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原著與譯本相關作文20篇

論原著與譯本 篇1

話題作文 ,536字

我從來不想給自己增加困難,不想讀沒有翻譯的原著,但是迫於對英語學習的壓力,當我逼著我自己讀完了英文版的《老人與海》的時候,我才發現原著與譯本其實有太多的差異了,這樣的差異只有親自體驗才會發現。

英文版的《老人與海》,雖然情節與中文版的沒有什麼不同,但是在意境上卻有很大的差距。當描寫大海泛起波瀾的時候,英文的原著翻譯成中文只能是波濤洶湧,但是原著上卻用了三四句話描述這樣的場景,原著裡的大海彷彿才是真正立體的,甚至感覺有一陣海風從跨越過紙張吹了過來。

同樣的中文也是一門極其難以翻譯的文字,中國的古詩文化博大精深,一句“兩隻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被英文翻譯之後竟然變成了“兩隻鳥在樹上唱歌,幾隻白鷺突然飛了起來。”我想即使再有水平的翻譯,也不會將一種文字背後的意境全部翻譯成另一種與其無關的文字。

原著與譯本,最重要的差異是情感上得差異。原著的情感由於是作家親筆書寫,所以總是表達更強烈,表現力更強。而譯本經過層層搬運,難免不會保有原著那樣完美。除此之外,原著的意境更加深遠,作者往往充分發揮自己語言的靈性,盡其所能將文字表述地更加唯美,使人如臨其境。當然原著和譯本在表達上修辭運用上也是有差距的。

如果可以,多學一門語言,那樣會讀到更多的原著,會體悟更多的意境。

我與書本在一起 篇2

國一作文 ,635字

書,如一杯清茶,品出人生百味;書,如一盞黃燈;照出生活之路;書,如一股涼風,吹走煩惱憂愁:書,伴我一生的朋友。

捧起一本書,靜靜的坐在窗邊,聽鳥語,聞花香,品茶味,讀好書……啊!這是我多麼嚮往的生活!

書,我愛書,我愛讀書。

“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冰心的一句話讓我受益匪淺。一本好書,可以激發人的閱讀興趣,讓人愛上閱讀;一本好書戶,可以教會人怎樣做一個文明的人,讓生活更加美好。總之,書能讓人明辨是非,文明禮貌,遵紀守法。而一本壞書,會使人作惡多端,無法無天。由此可見,“讀好書”的重要性。

“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讀書一是為了長見識,而是提高作文水平。既然愛讀書,那就要明白書的主要內容,講述的主要道理和結構特點,這樣,才能提高作文水平,達到讀書的真正目的。如果只是痴痴的讀書,而對書講的什麼一問三不知,讀與不讀,有什麼根本差別嗎?

“書山有路勤為徑,學海無涯苦作舟。”從讀書,便可以看出一個人的勤勞程度。一個“書不釋手”的人和一個偶爾看一看書的人的寫作水平是大相徑庭的。因此,書要勤讀,讀得越多,寫作水平便越高;但如果讀得少理解的越少,寫作水平自然上不去。學習也一樣,只要肯用功,即使學習較差的同學也能逐步上升。

有人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我看是:“書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書,教育我們怎樣做人,怎樣為人處事,可比父母告訴我們的深刻得多。

書,我愛書,我愛讀書。

紅葉的秋天,涼風習習,日落黃昏,窗邊的那個我,還在靜靜的,靜靜的,讀書……

閱讀原著品味經典 篇3

高三作文 ,903字

閱讀經典原著是至關重要的。經典是文化的鰲頭,有了經典,中華民族才能散發出更強大的魅力。我們只有與經典親密接觸,才能更好地傳播中華文化,發揚中華民族精神。

當前,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熱衷於追求時尚、新鮮,而往往忽視了經典的重要性。其實,經典是不應該被掩埋的,經典更應該被髮揚,被廣為傳播,只有這樣,我們的中華民族文化才能綿延不絕。

部分名人通過不一樣的傳播形式指導我們更好地瞭解經典,他們各有各的說法。是的,閱讀經典方法多種多樣,但我認為閱讀原著最好。

領略浩瀚書海,接觸經典原著讓我們能夠品嚐作品和作者的原汁原味。《西遊記》的神幻,《紅樓夢》的愛情,《水滸傳》的豪情,《三國演義》的謀略,它們共同演繹了不朽的篇章,為我們展現出不同時代的輝煌。雖然我們不能穿越過去,還原過去的一切,但經典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體味已往那些風土人情,英雄好漢的壯志豪情。

如果不能更好地傳播經典,我想那一定是一大憾事。經典作品不僅融入了時代的風雲,而且融入了作者的一生。所以,我們在讚頌這些美妙章節的同時,更應閱讀作者的人生。

閱讀原著,與智者對話。經典一定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著作,現代人要去讀一部歷時已久的作品,自然會遇到很多問題。或許很多人會覺得經典很枯燥,也很乏味,有時候甚至還看不懂,更體味不了其中的蘊味。閱讀經典,就是與古代的智者談話,你要窺其智慧,用以提升自己。所以你應該對他們肅然起敬,虛心誠意向他們學習。閱讀經典原著其實就是一場身心革命,如果不能放棄成見,就無法衝破自己堅硬的外殼。除此之外,閱讀經典還需要學會傾聽,反問。

閱讀原著,讓我們能更全面地理解文學藝術和歷史的差異。秦始皇到底是明君還是昏君,經典作品中的描述同歷史事實自然有著差異,也正是這個差異,讓我們領略到歷史的端莊肅穆和藝術的異彩紛呈。秦始皇雖然是一位有野心的君王,他焚書坑儒,但是他的貢獻是值得我們肯定的。如果不是他,七國之亂怎會平息?他還統一了度量衡,統一了貨幣,修建了靈渠……

今天,經典的地位永遠不能被顛覆。雖然時代已變,但我們不能否認經典,忽視經典的存在,經典就是我們民族的根和魂。因此,閱讀經典原著的方法真需要被重視,傳播經典至關重要!

