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人人誇相關作文20篇

見義勇為人人誇 篇1

國小三年級作文 ,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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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見義勇為的人 篇2

國小六年級作文 ,600字

我一向討厭的一個人,他是我們班的一個搗蛋鬼,還是我的同桌。

看,他的胳膊瘦得像一根木棍,臉黑得像非洲人,你別認為他這麼瘦,就好欺負,其實他非常愛搞惡作劇。一次上課的時候,老師讓我起來回答問題,他把我的椅子向後拉,我回答完問題,一坐便四腳朝天,我的屁股疼了一天。他不僅愛對我搞惡作劇,還喜歡對他前面和後面的同學搞,同時也包括他周圍的同學。

他學習不好,還愛搞惡作劇,所以同學們都不喜歡他,甚至有的同學看見他就跑得遠遠的,好像他身上有傳染病一樣,但他還是每天都很快樂。

直到有一天我親眼目睹的一件事改變了我對他的看法。那天下午,一個高年級的同學欺負一個小同學,旁邊的同學們都袖手旁觀,不是同學們都不幫他,而是因為那個大同學是全校最高也是最壞的一個人了,誰敢和他作對呢。突然一個身影衝到小同學面前,對著大同學說:“光天化日之下,你竟敢欺負同學。”大同學被他說的滿臉通紅,非常生氣地說:“你少管閒事。”我定睛一看,那個說話的人竟然是我的同桌,我們班的同學都看呆了,竟然是他,我們都認為他是一個非常壞的人。而此時那個大同學朝他揮一拳,它巧妙地閃開。他哪裡是那個大同學的對手,我們飛快地跑去找老師,老師聽說後,馬上趕來,才給他解了圍,那個大同學被送到政教處反省,而我的同桌受到了表揚。

從此以後,我們都對他刮目相看,不再覺得他那麼討人厭,反而覺得他是如此可愛。

見義勇為徵文 篇3

高一作文 ,973字

冬日的寒風肆虐的奔跑於大街小巷,空氣中聞著到灰塵的氣味。

我坐在電腦前,用力地敲擊著鍵盤,抒發著對你所有的感情。

讓時光流回那寒冷的夜晚。在同學家逗留已久的我騎著自行車匆匆忙忙往家趕嘴裡哼著歌,行走在那個孤寂的只能與路燈為伴的大街上。與其說哼歌是為了尋找一種感情,倒不如說是為了壯膽。

“噗通……”

“呀,這……什麼聲音,該不會是……”我用力捏住剎車閘,心中的害怕與驚奇互相交織著。眼睛緊閉,頭緩緩的向聲音發出的方向移動。睜開眼一看,眼睛瞪到從未大過的程度,嘴巴張開。

“怎麼會發生這種事,雖不是光天化日之下。但卻在這裡動手打人,以多欺少。”我準備騎車立刻離開這是非之地,但心想好歹是個學生,不能袖手旁觀;但自己卻勢單力薄,萬一受傷這……?

正在我苦苦思索之際,你的聲音通過寒冷的空氣傳進我的耳朵,讓我感到溫暖。

“喂,你們這是幹什麼?”我循聲望去,你的輪廓映入我的眼簾,你體格雖不魁梧,但卻讓人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救……救我。“牆角里那個被打得遍體鱗傷,嘴角邊留著幾滴血跡,微弱的語氣透出和乞求的眼神讓你心有不忍。

“我勸你還是少管閒事,否則,你和他一個下場。“一個戴著墨鏡的小流氓伸出手指,用力指著你的鼻子。

你望望那受傷的人,“我管定了。”我從你的語氣中讀出一份堅定。你拔開流氓的手,掃去他對你的不尊重。

戴墨鏡的流氓向你直撲而來,你一個側身翻便把他摔倒在地,痛得嗷嗷叫。一種大快人心的感覺從我心裡生出。

你轉過身,扶起那個受傷的人,詢問他的情況,關心的口吻向母親般。一旁的隨從瞪著你,心中的憤怒之火愈燃愈烈,咬著牙,握緊雙拳,向你猛跑過來。你只顧關心別人,卻疏忽了那個隨從。“小心!”我向你大喊著,可惜為時已晚。他一拳重重的打在你的嘴角邊。

鮮紅的血從你的嘴角滲出,你輕輕擦掉嘴角的血跡,憤怒的盯著他,一拳把他打倒在地。一旁的我看得目瞪口呆,為你的勝利而歡喜,為你受傷而覺得可惜。

落魄的兩人逃之夭夭,望著他們倉皇離去的背影,我向你伸出大拇指,你嘴角微微上揚。你把那個受傷的人送進醫院,我騎單車離去,仍舊哼著歌,可這次我不怕孤單而行。

我以為你擁有超能力,才能在困難面前挺身而去;我以為你是人們遇到危難第一時間出現的蜘蛛俠;我以為你是未來警察,扛起自己肩上的責任。

不,這些都不是你的稱號,你只是一個人,一個在我心中讓我欽佩的大寫的人!

