恣蚊飽血讀後感相關作文20篇

恣蚊飽血讀後感 篇1

讀後感 ,416字

《二十四孝》讓我學到了許多道理。這本書中的每個故事都深受人們的喜愛,讓人們非常的感動。其中《恣蚊飽血》這個故事,讓我印象深刻。

故事是這樣的:晉朝一個八歲的小男孩,叫吳猛,家裡很窮,買不起蚊帳。每到夏天,便會有許多蚊蟲飛到屋裡去叮咬他的父親。吳猛害怕這樣會影響他們睡覺,於是他決定光著身子守在父親的床前,讓蚊子在自己身上叮咬,這樣就不會再去叮咬他的父親,父親就可以安心地睡覺了。

除了這個故事,二十四孝裡還有打虎救父的楊香、孝感動天的舜、為母百米負米的仲由、都能讓我們學會孝敬父母。

讀完這些故事,再看看我們現在,不愁吃,不愁穿,一直在父母的愛中成長。我們有什麼需要他們總是儘量滿足,指導學習,糾正錯誤的也是他們。長輩給予我們太多的愛,我們應該怎樣孝順他們呢?不用像古人那麼執著,泡一杯茶、捶一捶背、洗次腳、或是考個好成績,就是孝順長輩的最好方法。

父母對我們的付出從來不要求我們回報,他們永遠是無私的,所以我們要學會孝順父母。

恣蚊飽血讀後感 篇2

讀後感 ,772字

“百善孝為先。”恣蚊飽血也是一篇關於孝順父母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晉朝的吳猛,他在二十四孝中排名第十一。

《恣蚊飽血》主要講了晉朝的吳猛從小與父親相依為命,他雖然家境貧寒,卻非常孝順。父親每天在田間辛苦勞作。一天吃過晚飯,吳猛聽到正在休息的父親不停地打蚊子。父親不能好好休息,可怎麼辦呢?小小年紀的吳猛毫不猶豫地脫光了衣服趴到長凳上,吸引蚊子咬自己。第二天,父親看著滿身紅腫的吳猛急忙到醫生那看病。醫生看完後,責怪父親,吳猛趕緊為父親辯解。醫生被吳猛的孝心感到了,便把自己的蚊帳送給了他們父子。

“惟順乎父母,可以解憂。”這是孟子的一句經典名句。這句話意思是隻有孝順父母,才可以排解憂愁,就是說對父母孝順,父母喜從心生,身體健康,我們便沒什麼可以擔憂的了。《恣蚊飽血》中的吳猛為了辛苦的父親不被蚊子叮咬,毅然脫下衣服代替父親受苦,這種為了父母不顧自我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每到夏季的夜晚,爸爸媽媽都會為熟睡的孩子驅趕蚊蟲。我們是不是要想想親愛的爸爸媽媽,他們工作勞累了一天,是不是也該放下搖扇歇息了。作為二十四孝之中的陸績,自己吃橘子,便也想到母親愛吃橘子;郯子的父母想喝鹿乳,郯子便不顧危險,想盡辦法採集;又比如江革有了工錢,首先給母親買好吃的……這些都是我們學習的榜樣。

當短片播放到吳猛脫掉衣服吸引蚊子時我又驚訝又感動。如今,我們的生活條件比古代提高了很多。我們雖然不需要恣蚊飽血,但能為父母做的事也有很多。幫媽媽幹家務,給爸爸端一杯熱茶,為看報的奶奶遞上老花鏡,給熟睡的爺爺蓋上毛毯……我們做的事雖小,不起眼,但他們都會感到欣慰,感到快樂。這就盡到了孝道。

相信看完我的文章,同學們一定會明白作為新世紀的小主人應該怎樣做才是孝順!

瘋羊血頂兒讀後感 篇3

讀後感 ,664字

看了沈石溪伯伯寫的動物小說《瘋羊血頂兒》,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

血頂兒是一隻盤公羊,為什麼叫“瘋羊”呢?因為它把盤羊引以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樣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飲血的食肉獸也不逃,不但不逃跑,還在原地“咩咩”地叫著,似乎怕凶猛的食肉獸發現不到它!“自殺還要打廣告?”沈伯伯這句話說得很不錯,瘋了喲,徹底瘋了。讀到這裡,我對血頂兒這近乎瘋狂的舉動感到無比地震驚和好奇。

原來,血頂兒的媽媽叫猴戲,在剛剛產下血頂兒的時候,被陰險狡詐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個小時,過了半個小時小羊就可以撒開四蹄與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撲上來了。

哎……造孽喲!

猴戲為了讓血頂兒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歸於盡,為了拖延時間,猴戲把嬌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邊送,讓黑母狼解決自己。這一小部分時間足以讓剛剛出生的小羊度過幼稚期,當黑母狼解決完猴戲,再次把凶惡的目光投在血頂兒的身上時,血頂兒已經跑遠了。母愛的力量真是偉大,為了讓自己的寶寶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辭。

血頂兒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復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燒著,一次偶然的機會,它發現了黑母狼的三隻狼崽。而這時,黑母狼又出去打獵,這可真是一次很好的復仇機會啊!血頂兒絕不會讓它們從眼底下溜走,血頂兒用利角捅死了三隻狼崽。

讀著讀著,淚水早已模糊我的雙眼,猴戲為了保護幼兒而犧牲自己的偉大壯舉深深地感動了我,血頂兒為了復仇,不顧一切,勇往直前更令我無比敬佩,連動物都有“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的感恩之心,作為“高階動物”的人類,有什麼理由不履行自己的孝道呢?

