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之死相關作文20篇

孔乙己之死 篇1

國二作文 ,668字

孔乙己在眾人的鬨笑中,有他的手,艱難地,一步一步地爬出了咸亨酒店。一路上,不知道受了多少人的白眼和恥笑。他的腦海裡有一雙雙鄙視的眼睛,有丁舉人打到半夜再打折了腿時候長大了嘴巴的狂笑。

看著自己用來走路的手,孔乙己所有的傷心剎那間湧了起來。無數次的考試,無數次的失敗,無數次的被嘲弄,無數次的尷尬……心中的冷比這冬天凜冽的風還要冷。無數的冰冷的刀戳穿了他的破夾襖,戳破了他已經在滴血的心。

就這樣,孔乙己用手,在寒冷的魯鎮的小巷裡沒有目的地挪動著,蠕動著。那兩碗酒帶來的絲絲暖氣漸漸減少,漸漸消失了。他的身後,留下了暗紅的血痕。終於,城隍廟出現在他的眼前。

趴在土穀祠的門檻上,煙燻了無數年的城隍老爺黝黑的眼神冷冷地打量著他,自己每次科考前都會跪拜過無數回的城隍老爺冷冷地打量著他。忽然,城隍爺的嘴角動了幾下,幽深的聲音充斥了孔乙己的耳鼓:“孔乙己,上大人孔乙己這幾個字怎麼到現在都沒寫成功?”孔乙己渾身一哆嗦。“哈哈哈哈哈!”城隍咧開他吃人一樣的大口。孔乙己怔怔地呆在城隍廟門口的牆角。

陰雲漸濃,夜風更勁,雪珠過後,雪花開始肆虐在夜色中。孔乙己望著迷迷濛濛的夜空,漸漸合上他渾濁的眼睛。恍惚中,他燦燦然坐在高頭大馬上,披紅掛綵,前有迴避肅靜,後有鑼鼓喧囂,遠遠地,丁舉人笑逐顏開,小步疾趨:“孔大人……”

……

第二天,雪停了,孔乙己成了一坨冰。幾天後,孔乙己所在的地方,漸漸化成了一灘汙濁的水。

這回,孔乙己是的確死了。

評點:虛實結合,孔乙己死在了他的夢中。作者理解了原文的寫作意圖,並且具有了小說特徵的雛形,本次習作,基本成功。

我眼中的孔乙己 篇2

國三作文 ,693字

孔乙己給我留下的印象,正印證了那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他固然是封建制度的陪葬者,科舉制度的殉葬品,但他之所以有如此悲慘的結局,我想更多地應歸咎為他自己的不爭氣。

社會固然黑暗,制度固然腐朽,但哪朝哪代不曾有過這樣的光景?文天祥、岳飛、聞一多不都是黑暗社會裡造就的英雄嗎?被環境禁錮了思想麻木了感覺,是一種悲哀。生不逢時的偉人不在少數,像蘇軾這樣縱然有真才實學卻一再被貶謫,得不到重用的人也不曾丟失那份豪情壯志,無功名傍身,依然活得瀟灑自在。孔乙己與他們相較,心理素質未免太過低下。

孔乙己四肢健全,完全可以像“短衣幫”一樣靠勞動養活自己,但他清高得不得了,堅持著“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信條,縱然窮困潦倒,也絕不從事那些他自認為“低俗”的工作。若說他堅守了讀書人的品格,那他又將“志士不飲盜泉之水,廉者不食嗟來之食”丟到哪裡去了呢?做出了偷盜之事卻還自命清高,難怪落為別人的笑柄!

而當今社會某些人,有那麼一星半點學歷就心氣極高,四處投遞簡歷忙碌奔波,也不肯踏踏實實地做一份穩定的粗活,不正是現代版的孔乙己嗎?我想,他們的的自命不凡無疑是“假清高,真虛偽”。

孔乙己是一個弱者,面對黑暗腐朽的社會、麻木冷漠的眾人,他沒有選擇反抗,而是選擇了忍受;他沒有想過去改變這種現狀,而是選擇了一味地順承,他缺乏反抗精神。身無分文又如何,百無一用是書生又如何?來一場轟轟烈烈的革命總好過整天消沉度日,感嘆自己的不幸,甚至迂腐麻木吧?

