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這個人啊相關作文20篇

他這個人啊 篇1

國三作文 ,44字

他這個人啊 篇2

國小五年級作文 ,507字

瞧,他這個人,濃眉大眼,面板黝黑,臉蛋圓滾滾的,還有一張貪吃的大嘴巴。

同學說:“這個人啊,極愛耍酷。”他總愛穿得帥帥的,有時還愛戴著一副金色的墨鏡,一頂黑色的棒球帽,簡直酷到不行。一次,幾個同學約好出去玩,他硬是在家裡裝扮了半天,結果到達目的地後,同學們早已玩累了,不想動彈了。“哎,都是耍酷惹的禍呀!”他嘆了一口氣,差點沒被朋友們的唾沫星子淹死。

奶奶說:“這個人啊,就愛吃我燒的紅燒肉。”每次一到放假,他一定是要纏著媽媽去鄉下的奶奶家,不為別的,就為奶奶那一手的紅燒肉。他吃起紅燒肉來猶如風捲殘雲。

爸爸說:“這個人啊不僅是吃貨,還是游泳健將。”每年夏天,他最喜歡去的就是游泳館。進了泳池的他就像獲得了水的魚兒一般,憋足了氣,兩分鐘不到,就從泳池的這一頭竄到了那一頭。有時他還會在水裡做各種高難度的動作,一個華麗的水中後空翻,一段漂亮的潛泳,矯健的身姿在水裡靈活自如。

媽媽說:“這個人啊,還是個孝順的孩子。”每年過年回去,他總是搶著幫家長做苦力。背上兩個包,肩上挎著四個袋子,手裡拎著六七個袋子,脖子上還不忘掛著媽媽的化妝包。他還是一臉的輕鬆。大人們經常誇他力氣大,他總是笑著說:“那麼多紅燒肉不是白吃的!

他這個人啊 篇3

國一作文 ,987字

甜甜的,形狀如雲朵般夢幻,顏色或白如雪花,或粉似朝霞,或藍似天空。撕一片吞入口中,感覺眼前的一切事物都美好而毫無瑕疵。這就是我小時候一直嚮往的東西—棉花糖。

就在那個熟悉的路口,我第一次嚐到了棉花糖。那個賣棉花糖的爺爺衣服破舊,褲子上還有兩個補丁,縫得歪歪扭扭的,應該是一個不怎麼心靈手巧的人縫的。雖然這個爺爺的衣服看起來破破的,卻一點也不髒。只見他雙手微微顫抖,開啟製作棉花糖的機器,熟練地撒一把糖進去,然後拿長竹籤,在機器上方不停地勻速轉動著,一圈接著一圈,只見一根根細小的糖絲在長竹籤上慢慢地形成,不知不覺中,那細到不能再細的糖絲竟組成了一個橢圓。看得聚精會神的我,不禁在心裡驚歎道:多麼神奇的一個東西啊!纖細到眼睛幾乎看不清的糖絲居然變成這麼大一團了!我在心裡偷偷地猜想著棉花糖的味道,是鑽心的酸?還是澀澀的苦?或是一種我沒嘗過的新味道?那麼這種味道是怪異,還是似曾相識?我捏捏口袋裡的錢,準備買一個嚐嚐味道。這時,一個略顯沙啞的聲音打斷了我的遐想。“小朋友,要棉花糖嗎?”我像是被棉花糖控制了一樣,竟毫無顧慮地點了頭。我毫不猶豫地把錢拿出來,遞到棉花糖爺爺的手裡。另一隻手接過棉花糖,一種說不出的喜悅在心裡湧了出來。低頭輕輕地咬了一口,一種極致的甜蜜從我的舌尖蔓延到了整個口腔。我忍不住咂了咂嘴,一股淡淡的甜味在嘴裡迴盪,流轉。

從此之後,我念念不忘那個路口,那位親切的爺爺,那甜甜的棉花糖。每個週末我都會去買一支棉花糖,似乎吃了棉花糖,就會有一種莫名的幸福感在心中流淌。而每次,那個老爺爺總會給我做一個比別人更大的棉花糖,並笑著遞給我。那一刻,我覺得他根本就不是一個老爺爺,而是一個同我一般大小的小孩,因為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他那顆滿的快要溢位來的童心。