無論孤獨與否 篇4

高一作文 ,694字

窗外,細雨正淅淅瀝瀝下著,涼嗖嗖的春風吹拂著世間的一切。這是生命勃發的徵兆,我知道,這場春雨過後,便是生機盎然。這是一曲進行曲,旋律高亢,音色抑揚頓挫,我的高中生活以此為基調,已演奏了六分之一。

在過去的六分之一時間裡,讓我明白了“高中”這二字的真正含義。

“高中”二字,它不僅是一個名詞,更是一個符號,一個象徵著朝氣蓬勃的符號。在過去的六分之一里,我領略了高中生活的一角美景。

教室裡,可以隨處看到同學們鑽研學習的身影;操場上,可以看到同學們矯健有力的英姿;圖書館裡,可以感受到同學們孜孜不倦的精神……

是啊,“高中”二字同樣賦予了我們別樣的意義,我的高中生活是一曲激昂的歌—拼搏,堅持,學習。我的高中生活有秋日私語的溫暖,有烈日炎炎的夏天,更有大雪紛飛的壯觀。正是這些平凡非常的事物,讓我在高中生活中更加激昂彭湃。

同樣,我的高中生活也有降調,灰色的調子,但是我並不怕,我摯愛日本作家渡邊淳的一句話:“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並不是失敗之時,而是承認失敗之際。”殊不知,這句簡短話裡蘊藏了多麼巨大的能量!正是這句話伴我度過一個個灰色的調子,讓我能在灰色之後補上最絢麗的彩色。

至此,我知道,我的高中生活將孤獨三分之一,在這漫長而又極其短暫的時光裡,我想用寂地的話來為之潤色,“總有一天你會破繭而出,成長的比人們期待的還要美麗,這個過程會很痛,會很漫長,但你不要灰心,我們每個人都將孤獨長大。”因為我的高中生活還剩下三分之二,所以,我希望能更有意義的度過,能夠更加激昂彭湃。無論孤獨與否,它都是歌裡的變調;無論孤獨與否,它都會變得激昂彭湃。

沒錯,“總是歲月漫長,然而值得等待。”

與書本相約 篇5

高三作文 ,656字

“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不論是大雁驚風,霜葉層染,還是雷雨橫空,雪壓莽原,與書本相約,洗盡鉛華的心靈總在睿智與淑情中盪漾。

從牙牙學語之時,唐風宋雨色勒出撩人的窗景;雁落平沙的神情在夢境中浮現;步入中學,感受“一蓑煙雨任平生”的曠達、“積水共長天一色“的清麗,才越發覺到靈魂在閱讀中昇華了。

於是,我便時常徜徉於時間的後花園:遙望遠方的繁生春水,靜靜地守護窗前最後的藤葉;俯視著山下的呼嘯山莊;感悟著眼前的死水微闌,書本讓我的路越歲月的鴻溝,體味著人類精神史中的一次次輝煌。

當快樂的花瓣在我面前飄蕩,我會漫等於靜靜的康橋,在塗志摩的柔情中流連忘返;我會為自己建一座高樓,與李白一道登訓遠眺,我會把灑改臨風,高呼“天生我材必有用“;我也會獨坐窗前,想象著“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的清逸。

當悲傷的暴雨傾盆而下,我獨坐著後,默了感受著這份苦楚。雪萊那充滿希望的話語,讓我心頭的堅冰漸漸消融;而麥淇的經歷叫讓溫情的火焰照亮了迷茫的前方;對比大衛,科技悲慘的童年,我猛然發現自己與幸福如此貼近;而顧城那閃亮的黑眼睛,更教會了我在黑暗中尋找光明。

“當我的大為謙卑的時候,便是我的最接近偉大的時候。”這是真正的靈魂的閱讀,每當萬簌俱寂,從示有過的片刻寂靜,品一杯香茗,任你的情感在意境中搖曳、波動,隨著內心的血液而流淌、奔騰。這樣澹然的心境,心中自有一片魚馨的感覺。

與書本相約,在清幽中的墨香中聆聽古人的智慧;

與書本相約,在自紙黑字的世界中看到人性的偉大;

與書本相約,在清靈明淨的夢幻中逐漸成長……

與書本同行 篇6

國二作文 ,735字

讀一本好書,就是同一個高尚的人談話。

—題記

暴雨。

窗外的風咆嘯著,透過窗戶,枯葉被卷得沙沙作響。房間裡,微弱的燈光顯得十分柔和舒適。和窗外的風雨比起來,一切都顯得安詳而愜意。

雙腿蜷在一起,手中是一本世界經典名著《簡愛》。主人公是一位長相極其平凡的女子—簡愛。

簡被寄養在舅媽家,整日受到表哥的欺侮,當他被她表哥又一頓毒打而與其對抗後,她被關進了紅房子裡。我憤恨、悲痛,卻只能握著拳頭砸向牆頭。眼前,一片漆黑無光的世界,那瘦弱的身影隱隱約約,耳畔悽憤的飲泣聲斷斷續續。我無言,只有悲與憤。

雨漸小,淅淅瀝瀝。

簡被送進羅沃德孤兒院,她認識了海倫並與其成為了朋友,面對朋友受到的無辜的欺侮,她不解,可海倫卻笑著說這是她應受到的懲罰。

我也不解,卻也只能將它歸於社會的黑暗,話說“海納百川”,可面對如此的壓迫,一個孩子又如何能承受並盡其所能地寬慰如此呢!我的心在無聲地哭泣,可卻是在笑著哭。我囁動著嘴,品嚐著流下的淚—苦澀中卻有些許甜,也許,這就是寬容。

雨停了,雨過天晴。

簡終於離開了可怕的孤兒院,她來到了桑菲爾德莊園,做了一名家庭教師。一天,莊園主羅徹斯特先生回來了。簡與他大膽地相愛了……

愛情總不是一帆風順的,當得知羅徹斯特先生有了妻子之後,簡毅然地選擇了離開。

結局,兩個人終成眷屬。

我很欣慰,簡在歷盡了苦難後,最終收穫了美麗的愛情。她的至理名言也深深地在我心中生根、發芽……“我們都是平等的,就如同我們一起走過墳墓,平等地站在上帝面前……”我讀懂了“平等”。

心停止哭泣,撒進了陽光。

經歷了喜怒哀樂,我的心開闊明朗起來。端起一杯茶,慢慢品嚐,口中有苦澀有甘甜。讀書亦是如此,用心去品讀,會觸控到它的靈魂,並與之同行。

論流行與永恆 篇7

高二作文 ,645字

生活中,流行的往往是時尚,永恆的卻是文明。這兩個原本毫不相干的詞卻在現代生活的推動下走向了一起。現代生活中的人們已不再為飽暖而擔憂,取而代之的是尋求刺激,永恆就在這種氛圍環境中慢慢衍生為流行。永恆與流行只在那一步之遙,流行因為有了它自身的存在價值而逐漸變為永恆,永恆只是在人們的需求中成為流行。作為90後的我們,是在流行時尚中成長,並不覺永恆是一種魅力。我們是在周杰倫的歌聲中飛揚,在韓寒的小說中倘佯,作為新一代的我們,總是那麼流行,那麼時尚。永恆已被我們視作為逝去的古老遠去的文明,已不在為我們所崇拜,所追尋。新一代的我們又怎麼會理解永恆的真正含義呢?我們雖然是流行的,但我們狂妄自大,不明事理,終究不會成為永恆,永久的文明。