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 篇4

讀後感 ,570字

上個星期,藉著晚自習的時間,看完了餘華寫的一本小說《許三觀賣血記》。看完後,餘華在我心中的地位又往上高了一層,餘華對小人物的描寫真的很寫實。

小說講述了許三觀靠賣血渡過了一次次的難關的故事,特別是小說最後部分時,當他每賣一次血時我都擔心他會在某一次賣完之後會死去。小說裡一樂不是許三觀的親生兒子,許三觀本來在三個兒子裡最喜歡的就是大兒子一樂,後來得知一樂不是自己親生兒子時,他卻覺得養著一樂是浪費自己的糧食,從而想把一樂歸還給他的親生父親。小說裡有一段,許三觀帶著全家人去吃麵條卻唯一叫一樂去買個番薯自己吃,一樂在得到不公平對待是委屈的離家出走想去找自己的親生父親,後來許三觀在外面找到他時,揹著他一邊罵著一邊往飯店走去,當一樂問他是不是要去飯店的時候他溫和的說是的,讀到這裡時突然有股暖意湧上了心頭,一起生活了這麼多年的人怎麼能說放下就放下呢?

前半部分的許三觀和後半部分的許三觀給我不一樣的感覺,後面的他真正的讓我看到了他作為一個父親的偉大,為了湊錢給一樂看病,許三觀一路賣血,賣到自己昏厥過去。從一開始不願花錢給他買麵條到最後為了他讓自己差點死去,讓人心痛不已。

其實父愛的嚴厲中帶著看不見的溫柔,不管他們曾經以什麼樣的形象出現在我們面前,都要記住,他們並不是我們我們所看到的那樣,他會比任何人都喜歡我們過的更好,只是不善於表達而已。

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 篇5

讀後感 ,1085字

一首歲月的歌,一杯濃濃的酒,一幅優美的畫卷,一個平淡無奇的人生,餘華追求的,只不過是一個長度。在他的筆下,許三觀的世界很簡單,沒有那麼多的名利,沒有那麼多的糾紛,一個人,一輩子。

許三觀賣血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只不過是偶遇他人賣血後能夠神氣地點炒豬肝和熱黃酒覺得很體面,加之二叔的封建思想,使他走上了這條路,他沒有想到,這樣的日子,一過,就是一生。

許三觀與許玉蘭的結合完全來自於許三觀第一次賣血的錢被許玉蘭的父親盡數收下,他的父親認為許三觀相比何小勇來說身體更硬朗,因為在許三觀當時的世界裡,所有人都認為,如果不能賣血,那麼身體就是有問題的,在這種環境下,許三觀自然而然就是許玉蘭父親眼中女婿的最佳人選。在第一次的賣血故事中,其實包含了作者餘華對當時社會的封建以及人們愚昧無知的諷刺與批判。

在讀《許三觀賣血記》的過程中,我一直認為許三觀是善良的。在全書中,許三觀有三個兒子,但是直到一樂九歲時許三觀才發現一樂不是他的兒子,一樂的出生完全是由於婚前何小勇與許玉蘭的一次意外。許三觀很生氣,可他從未遷怒於一樂,甚至對一樂比其他兩個孩子都要好,因為他懂得孩子是無辜的。何小勇的死是全書中的一個亮點,在當時,死後必須由兒子“叫魂”,但何小勇的妻子只和他有兩個女兒,當何小勇的妻子跪在地上求一樂時,年僅十三歲一樂的態度讓我非常詫異:“我不去,我只有許三觀一個爹,你們這些年來不讓我喊何小勇一句爹,何小勇也不認我,現在他死了,和我也沒啥關係。”看到這裡時我潸然淚下,人人都說血濃於水,可是真心才能換真情啊,有很多人說一樂冷漠,我卻為他和許三觀的父子情所折服。許三觀同樣也沒有落井下石,他勸服了一樂,不為別的,只是因為善良是一種本能。

許三觀最後一次賣血不再是因為家裡沒有米沒有錢,也不再是因為為了證明自己的身體沒有病,他只是想吃豬肝,想喝黃酒,但是他的血醫院不要了,他太年邁了。許三觀一邊走一邊哭,其實我認為,許三觀是過窮日子過慣了,他下意識地感覺如果想吃豬肝喝黃酒,必須要在賣血之後,因為這樣他才不會太心疼他的錢,所以,當許玉蘭看到痛哭流涕的許三觀時,她輕聲撫慰許三觀,像安慰孩子那樣,攙扶著許三觀走向酒店。年輕時的轟轟烈烈分分合合,讓他們在老了以後珍惜彼此,不離不棄,生死相依。

是啊,這就是許三觀的一生,他沒有對未來有任何企盼與奢求,他也不曾對自己當下的生活有任何不滿和抗爭,他只是從生活的泥沼中撲騰。他是一個丈夫,他是一個女婿,他也是一個父親,他是一家人的支柱,生活早已剝奪了他思考的權利,歲月也已經把他的情感和心酸灌在江河之中。但,這就是生活,無奈卻又不得不面對的生活。

《瘋羊“血頂兒”》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936字

血頂兒是隻剛出生的小盤羊,它一出生就面臨著死亡的威脅,它和它的媽媽被一隻凶殘的母狼盯上了。當它的媽媽為了保護它和母狼周旋搏鬥時,被嚇傻了的它卻遲遲邁不開蹄子逃跑。終於,它的媽媽被母狼咬住了脖子,情急之下,它的媽媽用自我犧牲的方式,忍著撕裂脖頸的劇痛,將脖頸動脈的一腔熱血噴濺在它的額頭上,成功的喚醒了它的求生意志,媽媽慘死在它面前,它僥倖逃脫了。這是一個母親在生死關頭對孩子最後的愛的表達,它額頭的那灘鮮血是媽媽對它的愛的印記。因為受了血的洗禮,它因此得名“血頂兒”。

後來這隻小盤羊來到另外一個羊群,它開始慢慢長大,沒事兒的時候,它天天將角抵在岩石上磨礪,強行將盤羊的那對彎角磨成了尖銳的直角,儘管它遭到了許多羊的嘲笑,可它毫不在乎,羊群裡的羊們不會懂得它為母報仇的那份執著,它因此被同伴喚作“瘋羊”。最終,懦弱的小盤羊變成了一隻強壯勇敢的公盤羊。