見義勇為 篇4

高一作文 ,806字

那花,怒放依舊

層林盡染,那個季節,你們是最美的。

—題記

如果沒有以後的以後即將來臨,你們將如何選擇。你們毫不猶豫,呵!你們用生命作出了你們的答案。我願化作一縷青煙,去為你們見證那生命的延續。

有些許薄霧的早晨,有一些清冷,我輾轉一人來到那條河邊,遠方些許的魚肚白映襯著四位大學生如花的笑靨。忽的,一片鮮紅映入我的眸中。哦,是那些不知名的花兒啊!它們並沒有隨他們而逝。那花,怒放依舊。

我嘴角牽起一絲微笑,有些苦澀,亦有些許欣慰。是不是為四位大學生如花生命的早逝而嘆惋,亦或許是為那些幸運兒而感到安慰吧。

在那一條不知疲倦的河邊,這河,這物,亦有那絕美的花,那一片鮮紅,在河邊期期生長。是它們吧,它們見證了生命與生命的交接與延續,四位大學生用自己的生命換來了那些孩童的平安。卻把自己丟掉了這條河中,河水依舊在流,卻永遠也衝不斷那回憶,清澈得如風般透明。

生命早已逝去,我們秉燭嘆息,那河邊的花依舊那樣紅,絕美中閃爍著神聖的光芒,竟刺得我有些微微睜不開眼睛了。哦,那花,怒放依舊,生長期期,亦或是那花魂與他們的靈魂早已融合了吧。

沒有人不為你們的早逝而倍感惋惜,但正是因為你們才有了這花的怒放,還有那汙濁社會的覺醒。

愚蠢的人看到後嗤之以鼻,對你們的做法不以為然,不值嗎?但我知道,生命與生命之間是等價的。

和風陣陣,有一些蕭瑟,是快到秋了吧。轉向岸上望去,如火的楓映入眼簾,詩意便陣陣來襲了。你們長眠在這裡,不知道會否見到這如火的楓,絕美的花。

因為你們,才有了這盡染的紅林,怒放絕美的花。

我看到了,我看到你們笑了,我從你們的笑中讀出了安慰。你們是不枉的。我們記住了你,這盡染的紅林記住了你,這怒放絕美的花也記住了你,

你們不枉,你們真的不枉,所以你們笑吧,河水會映襯出你們的笑臉。

當河水再次流過,我亦會聽聞,草木深深,清明雨上,會有人摺紙為你們祈福。沒有衰,沒有愁,沒有悔,只有無盡的光榮……

見義勇為 篇5

高一作文 ,872字

世上事有善有惡,有美有醜。要問我最欽佩什麼?我最欽佩見義勇為。何為見義勇為?顧名思義:“見”就是看見;“義”就是正義;“勇”就是奮勇;“為”就是行動、作為。見義勇為便是看到正義的事情奮勇的去做。

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自古就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義情懷,就有“捨己為人,扶危濟國”的無私精神。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義勇二字,撐起了中華美德的一片天。

見義勇為的英雄事蹟總是不絕於耳,只要一有這種事情發生,各大報張和網站就會大力宣傳,這種想體現社會存在正義的一面的方法是對的,但總能從這些報導中看到一些誤區。像初中生勇救同伴溺水而亡這種報導,我個人認為就不應該推崇。這些孩子在救人的那一剎那,他們肯定沒經過太多的思考,他們只是覺得不能眼睜睜的看著一起的玩伴被水吞噬,他們肯定沒有考慮到萬一他們出事,他們的父母將會怎麼樣悲痛欲絕,他們的這種行為會被別人怎樣評說等等。

我欽佩見義勇為。但對於罪惡,我們作為普通的公民,應該在力所能及和保護自身的基礎上配合警方打擊罪惡,但是,我們沒有執法的權力,因為法律沒有賦予我們執法的權力,所以,我們也沒有相應的義務。

見義勇為不是不對,但前提應該是保護自身的安全。消防隊員在救人的同時都知道怎樣來保護自己,因為他們如果連自己都保護不了的話又如何去救別人?像今天又看到一個23歲的“英勇”小夥跳水“勇”救同伴而身亡的新聞,這種一命換一命的救助有什麼意義!

我們從小就聽過一個故事:司馬光砸缸。司馬光救小夥伴的方式是將缸砸爛,水流光後小夥伴得救了。還有前不久,西湖救人學子—馮玖江,在面對有人跳湖輕生的緊急情況,他臨危不亂、機智沉著,特別是他在施救之前先撥打110和120電話的行為,非常理智。

所以,救人應該講究方法和智慧,一味逞勇就是使蠻勁了。在突發情況面前,我們要理性施救、見義勇為、見義智為。

如果社會的罪惡是靠手無寸鐵的公民去見義勇為來維護的話,法律和執法機關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見義勇為應該是一種風氣,是一種美好的道德要求,提倡無可非議。但前提依然是,保證自身人身安全。

一件見義勇為的事 篇6

國小五年級作文 ,521字

“見義勇為”的意思是看到正義的事情奮勇地去做。這是對一個人的考驗,有人會選擇勇敢,有人會去選擇懦弱。

一次,我放學後準備回家,來到校門口,我又聽到一陣辱罵聲,我便隨著聲音,來到了一個十分隱蔽的地方。這裡雜草叢生,還有許多大樹擋在這裡,我躲在一棵高大粗壯的樹後,探出腦袋來,暗地觀察著。有一個戴著眼鏡的小男孩,大概是三年級的,旁邊有三個人,應該是六年級的,一胖兩瘦,對那個小男孩又踢又打,似乎很過癮,笑嘻嘻的,那個胖子用手指著他,得意洋洋地說道:“服輸沒,小屁孩,你要是再阻礙我教訓人,我把你打得屁滾尿流!”當時,小男孩臉上都是紅豔豔的鮮血,手上、腿上有一塊塊淤青。小男孩還是默不作聲,胖子開始著急了,怒氣衝衝地說道:“給我揍!”