流行與永恆雖然只是一步之遙,但又是遙遠的。流行的事物雖然只是曇花一現,表面似乎並無多大價值,但更深一層去理解,就會覺得其實它也是歷史發展的趨勢,並不是偶然的,具有一定的必然性。永恆的最初發展也是流行的,只不過它與其它的流行相比具有一定的存在價值,成為永恆。流行與永恆是相輔相成,有一定的聯絡。我們可以從永恆中發現流行,也可以從流行中找到永恆的影子。這一點,我們不難發現。

現在,全國各地又興起一陣私塾風,私塾作為古代的教學處所,在現在,已成為了永恆的歷史,但這一陣,又流行起來。其實永恆與流行並無本質區別,只在於那一步,流行可以成為永恆,永恆瞬間可以成為流行。

我們現在穿的,喝的,說不定有朝一日也會變為永恆,永恆同樣是可以流行的。永恆與流行是可以相互轉化的。

論流行與永恆作文 篇8

高一作文 ,2527字

【篇一:論流行與永恆作文】

當眾多90後對韓寒、郭敬明推崇至極時,我仍然徜徉於古典文學的海洋中;當煙燻妝席捲校園時,我依然堅持著自己的素面朝天。因為當時間的風沙侵蝕了一切,留下的只有永恆的精神。

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張恨水的小說風靡一時,到如今還有幾人記得?唐人昔日爭相效仿的梅花妝現今還有幾人貼在臉上?與此同時,《詩經》《論語》卻穿越千年的時空,始終散發著屬於自己的獨特光芒。

流行可以相互交替,永恆可以流傳千古;流行可以包羅永珍,永恆卻始終歸結於精神。

康德曾經說過:“在這個世界上,有兩樣東西值得我們仰望終生,一是我們頭頂上璀璨的星空,二是人們心中高尚的道德。”星空因其遼闊而深邃,讓我們仰望和敬畏;道德因其莊嚴而聖潔值得我們一生堅守,而對道德的尊崇也正是對精神的追求。

中華五千年的歷史積澱給我們留下了一筆筆寶貴的精神財富。從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林則徐的“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從陶淵明的“採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到李白的“仰天大笑出門去,我輩豈是蓬蒿人”;從屈原的“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到孟子的“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古之聖賢無論其追求平淡或聞達,都以其精神留存於世,讓世人崇仰萬代。

如今,我們的生活中充斥著快餐文化,更有所謂的非主流,哈韓哈日風侵襲人們的思想觀念。這些流行符合了日益加快的生活節奏,契合了青少年極易為新奇事物所吸引的心理特徵,但也正是因為這,我們的生活存在著詩意的缺失,種種被惡搞的經典名句流行於各個校園,它所造成的絕非是幾句詩的遺忘,而是一種民族文化的破壞。而在那些開口誅仙,閉口日本動漫的青少年中,又有幾人知道秋瑾?又有幾人有那種“不愛沙灘擢貝手,揚帆擊楫戲中流”的勇敢和無懼?

自然,身處現代的我們無法回到天真無邪的遠古,無法采薇而食,無法種豆南山下,甚至難以寄情山水。但我們始終應在自己的心靈上開闢一方淨土,在城市的喧囂中找到屬於自己的精神樂土。

【篇二:論流行與永恆作文】

人說:“流行如水,稍縱即逝;永恆如詩,源遠流長。”其實永恆是流行的一種保持,一種長久的昇華。

永恆,是大浪淘沙,留下了真金在那閃爍;流行,是微波小河,沉下了沙石留在水底。

如今,流行歌曲響遍大街小巷,其廣泛性遠遠超過當年屈原的《離騷》,流行歌曲不能流行長久,而《離騷》卻能流芳百世,其原因在於作品所擁有的內涵。流行歌曲是很流行,甚至比《楚辭》中任何一首都更悅耳、更上口,但其只能適合我們這一時代的某一時刻,相比之下《離騷》的成就也就不需要我在這裡多說了。

流行也許是永恆的開端,但永恆不一定是流行的句號。

流行是永恆的前奏,一句“李杜詩篇萬口傳”,寫出了當時李杜的詩篇流行之廣,那時就是流行。這種流行經過時間的沖刷,歲月的考驗,現在它就成了永恆。這正因為李白與杜甫的流行突破了空間與時間的限制,達到了人們產生共鳴的要求,才有那“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與“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永恆。

流行能促成永恆。古時,天是藍的,水是綠的,人們居室是通透的,空氣中沒有這麼多的“霧”。人們流行居於山水之間,所以當山的沉穩與水的靈動相輔相成時,就呈現出詩一般的永恆;人們流行於欣賞自然之美,所以當花的豔麗與蝶的活潑相互映襯時,就會顯示出如畫般的永恆;人們流行於賞月品酒之樂,於是那份“舉杯邀明月”的灑脫和“白日放歌須縱酒”的愉悅,就成了仙人境界般的永恆。由此看來,其實流行與永恆是相關聯的。

如今的流行,是一種純粹的“流行”。經濟飛速發展,水泥建築物迅速拔地而起,大自然已不再“自然”,人們的心靈也好似被蒙上了一層看不見的隔膜,這時“流行”的是那些快餐歌曲、攀比時尚……人們的心靈在飽受壓力,人們的思維在逐步統一,人們已不再能夠真正的隨心所欲了,社會給你施加了太多的枷鎖,這時的人們渴望曾經的流行,嚮往曾經的永恆。所以當流行不流長久,不能昇華時,它就會走向衰落,走向滅亡。從這個意義上說,其實流行與永恆相差又”很遠。