若干年後,命運再次讓它遇到了狼。不過,這次是三隻小狼,面對三隻小狼的肆意挑釁,出於憤怒它用尖利的角殺死了那三隻小狼。小狼被殺後,母狼聞聲趕來,四目相對的那一刻,“血頂兒”呆住了。原來這隻母狼就是殺死它母親的那隻母狼,它們的眼中燃燒著各自的憤怒,它們之間展開了一場殊死的搏鬥。懷著復仇之心,血頂兒越戰越勇,母狼最終被打得落荒而逃。但從此,母狼開始了對羊群的瘋狂報復。

它們再次相逢,是在一塊巖壁上。它彷彿又看到了母親在自己面前的慘死,它發瘋般將母狼堵在一個巖洞裡,只要母狼稍一出來,它就大聲吼叫,用角猛抵,這氣勢把母狼一次又一次逼了回去。遺憾的是,一個深夜,羊群因為膽怯,在它熟睡的時候棄他而去。狡猾的母狼,發現了這一情況後,偷偷的溜出巖洞,悄悄靠近了熟睡中的血頂兒,將尖利的牙齒刺進了血頂兒的脖頸,它被母狼殘忍地咬死了。

看完這篇文章,我被“血頂兒”為母報仇的勇敢和那份執著的信念深深感動,為了替母親報仇,它無懼成為別人眼中的瘋羊;為了種群的安危,它勇敢無畏,和凶殘的母狼搏鬥。最終,它用自己的方式為母親報了仇,雖然結局慘烈,但我相信,它的在天之靈也可以安息了吧!在同情“血頂兒”的同時,我憎惡懦弱自私的羊群首領,因為它的拋棄背叛,“血頂兒”才會慘死,如果它們和“血頂兒”齊心協力,說不定它們會打敗並消滅母狼,贏得勝利。

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 篇7

讀後感 ,1270字

勞動日那天,幹完了分配的活之後,我就無所事事了,所幸書包裡裝了本書,名字叫《許三觀賣血記》。因為實在過於好看,它沒在我手中撐過一個上午。前幾周我們公眾號有發關於閱讀這本書的推文,今天我也來聊聊別的感覺吧。

這本書不像作者餘華的另兩本書《活著》與《兄弟》那麼令人揪心,而是透著詼諧與幽默講著令人心酸的人世間的故事。男主人公許三觀從年輕到老的故事,本書描寫了很多,其中最打動我的,就是許三觀與兒子許一樂的親情。

故事是這樣的,許三觀有一個兒子叫許一樂,這是他最寵愛的兒子,因為一樂最像他。然而,一樂哪都像許三觀,就是樣子不像,反而像許三觀老婆以前的老相好徐小勇,於是,鎮子裡就傳開了流言,傳著傳著,許三觀一家也信了,於是這個曾經最被寵愛的大兒子遭到一家子的排斥。

最典型的例子在全書中部,鬧饑荒時期,許三觀一家喝了57天玉米粥,終於,許三觀又去賣血了。他要用賣血的錢帶一家人去勝利飯店吃麵條,解解嘴饞。一家人像過節一樣,打扮得漂漂亮亮,但是沒有一樂。許三觀讓一樂去買個紅薯吃,因為如果用賣血的錢讓他吃麵,就“太便宜那個王八蛋何小勇了。”

一樂問許三觀:“爹,如果我是你的親生兒子,你就會帶我去吃麵條,是不是?”

許三觀說:“如果你是我的親生兒子,我最喜歡的就是你。”一樂咧嘴笑了。

於是,一家人在燈火通明的飯店吃麵,一樂獨自去路邊買了個比手還小的紅薯吃,吃了紅薯肉還不夠,把皮也吃了,還是不夠,一樂哭了。他走出家門,不敢跑步,因為跑步就會更餓。

他走到河邊的勝利飯店,飯店已經關門。他回到家,大家都睡了,他對著打呼嚕的許三觀說:“我不是你的親生兒子,你也不是我親爹。”

第二天一樂去找徐小勇,徐小勇才是他的親爹。他要徐小勇給他買麵條,徐小勇把他扔出了家門。一樂哭了。他一路走,遇到人就要麵條吃,誰給他買麵條,他就是誰的兒子。

這事傳到許三觀耳朵裡,許三觀只是躺在藤椅上,“不是自己親生的兒子,是怎麼養都養不親。”天黑了,一直像個旁觀者似的許三觀站到了門外,他走出了家門。

一出家門,他就看到了正在哭泣的一樂蹲在鄰居家門口。

一樂對許三觀說:”爹,我餓了,我餓得一點力氣也沒有了。”

許三觀罵他,罵他小兔崽子,罵他沒良心。他讓一樂爬到他背上,繼續罵著。他穿過一條條巷子,走到河邊,說下輩子再也不做一樂的爹了。

一樂小心翼翼地問許三觀:“爹,你是不是要帶我去吃麵條?”

許三觀不再罵一樂了,他突然溫和地說:“是的。”

在看書的過程中,我對許三觀對待一樂的態度耿耿於懷,但是讀完之後再想想,從許三觀的角度看,他認為自己當了這麼久的烏龜,早已仁至義盡了。他什麼都讓一樂和另外兩個兒子拿一樣的,但是賣血得來的錢,就像是條底線,不能再用在一樂身上了。

許三觀不知道一樂在吃完紅薯,再到後來的心理變化,他知道的,只是這個“假”兒子四處認爹。所以他躺在藤椅上,所以他不管不問。歲月滾滾,命運弄人,幸好,經過一些事,經過心理掙扎,許三觀終於說服自己,許一樂就是他的兒子。

