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鍾愛的電子書相關作文20篇

我鍾愛的電子書 篇1

國小四年級作文 ,461字

隨著資訊化手段的日新月異,在我們生活中多了一個閱讀手段,那就是電子書,也是我現在比較鍾情的閱讀方式。

電子書能集文字、圖片、聲音、影像於一體。既能看書又能聽書。每當我看累了就會調節到聽書部分,操作簡單方便,更不用擔心長時間用眼疲勞了。

當然電子書相比傳統的紙質書還有很多優點。我可以變換字型、字號,想看扭曲的,我就調草書;想學楷書的時候,我又調回去。爸媽建議我使用電子書的重要原因就是,我可以把字調到2號,然後可以正襟危坐地閱讀,坐姿、間距都能適當。

因為從小就愛讀書,所以讀書的速度也比較快,一般情況下,我兩天能讀完一本100頁左右不帶插圖的書,為此,媽媽還非常驚訝,每次都會問:“你每個字都看了嗎?”有了電子書,她不再著急為我購買新書了,我隨時可以下載,只要有網路,我就能讀到我想讀的書籍,而且非常便宜,一般不到紙質書籍價格的十分之一。

電子書給我最大的實惠還不僅僅是這些,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走到哪裡帶到哪裡。是一本洗不亂、撕不破的金剛書。

我鍾情於它,因為它是顏值、環保並存的實力擔當。

我的電子書包 篇2

國小五年級作文 ,835字

書包,是每個同學不可缺少的文具。大家都擁有一個漂亮的書包,那你們想知道我的書包是怎麼樣的嗎?聽聽我的介紹吧!

我的電子書包是一個小盒子,只有4平方釐米大,不用揹著他,只需要把它裝進口袋就能上學了,無需像以前一樣揹著一個十斤重的書包東跑西奔。

當你上課要拿出書本是怎麼辦?不用怕,在開學老師發書時,你只要把電子書包放在書本的封面上,電子書包會以光速複製出這本書的內容進儲存卡片裡,當你要用這本書時,只需要說出這本書的名字,電子書包就會投影出這本書來,當你要翻頁時,只需手一擺,書本就會自動翻頁,要抄筆記時,電子書包會複製筆記,幫你以工整的字型記在書上。以後再也不用當心忘記帶書本了!

電子書包還會投影出一支虛擬筆,他有全部顏色,寫出來的字如果寫錯的話會自動刪除掉,再也不用擔心作業會粗心扣分了。(考試時不會幫你)遇到難題不會做怎麼辦?不用擔心,只需要把這道難題讀給電子書包聽,它會為你一步一步的詳細解答疑難,讓你成績火速上升。

有時想買一本書,但書太貴父母不肯買怎麼辦?不用擔心,你只需要把電子書包連線到網路,你想看什麼書它就幫你下載,等你想看時,他就會投影出來給你看,神奇吧!

電子書包還能聽歌曲;準確預報天氣,還會告訴你穿家裡那件衣服;當你有什麼問題不知道時,只需要問問它,他馬上過會給你解答,如:“美國的第一任總統是誰?”書包會馬上回答:“華盛頓。”有了這個,你簡直成了一個能百事通了!

他還是個私人保鏢,它會分析附近的人,當分析到有可疑人員跟蹤你時,他會馬上通知你並指揮你安全離開,當你遇險時,(被人綁架、火災、遇到自然災害)他會第一時間幫你報警,並告訴你怎麼做。當你迷路時,它會啟動導航模式,告訴你回家或找到家人的路線。

當你不高興、傷心時,電子書包會講笑話給你聽,逗你笑,當你無聊時,可以與她聊天,別看電子書包是個機器,其實他是一個富有情感的“人”,幽默、有趣,簡直是個好夥伴。

你看,這就是我的電子書包,有趣吧?你的書包又是怎麼樣的呢?快來與大家一起分享吧!