社會環境是次要的,一個人的成就還是在於自身。縱使條件再艱苦,命運再坎坷,只要有堅定不移的信念和積極進取的精神,終能創造出一片輝煌。

總之,莫要學孔乙己。

孔乙己中舉 篇3

國二作文 ,876字

正午的咸亨酒店一如往日,勞累半天帶著汗味的短衣幫站在櫃檯外,端著溫好的黃酒喝。穿長衫的主顧們照例在裡間,點了菜,坐著喝酒。這幾年,長衫主顧更多了,酒價也漲到了十文銅錢。

我仍然專管溫酒這項無聊的工作,在老闆的再三調教之下,我學會了羼水技巧,老闆看我也順眼了。我的工作很輕鬆,我可以一邊工作,一邊站在櫃檯裡聽短衣幫講一些或真或假的新鮮事兒。“聽說了嗎?咱們這兒中了個舉人,姓孔!”另一個附和著:“是不是孔乙己的本家?”“胡說,孔乙己也許早死啦。那個迂夫子怎麼能和孔舉人有關?”立刻有人反對。

真是無巧不成書,話音剛落,一臺八抬大轎抬向酒店,四位差役在前面開道,後面還跟了一群人。“孔舉人到!”一個差役扯著嗓子高聲喊道。我看見豪華的轎子停在酒店門口,一個侍從挑起轎簾,出來一位身穿錦袍的高個子。儘管他氣度不凡,但是我從他臉上的疤痕還是準確判斷出他正是孔乙己。

老闆從裡間出來,先是驚愕不已,繼而滿臉堆笑地鞠躬:“歡迎孔大人光臨!”然後對裡面高喊:“給孔大人上茶備酒!”孔乙己向眾人抱拳施禮,然後讓隨從呈上一包錢。孔乙己說:“公務在身,恕不久留,現將我欠的酒錢連本帶息一併還上。”老闆連忙再次施禮:“豈敢豈敢,區區小事,不足掛齒。”孔乙己遞過錢,執意奉還,一番謙讓後,老闆把錢緊緊攥在了手中。孔乙己在眾人簇擁下走了,老闆感嘆道:“孔大人,真君子也!”

後來,聽說孔乙己到了丁舉人家,丁舉人早備好酒菜,他看到孔乙己一瘸一拐,表情極不自然。賓主寒暄一番後落座,丁舉人端起酒杯,說:“你我同桑梓,以前有失親近,以後我們就是親兄弟!”孔乙己謙卑地應道:“丁兄抬愛,我高攀了。”酒過三巡,丁舉人關切地問孔乙己的腿傷,孔乙己紅著臉說先前跌的。“以後走路要小心啦!”丁舉人親切地叮囑。孔乙己苦笑了一下,這次沒有違心道謝,他的心在隱隱作痛。

再後來,孔乙己去京城了,據說還帶走一個當年向他討茴香豆吃的孩子當書僮。孔乙己對我們咸亨酒店是有感情的,他從京城派人專程給老闆捎來酒店的招牌題字,老闆奉若珍寶,請人制作了一塊金字匾額,掛在門口,孔乙己的真跡則被老闆精心珍藏,祕不示人。

孔乙己讀後感 篇4

讀後感 ,1017字

一曲悲歌有笑聲

知道魯迅先生的人,多少對他的作品有些瞭解,多少也知道一點兒先生作品中的人物,想必也該知道孔乙己。

孔乙己這個名字,出於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然而這並不是他的真實姓名。一個連真實姓名都沒有的人物,無疑是可悲的,而故事的背景也就註定了孔乙己命運的“可悲”。

從孔乙己出場,整篇小說就帶上了些諷刺和悲劇色彩,而且越往後,這種諷刺和悲劇就越明顯。一部優秀的小說,它的意義和價值是要靠讀者細細品出來的。孔乙己的“悲”也是讀者悟出來的—有人初讀這篇文章時,是笑出聲來的,所以全文一定會有一個“誤導”讀者的地方。《孔乙己》中,這個地方已經被提示得很明顯了:一個悲劇小說中,從頭到尾,各行各業人的笑聲。悲劇裡的笑,顯然有那麼些不自然,又是那麼刺耳,卻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喝酒的人看著他笑”,“眾人鬨笑起來”,“也都鬨笑起來”,“附和著笑”,“在笑聲中走散了”,“笑著對他說”,“便和掌櫃都笑了”……從頭一直笑到尾,笑聲愈響,歡快的氣氛就愈濃,孔乙己的悲慘色彩就愈濃重,以至到後來孔乙己自己都無底氣了,低聲地懇求道“不要取笑”。