最後爺倆還是在一起,一起來到飯店的燈光下,溫情而期待。我想,他們要吃的面一定很香,很解饞。

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 篇8

讀後感 ,1074字

當我一口氣讀完這本佳作時,心中感慨萬千。受《活著》影響,讀這本書之前,我便想到許三觀最終一定是賣血身亡。但作者餘華這次卻為他安排了一個很好的結局。這本書有對於生命的思考,有時代的印記。歷經大躍進、文化大革命、改革開放三個階段,是舊時代的縮影。我認為《許三觀賣血記》雖無《兄弟》般驚濤駭浪,也不如《活著》般深沉,但它卻給人不一般的會心一笑。

他是那個年代的背景裡最平常的小人物,沒有太多文化卻無私善良。在窮困的舊中國,大部分的人只能解決自己的溫飽問題,家中遇難時,他們只能想到賣血,也只能賣血,因為他們什麼都沒有。故事中許三觀賣了八次血,為妻子,為三個兒子,從未想到過自己,精神的折磨,身體的摧殘,一次又一次,許三觀都將困難解決。

許三觀是個真男人,是個好父親。談起一樂,人們都說他長得像妻子許玉蘭的情人何小勇。因為這事,許三觀覺得自己當了“烏龜”,他恨,他惱,他不再喜歡一樂,他也愁,為什麼他最喜歡的一樂是別人的兒子。饑荒時,許三觀賣血帶妻子、二樂、三樂去吃麵條,卻唯獨不帶一樂去,這是他賣血的錢啊!他怎麼捨得讓別人家的兒子共享呢?在知道一樂無比委屈後,他心軟了,帶著一樂去吃麵條,並且在以後的日子裡,對待一樂如親生兒子。最動人的是一樂患病時,他去籌集醫藥費,一路靠賣血艱難來到一樂治病的上海,而這其中的艱辛又有誰知道。他身子發虛暈倒醒來再賣,終於在上海見到思念至深的兒子,許三觀就是這樣散發父愛的光輝。

故事的最後,許三觀想為自己賣一回血,他懷念以往賣完血後在勝利飯店吃炒豬肝,喝黃酒的時光,卻發現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許玉蘭對他說:“我們現在不用賣血了,現在家裡不缺錢了,你想吃什麼,我就給你要什麼!”

沒有華麗情節,《許三觀賣血》只有一個簡單的故事,聽餘華講述一個小人物的悲歡。感嘆許三觀這一生坎坷的命運,面對不同逆境,他選擇樂觀。全書以賣血為主線,將許三觀的一生勾勒出來,也讓這個男人有血有肉,他隱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體現出對四叔、對妻子劉玉蘭、對情敵何小勇和出軌的林芬芳身上。

哭著,笑著,看完這本書,心中早已悲喜交織,這樣的愛也很珍貴。世上像許三觀這樣的父親真的很偉大,儘管他們平凡或卑微,但是他們也很崇高,值得我們用一整顆心去愛戴。

法國的《讀書》雜誌介紹說:這是一部精彩絕倫的小說,是外表樸實簡潔和內涵意蘊深遠的完美結合。

特殊的年代,人們就有特殊的活法,那個時代困難無法想象,可許三觀並不遺憾而是滿足與幸福;處在和平時代的我們有什麼理由不感到滿足呢?人有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我想,我們也該去尋找我們心底那個許三觀了。

《許三觀賣血記》讀後感 篇9

讀後感 ,959字

餘華是我喜歡的為數不多作者之一,他的每一本書都體現著時代的烙印和動盪年歲的影響,他的小說無論是《活著》還是《兄弟》都無一例外地描寫了文革,凸顯出那個時代的殘忍無情,他的筆觸既有溫情,也有冷漠,我最害怕的就是就是他文中描寫的那種人物的悲慘境遇,每次我喜歡的人物會被餘華先生無情鐵手給寫死,讓我唏噓不已,但這本書出我意料地給了主角一個好的結局。

過於震驚的我以至於在此書完結過後都還沒有反應過來,甚至於以為自己閱覽了盜版書籍,還去網上搜索了好幾次。

餘華擅長描寫小人物和底層社會的現實,看著他們拼盡全力去生存與生活,這本書沒有一個人物招人討厭的,許三觀的父愛和偉大,脈脈溫情,就算知道了許玉蘭出軌,在後期她被批鬥時還是每天風雨無阻地給她送飯,偷偷把五花肉藏在大米飯下面,在外面腳站腫了給她倒開水燙腳,把飯菜捂被窩裡保溫;就算一樂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也仍然為他出頭,把自己的命賣了也要為他治病,當我讀到一樂因為區別對待離家出走被許三觀找到,並且帶他去吃麵時,我內心受到了極大的震撼,一個男人生活在妻子為他戴綠帽的陰影下,被街坊鄰里嘲笑了那麼多年,仍然能那麼溫柔地對待那個本不該出生的生命,這多麼難得,造化弄人,這個他最喜歡的孩子偏偏不是他的孩子,多麼令人唏噓。

按照餘華先生的路數,一樂生病時我心裡一跳,以為這是這個家庭命運的轉折點,我甚至腦子裡已經構思好許三觀在去上海的路上身亡,一樂病不治身亡,二樂感冒加重也死了,三樂是個有智力障礙的孩子,許玉蘭艱難地活著,或者是許玉蘭被批鬥死,一樂,二樂上山下鄉的時候也死了。所以當我看到所有人都完好無缺的時候我才會那麼震驚。

當然,雖然結尾路數稍微有些改變,但餘華先生的文筆還是沒得說的,一如既往地優秀,文字樸實無華卻能給心靈極大的震撼,使人久久地沉浸在其中無法自拔,文章裡面最廣為人知的估計就是荒年歲月裡許三多給家人們口述的紅燒肉,清蒸鯽魚和他的炒豬肝,在我還沒接觸到這本書的時候就早有耳聞,那栩栩如生的描寫和細緻入微的刻畫,體現了作者極高的功力。