流行因為其流行所以流行。

永恆因為其永恆所以永恆。

流行與永恆所在,其實很近,近得幾乎等同。

流行與永恆所在,其實很遠,遠得幾乎相隔千里。

所以流行與永恆真的很近很近,也真的很遠,很遠。

【篇三:論流行與永恆作文】

流行猶如春之花,藉助肥沃的土壤,按季節應時開放;而永恆則好似風雨中的山陵,任歲月沖洗而愈見堅韌。

生活本來就豐富多彩,但往往總不及電視劇裡演繹的那樣五彩紛呈,瞬間就能跨越幾個時代。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覺得有點枯燥乏味。在這個社會的間隙裡,流行的東西便充當起調味的角色,以多變、怪異的姿態展現在我們面前,給那些人的單調生活各自塗上一點色彩,讓他們產生短暫的幸福眩暈之感。

永恆的事物,誰也沒有本領用“瞬息”這類的筆尖將其抹掉,或將其創造。它是用時間之錘,生命之火,共同鑄造出的驚世寶劍。只有懂得迴歸自我,靜坐參悟的人才有資格看見她的絕美容顏。

一杯清水,在你乾渴之時,它的價值也是不可小覷的。流行的東西之所以有一點價值,那是因為它會或多或少撩起人的一點興趣。現今,許多網路歌手,活躍在網路世界,靠著唱幾句“我愛你”而賺取一群不會用心去感受愛情的少男少女的青睞,肆意傳播虛妄的愛意,這些以功利為目的的歌手怎麼可能領會宋祖英歌曲的人間真情?一首《小揹簍》引起了多少回憶的情絲?同樣,那一曲《二泉映月》感動了多少世人的心?

前段日子,大家闡發了關於明星出書的觀點。雖然那些日子已成模糊的背影,但是那種藉著自己的“超高”的人氣,胡亂牽引潮流的舉措應該引起人們的高度警惕。像這樣的流行產物只會令一些有文化的智者不屑,而受其傷害最深的莫過於那些偏愛追隨流行的學生們。

在中國的文字寶庫中閃爍著無數經典,這些經典是我們真正的財富。其永恆的價值,值得每個人花上一輩子去領悟,其中的精神真諦,值得代代人忠實虔誠地傳遞。因為擁有這些,我們才可以驕傲地,挺直腰桿將它們傳給我們的子孫後代。

然而,在經典著作被定義為永恆的星系裡,同樣或多或少存在著有悖社會發展的因素。中r而永恆卻肩負著科學、價值的責任,靜靜地在時光中沉澱下來,長時間觸動著人們的心靈,推動人類精神大廈的建築程序。

論流行與永恆 篇9

高二作文 ,926字

流行像什麼?像天空劃過的一顆流星,讓人驚豔於它的璀璨,奪目,內心的欣喜與激動久久不能平息。

永恆像什麼?像田野中那一抹搖曳的花影。不管如何的卑微,依然堅持不懈地綻放著,美麗著。

流行與永恆,看似兩條平行的直線,不經意間在某個拐彎處相逢,流行便成了永恆,永恆也走向了流行。某些曾經的流行在歲月的盪滌,沉澱中如陳年的老酒醇香四溢,經久不衰。

當今的流行樂壇,人才匯聚,群星閃耀。在這個蘊含了激情、夢想、名聲、金錢的舞臺上,上演了一幕幕的悲喜情仇,有著太多太多的瞬間即逝。無數人的夢寐以求最終只落得個曇花一現,眾多的奮不顧身也在無情的歲月中蹉跎至老。但也有這樣一部分人,他們用熱情詮釋夢想,用淡泊凝聚實力,在屬於自己的舞臺上激情飛揚。一首《甜蜜蜜》,風靡了一個時代,那清澈的嗓音喚醒了每個靈敏的耳朵,那純真的笑容征服了每顆躍動的心。眾多的仰慕者不停地追逐,但宛若鄰家少女的她依舊那麼從容地輾轉,輕吟淺唱,任時光流逝。如今《甜蜜蜜》仍然傳唱在各個角落,那麼自然,那麼真切。簡單的歌詞,觸動了人內心那塊柔軟的溼地;柔和的旋律,撩撥了往事中紛繁的記憶。它,曾經是流行,現在是流行,未來是流行。那麼,它就是永恆,就是經典。

流行的,永恆的,我們總是在不停地追問,刻意地尋找,這樣的答案也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但有一點不容置疑:做到了純粹,做到了極致,哪怕曾經備受冷落,但終有一天它會流行,它會成為永恆。

“書聖”王羲之,出身名門,受名師指點,也曾臨摹時下流行的字型,但最終有所頓悟,潛心鑽研,蕩黑了那一池的碧水,也留下了那被奉為“天下第一行書”的《蘭亭集序》,他曾經影響了一個時代,但他更流傳了千年。國畫大師齊白石,自幼家貧,為謀生而不停奔波,但對於繪畫的執著始終變,大器晚成,六十多歲時所畫的每隻草蟲的身體細節,翅膀肌肉的軟硬度、質感、透明度,都十分清晰而自然,腿部的表現尤見功夫,栩栩如生,形神兼備而趣味盎然。這樣的繪畫極品不僅在當時掀起了一股收藏熱,也讓後人難以超越,在時間的流逝中成為永恆。

流行與永恆,辯證地說,流行過的不一定能夠永恆,永恆過的也不一定曾經流行;但流行過的可以成為永恆,永恆的也可以是當年的流行。究竟何謂流行,何謂永恆,還是讓時間來說話吧。

論流行與永恆 篇10

高二作文 ,1189字

青春的光環上總帶有流行的色彩,忘了那是什麼樣的顏色。在這個安靜的季節裡,訴說著青春的永恆。

逝去的生命恍如水流浸潤過的紙,即使晾乾,依然會留下一痕一痕如漣漪般盪開的凹陷與突起,任誰如何努力地平撫都無法使之平整如初。如同我們的青春一樣,伴著追逐夢想的信念馳騁與流行的列車上,傳承著永恆。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年代,無論是紅色的,還是黑色的。我一直在迷宮的十字路口處尋找著我的年代,一輛又一輛打著不同標誌的班車駛過,只是見不到屬於我的那一輛。

沉默著。開始思考關於十七歲的一切。理想,追求,還是別的什麼?看者身旁的他們和她們,越發不懂得十七歲的我們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麼。

經常聽到身邊的人在肆無忌憚地談論著今年流行的顏色,流行的髮型等等,看著一些時尚的字眼從他們的嘴裡蹦出,感慨著他們知識面的廣博,殊不知他們對正兒八經的教科書卻一無所知。

“流行”在我們中間開始蔓延,逐漸覆蓋了生活的各個方面。

近來,“非主流”一詞以熱火般的氣勢席捲了我們90後這一代人。“非主流”所表現的是一種不真實感,它那模糊、朦朧的感覺吸引了很多人的忠愛。“非主流”圖片,“非主流”音樂……凡是用“非主流”命名的一切事物都被我們用來“裝飾”自己。它的孤獨悲傷,頹廢都恰如其分地詮釋了我們的心情。當我們看著“非主流”圖的時候,你的思想會靜止,彷彿空氣都會因此凝固,時間會在這一刻停止,那種感覺美好得讓人近乎“上癮”。“非主流”像毒品一樣在我們這一代人中間開始“氾濫成災”。

“非主流”一詞源於臺灣,它已成為年輕人的一種時尚,在街頭隨處可見。然而我們在追逐時尚的同時,是否還會在乎那些亙古的歷史,永恆的情懷呢?