可半年之後的一個週末,我又去那個路口買棉花糖。讓我意外的是,沒買到棉花糖,當然也沒遇見那位老爺爺。旁邊的小販說,他搬去上海和兒子一起住了,我的心裡空蕩蕩的,似乎出現了個空缺。之後,我就再也沒有吃到過那麼甜的棉花糖,再也沒有遇到過那位老爺爺,也再也沒有感受到過一個老人如此強烈的童心與那股拭不去的幸福感。

甜到心裡的棉花糖,滿載著我兒時的記憶,和那個慈愛而童心未泯的老爺爺一起消失的無影無蹤。但在某一分某一秒,我的眼前總會浮現他那破舊卻乾淨的衣服,我的心裡總會惦記起他那孩子般的笑臉與那顆滿滿的童心。

哇他這個人 篇4

國小六年級作文 ,383字

當你看見一位臉上橫著肉,笑起來有個小小的酒窩,滿臉總堆著笑的人時,不用問,他就是我表弟。他這個人,非常淘氣!

他不怎麼喜歡吃飯。每當要吃飯時,他都會極不情願地在那兒磨蹭很久,再點著踩螞蟻的步子慢慢挪向餐桌。坐下,拿起筷子,漸漸插進騰著熱氣的白飯中,緩緩扒出一點,鼻子湊近聞了聞,眼珠轉了轉,一鬆……飯又嚕嚕地滾了下去。再一扒,又一湊,鼻子又嗅了嗅,之後"哐當",把筷子摔到了碗上。

"不吃了不吃了!一聞就知道不好吃!"表弟裝著皺眉說。

"那總得吃一點呀!會餓的!"叔叔說。

"不吃!吃了我會把所有的東西都吐出來的!"

"可是……"叔叔正要勸,表弟已早就沒了影,只聽見樓下傳來陣陣嬉笑聲。

因為我還要做功課,所以只好移著步子去做功課。

剛做完,正要出門時,只見表弟大汗淋漓地站在門口。一看他那可以掛油壺的小嘴,就知道他還沒玩夠呢!

哇!他這個人真是個可愛的"淘氣精"!

他這個人 篇5

國小五年級作文 ,557字

我們班有個著名的吃貨,戴胖胖。他身上總是散發著一股可疑的臭味,讓人敬而遠之。他滾圓的肚皮如懷胎十月,彷彿要從衣服裡挺出來。所以,他衣服總是繃得緊緊的,像一身鎧甲。他有個咬東西的癖好,手指頭,筆蓋,衣服,書本,在他的眼裡都是美食,照啃不誤,啃起來津津有味,口水橫流。一次學校舉行活動,他甚至把金黃色的運動服抱在懷裡當成炸雞啃了起來。

一般大家都會離他遠遠的,因為他亮晶晶的口水,鼻涕,長得讓人不禁念起詩句:“飛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銀河落九天”,噁心得沒話說。一次口風琴考試,他邊吹,邊流口水。琴上,講臺上,臉上,衣服上全是口水,大搖大擺行走後,留下的場面,害得老師受不了,只給他打了合格。

更讓人頭疼的是戴胖胖中午吃飯的時候,哪個人要是不給他盛很多飯,雙倍的菜,他就會大發雷霆,一邊用力跺腳,一邊大吼道:“給我!給我!給我!”,然後一把搶過飯勺,盛了一勺又一勺,把飯碗拍成鼓鼓的小山包,才依依不捨地離開飯桶。桶裡添完不夠,又大叫著讓別人到食堂裡去添,他最喜歡自告奮勇去幫大家添飯。路上還要偷吃許多菜。如果到了他還桶,那桶裡的菜可就要遭殃了,無一“倖存”。顯然,他吃那麼多飯,肯定很胖!都有100多斤了,飯量都快趕上鯨魚了!如果有大胃王比賽,他非去不可,且必勝無疑啊!

這就是我的同學:“飯桶”戴胖胖!(公眾號:章魚國)

他這個人 篇6

國小六年級作文 ,189字
”、“音痴”。

記得有一次,英語課上有一句話是警察對一位丟失兒子的母親說:“你的兒子在我這兒”(Yousonismyhand)他卻硬說是:“你的兒子在我的手裡!”讓警察搖身一變,成了綁匪。

他是一個得過且過的人,唯一的抱負就是成為一名作家。他深藏不露,身邊幾乎沒有一個人懂他。

就是這樣一個人。

我覺得他像我,實際上,他即是我……

這個人啊 篇7

寫人作文 ,5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