我們不知道孔乙己年輕時的樣子,但至少,他現在是悲慘的。在無情的科舉制度的毒害下,孔乙己真正做到了“一心只讀聖賢書”,而且書的數量還是有限的,也是由於科舉,導致孔乙己只重視課本,輕視勞作,甚至是排斥勞作,也滋生了他“好吃懶做”的惡習,於是錢越用越少,小偷小摸的行為越來越多,被人們嘲笑的次數也越來越多,使他的生活陷入一個死迴圈,最後困死在這個漩渦裡。我也無法判斷究竟是該斥責他,還是同情他。他的一生是一曲悲歌,只是這首歌,以笑聲開始,又閉幕於笑聲之中。“孔乙己總是這樣的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

回過頭,看看悲歌中的笑聲。老闆打趣孔乙己時,戳其軟肋,以尋求自己的快樂。由此,看來這個老闆並不高尚。而圍觀的群眾,也是一個勁地起鬨。在這個勢利、冷酷的年代,是不會有人站出來主持公道、宣揚正義的。他們的良知跟著笑聲灰飛煙滅。

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孩子們是天真無邪笑鬧無心的。這也是小說給人些許溫暖的幾個地方之一。孩子們是可愛的,孔乙己也是有其善良的一面的,他把善良用在孩子們的身上。而敘述者“我”,也是一個孩子,同樣不乏同情之心。

再讀這篇文章,我再也笑不出來。因為雖然孔乙己的悲劇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根源是因為冷酷無情的社會和罪惡的科舉制度。

但願這種笑聲我們永遠不再聽聞。

孔乙己後傳作文 篇5

國二作文 ,1696字

【篇一:孔乙己後傳作文】

風吹著樹上枯葉,枯葉落得滿地都是。時至深秋,天氣驟冷,街上一片冷清,時不時有幾個短衣幫收工回家。

一片樹葉飄到一個角落裡,落在一個破爛的夾襖上。破夾襖忽然抖了抖,從裡面伸出一個滿頭蓬髮的人,他的身材看上去很高大,可是卻是一副病怏怏的樣子,蒼白的臉色,皺紋間夾些傷痕,亂蓬蓬的花白鬍子,他的嘴脣乾裂開來,時不時地咕噥幾句,許是很久沒有進食了吧!

半天過去了,他只前進了不過十來步。又過了一會,他終於爬到了臨近的巷子裡。他爬到了一戶人家門前,艱難地舉起骯髒的左手,輕輕地敲著小木門。過了好一會兒,一個瘦弱的男人打開了門,低頭看見了趴在地上的孔乙己,隨口罵道:“你個臭叫花,在我家門前幹什麼?滾,快滾!”孔乙己聽到了那人的聲音,就開口發出了低啞的聲音:“求,求求你,行行好,給,給我點吃的吧!”男人聽了,更加生氣了,接著大聲吼道:“你個臭要飯的,我自己家都快沒有吃的了,哪有多餘的飯給你吃啊?滾,快滾,滾得越遠越好!”也許是那個男人的聲音太大了,周圍的人都被吸引了過來都停下來圍住了孔乙己。其中有個人認出了孔乙己,就大聲嘲笑道:“孔乙己,我說你怎麼沒去喝酒啊?你怎麼在這兒啊?是不是又想人家偷東西了?孔乙己你的破長衫呢?”說完就哈哈大笑起來,周圍的人也跟著鬨笑起來。孔乙己這次再也不爭辯了,他已經沒有力氣說話了。就這樣他在人們的笑聲默默地用手慢慢地走遠了。偶爾有幾個人停下來,議論幾句,便又走了。

次日凌晨,當人們從夢鄉中醒來時,孔乙己蜷縮在路邊的地上一動也不動。一個小孩蹦蹦跳跳地從孔乙己身邊跑過,好奇地停了下來,看了看,又摸了摸。過了一會兒,有幾個大人走過來,嫌孔乙己在這裡太礙眼,也不吉利,就拖著他的“屍體”扔進了荒山野嶺之中。

【篇二:孔乙己後傳作文】

陰森的荒野中涼風陣陣,“嚎—”,時不時傳來幾聲狼的叫聲。樹枝上棲息著幾隻漆黑的烏鴉,它們都睡著了。地上鋪滿了落葉,靜悄悄的。

突然,一棵大樹下的落葉動了動,但很快又停了。周圍一隻落單的野狼跑了過來,它嗅了嗅,好像發現了什麼。它用爪子將地上的那一層厚厚的落葉扒開了,從裡面露出一個長長的東西,它用牙齒將那東西拖了出來,竟然是一個人。它好像幾天沒有尋找到獵物了,聞到了人味,便兩眼發光。它張開了血腥的大嘴,那白亮亮的狼牙就要刺穿那人的肉層了。