忽然,一位六年級的男生走了出來,大聲說道:“你們這些小混混,竟敢這麼囂張,小心我告訴老師!”這三個小混混似乎一點兒也不恐懼,抖著腿說道:“你有本事去告呀!我們在這等著。”說完,那些小混混就開始動手,那個見義勇為的人一躲一閃,還將三個人繞得眼花繚亂,再把一個人推倒,三人就全倒在地上,“趕緊滾!”他大聲說道。

等小混混落荒而逃後,他扶起小男孩,漸漸向外走去,那個背影就是英雄的背影,你們不覺得他是個見義勇為的人嗎?

見義勇為的叔叔——羅傑 篇7

國小三年級作文 ,428字

今天,我們學校三至六年級的小記者骨幹在梯形教師採訪了湘鄉市見義勇為的羅傑叔叔。

我事先查找了一些關於羅傑叔叔的資料知道了羅傑叔叔跳水救人的事,這使我不得不對他豎起大拇指。

來到教室後,我找了一個座位坐下。仔細的打量了一下羅傑叔叔:羅傑叔叔面板黑黑的,單眼皮,穿著夾克,身高大概1米8,脖子上繫著一塊鮮紅的紅領巾,正坐在臺上看著我們。

小記者到齊後,我們展開了採訪。

我問羅傑叔叔:“我看過您救人的場景,請問您救人時心裡怎麼想的?”羅傑叔叔回答說:“我當時心裡沒想什麼,我相信我當時如果想了什麼,那麼,救人的就不是我了。”是啊,如果稍微想一下後果:自己也溺水,那麼,還會有誰去呢?羅傑叔叔他就是這種勇於犧牲的人。

“羅傑叔叔……”隨著更多小記者的舉手發言,我們也瞭解到羅傑叔叔是軍人出生,平時愛運動。救完人後心裡很高興,很驕傲。他希望我們懂得自救。羅傑叔叔還跟我們分享了他騎自行車去拉薩的偉大事蹟。讓我們聽後鬨堂大笑……

啊!我多麼希望我以後也可以做英雄啊!

見義勇為 篇8

國小四年級作文 ,347字

一群人對著一箇中年男子嘖嘖稱讚,想知道這是為什麼嗎?那就聽我二兩棉花八把弓---細細彈。

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孩在十樓的窗戶邊緣搖搖欲墜,猶如一根繩子掛在窗戶上,兩手緊緊把著窗戶的把手,腿在空中懸著大聲喊著“救命啊!”人們都在樓下拿著手機錄影,竟然忘了報警我心想完了!這個小女孩兒一定沒命了!

就在我想的一剎那,一箇中年男子衝到了十樓,把這個危在旦夕的小女孩兒抱著回來!人們紛紛向那個中年男子頭緒讚許的目光,有些人還鼓起掌來,只見他中年男子滿頭大汗,喘著粗氣,舉起小女孩兒連聲大叫道:“這是誰的孩子?”

不一會兒小女孩兒的父母就趕到了,看到孩子平平安安的十分感激,他們從兜裡拿出一沓錢,要感謝那位中年男子,可是他卻不知不覺地消失在人流…。

現在我們的城市,這樣的好事舉不勝舉,我們的生活多麼甜蜜啊!

見義勇為議論文 篇9

議論文 ,448字

我每天的生活都很平淡,只有那一次發生在我身邊的驚心動魄的事,讓我記憶猶新。

二年級,每天早晨媽媽都會送我去學校。清晨的步行街空氣新鮮,格外寧靜。突然,一聲尖叫劃破了這一片寧靜。我和媽媽回頭一看,看見一位打扮時髦的姐姐提著高跟鞋,赤腳在追前面一位叔叔,嘴裡大聲叫:“快……抓住前面的那個人,他搶了我的包!”

我和媽媽恍然大悟,前面的叔叔搶了這個姐姐的包。我搖了搖媽媽的手:“媽媽我們去幫忙吧。”媽媽搖搖頭:“不行,那個強盜身上有刀,你想讓媽媽給刺傷嗎?”我到底是幫這個姐姐還是不幫呢?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她的包被搶吧……

正當我猶豫不決的時候,突然一位叔叔跑上去,制服了那個強盜,強盜只好乖乖地把包還給了那個姐姐。

我現在更加迷茫了:為什麼媽媽看見姐姐的包給搶了,不去幫她,而那位叔叔卻原意挺身而出呢?後來,我終於從媽媽那得到了答案:媽媽如果幫助這個姐姐的話,可能弄不好性命都會搭上,而叔叔身強力壯,自然不怕被強盜給打倒了。