“流行”與“永恆”,似乎註定是我們討論的話題。

青春的我們卻沒有經歷青春的生活,每天都重複著同樣的生活:上學,放學,回家,吃飯,上網,聽歌,睡覺。揹著個灰白色的挎包,屁顛屁顛地來來回回走那條走了十幾年的老路。有人說,這就是我們的青春。如果我的青春只能是這樣的話,我寧願鑽進被窩裡,永遠不要出來。

記得那年看到了新概念作文大賽上的一篇文章《被窩是青春的墳墓》。那年的我完全不能理解作者近乎畸形的文字,只是感覺特別有意思,他居然能那麼抽象地把兩個沒有任何關係的東西牽扯到一起。看完之後我像笑,而且是近乎誇張的大笑,因為我突然發現自己每天從上床睡覺到起床,像是反反覆覆的死亡與重生,想起來很有意思。

與那時的我相比,現在的我越發懂得那些古怪的文字背後所蘊含的意義。那是一種青春的憂鬱,它是人在這個時期所獨具有的,並在一代又一代的年輕人身上永恆延續。

青春的我們在追求時尚新潮的同時也印證了十七歲所具有的永恆的氣息,這種氣息永遠不會磨滅。當它流經青春的你時,你便開始追逐流行的步伐,當你不再青春,它又會從你身上侵入另一個青春者的身上,如此延續著。

當青春的我們徘徊在流行的長廊之時,同時也在訴說著青春的永恆。

堅守原則與底線 篇11

國三作文 ,697字

有人說過,這世界並不是絕對的黑白分明,人生在世,總會遇到一些情況無法兩全,卻又不得不做出決擇。那麼我們該如何選擇呢?我認為,守住心中的是量尺,方能做出正確的選擇。

如果做出選擇必定要失去些什麼,那麼請相信在失去的同時,我們還會得到些什麼。

納瓦羅在比賽中是如此渴望得到獎牌,正當他苦苦追在勁敵埃斯特契的身後,無可奈何是,埃斯特萬的車爆胎了,這對於納瓦羅無疑是最好的機會,可是卻選擇了拒絕超載,緊跟在埃斯特萬的身後。納瓦羅雖然失去了獎牌,但他在道德與不道德之間,守住了心中的量尺,不趁人之危,得到的是人類最高貴的品質。

文天祥面對元朝統治者的給予的高位厚祿和舒適生活,選擇了拒絕。這位飽讀詩書,貫通古今,渴望大展鴻圖的文人不會不知道如果接受會有優越的生活和受到重用的機會,可是,他也清楚地明白授受就意味著叛國,意味著放棄自己的原則與底線。所以他選擇了拒絕受降。文天祥雖然失去安享高位厚祿的機會,但他在英雄與叛徒之間,守住了心中的量尺,不背叛祖國,得到的是千年來大丈夫最推崇的“義”。

赫胥黎支援人由猴子進化而來,但在那個被教會控制的時代,他的觀點註定會受到統治者的打擊。教會想使他屈服,使他自己曾經正確的的主論道歉,否則就用火燒死他,但赫胥黎選擇了拒絕屈服。赫胥黎雖然失去了生命,但他在真理與欺騙之間,守住了心中的量尺,不犧牲科學,得到的是科學的真理與尊嚴。

亞聖孟子在幾千年前就提出了人人都應保有本心,其實這份本心,便是心中的原則與底線,便是我們面對選擇時,心中的那把量尺。

在善良與邪惡,大義和小利,真理與謬論面前,堅守原則與底線,守住心中的量尺,做出正確的選擇,這樣的人生才是有意義的人生。

執著與放棄 篇12

抒情作文 ,532字

我的一位朋友學了五年繪畫,在我看來他的水平很不錯,可是前不久他參加了一個美術比賽,卻遺憾落選。事後,他告訴我說以後不再痴迷畫畫了,我大吃一驚,以為他要就此放棄畫畫了,他卻笑著說,他小時候的夢想是當一名畫家,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摸滾打爬這麼多年,發現自己以後不可能專職畫畫,他理性思維很強,藝術細胞只是偶爾活躍,與其耗費精力去壓榨自身所剩無幾的藝術,倒不如將其作為一種業餘愛好來點綴生活。

很多人都在說著“不要放棄”的雞湯話,他們說“事在人為”,他們說“有志者事竟成”,可是這鼓舞人心的話語中卻又一種“我執”在肆虐我們的身心。

執著,的確是一種值得褒獎和傳承的精神,但是前提是執著於正確的事情,如果對於錯誤的事情一昧地執著,那麼結果只能是自尋煩惱,並且浪費了大好的時間和大把的精力。

有人會問,執著於什麼事情才是正確的,固執於什麼事情是錯誤的?區分的方法很簡單,凡事能讓我們想擁有慾望的,一般都是好的事物,但是得不到的,或者不該得的就是錯誤的事情,它們會壓榨我們的快樂,就該果斷放棄。

如果說執著是一種精神,那麼放棄就是一種勇氣和境界。繽紛複雜的生活中,很多事物都是誘人的,但是人的生命是有限的,這就不允許不允許我們什麼都要去爭取,否則結果多半耗費了大好時光,碌碌終生。

享受英文,悅讀原著 篇13

散文 ,640字

據說,在英語流行開來的時候,許多歐洲人紛紛開始學習。目的很明確:讀英語小說原文。一方面,這是一種審美的需求,另一方面,這也是社會階層的劃分依據:從此,身邊的人分為兩種,即能讀英語小說原著的,和不能用英語閱讀小說的人。在這樣的目的驅使下,可想而知學習效率會如何之高。