“嘿!畜生,滾開!嘿,嘿!”一個身後背竹簍的白髮老人,用手中的一根長竹竿,跑上去驅趕那隻野狼。但野狼不甘心放棄這到手的食物,它與老人搏鬥起來。老人也急了,他不停地揮動手中的竹竿去抽打野狼。過了一會兒,老人和野狼都有些疲倦了,他們都在竭盡全力。終於,老人沒有堅持下去,一不留神,他被野狼撲倒在地,狼牙刺穿了他的血管,一道血柱噴了出來,染紅了老人的長衫。野狼飽吃了一頓後,對躺在地上的那人沒有了興趣,就轉身離開了。

也不知過了多久,當早晨的第一縷陽光照到森林裡,那人終於動了。他搖搖晃晃地慢慢支起身,他聞到了空氣中瀰漫著一種血腥味,他向前匍匐著。終於他爬到了老人的屍體旁,他回想著,似乎明白了一切。他用兩隻手支撐著艱難地爬起來,向那個老人拜了兩拜。

這時,從老人那被野狼撕碎的長衫中落下了一本書。他好奇地撿起來,撣去上面的灰塵,看到了“金針刺穴”四個大字。他的心猛然一跳。他又從老人身邊不遠處的竹簍裡找到了幾樣東西,一些藥草,還有一包銀針。

他用自己的一雙手,用了一天的時間,在地上扒了洞,將老人的屍首放了進去。天已經黑了,他向山上爬去。深厚遠遠的傳來幾聲狼嚎。

當他爬到山腰時,前面出現了一座小竹舍。他爬了進去。屋裡瀰漫著一股中草藥味,周圍的牆壁上掛著一幅人體穴點陣圖。他爬到屋後的一條山泉中將身上的汙穢洗乾淨了。如果有魯鎮的人在這裡,一定會大叫道:“鬼啊!他不就是孔乙己嗎?”

在經歷過人生的諸多艱難後,孔乙己終於領悟了人生的真諦。當他看到那本書時,他就下決心,要學好醫術,救治更多的人,完成那位老人未完成的事業。

他先用將近半年的時間將書本上的內容研究透了,又用自己作為實驗物件,終於,他學有所成,並且將自己的腿也治好了。

在此以後,他踏上了重返魯鎮的路。

《孔乙己》讀後感 篇6

讀後感 ,640字

《孔乙己》這篇文章,在初中的語文課程學習中佔據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膾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魯迅的筆下,描寫了一個名叫孔乙己的讀書人在殘酷的生活下無情壓迫下,最終走向墮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實是魯迅他哥哥的原型,那個咸亨酒店也有實地。剛開始,孔乙己對生活充滿了信心但是他總是喜歡咬文嚼字。有時,他明明偷了鄰居家的書,卻毫不承認,對著別人卻皇而堂之地說:“這是我在‘借’別人家的書,我是一名讀書人,這不算偷,不算偷!”在別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離之而去。其實這樣的人,在我們生活中比比皆是,他們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沒有實際行動,一定不會成功。

還記得這篇故事中有這樣一則故事嗎?孔乙己買了一盤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紛紛來搶他手中端著的茴香豆盤子。他不給,便說:“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這些小孩們聽不懂什麼意思,反而變本加厲,孔乙己沒有辦法,將茴香豆給了他們一些,用手趕緊緊緊的捂住,繼續說:“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這樣的一個短小精悍的描寫,將孔乙己的形象表現得淋漓盡致,他的內心本質的善良,還有他較真的性格也也躍然紙上。

《孔乙己》這篇文章中,集中了魯迅在寫法的精華。最後一句話:這孔乙己也確實大約是死了吧。這句話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種還是肯定?細細品讀卻是一種對舊社會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讀書人的悲嘆之情以及無限的憐憫。