原來,見義勇為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如果實力不夠,就不要輕易地去幫助他人。

見義勇為 篇10

國小五年級作文 ,435字

大家好,我是反方一辯於蕊齊。

我方認為,小學生不應該見義勇為,但絕不是無所作為,所以我方觀點是:小學生不應該見義勇為,但應該有所作為。下面,我將分兩方面闡述我方觀點。

第一方面:小學生不應該見義勇為。首先,小學生對社會的認識還不太全面,有些時候,我們對一些複雜的狀況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如果我們魯莽的採取行動,可能使事態向更壞的方向發展。其次,小學生的身體還相對弱小,不僅無法完成見義勇為,而且還會給自己帶來傷害。這種行為其實就是“拿雞蛋碰石頭。”這也就是中小學生行為規範手冊中把“見義勇為”刪掉的根本原因。

第二方面:我們應該有所作為。首先,我方認為,見義勇為的這種精神是值得提倡的。我們不能漠視危害公眾的行為,而是應該在確保自己安全的情況下,採取量力的行為。比如說,可以及時向老師報告,向大人尋求幫助,也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用智慧去處理好危急情況。其次,我們要牢記見義勇為的高尚和偉大,讓它在我們心中生根發芽。等到我們有能力的時候,就應該挺身而出,制止不法行為。

一件見義勇為的事 篇11

國小五年級作文 ,406字

“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每當我聽見這首歌時,就讓我想起了一件件義勇為的事。

有一天風特別大,我正坐在坐五樓的陽臺上向下觀望,看著平靜的小區,我剛有了一絲睡意,突然一陣大風,像老虎一樣吼了一聲,向圍牆吹去,兩米的圍牆“譁”一聲就倒了,我的睡意也被嚇跑了。當時有很多人在牆下躲風,不料牆塌了,很多人埋在下面。一個穿綠色衣服的男子沒有多想就跑了過去,一邊叫人,一邊用力的挖磚,他的嗓子啞了,手也磨出血了,有許多路人看見就跑了過去。

他們幫那個人挖,人越來越多,又下起了小雨,有人為救出的傷員撐傘,許多人不畏颳風下雨,仍然努力的挖著,手上都磨出了血。圍觀的人也有很多,漸漸的路上堵了,之前有人打了120,車進不來,許多人都來指揮交通,120來時,傷員也被那幾個路人抬了上去。

我看著人們漸漸散去,心想:世上見義勇為的人真多啊!

見義勇為 篇12

國小四年級作文 ,740字

一天,天氣晴朗,陽光明媚,我正在家裡看電視,看著看著,就覺得有點無聊,於是我就跑去跟媽媽說:“媽媽,我想到樓下的小花園玩會兒。”媽媽笑著對我說:“早點回來,你晚上還要看書呢!”我點了點頭就飛奔去小花園了。

我正在玩“騎木馬”的時候,看見一位染著金色頭髮,戴著黑色墨鏡,穿著紅色高跟鞋的阿姨,她一邊看著手機,一邊吃著東西,隨手就把食品包裝袋扔到了地上。我也不知道哪裡來的勇氣,連忙跑過去,上前對那個阿姨說:“不好意思,阿姨,打擾你一下,你不應該把食品袋扔在地上,保護環境,人人有責!”阿姨不好意思地笑了,對我說:“孩子,你說的對,阿姨沒注意,不應該把垃圾扔在地上,我來撿起來。”說完,阿姨彎腰把垃圾袋撿起扔到了垃圾桶裡,臨走時還對我說了一聲“謝謝”。那一刻,我覺得自己成了個“小大人”。

不僅在我們小區我敢維護環境衛生,記得還有一次,我在西湖遊玩的時候,看見有位叔叔阿姨正坐在石凳上,一邊說說笑笑,一邊嗑著瓜子,還把瓜子殼扔在了地上。我看見那麼多的瓜子殼,與美麗的西湖景色特別不協調,心裡十分氣憤,就跑向前對陌生叔叔阿姨說:“請你們不要亂扔瓜子殼,如果大家都像你們這樣亂扔垃圾,這西湖會變成什麼樣,還會有這麼美的景色嗎?”怎麼樣?很像一位“小老師”吧!叔叔阿姨們聽了我的話,感到很羞愧,連忙把瓜子殼撿起來,扔到垃圾桶裡。媽媽看見了,也誇我做得對,我感到特別開心。

這就是我見義勇為的小事情,如果下次再遇到這種事情,我還是會“挺身而出”的!

讓見義勇為者敢為 篇13

高一作文 ,1011字

《大河報》報道,鄭州楊先生勸阻老人吸菸,老人突發心臟病去世,鄭州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楊先生屬正當勸告,不用負法律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認為這一判決好,他認為要讓見義勇為者敢為,讓符合法律的行為受到鼓勵。對此,我深以為然。

何為勇敢?勇敢,是一個人明知道他即將要做的事會對自己不利,但仍然敢於去做。“勇敢”與“大膽”一詞意義不同,“勇敢”是一個褒義詞,是一個人應當具備的精神素質,是弘揚社會正氣、構建文明和諧社會的一個必不可少的元素。前幾年,老人在地上摔倒“扶不扶”的問題一度掀起人們的熱議,還曾有過“不是老人變壞了,而是壞人變老了”這樣的話語。面對老人的摔倒,敢於主動去攙扶,這便是見義勇為了。