我的電子書本時代 篇3

我的電子書本時代作文 ,461字

時代在發展,科技在進步,電子產品已經取代了我們的資訊生活,科技也變得非常發達,書本也從紙質分篇成電子版的了

紙質的書本也變得便捷起來,只要一個電子書,就可以看遍全世界的名著。因學習任務繁重,看書時間只能碎片化地積攢起來,因此就變得碎片化了。

那是一天的放學後,我在回家路上想看會兒紙質版的書本,不料,剛看了五分鐘,手機遍響個不停,翻開一看,全是大家發來的關於電子書裡推薦的精典書本。我頓時愣住了,不由地感嘆到,現在科技怎麼那麼發達,書本都變成電子版的了,越來越方便了,再也不用帶著厚重的書本了,只要一個電子書,裡面的書本應有盡有,一本接著一本,叫人身不由已得陶醉其中,好多成天捧著手機的同學現在都迷上電子書了,看紙質版書的人也越來越少了,電子版的書也逐漸增多,紙質書時代已經過去,電子書時代越來越發達。

回到家後,做完作業,剛想拿起紙質書再看一會兒,隨即手機又跳出來很多關於電子產品的廣告,只好先看完廣告再拿起書來繼續看,加上又要做些課外作業,拼拼湊湊花了個把月時間才把書看完。

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這就是我的碎片化生活。

我喜愛的桔子 篇4

國小五年級作文 ,24字

記我最愛的一本書作文 篇5

國一作文 ,4478字

【篇一: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通往知識寶庫的路;書,是知識寶庫的鑰匙……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書,我當然也不例外。

我,是一個比較愛閱讀的小孩,或許是我小時候受父母的影響吧,我從小就很喜歡看些類似《格林童話》這樣的書,但是我最愛看的一本書是《笑貓日記》,是著名作家楊紅櫻寫的,她是小孩子們心中的天使,能給我們帶來快樂。

《笑貓日記》,是一本比較好的書,裡面講述的是一隻會笑的貓每天發生的趣事,作者將自己想象成笑貓,以日記的形式,寫出了每天發生的一個個生動有趣的故事,共有十版,其中讓我來給大家介紹幾種吧,如《笑貓日記之能聞出孩子味的烏龜》、《笑貓日記之小貓出生在祕密山洞》、《笑貓日記之那個黑色的下午》、《笑貓日記之塔頂上的貓》等等。書中許多生動的人物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如頑皮搗蛋的馬小跳、杜真子、不好不壞的老老鼠,毛超、胖頭、美麗的虎皮貓、喜歡吃蒜的地包天、愛自說自的的貴婦狗、還有被笑貓稱作“老祖宗”的老神龜……它們有的讓我喜愛不已,有的令我咬牙切齒,有的令我哭笑不得……

書中一個個生動有趣,使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故事,猶如一個個溫暖心靈的心靈雞湯,溫暖每一個孩子的心靈,幫助每一個孩子開啟心靈之窗。同學們,記得2008年5月12日的那場特大地震嗎?楊紅櫻阿姨又寫了一本笑貓日記,那就是《笑貓日記之那個黑色的下午》。它寫出了那個遭遇地震的下午,是多麼的可怕,其中笑貓說了一句話:雖然我們不可以防止這場地震的到來,但是我們可以防止自己的心被破壞。四川汶川的人們啊,聽見了嗎?不要讓自己的心被破壞,從而讓心裡留下一道傷痕,笑起來吧,和笑貓一樣,笑起來吧!跳起來吧,和馬小跳一樣,跳起來吧!為自己喝彩,讓全世界都聽見你們的聲音!

同學們,百聞不如一見,去吧,用一本《笑貓日記》,溫暖自己的心靈;去吧,用一本《笑貓日記》,開啟自己心中的窗戶;去吧,用一本《笑貓日記》,讓自己放飛煩惱,營造快樂!