許三多一生中賣了許多次血,最後他想為自己賣一次,卻被告知因為年老他的血液已經失去了使用價值,被人所嘲笑卻只是害怕自己再也無法在家有危險時拯救於水深火熱之中,儘管兒子們已經長大,再也不需要他做些什麼。

這對他來說,不知道算不算幸運。

混血豺王讀後感 篇10

讀後感 ,687字

做有骨氣的中國人

寒假中,我讀了一本非常有趣的動物小說《混血豺王》。混血豺王白眉兒的爸爸是勇猛健壯的獵狗洛戛,而媽媽是聰明靈敏的母豺達維婭。所以白眉兒既有獵狗的堅強勇敢,又有豺的聰明機智,是一隻真正的雙面獵犬,混血豺王。它有許多優秀的品質,勇猛果斷,在困難面前不低頭,全心全意地對待朋友,而我最佩服的還是它的錚錚鐵骨。

為了救母豺和幼豺們,白眉兒儘管有一半狗的基因,但拒絕了原主人的好意,沒有像狗那樣搖尾乞憐,而是寧死不屈,悲壯地倒在了獵人的槍下。讀到這裡,也許有人會說,白眉兒真傻,為什麼不學狗叫,證明自己是一隻狗而活下來呢?那是因為你沒有真正地瞭解白眉兒,因為它不能不顧母豺和幼豺,不能放棄豺王的尊嚴,這就是骨氣,它就像動物中的抗日小英雄王二小。

古人說:“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這句話就是古往今來中國人的骨氣的表現。抗日英雄楊靖宇說:“在侵略者面前低頭,就不配做中國人!”愛國詩人聞一多面對西方世界某些人的輕蔑,呼喊出火一般的詩句:“我是中國人!”散文家朱自清寧願餓死也不領美國的救濟麵粉,捍衛自己的尊嚴。珠海一家外國公司,有一次老闆竟然強迫全體職員向她下跪,一些人在高薪的利誘下,紛紛屈膝於老闆的淫威,而一名叫孫天帥的職員巋然挺立,嚴詞責問,傲然跨出了廠門。這就是中國人的骨氣,這就是中國人的英雄氣概。

動物都有骨氣,更何況我們新時代的少年。我們唯有好好學習,掌握為人民服務的本領,為建設祖國而奮鬥!我堅信,輝煌的前景,燦爛的未來,一定屬於我們!因為,我們是有骨氣的中國人!

熱血羊娃讀後感 篇11

讀後感 ,687字

愛永遠是有溫度的,愛永遠是溫暖的,只要心裡藏著愛,心就永遠不會結冰。只有愛才是天下無敵!在讀了沈石溪的奇幻小說《熱血羊娃》之後,讓我明白了這樣一個道理。

沃爾夫星球的凍土怪客涼冰冰來了,它可以吸一切的熱量與熱能。月光森林的動物們想與涼冰冰一爭高下,可都紛紛敗下陣來。最後,涼冰冰遇見了暖羊羊,暖羊羊用自己的愛心溫暖了涼冰冰,涼冰冰的那顆用宇宙冰核做的心臟也融化了。儘管凍土怪客涼冰冰是那麼強大,任何動物都打敗不了它,但暖羊羊卻可以用自己的愛心征服涼冰冰,這證明了愛是最強大的。

在生活中,愛是最強大的,愛是一種正能量,她能讓人有勇氣、有力量去戰勝一切困難。如果生活中,我們也用愛心去溫暖身邊的每一個人,那世界將是多麼美好!人與人之間是多麼和諧而充滿溫暖啊!這讓我不禁想到08年的汶川地震,今年的洪澇災害,不正是一顆顆溫暖的愛心讓受災群眾渡過難關,重拾生活的信心嗎?

我的家鄉德清就是一個充滿愛的城市,光百姓設獎獎百姓的專案就有42個。有二十載傾囊行善的拉煤老人陸鬆芳、替夫守信還債十年的蔣引娣、五百位老人的兒子馬福建、擁軍大嫂錢立玲……這一個個普通人的道德善行,感動了一方百姓,也帶動了更多人共築德清“道德高地”。

有一句話說:愛人者,人恆愛之;敬人者,人恆敬之。是啊,只有關愛他人,別人才會來關愛你。可能很多人都知道這些道理,但是真正做到了嗎?不過我相信,在我們德清這座小鎮都能將愛之花傳遞出去,我相信只要大家都播種愛的種子,這種愛之花一定能傳遞出去,讓愛遍地開花,讓愛灑滿人間。只要人間充滿愛,沒有戰勝不了的困難!

混血豺王讀後感 篇12

讀後感 ,824字

高爾基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我說:“書籍是一顆顆耀眼的星星,各具所長,只有你找到屬於你的那顆星星,你就會受益匪淺。”

這些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這本書,讓我深受感受。裡面的劇情更讓我感動。講的是一條獵狗洛戛,在追母豺狼??達維婭。它們都漂流到一個孤島上,共進退,最終達維婭懷孕,生下白眉兒……可是與一條獵狗產生關係,是非常恥辱的事。當洛戛給達維婭送肉骨頭吃,達維婭假裝親近它,將長長的豺嘴伸進了洛戛柔軟的頸窩,只聽咔嚓一聲,血管爆裂,他的眼珠子鼓了出來,沒來得及哼一聲,就死了。達維婭雖然說是豺,但也不是十惡不赦的豺狼,它未免有些心疼,就將它給埋了,帶著自己的兒子遠方到豺狼群……

其中有一段時間,達維婭的奶水不夠,就想出了一計,將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傷心欲絕了好幾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一樣飽滿,正在往樹皮上蹭,達維婭將白眉兒推到黑蝴蝶的懷裡,黑蝴蝶先是一時的猶豫,又兩眼發光,立馬將奶水給白眉兒喝。但是達維婭不捨得咬死,儘自己最後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個洞,將黑蝴蝶的孩子放在自己的腹部下,讓它活活被餓死。可黑蝴蝶仍然不知情的喂著白眉兒,真可謂是用心良苦!母愛真偉大!