為什麼要見義勇為呢?在我看來,見義勇為能使自己的價值得以提升,見義勇為能為他人渡過困境獻出自己的力量,它體現了“我為人人”這一價值理念中的某一層面,它讓社會更加安定、團結、美好。我國西漢時期著名文人司馬遷,當朝中各大臣指認李將軍叛國之時,司馬遷是唯一一個站在漢武帝面前替李將軍辯護的人。漢武帝非但不聽司馬遷的辯解,反而還認為司馬遷是在為叛國賊狡辯,對司馬遷施以腐刑。司馬遷忍受著莫大的痛苦和恥辱,完成了史學著作《史記》,司馬遷的這一辯護,便是見義勇為。見義勇為,雖然沒有讓司馬遷的最終目的得以達成,但是,他的勇敢,伴隨著他完成了他的人生鉅作;他的見義勇為,讓他的自身價值得到提升,他的這一可貴的精神品質,也為後人銘記且廣為傳頌。

然而,由於社會、家庭條件等諸多因素,很多見義勇為者不敢為,那麼,怎樣讓見義勇為者敢為便是一個重要的問題了。

法治是首要條件。有合理的法律保障,見義勇為者的權益才能有所維護,鄭州楊先生的正當勸告被判決為不用負法律責任,這便是很好的一個證明。另外,前面所談到的“扶不扶”的問題,老人假裝摔倒碰瓷騙錢,從根本原因上說是經濟的問題。對此,國家要實行積極的政策,保障勞動力低下的群體的基本生活所需,讓老人不故意摔倒,讓人們敢去扶,讓見義勇為者敢為。最後,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端正自己的作風,理智地看待問題,讓見義勇為者敢為。

總之,要讓見義勇為者敢為,讓符合法律的行為受到鼓勵,推動社會正義風氣,構建文明和諧社會,打造幸福美好家園!

法律讓見義勇為者敢為 篇14

高一作文 ,1005字

當今時代,有一個詞在規範著我們的行為舉止,有一個詞在維護著社會的秩序,這個詞賦予我們應有的權利,這個詞規定了我們的權利,沒錯,它就是法律。因為有法律,人們知道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因為有法律,人們遇到了一些不遵守法律的事,敢去制止,法律讓見義勇為者敢為。

曾幾何時,“扶不扶”的問題困惑著人們,只因一個年輕人看到一位老太太昏倒在地,便送她去醫院,可老太太醒後一口咬定是這位年輕人撞了她,向他索要賠款。此事件爆發後,人們在路上遇到昏倒在地的人,都懷疑是不是“碰瓷”的,於是繞道而走,對地上的人不管。一些“碰瓷”的人也趁此興風作浪,看到一輛車過來了,二話不說,直接倒地。正如材料中的楊先生本是出自好意勸阻老人不要在小區電梯內吸菸,誰知二人產生爭執,老人情緒激動,突發心臟病離開人世,老人離世後,家屬上訴至法院,向楊先生索要賠償。

可法律是公平的,它不會使好人蒙冤。當“扶不扶”這個小品在春晚放出,人們的心靈遭到衝激於是當另一起“扶不扶”事件發生時,當事的那個年輕人懂得用法律的力量維護自己的利益,實現了見義勇為,人們也不再害怕被“碰瓷”重新拾起了自己的道德,敢於見義勇為。材料中又何嘗不是如此,老人家屬不服判決,上訴至鄭州中級人民法院,中院經審理後作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家屬訴訟請求”的判決,認為楊先生屬正當勸告,不用負法律責任。由此可見法律維護公民的權利,讓見義勇為者敢為。

這個時代沒有法律,見義勇為者便不復存在,道德風氣也將日益敗壞。報紙上、新聞上常有××公司在生產食品時,向其中加了不該加的東西,某企業的老闆拖欠工人工資不還,學校暴力事件……如果沒有法律,那些手無寸鐵的人也只能忍氣吞聲,沒有權利,得不到自己應該得到的回報;如果沒有法律,誰敢向外說事情的真像;如果沒有法律,誰來維護道德和良好的風氣。法律讓見義勇為者敢為,讓假象破滅,讓人們不再苦悶著自己的良心,讓人們有信心維護良好的社會風氣。

政治書上有這樣一句話:法律要求做的,我們必須去做;法律禁止做的,我們堅決不做。法律賦予了我們權利,我們有責任去正確運用它,有責任去見義勇為,有責任去維護社會秩序。法律讓見義勇為者敢為。

見義勇為是否值得 篇15

高一作文 ,869字

“我和爺爺一起上街,忽然看見不遠處一個老人摔倒了。猶豫了一會兒,正打算上去扶,爺爺一把拉住我說:‘我來,要是他敢訛我,我就也躺那不起來!’”