最近在學習英國文學史,下載了海量的英美小說和詩歌。可以這麼說,不讀小說,不知英文的精妙,不讀詩歌,不知英文的優雅與靚麗。

當下國人學習英語的目標,個人認為,不是純粹的審美層面的。或是為了高考、大學英語四六級之類的等級考試,或是為了留學考試。真正靜下心來,讀一首英文詩歌,或許你會愛上英文的。

可以說,我的英語學習是為“雪恥”,小學的時候英語考試睜眼瞎,題都讀不懂。到了初中,憑藉優秀的語文和數學成績,進入了英語實驗班—是的,有一些滑稽。於是,在老師的悉心、嚴格的教學下,在我的努力下,英語終於按部就班地提高起來。中考英語以146分位居年級第一,進入了理想的直升班。

現在回想起來,簡單的動機,為我打下了堅實的英語基礎。當時,最開心的事情,就是每週的英語考試,可以讀到新鮮熱辣的時文。

不過,與那些英語原版世界名著相比,英語說明文就顯得黯然失色了。當然,那些來自於《時代》週刊的英文訊息,是很值得玩味的。至今記得那篇略顯晦澀的對喬伊斯《尤利西斯》的報道。

今天,又窩在家裡聽英國文學史,開啟一本詩集,頓時沉醉其中。

如果,能夠以審美的維度,重新審視英語學習,我想,大家對英語學習的興致,大概會濃厚很多了。

讀原著,學語言 篇14

議論文 ,813字

記得初二時候,在一節英語公開課上,一位校外的老師問我們想不想讀原汁原味的《哈利波特》。他說,學英語的很大動力,就是可以閱讀原著。當然,我也是這麼認為的。事實上,到現在為止,我已經讀了《指環王》《哈利波特》《暮光之城》的英文版。同時,英美經典文學也涉獵了不少,譬如《傲慢與偏見》《飄》《聖誕頌歌》等。

個人的感覺是:讀得越多,進一步閱讀的時候困難越小;閱讀困難越小,越想讀得更多。這是一個良性迴圈的過程。事實上,學習的過程,如果形成了“良性迴圈”,成績提升是指日可待的。許多後進生,往往是因為某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沒有及時解決,從而“一步差,步步差”,逐步落後的。學習語言更是這樣,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寧思一時進,莫思一時停。

閱讀英文原著,首先在於選擇語料。語料的內容上,宜選擇難度適中的,應選擇那些不借助詞典,就能夠大致看懂的經典原著。語料的範疇上,開始可以選擇文學作品為主。閱讀英文原著,其次在於循序漸進。生詞比例應控制在5%上下,不宜過高。同時,選擇的語料的語法複雜度,應在掌握範圍之內。

讀英語原著,貴在堅持。同時應做一些額外的訓練。

語法訓練是中學階段必不可少的環節。不過,語法的訓練,更高效的手段不是死記硬背,而是通過大量的閱讀,積累語感,同時總結出語法規律。

可以說,只知道基本的語法規律,是很難讀懂外媒的一篇深入報道的。

這裡面涉及到的因素有很多。第一,外媒的語法結構並不是很複雜,都是中學期間學過的,但語用層面就要豐富許多了。譬如,外媒對於修辭手法的運用,已經成為家常便飯了。

通過閱讀原汁原味的外媒報道和文學作品,從語用層面總結語法,記憶會更加深刻。順帶著,把生詞稍加記憶,豈不事半功倍?事實上,閱讀中反覆出現的詞彙,即使不查詞典,意思都能最終猜得八九不離十。

不斷地閱讀吧。學習語言的過程,需要積累語感。想一想你是如何學習漢語的。牙牙學語時,斷不是先“背單詞”的吧。語感第一!

論傳統與夢想 篇15

國小六年級作文 ,545字

誰說作文一定要規規矩矩,去追隨老套路的傳統思維?今天,便是我們放飛夢想,揮動羽翼,展現風采的時刻。

花季少年的我們被傳統的觀念和陋習包圍著,彷彿隱形的翅膀被壓抑,沒法去追逐那些比天空還廣闊的世界。就算大海里有一點能夠引人眼球的黃金寶貝,在他人眼裡也未必不是一堆毫不相干的糞土,是永遠都是成為不了主角的垃圾。

我們也有權威和權力去反駁那些傳統的觀念和陋習。孫中山先生就是這樣一位震撼人心的偉人,他曾以對待事物不同的態度,幫無數黎民百姓解除了痛苦,也是他廢除了中國“裹小腳”的陋習。

在此,我想對無數花季少年的青春與未來宣告:一次次課堂上的作文題就是限制我們的枷鎖,而那些無厘頭的作文題更是讓我們孩子的心靈深處屢受創傷。翻開作文字,裡面的一篇篇脫離現實生活的作文無疑便是鮮活的證據。

我們不是故意找茬,也不是想反抗前輩們。但是,如果沒有那些改卷人,出卷人思想的僵化與禁錮,我們也未必需要絞盡腦汁,冥思苦想。這不但存在把我們的思想凝固的現實危險,也說不定哪天會讓我們本來靈活的大腦變得像老舊的機械錶一樣“咔嚓,咔嚓”,說不定哪一天就停擺了。長此以往,就是人變傻了,痴了,那也說不定。

當我們再次揮動翅膀,暢想夢想並再次唱起了歡歌的時候,我相信,那一刻我與千萬同齡人的思想自由也必將獲得新生與解放。

論“共享”與社會之間的關聯 篇16

國三作文 ,896字

隨著科技的不斷進步,越來越多的共享資源進入了我們的生活:共享單車、共享書店、共享籃球……這些新奇的產業在出現後,給人們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也在盈利的同時變相導致了許多私人資源的不斷縮減。

很多人可能會疑惑:到底共享資源是不是給人們帶來便利的一條渠道呢?我認為,照目前的形勢來看,並不是。就拿共享單車來舉例子:大街小巷上停滿了共享單車,雖然人們只需要用手機掃一掃就可以騎走,也可以隨時隨地停放,十分方便。但你可曾想過,隨地停放的共享單車給正常行走的人們帶來了多大的不便嗎?更嚴重的是,當發生火災或其他緊急狀況時,你又曾想過,被一大堆共享單車堵住去路的人的感受嗎?孩子們用手機掃一掃,自己騎車上路,發生事故的事簡直數不勝數。你們有想過孩子們父母的感受嗎?