沒過多久,達維婭死了,最後一刻黑蝴蝶將達維婭咬翻,它的頭顱咕嚕咕嚕滾到別的地方,一下子就看到了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張口就想咬白眉兒,可是卻沒有咬下去,將它趕走了,白眉兒開始了流浪……

看到最後我想著,也許黑蝴蝶明白做母親的用心良苦,放過了它……這讓我想到,深夜幹到12點的母親,原本還不算太老的她,可現在卻有了許多白頭髮,在陽光下閃著白光……

每位父母都不容易,有時要從父母的角度體諒他們,就像達維婭一樣,這本書讓我明白了許多……

血色母愛讀後感 篇13

讀後感 ,468字

《血色母愛》講的是一個身份卑微的母親很愛自己的孩子,可孩子很討厭母親,有一次母親請假帶孩子去滑雪,由於興奮偏離了滑雪道,當他們無法救助面臨絕境時,母親割破動脈用鮮血為自己的孩子畫了一條生命線。把死留給自己,把生留給孩子。

讀完了這篇故事,我深受感動。因為我自己也有時討厭自己的媽媽。

有一次我的成績很不理想,媽媽就給我報了大量的補習班,還打我罵我。當時我又生氣又傷心,本以為媽媽會安慰我,誰知劈頭蓋臉全是暴風雨。我一邊生氣一邊寫媽媽出的習題,寫著寫著我想起了《血色母愛》中的母親,她用鮮血為自己的孩子畫出生命通道那個情景時,立刻把生氣給滅掉了,因為我想到那也是媽媽對我表達愛的特別方式,我是不應該和媽媽生氣的。

平時,媽媽總吵我,一會兒說我拖拖拉拉,一會兒說我不愛乾淨,又一會兒說我房間太亂……,這時,我總是噘著嘴生氣。現在一想起《血色母愛》中的母親,我就感到很過去不去,媽媽雖然時不時就說我,但我也再也不生氣了。

這篇故事我深受感動,它讓我明白了母愛的偉大,也時刻提醒我好好珍惜和媽媽在一起的平凡時光。

血色母愛讀後感 篇14

讀後感 ,755字

母愛偉大

今天我讀了《血色母愛》這篇文章,感受頗深。一位母親在一家公司裡當保潔員,女兒因為媽媽是保潔員而遭到同學們的嫌棄,因此女孩兒很恨自己的媽媽,當媽媽知道了這件事情後,要帶女孩兒去阿爾卑斯山滑雪,在滑雪的途中,母女倆不小心偏離了滑雪軌道,因為自己衣服跟雪的顏色很相似,沒辦法讓救援隊發現她們,媽媽用自己的血染紅大地,讓救援隊發現了自己和女兒,但是自己卻因為失血過多而死亡。

讀完這篇文章,我十分敬佩這位母親,為了救自己的女兒不顧惜自己的生命,這個女孩兒因為母親的工作崗位太卑微,在學校被人瞧不起,從而恨自己的母親,埋怨自己的母親,她沒有理解母親的痛苦,世上有哪個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有哪個母親不願給自己孩子最好的生活呢?不管是貧窮的母親,還是富足的母親,不管母親從事怎樣的職業,都不會影響她對孩子的愛,母愛是最偉大的,也是最無私的,當危險到來時,能毫不猶豫地挺身為孩子阻擋危險的也只有母親。

這讓我想起自己的媽媽,一次,假期裡因為貪玩,快該開學了,寒假作業還有很多,我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不但不反思自己的懶惰和拖沓,反而對著媽媽大喊大叫,怪媽媽沒有督促我,面對我的無理取鬧,媽媽並沒有衝我發脾氣,而是平心靜氣地給我講道理“如果你按媽媽說的,每天完成幾頁,是不是現在早輕鬆完成了?從現在開始,咱們抓緊把拉下的作業趕出來好嗎?”就這樣,媽媽陪我一起做作業,幫助我一起分析題,很快把作業完成了,並且在我完成作業後又帶我到廟會上去放鬆心情,為我花了200多元錢買好吃好玩的,回到家,我回顧了自己之前的無理取鬧,以及媽媽對我的愛,覺得媽媽對我真是太好了,實在讓我無地自容。

通過這兩件事我覺得,世上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媽媽,我們要懂得理解媽媽的辛苦,因為母愛真的是太無私、太包容、太偉大了!

混血豺王讀後感 篇15

讀後感 ,537字

“豺”本無辜

“豺”字由一個“豸”字和一個“才”字組成。“豸”字在古代泛指獸,這兩個字搭配在一起,可以理解為最有才能的走獸嗎?或許多多少少有些牽強,但豺群確確實實是獸類中紀律最嚴格,組織最嚴謹,等級最森嚴的群體。豺群中等級森嚴,它們設有豺王,有兵豺,有保姆豺,還有隨時準備為族群利益犧牲自己的苦豺,就像一個完美的軍事組織。

但是,人類顯然對嗜血的獸類動物都心懷偏見,比如豺,就很“不得人心”。我們喜歡用“豺狼虎豹”比喻凶殘的壞人;我們慣用“豺狼當道”來形容壞人當權;形容那些凶殘、狡猾心腸的惡人,我們會用上“豺狐之心”……總之,豺之一物,人人不喜。

事實上,豺是機智的,是勇敢的,是忠誠的,它們盡心盡職,勇往直前。它們無論何時何地,何種逆境都不怕苦不怕累,它們堅持自己心中的信念,勇往直前,絕不半途而廢。所以我們要保護這種動物,不要再把豺當作窮凶極惡的亡命徒。