【篇二: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人的一生p漫畫等。其中,我最喜愛讀的書是《魯濱遜漂流記》。我對這本書愛不釋手,儘管我已讀過許多遍了,但我現在仍然喜歡讀。因為我被裡面的主人公魯濱孫所迷惑了,被他的精神深深地吸引了。他非常喜歡探險,在一次探險中遇難了,船上的人都死了,只有他被海水衝上了一個荒蕪人煙的孤島上,他靠自己的堅強和勤勞,整整在孤島上生活了二十六年之久,後來被一位英國的商人帶回了文明世界。

在第一次讀這本書的時候,我還真有點不相信他能一個人生活二十多年。認為人的獨立性不可能這麼強。現在回想起來,我很慚愧。我們現在的孩子,都是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皇帝般生活,離開父母一天都會受不了,長此以往,獨立能力當然日趨衰退。而魯濱孫他深知活下來的唯一辦法就是靠自己,所以他自己做房子,自己做衣服,親自去打獵為食。他是多麼的偉大,而我們則顯得多麼渺小。

現在社會的人,有很多人心靈非常脆弱,遇到一點點小挫折,小困難都克服不了,甚至還會想不開,有著輕生的念頭。魯濱孫儘管在島上孤獨地生活了二十多年,他依然覺得生活是多麼美好,上天是那麼地公平,讓他幸福地活了下來。這是多麼難得的高貴品質啊!是我們一般的人都做不到的事情。

我常常在想:我們是祖國的花朵,是新世紀的小主人了。難道我們還能過著皇帝般的生活嗎?我們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難就後退嗎?我們應該要改掉懶惰依賴的習慣,要鍛鍊獨立堅強的性格,做一個勤奮的人。面對挫折和困難,要想辦法解決,要迎難而上,勇敢地去面對困難。

《魯濱遜漂流記》這本書深深地影響著我的學習,我的生活。這本我最喜愛讀的書將激勵著我前進,影響著我的一生。

【篇三:記我最愛的一本書作文】

我是一個愛讀書的人,不論在什麼時候,口袋裡總是兜著一本小書,比如說《伊索寓言》,讓我感興趣的《生物全解》,容易記單詞的小本的《單詞大全》等等。但在我的記憶裡,曾有一本書成為我終生受益的老師,它叫《做人、做事、交朋友》。

這本書是媽媽叫我看的,因為那時我不懂事,成天愛發脾氣,而且小氣、自私。就在一個晚上,媽媽坐在我的床上和我聊了一下,她摸著我的頭:“嘉敏啊,你這麼大應該懂事了,應該把你的脾氣改一改了。這本《做人、做事、交朋友》的書,媽媽仔細讀過了,它是一本好書,值得每一個人去品味。”我收下了媽媽那本書,很快讀了起來。

當我翻開第一頁時,我有些慚愧了,上面說:“人的心要放寬一點,不可以只顧著自己,把自己鎖起來,享受個人世界。當你這麼做時,你的心裡會更加難受,我勸你一句:‘退一步,海闊天空。’”我當時不由自主的流下了淚來;想到平常還對媽媽發脾氣,每天放學回家看著媽媽那弓著的腰,駝著的背;還有爸爸那張消瘦的臉頰,我卻一點孝心都沒有。那時我忍不住打了自己兩耳光。

第一句話已經教會了我,我更加禁不住的往下翻,以認真的態度改變自己。

第二課是做事。說到做事,在小學階段,我做什麼事都是拖拖拉拉的,媽媽每次看到我這樣就會說:“算了!算了!不用做了!看你那做事的樣子就煩!真是成事不足敗事有餘呀!哎!”爸爸也批評過我,可我還是死性不改。但上面的三個詞卻讓我更加勤快了—認真,速度,負責。

最後一個內容:交朋友。爸媽曾再三囑咐我,要交好朋友,不要學壞了呀!我卻仍然我行我素。而上面寫的卻和爸媽說的一模一樣,令我反省,讓我重新審視自己的行為。

我愛這本書,它讓我在人生轉折點上,取得了人生最大的改變。

我也要對爸媽說一聲:“對不起,我錯了!”

【篇四: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每本書都有它獨具的魅力。有的書感人肺腑;有的書詼諧幽默;有的書則令人迷途知返……但我最喜愛讀的書就是《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它啟迪了我許多許多……

《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為我們講述了魯賓遜因船隻失誤漂流到了一個孤島,在荒無人煙的孤島上,他並沒有怨天怨地,而是以樂觀的心態,自食其力,利用孤島上的自然條件,用了二十多年時間,建設成了一個世外桃源,又靠著自己的聰明才智,回到了文明世界。

我無法想象,魯賓遜流落孤島後卻絕處逢生的幸運;我無法想象,魯賓遜面對野人的擔驚受怕而又和星期五成為了朋友;我無法想象,魯賓遜渴望著回到文明世界的迫切;我無法想象,他是怎麼度過一天又一天的黑暗,怎麼迎接一天又一天的黎明;是什麼,支撐著他一天天得以延續?是什麼?我想,就是那永不放棄的力量!是啊,這怎能不讓人欽佩呢?