在社會還未被共享資源佔據時,又可曾有這麼多意外發生?當然,不去看它的缺點,它還是為人們提供了很多方便的。同時,又不得不說共享資源時對社會上人民公德的一次考察。豪不客氣地說,考察情況只能用二個字來形容—糟糕。許多共享資源在剛出現時就被破壞殆盡—據粗略統計,20%的共享單車在被投放後的首月就被偷竊或損壞,造成投資公司的財產損失。每天至少有一到二本書在共享書店內未經付款就被帶走。這難道不值得我們關注嗎?這說明了一個很嚴重的現象:每個城市都至少有20%的人是潛在的小偷!即使不是,也是有多數品行不端正的,把公共財產佔為已有的人。這也說明了另外一大問題:我們的社會風氣正日益惡化!能採取的措施也只有加強它們的防護措施,對人們進行宣傳教育。因為人心如一條橡皮筋,你繃得越緊,它彈得越開。

雖然共享資源十分便捷,但它使私人產業:例如自行車店、書店、運動用品店瀕臨“滅亡”,還拉低了人均消費水平,不得不說對國家總體經濟發展帶來了一點問題。

我認為改變人們的生活理念是一大好處,在品德良好的情況下,產生的共享理念使人們變得開朗大方,願意與人交往,這對社會是無一壞處,而有百利。

“共享”產業的前景以及對社會的影響,都取決於人們手中。若人們能潔身自好,合理合法使用共享資源,我相信,共享資源的前途一片光明,而且會對社會帶來極好的影響!

論人類與計算機 篇17

國二作文 ,1139字

在科學技術與人工智慧以超前速度發展時,幸運的是,如今的我們便生活於這個時代中。我們見證了地鐵車廂中嘈雜的到站通知變成了液晶屏上GPS智慧跟隨;我們見證了蘋果手機從輸入密碼解鎖到指紋解鎖再到智慧識別人臉解鎖;我們見證了百度,谷歌等搜尋引擎的搜尋範圍從狹小到寬泛……我們不可否認:人工智慧確實讓人類生活的品質更高,效率更高。人工智慧讓計算機在某些方面已經超過了人類的思維。正如《一站到底》最終環節上場的機器人,除去為搜狗瀏覽器做廣告不談,機器人的答題速度已經深深震撼了所有人,可機器人終究是機器人,也會在沒有完全錄入題目的前提下因搶答而答錯,也就意味著計算機是無法真正複製人類的思維而取代人類的。然而,不幸的是,正是由於計算機的利過大而隱藏了弊,人類已經漸漸產生了對計算機極大的依賴性。

蘋果公司總裁庫克認為,我不擔心人工智慧會讓計算機像人類一樣思考,我更擔心人類像計算機一樣思考,失去了價值觀和同情心。

人之所以稱之為人,而不是物,正是因為人擁有著自己的情感與看法,不會一味地只用一種方式思考問題,也不會從頭到尾只擁有一種情感。可仔細想想,深深被計算機的便捷與呆板包裹的人類,是否真的還在堅持自我呢?

像前幾年網路上傳的沸沸揚揚的“老人摔倒該不該扶”事件,我相信不管是什麼人,眼前映入的是一個年過半百,頭髮花白,苦苦呻吟而不得動彈的老人時,腦海中最快閃現出的情感一定是心疼與同情,一定是主觀意識上想要將老人扶起的。可事實似乎並非如此,多數人選擇了視而不見,選擇了麻木走開,選擇了“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那僵硬離去的背影好像寫滿了眼花繚亂的程式設計,最終得到了最利己的答案。

如同讀一篇文章時,我們首先想到的不是自行品味而是上網尋找答案,讓機器幫我們分析文章,我們早已忘記了去體會文字帶給人的力量,忘記了走進作者的內心,忘記了去發現書中的真諦……所以最終也沒有享受到閱讀帶來的價值。又好比時下最流行的解壓方式—旅遊,人們總是提前在網際網路上找到最佳的旅遊景點才有目的性地前往,瘋狂的拍照,發朋友圈的同時,有沒有真正想過旅遊的真正意義與價值?還是旅遊對於如今的我們來說,早已從單純的遊山玩水演變成了盲目的炫耀心理?

這些問題的確值得我們去思考。計算機能給我們普遍的標準答案但無法進入人心,挖掘每個人不同的想法;計算機能告訴我們景點的地理位置但無法指引人類心靈的方向,也無法讓我們領略到景物背後所暗藏的文化底蘊;計算機能夠告訴我們最便捷的方法但無法擊垮我們內心的善良與溫暖……

人類的思想本就複雜多變,也獨具特色,正是因為人類擁有了情感,無論善惡,無論大小,才使得人與人之間有著和諧親密的聯絡。人類應善於利用計算機,但切勿讓計算機玩弄人類,被計算機所覆蓋的思維,後果不堪設想。

論述人機最本質的區別 篇18

記敘文 ,1126字

具有各種智慧晶片的計算機的出現已經將人類科學技術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這是人類科技歷史以來的一次質的飛躍,但現如今各種社會輿論已將人們最初對計算機優異效能的驚歎轉為可能取而代之人類社會的驚恐,那麼我們如何看待這個問題呢?

在早些日子前,“阿爾法”的出現曾為之轟動,眾多圍棋高手紛紛挑戰“阿爾法”,剎那間,人腦還是機腦更強的說法在網上,在報上眾說紛紜,誰都不敢妄下定論因為之前人類對於“阿爾法”甚至智慧計算機仍處於探索發現階段,直到李世石被“阿爾法”完全擊敗,各大論壇紛紛如炸開了鍋一般,人們開始對於“阿爾法”有了不同的理解。

李世石與“阿爾法”的五次博弈中,李世石失敗了四次,我們可以從新聞中看出,李世石的每一次經過千思萬想的佈局全都被“阿爾法“巧妙化解,更令人驚歎的是”阿爾法“的每一步下棋所花時間都相較於李世石縮減了不少,如此嚴密與智慧的計算機將每一種博弈情況都分析到了極致,也難怪連李世石都敗下陣來。不可否認,”阿爾法”強大而又迅捷的計算機核心擁有著全面而又多樣的特點,整密的思維程式分析著未知的發生,這是我們很難去實現的一面,而隨著更多的計算機的創造,也難怪會有人提出“智慧計算機產品是否將取代人類成為社會主體”又或是“我們是否為效仿計算機那般的思維來謀求最大利益化”。