作為一部傳世經典,《孔乙己》中蘊含著許許多多的精神力量及傳奇魅力。只有細細品讀中,方可領悟那深厚的內涵價值。

我心目中的孔乙己 篇7

國三作文 ,920字

若要談起孔乙己,氣氛應該是很活躍的,大人笑他,孩子們卻也是要笑他的。

孔乙己穿長衫,常多花一文錢添碗茴香豆—他把自己當作讀書人,而他認為,君子就要穿得得體,穿得像個正經的讀書人,但大家都看見,他的長衫破破爛爛,享受酒菜也不過站著享用罷。顯然他並不那麼闊綽,卻從不欠債。或許在酒店夥計的眼中,他就是個好面子的人。我覺得,這是他的一種理想化的嚮往與追求,他總要在酒店這一類公共場合保持自己“讀書人”的臉面與尊嚴—這可能是他稀有的值得自豪的的財富了。

孔乙己引以為傲的學識學問所體現的是一種愚昧,但歸根結底還是當時的封建制度所致。從孔乙己這一個體來看,封建科舉制度對人一輩子的影響是很深的:他一定在讀書上下過苦功,否則被人問起未考取狀元之事又怎如此頹唐?他也一定對那段時光印象最深,否則他又怎能將那些並不大有用的之乎者也掛在口中?或許他極力迴避著現實,將現實視而不見—但現實所給予他的不過如此:在讀書方面冰沒有什麼成就,而時光易逝,大半輩子已過了去,仍一事無成,而下半輩子還是實在的未知數。他卻仍然覺得那些知識是有價值的,他似乎被“訓練”得對那些知識極為忠誠。孔乙己來喝酒卻不忘考我“茴”字的寫法,我那麼不屑一顧,他倒如此熱心,認真得像位先生,如魚得水地談論著回的四種寫法,他與大人說笑,引得大人發笑,無奈地,卻只得與孩子們搭話,好像他只是個孩子,長著花白鬍子,一心一意地活在自己世界中的孩子。

儘管孔乙己竭力去維持他的“尊嚴”,願意做各樣的事(甚至偷竊)去維持他“讀書人”的生活。沒有什麼真才實學,還是不可能的。他不願承認偷了別人的東西,卻又去偷了,直到雙腿被打折卻仍小聲辯解著。我不禁好奇,孔乙己在死之前會想些什麼呢,是悲嘆,是憤懣,還是不甘心呢?我無從得知,他為了面子,做了不少讓他失去尊嚴的事啊。

若說他活該,我寧願用“愚昧,迂腐,守舊”甚至“可憐”來修飾他,看到書前的插圖,孔乙己彎下腰從碟中取出一顆茴香豆給孩子們,被孩子圍著,就像捧著書本在為孩子們講課般,倘若在今天,不在那時的社會背景下,他總有那麼一點可能的,去成為一名德高望重的老師,我知道這是個荒誕的想法,但寫到這,是無論如何也笑不起來了的。

再讀孔乙己 篇8

國二作文 ,884字

孔乙己是一個本性善良但是迂腐的人,他從來不會欠酒店的錢,只是偶爾就會做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這就讓他的人物性格非常的矛盾,讓別人猜不透,他到底是一個正直的人,還是一個邪惡的人,因為他深受封建科舉制度的毒害,所以,他的文化水平不是很高,但卻總是那麼的生僻,就像他的人物介紹一樣,他穿著長衫,但卻永遠站著喝酒,他沒有錢去死要面子,明明就跟那些短衣幫的人一樣,很窮,但卻仍然要穿著長衫,裝作很有錢的樣子,這說明,他深受封建制度的毒害,看重等級制度,認為自己的地位始終比其他人要高,就因為自己是讀書人,但實際上,他連秀才都沒有考到。

孔乙己他簡直就是一個迂腐讀書人的縮影,是一塊朽木,好吃懶做,死要面子,終成不了大器,但是,我們始終不能對他的評價刻薄,就是因為他把茴香豆分給孩子們,這一情節讓他的人物形象大幅提升。讓大家認為,這其實是一個雖然落魄但是和藹的老頭。而到了最後,他因為投訴,被別人打斷了雙腿,可是就算是這樣,他仍是用手走著,去買了最後的一碗酒喝。喝完酒用雙手走了出去,就像是從來沒有來過一樣,而大家再也沒有見到他,他也永遠欠下了酒店那19文錢。他經常給大家帶來歡樂,但大多數,大家只是把它當做茶餘飯後的笑料,等它消失了,沒有人會去關心他的死活,大家只是在談論著,他是不是又去偷書了?還是招惹了哪戶人家?他即便去偷書,也不願意面對現實,他總是認為自己不是在偷書,而且就是因為他是一個讀書人。