如果我是他,我能夠自食其力嗎?如果我是他,我能夠迎難而上嗎?如果我是他,我能夠對未來不懈努力嗎?我想,我不能。我們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幸福生活。我們時刻享受著父母的“溫暖”。我就是想溫室裡的花朵,承受不了風吹雨打,也不曾嘗試過外界的冰天雪地。若遭受暴風雨的襲擊,等待我們的,也就可想而知了。但是,一味的放縱並不是我們的追求。《魯賓遜漂流記》這本書,給了我終生受益的啟示,也為我敲響了警鐘。

這本書告訴了我面對挫折,戰勝自我。只要我們有一往無前的勇氣,便沒有不可征服的高峰;只要我們有鍥而不捨的恆心,便沒有跨越不了的激流!人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魯賓遜如果放棄了,怎能達到自己的目標?讓我們用微笑面對生活,為自己開闢成功之路!你不妨來看看這本書,相信你也會受益匪淺。

【篇五: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我是一個愛讀書的孩子,從小書本就伴隨我左右,一旦少了書,我就會渾身不自在。在讀過的所有書中,我最喜愛的一本書是—《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已經成為了我的好朋友。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這本書是一本勵志的書。它講述了海倫凯勒的一生是如何度過的。她在十九個月的時候就被一場大病奪去了視力和聽力,也成了啞巴。這樣的事情無論發生在誰的身上,都是十分悲慘的。可是,海倫凯勒她沒有放棄生命,而是努力地活下去了。後來,在她的導師的精心幫助下,她在無聲的世界中認識了字,也知道了很多東西。在她的不懈努力下,她考上了一所有名的女子大學,並寫了許多勵志的書,至今還激勵著千千萬萬的人。

一個人沒有聽覺和視覺是可憐的,但是隻要我們不放棄生命,別自暴自棄,擁有堅定的信念,那麼,就算沒有光明,沒有聲音,他照樣可以活得很精彩,很快樂。報紙上,常常報道那些大學生出走、跳樓、自殺……我想,這些人每天都可以吃得飽,穿的暖,學得好,為什麼還去跳樓,自殺呢?我勸他們應該讀讀想想海倫凯勒,他們的舉動真的太不應該。

生命是父母給予我們的,我們的死有沒有經過他們的同意?所以,一個人遇到小小的挫折,不應該一味往壞的方向去想。就像海倫凯勒那樣,即使她是看不見,也聽不見,也不能說話,但她何曾言過放棄生命!我們要像她一樣,要愈挫愈勇,不要被生活中的小挫折所打敗!就算失敗了,也不要怕,誰沒有跌倒過?但是跌到了,我們一定要爬起來,拍拍屁股,勇敢堅持地走下去!

一本好書能讓人受益一生。它在你困頓的時候,給你勇氣與自信,讓你勇往直前;在你迷茫的時候,給你點亮前行的路燈,為你指點迷津;在你失敗的時候,給你希望,要你在生活的路上永不言敗。而《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正是這樣的一本書,它給予了我無限的動力,讓我在生活與學習上受益匪淺。它是我的朋友,讓我一生受益的朋友。

我向你介紹完了我的“好朋友”了,你的“好朋友”呢?下次,一定要介紹它給我認識,讓我和它也成為好朋友吧。

【篇六:記我最愛的一本書】

如果生命是一次孤獨的旅行,我只願帶上一個簡易的行囊,帶上一本契合心靈的書—《成長感悟人生》。

為什麼我要帶上這本書呢?因為《成長感悟人生》,這本書給予我的是無限豐富的的知識,教會我如何成長,教會我如何感恩。《成長感悟人生》這本書通過一個個鮮明的事例,告訴讀者人生的哲理。雖然這本書並不聞名中外,但是你去讀這本書,你便會深深愛上這本書。