這是一本很值得推薦給大家的書,相信你有和我一樣深刻的感悟和啟發。

《日本的思想》讀後感 篇16

讀後感 ,750字

丸九真男是日本重要的政治思想學者,他的經典著作《日本的思想》剖析了近代日本思想史上的重大問題,閱讀這本書,有助於我們在巨集大的歷史背景下了解日本人的思考方式與價值觀。

西方歐美國家在工業革命後,由封建專制主義轉為資本帝國主義,亞洲封建帝制受到極大衝擊,生產與資源分配方式發生巨大的變化,以中日為首的國家也開始維新變法,但中國卻變法失敗,而日本成功搭上資本主義制度的列車。二戰日本戰敗後,在短短的時間內國民思想由崇尚和支援日本法西斯政權,到迅速擯棄戰時思想接受自由與民主,並進行一億人的戰爭懺悔儀式。這些重大的歷史事件背後的問題是,為什麼在亞洲日本明治維新成功並率先走上資本主義的道路?為什麼二戰後日本可以進行所謂的“一億人懺悔”並重新迅速崛起?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日本這個島國獨特的思考結構特徵與現實的生存方式。

日本是泛神論宗教國家,怎麼說呢,日本人眼中的神不止天皇,日本人看到浪花,覺得是神也需要拜一拜。相對而言,那些外來的一神論思想,往往能讓日本人接受並應用,日本人覺得哪些思想是最新潮最合適並利於當下的生存狀況的,他們都要拿來試一試,無論是日本人學習中國唐朝的儒家文化,還是日本接受西方資本主義思想,這些文化思想都被日本人拿來使用。就像魯迅說的“拿來主義”,日本思想史顯得零碎和混雜,日本人拿來這些外來思想,並沒有辦法將它們變形加入到自己的思想體系,因為日本沒有像中國以儒家思想為主線軸貫穿聯絡起來的思想體系。

正是因為日本沒有核心思想的主線軸,他們找了儒家思想,可這不是自己的東西,他們借鑑西方的宗教思想,不管用,最後他們找了天皇,不同於英國的君主立憲,天皇是他們獨特的政治與思想支撐點。這些種種導致了日本容易有一種綜合東西方的輕率性,造成夾在“東洋”與“西洋”的雙重自卑之中的尷尬處境。

《日本的思想》讀後感 篇17

讀後感 ,750字

丸九真男是日本重要的政治思想學者,他的經典著作《日本的思想》剖析了近代日本思想史上的重大問題,閱讀這本書,有助於我們在巨集大的歷史背景下了解日本人的思考方式與價值觀。

西方歐美國家在工業革命後,由封建專制主義轉為資本帝國主義,亞洲封建帝制受到極大衝擊,生產與資源分配方式發生巨大的變化,以中日為首的國家也開始維新變法,但中國卻變法失敗,而日本成功搭上資本主義制度的列車。二戰日本戰敗後,在短短的時間內國民思想由崇尚和支援日本法西斯政權,到迅速擯棄戰時思想接受自由與民主,並進行一億人的戰爭懺悔儀式。這些重大的歷史事件背後的問題是,為什麼在亞洲日本明治維新成功並率先走上資本主義的道路?為什麼二戰後日本可以進行所謂的“一億人懺悔”並重新迅速崛起?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日本這個島國獨特的思考結構特徵與現實的生存方式。

日本是泛神論宗教國家,怎麼說呢,日本人眼中的神不止天皇,日本人看到浪花,覺得是神也需要拜一拜。相對而言,那些外來的一神論思想,往往能讓日本人接受並應用,日本人覺得哪些思想是最新潮最合適並利於當下的生存狀況的,他們都要拿來試一試,無論是日本人學習中國唐朝的儒家文化,還是日本接受西方資本主義思想,這些文化思想都被日本人拿來使用。就像魯迅說的“拿來主義”,日本思想史顯得零碎和混雜,日本人拿來這些外來思想,並沒有辦法將它們變形加入到自己的思想體系,因為日本沒有像中國以儒家思想為主線軸貫穿聯絡起來的思想體系。

正是因為日本沒有核心思想的主線軸,他們找了儒家思想,可這不是自己的東西,他們借鑑西方的宗教思想,不管用,最後他們找了天皇,不同於英國的君主立憲,天皇是他們獨特的政治與思想支撐點。這些種種導致了日本容易有一種綜合東西方的輕率性,造成夾在“東洋”與“西洋”的雙重自卑之中的尷尬處境。

《風會記得一朵花的香》讀後感 篇18

讀後感 ,788字

一個人的存在,到底對誰很重要?這世上,總有一些人記得你,就像風會記得一朵花的香。凡來塵往,莫不如此。

—題記

人的一生中有無數的過客,你是否早已淡忘,你是否還能想起,尋找遙遠的安慰……

《風會記得一朵花的香》是一篇令我尤為感嘆的文章。文章由三個小片段構成,每一篇都令人流連忘返,感動萬分。

第一片段講述作者在陽臺下看到的兩雙拖鞋,一雙藍、一雙紅相依偎在磚堆。作者偶然未看見那兩雙拖鞋,心情也隨之變得異常冷清與寂寥,當重“見”他們時,心裡騰出歡喜來。第二片段講述的是在路邊賣桂花糕的老人,作者誇讚他的手藝精湛,提出跟他學習,便一口答應。老人漸漸的淡忘了她,但作者卻忘不了桂花糕的香,每每看到老人心裡便覺得安然。第三片段講述一個買雜糧餅的女人,作者常賣,他們便熟識了。作者出去開會,一走半個多月,回來遇見時,女人驚喜地說好久未見了,作者便愣住了。

兩個人未曾相識,但在偶然間記住了對方,愛,便是這部散文的主旋律。

在我們身邊,這種例子也是常有的,也同樣像作者一樣,對自己並不相識的人而感同身受,有一絲牽掛和留念。

從這篇文章中也同樣感受到了人們的真善美,感受到了人與人之間的心靈相通。那對夫婦只是作者生命與愛情的拖鞋,漸漸的,變成了對那對夫婦的關愛,儘管那對夫婦並不認識作者,但換來的只是作者內心的安慰。

童年時,奶奶常領著我去樓下買豆花,一聽見“打豆腐”就會飛奔下去,漸漸的,我們與打豆腐的阿姨熟識了,買豆花時,常常與我們說說笑笑。如今,那位賣豆花的阿姨頭上布了不少白色的髮絲,漸漸的老了,我也逐漸長大了,她叫賣的次數也減少了,我也很少去買了。一次偶然的機會,我遇上了她,我們倆也只是擦肩而過,雖然她早已把我淡忘,但我還一直惦記著她,惦記著她那美味的豆腐花,屬於童年的味道……

生活與人生一樣,對我們來說都是模糊的,但我們唯一能做的,也只有珍惜!