他的結局令大家感到有些悲傷,他大約的確死了,他就是當時那個社會的縮影,當時那個社會的控訴,他的出現,他的結局,都是當時們人的一個再平凡不過的故事罷了,他一生悲慘,雖然讀過書,但也說得恥辱,他身上就沒有過幾個錢,有的那一點錢都用來買酒喝了,他整天活在自己的幻想裡,認為總比其他人高一等,可是就是不願面對現實,他是一個悲劇,但是,他的一生就是那麼的好笑,總是能讓大家笑得前仰後合。

所以,在我們看來,在觀眾看來,在當時的人們看來,他是一出喜劇,可是在那個世態炎涼,人人都吃不飽飯,無心關心他人的社會,他的故事,和他的經歷,是一場對那個社會的控訴,同時,也是一場無聊,且無用的鬧劇。

再讀孔乙己 篇9

國二作文 ,540字

你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人,生活貧困,經濟地位與社會地位都與“短衣幫”一樣,卻還硬擺讀書人的架子,思想上羨慕上層階級,輕視勞動人命,不願與“短衣幫”為伍,可謂唯一中的唯一。

你,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雜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鬍子,你是活在悲慘的人生中、封建的社會中的人。你窮困不得志,但又是個經常捱打的老書生。

你穿的雖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你窮得只剩一件長衫,生活窘迫。你和范進都是舊社會的知識分子,皆是受封建文化毒害的讀書人,終是社會的犧牲品。你們皆信奉“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但最終沒有進學。窮酸迂腐,抱守殘缺,好吃懶做,註定了你的一生。

最後的你,被人們記起僅是因為那“十九個銅錢”,似乎看到了一個可有可無,可笑可悲的多餘的透明人。

未進學,卻裝讀書人,喜歡孤芳自賞,雖始終餓得青白臉色。但又不肯脫下那又髒又破的長衫,因認識幾個無用的字兒沾沾自喜。滿口“之乎者也”、“君子固窮”。別人說他偷書,卻死不承認,還為自己辯解“竊書,不能算是竊書。”難道自認為是讀書人,竊書就不算是偷嗎?只是自己騙自己罷了。自視清高、自欺欺人的人便是你。

你,自認其命不凡的一生,但在他人眼裡,只不過是一團可有可無的空氣,看不到,摸不到,聞不到,誰又在乎你的存在呢?

孔乙己的長衫 篇10

國二作文 ,713字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是夾在短衣幫和穿長衫之間的不倫不類者。他經濟地位低下,是窮苦的勞動者,但卻不願與短衣幫為伍,又沒有資格與穿長衫的平起平坐,只好穿起了他那破舊不堪的長衫,擺出一份讀書人的臭架子,一出場就排出了九文大錢,使他無不透露出一股虛榮,窮酸氣來,反映了他的經濟地位和思想意識的矛盾。

長衫中有著孔乙己輝煌的過去,放棄了它就等於放棄了讀書人的架子,尊嚴,氣節和思想,孔乙己雖然沒有中舉,但他可能認為自己只是像沒中舉的范進一樣,就繼續穿著長衫。儘管長衫又髒又破又爛,這依然是孔乙己受過教育的體現,當他在別人面前出現時也好體現他是個讀書人,雖然沒人把他當人看。

長衫還寄託著孔乙己對未來的美好夢想—成為舉人。孔乙己可謂還算樂觀,積極向前看。他認為自己有朝一日也能中舉,就經常閒的沒事跑到別人家偷點東西,甚至冒著生命危險去丁舉人家偷,但偷的是啥?是書。偷書就是為了有朝一日能中舉,不枉費自己的長衫。所以,孔乙己的長衫體現了孔乙己白日做夢的幻想,是陰魂不散的。

被孔乙己當成寶貝似的長衫終於還是沒有逃離被脫下來的下場。脫下的第一種可能:長衫太長,打折了腿後會拖在地上,拖個一兩天可能就被地上的小石子撕得支離破碎,還有種斯文掃地的感覺,無奈之下孔乙己脫掉了長衫。第二種可能:孔乙己腿折了,這輩子再也不可能站起來了,他就像一根倒塌的柱子,隨之倒下的還有他的夢想,尊嚴,看到長衫就會想到自己曾經的輝煌,而自己卻已無法實現夢現,就懷著莫大的悲傷,遺憾脫下了長衫。

孔乙己的長衫,作為對孔乙己性格描寫的點睛之筆,不僅充分體現了孔乙己迂腐無能,自欺欺人的特點,還成功反映了當時思想的麻木腐朽以及世態的炎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