比如,這本書中有一個事例,叫“母愛如佛”,這則故事講述的是一位母親含辛茹苦地把兒子撫養成人,兒子卻不懂得感恩,反而把母親像下人一樣使喚,責罵母親,虐待母親,可他的母親卻一如既往地愛他,一而二再再而三地包庇他。因為兒子一心想成為聖人,所以,獨自上山拜佛,不理會母親。當寺裡的聖僧告訴他,他的聖人師傅是一位下山之後,赤著腳給他開門的人,就是他要找的聖人。他下山後,在家家戶戶面前敲門,出來的個個都是穿著鞋子的。當他面臨絕望時,他推開了自己的家門,出來迎接他的是他的母親。沒想到,母親是赤著腳出來的。這時,他才明白,母親才是他的聖人。

的確,母愛如佛!這則故事告訴了我做人要懂得感恩的道理。這本書的故事還不止這一則,還有很多。故事的道理在你讀完文章之後,就會清楚的呈現出來,這就是本書的最大優點。

《成長感悟人生》,我建議大家也找來讀讀。這本書,可以說是“飢之以當食,冷之以當裘,孤寂以當安樂琴瑟。”它在我快樂時與我共同分享;在我難過時,與我解開心鎖,感受讀書的樂趣。總之,它是我人生最好的伴侶,是一本值得一看的書。

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篇6

高一作文 ,3179字

【篇一: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在西遊記中,唐僧四人經歷九九八十一難後,終於修得正果。

孫悟空三借芭蕉扇時,憑藉著菩薩的幫助和自己的聰明終於借到芭蕉扇,但是他也承認了自己的錯誤,為自己犯下的錯誤做了彌補,讓鐵扇公主一家重新團聚。

孫悟空偷吃千年人蔘果被門童斥罵,他心中氣不過,便靈魂出竅把千年人蔘樹給毀了,也正是因為她的魯莽,讓師徒四人再次陷入危難。

唐僧心地善良,連傷害一隻小小的螞蟻都不忍心,看到人蔘果長得像剛出生的孩子一樣,便更不忍心吃了。

當白骨精得知四人到達宛子山時,便動了邪念,依次變成姑娘,老奶奶和老爺爺三人的模樣。在變成姑娘時,她把青蛙和石頭變成各種吃的,等待時機成熟的時候,便從石頭後走了出來,就在快捉住唐僧時,孫悟空回來了,他用火眼金睛一看便知道是妖怪變的,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一棒下去。唐僧回過神來,不分青紅皁白直接念起緊箍咒,他不相信悟空所說的話,只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事,經過這件事後唐僧開始對悟空不滿,而白骨精並沒有死心,接著又變成那姑娘的母親,悟空看見直接以棒打下去,唐僧見兩人都死了,氣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覺得悟空已經無藥可救了,還一屍兩命。

孫悟空和唐僧他們各有千秋,但更多人卻只看到表面,唐僧雖然心善,卻只會看表面,是非不分。孫悟空雖然有些魯莽,但卻是非分明,懂得報恩,斬妖除魔。他們兩人,我更喜歡孫悟空的性格,不需要太多言語,也不需要偽裝自己,在複雜的世界中可以看清事情的本來面目。

《西遊記》是一個神話故事,但是也包含現實中的一些事實,人不能看表面,眼睛看到的往往不一定是真實的,需要用心去感受,但在做事情之前,需要通過大腦思考,不能過於魯莽。

【篇二: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在一個名叫茶峒的小山城裡,有一條小溪,溪邊有座白色小塔,塔下只有一戶單獨的人家,一對相依為命的祖孫,平凡寧靜的人生以及這份寧靜中難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淒涼。

這本書的女主人公是翠翠,敘寫的是翠翠的一段朦朧而了無結局的愛情故事。

翠翠是個天真活潑,溫柔馴良的小女孩,像一隻小獸和山頭黃鹿一樣,從不想到殘忍的事,從不發愁,從不動氣。平時在渡船上遇到陌生人對他有所注意時,便把光光的眼睛瞅著那陌生人,作為隨時都可舉步逃入深山的神氣,但知道面前人無心機後,就從從容容的到水邊玩耍。翠翠同她周圍的山水一樣,單純,明淨,健康,善良,她從小就這樣無知無慾渾然自在的,長成了一個15歲的少女。