這是我曾經讀過的一則短笑話,那時,“扶不扶”這樣的問題引起了許多人的深思,而這笑話,大約也是那時創作的,讓人於會心一笑後,又生出辛酸:一個“扶不扶”這樣的小事,還得如此謹慎,怕別人“碰瓷”,那麼,我們為別人付出的關心、體貼、愛心,譬如說見義勇為,究竟值得嗎?難道也是同這一般,好心反倒被他人利用,害了自己?這樣的困惑,使許多人收回將要伸出的援助之手。謹慎,或者說是冷漠,將原本溫情的社會改造得面目全非。人們渴望溫情,卻僅僅只是嘆息,在心中流淚,冷眼旁觀著其他的人與事。

有的人會說,見義勇為本來就不值得,最近沸沸揚揚的江鑫一案,不正是最好的證明?

是的,江歌為了救朋友,自己身中數刀而亡。可她的朋友,自己躲著,旁觀全過程卻不出手相助,事後,還一直拒絕證明江歌是為救自己而死。該朋友的醜惡嘴臉,似乎又一次讓人看到人情的淡薄,人心的險惡。可是江歌是白死了麼?沒有!越來越多的人看見了她,瞭解了她,敬佩她,愛她。況且,像她朋友這樣的人,僅僅是許多人中的極少數。我們要相信,愛與正義會壓倒一切,見義勇為不會受到侮蔑。

而近來,一場判決也讓人感觸頗多。楊先生勸阻老人在電梯內吸菸,老人因憤怒,突發心臟病而亡。家屬起訴後,法院卻最終判決“駁回家屬請求”。這個結果看似令人吃驚,楊先生導致老人死亡,卻沒有負任何責任,這不是與法律不符麼?而實際上,如果楊先生真的被要求罰1。5萬元,見義勇為者恐怕會寒了心。楊先生勸阻吸菸,不僅是為他人的健康,更是為老人的健康著想,法律,正是看到這一點,用判決表達了立場:見義勇為,好樣的!

見義勇為,究竟值得嗎?這個問題似乎難以回答。可是細想之下,又會讓人覺得,這是一個很可笑的問題。見義勇為,何必要問什麼值不值得?但求問心無愧!

完善法律為見義勇為保駕護航 篇16

高一作文 ,999字

見義勇為本是中華傳統美德,是為現代社會價值觀所提倡的一種優良行為。但近年來,許多見義勇為的事件中,見義勇為者卻受到了法律的判處,使得如今許多人見義不敢為,社會中的正能量不斷減少。因此,法律的完善應是人們見義勇為的必要條件。

前幾年,網上報道了“扶老人反被賠償”等新聞,本是好心的見義勇為,卻要承擔鉅額醫療費用。這樣的事件在當時屢見不鮮,甚至還有人專門上大街“碰瓷”也要想從中撈點好處。社會的功利浮躁之風由此盛行,又出現了“摔倒老人無人敢扶而身亡”的新聞。人們不禁發出疑惑:摔倒的老人到底該不該扶?

這本不應該是一個問題,因為見義勇為的良好美德應是受人稱讚和學習的,如今這樣的問題被提出,反而折射出了社會的詬病,善惡不分的現實。歸根結底是法律的不完善使得見義勇為者的利益沒有受到保障。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類事件逐漸受到大眾及政府的關注,法律一步步變得更加“人性化”。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對鄭州的一件見義勇為的案件的判決點贊。法院一審的判決“勸阻老人吸菸的楊先生賠償1。5萬元”被鄭州中級人民法院撤銷,讓見義勇為的楊先生的利益得到了應有的保障,因而鼓舞了更多見義勇為人敢為。

但法律的不完善雖然主要要因,我們更應該自己保護好自身利益。尋找證人不失為一種方法,在扶起受傷老人時,群眾是最好的證人,可避免受到摔倒老人的誤解。見義勇為不敢為極大地挫傷了社會的和諧之風,反映了現代社會法律的條文化,僵硬、呆板的法律法規成為了許多小人牟利的利用物件,他們通過法律的空子騙取人們、社會對他們的愛心,由此出現了發人深省的“碰瓷”現象,讓大量的“拔刀相助”的人大跌眼鏡。法律的人性化應得到提倡,在判決時更應注重的是案件本身的合理性與價值性,而不單純根據條文判斷“對”與“錯”。我們常說人是靈活的,再完善的法律也有漏洞,我們不能僅僅靠現有的法律法規處理多變的案件,做出有悖於道德的判決,事件的正確性更應注重實際。

見義勇為,需要完善的法律保駕護航,也需要道德倫理的保護。讓法律更加具體、靈活,使得人們見義敢為、見義勇為,使正能量傳播得更遠,幫助別人蔚然成風,這樣才能創造一個和諧、美好的世界。

見義勇為的我 篇17

國小三年級作文 ,1069字

我是一個性格外向、活潑開朗的女生,喜歡交朋友。當我看到弱者被欺負時,我一定會毫不猶豫站出來並伸出援手。見義勇為讓我覺得這個社會是充滿正義感的,幫助他人讓我覺得很快樂。下面就讓我和你們分享一下我最自豪的一件事吧! 