但歸根究底,我們在提出這些問題的時候卻忽略了一個最簡單的問題“人和計算機最本質的區別同樣在於大腦”,擁有更嚴密的邏輯思維固然是好事,但我們大腦所擁有豐富情感卻是計算機所無法達到的,我們是有血有肉的鮮活生命而機器人所擁有的只是表面軀體,計算機往往只會通過計算機核心來判斷一件事該如何去做,而我們與此同時還會判斷事情的對與錯,這些基本但又真實的東西如此強大的計算機沒有但人類卻有,倘若我們如同計算機一樣做事,那人類同行屍走肉並無太多差別,我們現在所該思考的是如何豐富自己的知識去填充我們與計算機在邏輯思維上的空缺,而不是愚昧的去思考我們會被計算機取代而不計後果,我們不怕越來越多的智慧計算機的出現會將我們所能夠做的事一一壓榨,我們只怕被自己缺乏認知的大腦所矇蔽了雙眼從而矇蔽內心。

人類最真實卻又最珍貴而最不能被剝奪的便是價值觀的認知,當我們身邊的人需要幫助時,我們會義不容辭的伸出援手,我們大腦裡所想的是“他有困難,我應該去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而計算機卻不會這樣,一個計算機出了問題,其他計算機不會因此產生“蝴蝶效應”,他們“腦”中沒有意識,那當我們真正擁有如計算機的思維去思考,那麼我們也失去了同情心,整個社會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如同工廠流水線般川流不息,沒有感情,沒有溫情,更沒有愛情,試問:這樣的生活真的是我們所希望的嗎?”

不!

世界是由“他們”組成而不是“它們”。

請還原生活的本來面目 篇19

請還原生活的本來面目 ,893字

雙休日的晚上,從作業堆中抬起頭的我不經意地開啟手機,驚訝地發現手機被上百條未讀訊息所充斥,粗略瀏覽了一下,這些訊息五花八門:從天氣預報到房產廣告;從國家大事到娛樂八卦,我足不出戶就幾乎瞭解了所有發生在今天的大小事件。資訊無時無刻不通過各種途徑像我們撲面而來:開車時可以開啟車載廣播瞭解實時路況;坐公交車時可以開啟手機看新聞推送;上班時也能通過微信與QQ和好朋友交換自己的所見所聞。可是有沒有思考過,我們已經有多久沒有靜下心來認真讀一本紙質書了?多久沒有和家人朋友安安靜靜地坐下來談談心了?

我們已經習慣了網路給我們的生活帶來的便利,但我們也不能忽視網路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支離破碎。我們的時間安排被網路和技術碎片化,耳朵上掛著耳機,手機裡有若干的微信群,電子郵箱裡堆積著成百上千的郵件,這讓我們很難再集中精力來專注地完成一件事情;我們的知識結構被各類搜尋引擎與翻譯軟體碎片化,“外事不決問Google,內事不決問百度”,我們已經失去了對知識進行記憶的本領與學習的方法。我們越來越不在乎追尋答案的過程,而只重視答案本身,這樣就失去了在尋找答案的過程中學到更多的機會;我們的人際交往被通訊工具碎片化,大家都變得非常忙碌,見面交流變成了一種奢望,最多在社交媒體上發一句問候,逢年過節發一句祝福,雖然網路給我們帶來了更多的朋友,但是缺少了對朋友深入的瞭解,這種沒有時間積澱的友誼顯得那麼膚淺。在資訊大爆炸的時代裡,我們的生活也變得越來越具有碎片性,不需要深刻的思想與獨特的感受,只需要刷存在感;不需要資訊的來源,只需順手轉發;各自通過不同的網路手段,分享各自的生活狀態,除了不假思索的自我滿足以外,就沒有了對一個事物持續的投入與永恆的追求。人因此而變得越來越浮躁,無法體會歲月積澱所帶來的美。

曾經看到過一首詩—《從前慢》:“記得早先少年時,大家誠誠懇懇,說一句,是一句。清早上火車站,長街黑暗無行人,賣豆漿的小店冒著熱氣。從前的日色變得慢,車,馬,郵件都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從前的鎖也好看,鑰匙精美有樣子,你鎖了,人家就懂了。”在我看來,這才是生活應有的樣子,請還原生活的本來面目。

碎片化的閱讀方式與書本閱讀的差別 篇20

碎片化的閱讀方式與書 ,707字

在這個高速發展的時代下,各種即食麵似的生活方式慢慢侵入人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同時網路資訊發展也在飛速成長,“碎片化”這個新名詞也隨之應育而生了,並被人們所普遍接受,它使我們的靈魂,乃至世界都被“碎片化”了。思緒在無數碎片上跳動,知識的獲得快速即時,有了量的變化卻讓質停滯不前。使真正的閱讀變得極其彌足珍貴。

碎片化閱讀的產生使人們對知識量的渴求得到了滿足,但需要明白的是這樣使傳統的閱讀方式顛覆在時代滾滾的車輪之下。人們為了節省更多時間採用碎片化的閱讀方式,它可以讓人們用更短的時間快速有效的去了解獲得更多的資訊、知識。但是對所獲得的知識的準確性卻考量不深。

我瞭解的碎片化閱讀就是指通過網路和電子書的方式去獲得資訊、知識。這種方式便於攜帶,查閱便捷,可以讓閱讀者無時無刻在任何場所都能體驗到得到閱讀的便捷,獲得實時資訊。但同時這種閱讀方式也比較寬泛,獲得的資訊、知識不全面,可靠性有待考量。它也缺乏閱讀紙質書時的翻書樂趣。相較之下紙質書雖然獲取的知識在同一時間是比較單一的,但是紙質書的知識獲得的深度是很充實的,它能讓我們全面深入的瞭解我們所想獲得的知識。而且紙質書還有一個其他閱讀方式無法替代的獨一無二的方式,那就是當你湊近書本聞一聞的話,你就會聞到那些紙質書特有的濃濃的書香氣。空閒時去翻閱一下紙質書也是一種樂趣。

對於兩種閱讀方式我都不排斥,當我在急需的到某些資訊和知識時,我就會利用網路即時查詢我所想要知道的知識,但在閒暇之餘,我也會拿出我最心愛的書本,為自己泡上一杯熱熱的茶,坐在書桌前,細細的品味書中的人生百態和故事,在這段靜止的時間裡只有紙張翻動的聲音和那空氣中彌散開來的書香味,那是多麼的動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