我認為翠翠本該有一個美好的幸福生活,而不是作者不忍翠翠的命運會像塔一樣坍塌,所以才會寫一個了無結局的場面來安慰一下翠翠。

假如不是爺爺的木納和猶豫,以及船總順順對爺爺的誤會,而是讓年輕人自己來談,就不是那樣的結局。我想應該是二老和翠翠在家裡和諧相處,兒女成雙。在環境優美的湘西,翠翠在家裡紡織,二老就在田裡耕地和為過往行人渡船。有意還是無意的揭示了哲學道理—人在根本上無法溝通。最後天保為成全弟弟和翠翠,外出闖灘,因意外客死他鄉,而儺送心懷內疚,離開了故鄉,只留下翠翠孤零零的期盼著儺送回來。

“美麗總是令人憂愁。”作者為我們提供的一種理想的“人生形式”,一種“優美,健康,而又不悖於人性的人生形式”。但是,《邊城》給我們的,卻絕不僅僅是優美,也有人在命運的變數面前的無助與無奈的憂傷。這生命的無奈和悲憫之情,使《邊城》獲得了一種深邃的品格和魅力。

【篇三: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最初的冒險代表著自己能夠以沉著的勇氣去面臨各種挑戰,航海家們就是用這樣一種精神去探求他們未知的領域,引導人們認識這樣一片神奇的土地。

暑假裡閒來無事便去借了這本書,剛開始看到書名時還猶豫了一會兒,認為這本書應該沒什麼意思,可當後來讀過幾章之後才發現,它是本很有趣的書,值得一看。我被它所吸引,覺得原來還有那樣一個人們所不熟悉的地方。

這本書中同樣塑造了一些人物,開始發現求救紙條的船長,格林船長的兒女以及王爵和爵士夫人等一些人。他們之中集結了所有最難能可貴的品質:得知父親生還訊息的他們,毫不猶豫的請求爵士夫婦去尋回他們的父親,善良的爵士夫人對這兩個孩子的同情和幫助,還有那剛出海時船長和爵士所表現出來的沉著和冷靜……這些無不成為使我最喜愛的人物。這本書中側重於寫他們航海救人的I煙眉,一雙似喜非喜含情目,態生兩靨之愁,嬌襲一身之病,心較比干多一竅,病如西子勝三分。”可知黛玉是個貌美動人的女子,但她從小體弱多病。我讀《紅樓夢》,曾無數次想象過林黛玉的容貌,到底是如何精緻的美人才會讓王熙鳳感嘆:“天下真有這樣標緻的人物,我今兒才算見到了。”也讓多情似水的寶玉對她情有獨鍾。不過始終無法從文字中想象出黛玉具體的模樣,唯一能從書中所知道的就是黛玉是個精通詩書的才女。

林黛玉最吸引我的莫過於她的才學,在清朝那樣的封建社會,一個女子能精通那麼多詩書,實屬難得。林黛玉非常擅長作詩,她的詩和人一樣,都有一絲多愁善感的味道。有人說林黛玉整天哀哀愁愁,以淚洗面,為什麼寶玉卻對她情有獨鍾。或許正是黛玉的柔弱,多愁善感,小心翼翼,才吸引了叛逆、任性的寶玉。

從林黛玉的一顰一笑中,可知她是個有氣質的女子,黛玉雖在封建社會,可她反對家裡包辦婚姻,說明她具有進步的思想。黛玉不喜歡任人擺佈,不喜歡聽從於他人,這也是她和寶玉相似的地方。他們倆是相配的,可卻始終無法在一起,黛玉的結局是悽慘的病死,在封建社會這種結果是必然的。或許正是林黛玉和賈寶玉的愛情悲劇,才使得他們的愛情故事被眾人所熟知,為眾人所惋惜。

黛玉不似王熙鳳那樣有魄力,不似薛寶釵那樣能幹,不似史湘雲那樣瀟灑,可是她有她的柔情,有她的思想,有她的獨特之處。正是因為有了林黛玉這個充滿悲劇色彩的人物,才使得《紅樓夢》這本書更具自己的特點。