在我讀二年級的時候,因為接送不方便,所以媽媽安排我乘坐校車上學。校車上很熱鬧,同學們談笑風生,分享著各自班級有趣的事情。但有一次,發生了一件很不文明的事。

校車上有一個男生,個子很壯,性格很憨厚、內向,因為身材的緣故,大家經常嘲笑他,並很不客氣地給他起個外號“胖子”。其實我看得出來,他很想和大家一起玩,和大家做好朋友。但是,可能是因為性格的緣故,他不懂得怎麼表達出來。看到大家一次次地嘲笑他、挖苦他,我心裡很不是滋味。我覺得雖然他很內向,不愛說話,但我們可以試著和他一起玩呀!也許在相處的過程中,就可以發現他的可愛之處。可是每次見到他的時候,大家不是躲著,就是冷嘲熱諷地挖苦他,還給他編了個很不友好的順口溜。

有一天,放學後,他剛剛上了校車,一個比較霸道的女生衝過來,搶走了他的眼鏡並傳給其他人,嘴巴里還喊著那首背得很熟的順口溜:“胖子胖子……”其他人也跟著起鬨,大家眉來眼去,互相傳遞著眼鏡。這個男生因為沒有眼鏡,看不見路差點摔倒。“把眼鏡還給我……”他無奈地喊著,但似乎沒有人聽得到他的呼喊聲。大家繼續傳遞著眼鏡,嘲諷的順口溜越來越響亮,越來越刺耳……這種惡劣的行為讓我十分氣憤,於是,當他們把眼鏡傳給我讓我丟掉時,我義無反顧地把眼鏡歸還給那個男孩。大家紛紛指責我不配合他們的遊戲,並且質問我:“為什麼要幫他!”我鏗鏘有力地回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特點,不能因為他的身材,就疏遠他、嘲笑他,如果換成是你們被別人欺負,你們會有什麼感覺呢?並且在校車上走動是很危險的!”車上很快安靜下來,大家都回到自己的位子上,有的同學低下了頭……

這時校車的負責人過來了,他解了事情的情況後,把大家狠狠地訓了一頓,並警告大家,如果再發生這種事,就告訴家長和班主任。從那以後,雖然個別同學還是會責怪我“多管閒事”,但是大家再也不敢欺負那個男生了。

經歷了這件事後,更加堅定了我見義勇為的信念。這就是我,勇敢、熱心、愛打抱不平的我,希望大家和我一起,拒絕同學之間的欺凌!

第一次見義勇為 篇18

國小四年級作文 ,1171字

曾經我和家人討論過遇見不平事是不是要見義勇為;也私下裡拷問過自己,我這樣溫柔似水的小女孩有沒有足夠的勇氣去見義勇為。那時候,我是給不出答案的。

但是真正遇到需要見義勇為的事情時,套用一句俗話: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原來我也可以是很勇敢的。

事情發生在上週三的一個課間。當我寫完作業,預習完功課後,想去外面散散心,放鬆放鬆,就出了教室。突然,我看見教室外面的平臺那邊,一群男生圍在一起,而我的好朋友小靈低著頭,身體縮成一團站在他們中間。咦,這是什麼情況?難道他們在欺負小靈嗎?我帶著好奇心輕輕走過去,小心翼翼地偷聽他們的談話。原來小靈不小心把墨水潑在了同桌安安的聽寫本上,導致安安的聽寫本都完全不能使用了,所以下課後就被安安和他的朋友們堵在了這裡。安安大發雷霆,不停地罵小靈:粗心鬼,笨蛋,蠢貨……還夾雜著一句句髒話,而他的同夥也附和著:“就是,就是!”

我心想,天下居然還有這種不平事,不就是不小心把墨水潑在了聽寫本上嘛,有什麼大不了的。於是我正義滿滿信心十足地邁開大步走過去,跟他們評起理來:“不就是個聽寫本嗎?待會換一個新的不就是了嘛,小靈都道歉了,幹嘛對同學不依不饒,還說那麼多髒話呀?”可是安安不領情,似乎還被我的話激怒了,只見他怒不可遏地把右手抬起來,要往小靈那個方向扇過去,看起來貌似要打她臉似的。我急忙跑過去,伸出手擋在小靈臉面前,並說道:“君子動口不動手,你是個男生,難道還想打女生?羞不羞人?”安安冷笑道“我又不是君子。”我頂回去:“你當然不是君子,你就是是壞個人,小靈我們班年齡最小個頭最小的,她是女生也是個孩子,你都好意思欺負她!“這一次,安安懶得理我,話都不說一句,直接掄起一拳向我揮過來,那一刻,我驚呆了:”平時他還是一個溫文爾雅的好學生,怎麼現在就變成了一個粗暴無禮的討厭鬼了?“邊想我邊抬腳擋住了他的“飛手”,順便再伸出一個拳頭,不偏不倚地擊中他的肚子。安安一邊捂著肚子一邊嗚嗚的叫著。他的那些狐朋狗友立刻上前像僕人一樣手忙腳亂地把他送到醫務室。

我把小靈拉了起來,問她:“你沒事吧?”。小靈愣了下,突然抱著我,嚎啕大哭起來,說:“潤潤,謝謝你,之前把我嚇慘了,好害怕哦,幸好你來了,嗚嗚嗚……”

當班主任老師知道這件事時,在班上狠狠地批評了安安和他的朋友們;並對我給予了我大大的表揚,同時授予我“小勇士”的稱號。

我的第一次見義勇為讓我更加堅定了做人要堅強,勇敢,面對惡勢力敢於站出來面對,並保護弱小的決心。

見義智為方為上策 篇19

高三作文 ,1182字

新學期,剛公佈的新版《中小學生守則》首次把《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合二為一,更簡潔明,也更接地氣了。我們發現,以往“見義勇為”等提法消失了,代之以“珍愛生命保安全”、“會自護懂求救”等內容。面對危難,在“見義勇為”和“會自護懂得求救、見義智為”之間,作為青少年的我們,該做何選擇?