—後記

《你在為誰讀書》讀後感 篇19

讀後感 ,938字

“讀書有什麼意義?甚至我們這一生有什麼價值?”這本書委婉地用故事、用一節一節的課,來對自己的付出,做一個解釋,我可能還無法全部懂得裡面的內容,無法全面理解,可能沒有經過,就沒有真正的所悟吧。

我原先對第八課怎樣選大學專業,並未抱有很大的興趣,直到我看到一篇文章上寫道:一家以色列的雜誌社,對年齡超過60歲的人進行調查,發現其中有67%的對自己的工作不滿意,都是古稀花甲的老人,經歷了大風大浪,無數磨難,但卻超過半數的人會對自己的工作有所抱怨,甚至認為最平常的上班都會是一種痛苦。想想心裡就感到一絲恐怖,怕自己將來也會掉進這無盡深淵,怕自己也要受到這殘酷的對心靈的折磨,背後都冒出了冷汗。

正如書上所說“選錯了專業,不但上學痛苦,找工作時又不忍心轉行,於是只好繼續痛苦下去。”事實如此,選錯了,然後將錯就錯,回頭路只會越來越難,越來越遙不可及,最後無論哪條,都是一種痛苦,於是沿著“老路”走下去,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人生跟一場悲劇一般,沒有陽光去照耀。

“你在為誰讀書”看似這個和工作還有些區別,但其中也有千絲萬縷的關係,一個人,讀的書好,成績多,成功之門就大,不是說不學習者一定無所成,但其中的成功者,都是從門縫中鑽出來的,成功之門不可能是敞開著的。是誰,會敢拿自己的未來下這個賭注呢。

整本書通過幾章,從不同的方面,讓我們明白,讀書,是與自己,自己的未來密不可分的,而大學,更是學習知識的分水嶺,決定著未來的道路,一絲不同卻會完全改變一個人的命運。

專業對於社會來說,沒有好壞之分,只有對自己,能選出真正適合自己,喜歡學什麼,就學什麼,不要盲目跟風。社會上的專業是有冷門和熱門之分,但對於自己的興趣,才會有好壞之分,再冷門,對於自己只要熱愛,也能學得津津有味,日後也非不能大有所為。

人生就是由一道道選擇題組成,有些無關緊要,有些決定一生,讀書是一個選擇,怎樣讀書是一個選擇,往哪方面發展又是一個選擇,這些選擇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只有瞭解了自己的興趣、天賦,合理的安排自己的人生,做最合適的自己,選擇最適合的道路。

這本書對我來說,忽遠忽近,好似就在身邊,又如毫無關聯,雖然現在並未能展現它的作用,但我相信,在將來,它會成為一盞明燈,當我需要時,我會點亮它,照亮我前進的道路。

《風會記得一朵花的香》讀後感 篇20

讀後感 ,788字

一個人的存在,到底對誰很重要?這世上,總有一些人記得你,就像風會記得一朵花的香。凡來塵往,莫不如此。

—題記

人的一生中有無數的過客,你是否早已淡忘,你是否還能想起,尋找遙遠的安慰……

《風會記得一朵花的香》是一篇令我尤為感嘆的文章。文章由三個小片段構成,每一篇都令人流連忘返,感動萬分。

第一片段講述作者在陽臺下看到的兩雙拖鞋,一雙藍、一雙紅相依偎在磚堆。作者偶然未看見那兩雙拖鞋,心情也隨之變得異常冷清與寂寥,當重“見”他們時,心裡騰出歡喜來。第二片段講述的是在路邊賣桂花糕的老人,作者誇讚他的手藝精湛,提出跟他學習,便一口答應。老人漸漸的淡忘了她,但作者卻忘不了桂花糕的香,每每看到老人心裡便覺得安然。第三片段講述一個買雜糧餅的女人,作者常賣,他們便熟識了。作者出去開會,一走半個多月,回來遇見時,女人驚喜地說好久未見了,作者便愣住了。

兩個人未曾相識,但在偶然間記住了對方,愛,便是這部散文的主旋律。

在我們身邊,這種例子也是常有的,也同樣像作者一樣,對自己並不相識的人而感同身受,有一絲牽掛和留念。

從這篇文章中也同樣感受到了人們的真善美,感受到了人與人之間的心靈相通。那對夫婦只是作者生命與愛情的拖鞋,漸漸的,變成了對那對夫婦的關愛,儘管那對夫婦並不認識作者,但換來的只是作者內心的安慰。

童年時,奶奶常領著我去樓下買豆花,一聽見“打豆腐”就會飛奔下去,漸漸的,我們與打豆腐的阿姨熟識了,買豆花時,常常與我們說說笑笑。如今,那位賣豆花的阿姨頭上布了不少白色的髮絲,漸漸的老了,我也逐漸長大了,她叫賣的次數也減少了,我也很少去買了。一次偶然的機會,我遇上了她,我們倆也只是擦肩而過,雖然她早已把我淡忘,但我還一直惦記著她,惦記著她那美味的豆腐花,屬於童年的味道……

生活與人生一樣,對我們來說都是模糊的,但我們唯一能做的,也只有珍惜!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