【篇五:我最愛的一本書徵文】

最近玩了一款名叫“真三國無雙”的遊戲,看著裡面許許多多形形色色的人物,又重新將《三國演義》讀了一遍,就好像和老朋友見面一樣,敘了敘舊。

《三國演義》中我最喜歡的人物是曹操,人們總說他是“挾天子以令諸侯”的亂世奸雄,但我卻不認為是這樣的。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漢獻帝年齡尚小,還不能鞏固政權,曹操之所以會這麼做,應當是由當時的形勢所逼迫的吧,要不然政治與朝廷將會陷入一片黑暗。

曹操為人做事總是以身作則,嚴格要求自己,並且對下屬也是十分愛憐。一次出征,曹軍路過一片麥田,麥田周圍有一條彎彎的小路,如果沿小路行走便會延長軍隊進行的時間,夏侯驚剛準備下令過麥田,從麥田中走時,曹操下令說:“今年天氣比較乾旱,百姓的日子是很不好過的,如果我們再走田中越過,不是要了他們的命嗎?傳我命令,誰膽敢損壞一棵麥穗,按軍法處置。”全軍於是沿小路前進,可是曹操馬車上的馬突然失控,亂入了麥田中,曹操下馬拔劍準備將自己按軍法處置,於是眾將士連忙阻攔。百般無奈下,曹操只好割下了自己的頭髮作為首級。還有一次許攸投靠曹操,那時曹操正在睡覺,聽聞傳令許攸到來,連鞋都沒穿便出帳迎接。你可要想想,曹操可是個主公和領袖人物,他居然可以屈身於自己的下屬,可見曹操是尊重他們的。

我更佩服的是曹操的智謀與志向,相信大家對望梅止渴這個故事一點都不陌生。曹軍出征,途中將士們乾渴難耐,又遲遲找不到水源,全軍士氣驟然低落,曹操見狀,便想起了一個好主意,他對將士們說:“前方有大片的梅林,到了那便會有吃不完的梅子。”眾將士一聽,便又重新振作起來,繼續前進,最終找到水源。我想這便是曹操的過人之處吧。

曹操的一生都是在為了統一全國和實現自己的夢想而努力拼搏著,奮鬥著。以至於在老年還寫下“老驥伏櫪,志在千里”這一名句,可以看出他老當益壯的雄心壯志。曹操並不像他人所說的那麼陰險狡詐,貪得無厭,他不僅是個軍事家,也是個政治家,同時他也是一個大文豪。不管是劉備,還是孫權,我都覺得比不上他。我認為曹操應為成為蓋世英雄。

我喜愛的一本書 篇7

國小六年級作文 ,961字

我喜歡的書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數也數不過來;比如《水滸傳》《駱駝祥子》《海底兩萬裡》《水滸傳》……但我最喜愛的還是《最溫馨的情感散文》。這本書收錄許多在文學上造詣頗深的作家的作品,如:朱自清的《背影》、佚名的《爸爸,我不想做你的女兒》……

我之所以喜愛這本書,是因為這本書真實,不虛假。書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是那樣的感人肺腑,每每讀著它們,都會使我忍不住淚如雨下。同時我也明白了很多道理:我們要做一個孝順的好孩子,要體諒父母的不易,更不能提出過分、不合理的要求。多幫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讓他們好好的休息一下,享受一下子女的愛。

這本書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朱自清的《背影》,文中講的是作者的母親去世了,父親到處借錢辦喪事,欠了一屁股債,光景一天不如一天。作者臨走時,父親還要再三囑咐陪同作者一起走的人,後來,父親擔心那人照顧不好作者,便自己陪同,為了給作者買橘子,父親不顧自己矮胖的身子,在站臺上爬上爬下,令作者很感動。從這篇故事中我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多麼偉大的父親呀!父親對作者是多麼的關愛呀!

其實每個父親母親都一樣,都是很疼愛自己的兒女。母親是用細心的照料來證明,父親的愛則不表現在表面,父親的愛是深沉的,也是偉大的!