我認為《中小學生守則》是引導和規範中小學生行為的重要守則,此次《守則》內容的修改就釋放出了一個明確的訊號,將“見義勇為”改成“見義智為”,其實質是引導中小學生在遇到危難之時要學會自護懂得求救。一言以蔽之,見義智為,方為上策。

路見不平,拔刀相助,見義勇為,捨我其誰?見義勇為,固然是一種值得稱讚的俠義之舉,但是,近年來不少中小學生因見義勇為而付出生命的代價也讓我們換一種思維重新審視見義勇為的方式,見義勇為真的必須奮不顧身嗎?君不見,電視新聞裡不是時而有青少年因救人而溺亡的嗎?君不見,網路報道不是隨處可見中小學生因見義勇為而喪命的嗎?君不見,孩子們的大好年華就如此斷送,難道不可惜嗎,不令人痛心嗎?

見義勇為,是助人為樂的美好品德,卻也摧殘了無數祖國的美麗花朵,甚至是花蕊;實則是直接扼殺了無數青少年學子。目睹別人有難,我們就要勇敢地去幫助他,讓他渡過難關。可自己呢?因為見義勇為,葬送了多少孩子如花的生命,破碎了多少美滿的家庭。在經歷瞭如此多的悲劇與慘案的陣痛之後,我們應該振臂高呼:“見義勇為”實在是應該被“見義智為”取代。

青少年學生是國家未來的棟樑,要學會自護懂得求救。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遇到危難,見義智為,方為上策。

見義智為,在保護自己的前提下,向他人呼救,用安全的方法去幫助別人,這何嘗不是一種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義舉呢?這既很好地保全了自己,又達到了解危濟困之目的,一舉兩得,何樂而不為呢?而那種莽撞而無辜喪命的所謂“見義勇為”的行為,或許最後換來的只是雙親的千行淚,破碎的一個家。所以青少年遇到危難要轉換思維,見義,要理性“智為”,不可盲目“勇為”。

懂得見義智為,會自護懂自救,應該成為新時代青少年的行為守則,這更加符合現今社會以人為本,珍愛生命的時代要求。

現今社會,人們紛紛詬病社會公義缺失,社會道德滑坡,在價值多元化的今天,見義勇為可能不再是人們面對他人危難的首選之舉,所以,人們更多選擇在自護自救的基礎上,見義智為。畢竟,在獨生子女年代,沒有父母會坐視自己的孩子無辜喪命,在自護自救情況下出手救人,更易被孩子父母和社會接受。如此看來,見義智為不失為上策之選。

新版《中小學生守則》刪掉“見義勇為”等提法,不是讓學生路見不平坐視不管,而是引導他們見義有為,更要見義智為。青少年見義智為,既可解人之困,又可保全己身,還守護了家庭的完整與幸福……如此善舉善果,改一字便能實現,何樂而不為呢?青少年見義智為,方為上策,此乃教育之正道,社會之正道。

見義智為亦英雄 篇20

國二作文 ,648字

“見義勇為”多少年來一直是人們的道德標杆。雷鋒說:“在祖國和人民處在最危急的關頭,我就挺身而出,不怕犧牲”,這同樣為人們所追崇。但我們更應該學會智為,讓這種精神理性迴歸。見義智為亦英雄。

小英雄賴寧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這位為保護國家財產而不惜獻身的英雄,成了人們心中的旗幟,也是70、80後的英雄記憶,為了救山火,他永遠地睡在了他所熱愛的這片熱土下。但近來遼寧省新頒佈的法律中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組織學生救火。這不免讓人質疑是教育學生“見義不為”、“袖手旁觀”,其實不然,反而讓賴寧精神理性迴歸。從學賴寧到禁止未成年人蔘與救火,體現對未成年人的關心和法律的不斷成熟,是社會進步的象徵,也讓我們學會見義智為。

撒尿小英雄看到越來越短的導火線,沒有飛撲上去,用自己的生命試圖阻止悲劇的發生,而是機智巧妙地熄滅導火線,挽救了人們的性命。見義而為不一定要不顧個人安危,它不代表著流血犧牲,也不是有勇無謀的魯莽,我們應審時度勢,理智而為。相反,一名研究生勸阻不良青年打架鬥毆時,被這些人踢打致死,如果一個高材生還未來得及實現自己的夢想,卻喪命在這些不法分子手中,值嗎?他完全可以報警,既讓這些人得到制裁,也不至於讓自己受害。可見,見義智為才是真英雄。

遇到小偷,我們可以用暗語提醒身邊的人,注意防範,並及時報警;遇到有人溺水,應及時找大人和救援人員尋求幫助;遇到不法分子,我們要機智地與其周旋。

見義智為亦英雄。“智”是“勇”的延伸,是“勇”更成熟的體現,讓我們重新評估生命的價值,讓這種精神理性迴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