羔羊在咩咩。那時,我只能表現得像狼一樣堅強,卻也像故事裡的狼一樣渴望著烏鴉嘴裡那塊肉,眼巴巴地望著當時上演和樂融融一齣戲的甜蜜人家,自個兒撅著嘴在心裡默唱一百遍也不唱出聲地表達我心中所有的嫉妒。

小學美術課,老師讓我們畫自己最愛的人。我拿著五顏六色的水彩筆,卻腦袋空空,不知所措。我想得到老師的表揚,可是心裡想著的兩個人,卻陌生得讓我感到害怕。於是我便在雪白的畫紙上發揮了我最最豐富的想象,用彩色筆一筆一劃地填滿那兩個人在我心裡的空缺。同學看到我的畫,全都投來羨慕的目光。我完美地達到了自己的目的:我威風凜凜地走上講臺接受老師的表揚,宛如那草原之王。沒人來拆穿我裝作的神氣,我也就理所當然地接受了他們無限的羨慕。但是誰又會知道我的神氣其實只是個外殼,虛有其表。就像羊盡情在大草原上地吃著草,只要狼一來,就會屁顛屁顛地落荒而逃。

小學升初中的暑假,偶然看到一本書上說:“狗只有譜系,沒有親戚。因為狗一會走路,幾乎馬上就長大獨立,立刻忘記媽媽和兄弟姐妹。而狗的父母不會感到孤獨寂寞,因為他們也會忘掉自己的孩子,但也有例外。”

我重重地關上了書,在無人知道的角落裡啜泣。儘管2歲到至今,我一直說服自己我不在乎,我沒關係,我一個人也可以很好。可我不得不承認自己當時像羊渴望這輩子不再遇到狼一樣地在等待著那個不可能發生的例外……

然而這個不可能的例外終於在我12歲那年出現了,這遲來的12歲,無法彌補的10年空缺。陌生至極的兩個人像拐賣犯似的將我從阿姨身邊蠻橫地搶回來,回到了他們的身邊。然後又擅作主張地幫我安排了所有的一切,包括我的中學。究竟我想要的是什麼,誰來問過我?就像我很喜歡陳奕迅的一首歌一樣說道:“有人問我,我就會講,但是無人來。我期待到無奈有話要講,得不到裝載,我的心情猶像樽蓋等被揭開……”我想就算是弱小的羊,也有感受,也有權擁有自己的喜怒哀樂,更有權掌控自己的未來。

儘管心裡是咬牙切齒地痛恨和咒罵,我還是溫順地揹著書包走在他們為我鋪設好的康莊大道上。於是初中三年裡,我想方設法為了得到烏鴉嘴裡的那塊丁點的肉一般拼了命去達到他們所要求的,所希望的。為的僅僅是一個肯定,一個讚賞,更多的話題以及關心。而每次,老天都有意無意地警告我不要獅子大開口,別像狼一樣貪心,一得到點甜頭就獸性大發,慾望也無窮無盡。於是我只好披著一層一層狼皮在期待,期待一絲絲的愛。然後銘記一句話“知足常樂。”

中考後,我像個使者似的再一次完成了他們派給我的使命:考上了他們想要我去的高中。他們很滿意。可是我想要的呢?沒有。羊貪心只為了多些嫩草,而狼貪心只為了多幾隻羊,是我太貪心了嗎,我只為了多些體貼的關懷啊!知足才能不讓貪戀蔓延,可如今的我該如何知足,我的貪戀又該怎樣停止……

夏至,羊卻仍然披著上百層像毛衣般厚重的狼皮。那一層又一層的狼皮讓我喘不過氣,重重地壓著我幼小的身軀以及那顆期待愛的心。我,只是一隻披著狼皮的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