這不由得讓我想起了我的父母,他們對我也是那樣的關懷。記得那一次,一個寒冷的夜晚,我痛苦地呻吟著。父母在旁邊一直守候著我,那時我發著高燒,卻遲遲不退,父母很是著急。我依稀記得母親眼裡含著淚,握著我的手,告訴我“沒事!沒事!”父親則在旁邊說“要堅強!這點苦算不了什麼!知道嗎?”父親那威嚴的聲音,使我忍不住哭了,一邊在心裡埋怨:我都這樣了,還讓我堅強,就是不關心我。病魔的折磨讓我一夜幾乎沒睡,父母也是陪我一夜。第二天,我醒了,看見父母依然守候在我的床邊。突然,我猛然發現爸爸頭上有一團白東西,我剛想去拍掉,手卻僵硬在半空。那是一簇白頭髮,它是那麼刺眼,好像在警告我這時因為我而長的,以後要好好孝順父親,不要再讓他操勞了。我望著爸爸頭上的白頭髮,心裡默默地想:我以後一定要好好學習,好好孝順他,不能再讓父親這麼辛苦了。

讀一本好書,不僅可以增長課外知識,提高寫作水平。《最溫馨的情感散文》就是如此。

同學們,聽了我的介紹,你是不是已經心動了呢?你是不是已經迫不及待了呢?那就趕快來讀這本書吧!

我最愛的柚子 篇8

國小五年級作文 ,528字

今天,我為大家介紹一種水果,那就是柚子,柚子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紅中紅蜜柚(又名:紅皮紅肉蜜柚),還有一種就是普通的柚子了。

柚子是芸香科植物柚的成熟果實,產於我國福建、江西、廣東、廣西等。柚子生長在熱帶(海南、廣州南部),別的地方不能種,因為別的地方熱量不足,不夠甜。紅皮紅肉蜜柚的皮紅紅的,那不多以一個紅蘋果那麼紅的5倍,而且裡面的果肉是紅色的,吃起來甜甜的,口感非常好,而那種普通的柚子呢又叫文旦,柚子的果實小的如柑或橘子,大的如瓜,柚子皮很厚如10多張紙摞在一起一樣,食用時需去皮吃其瓤,而且這個柚子是在10月~11月的時候果實才成熟。

而且這個柚子是中秋節親人歡聚共賞明月的必備果品,而且柚子的用處還很多呢!味兒甘酸、寒性可以消食健胃,生津止渴,化痰止咳,滑腸通便之功效。要是大人們喝醉酒的話,柚子能解毒,還可以消除酒後口中的異味。柚子還可以治病呢!胃食積滯、消化不良時:可以這樣做將適量的柚子皮切成絲與水同煮。柚子還可以當做茶,能使人開胃、通氣使人舒暢。

可別小看了柚子,柚子中含有人體所需的營養成分,比如維生素C的含量較為豐富,胡蘿蔔素,鈣、磷、鐵、糖等的含量也較多。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水果,希望大家能喜歡吃這個柚子哦!柚子可是很有營養的。

我喜愛的一本書 篇9

國小四年級作文 ,682字

暑假,我讀了《地下一百二十一天》,感覺非常喜歡,現在把它介紹給你們。

這本書是美國作家費利斯霍爾曼寫的,講述了一個孤兒的神奇經歷。故事發生在美國紐約市大中央地鐵車站。在這個縱橫二百二十公里、包含著二百六十五個地鐵站的“城市之下的城市”,故事的主角—一個無家可歸的孤兒史雷克竟要在這裡獨自生存。

在地下生活的這一百二十一天中,史雷克遇到了有愛心的“粉紅臉”女士,舉止神祕的卻又讓人心裡倍感溫暖的“纏頭巾”男士,還有一隻小老鼠,他們讓史雷克的生活不再冰冷,讓他在逃入地下的一百二十一天中,得到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冒險和蛻變。

故事剛開始的時候,主人公史雷克只是個軟弱可欺的受氣包:父母雙亡、親戚們也沒有善待他。後來他因為被欺負而逃進地下的地鐵站,在那裡,他無意中發現了一個神祕的空洞,於是選擇留在那裡生活,以賣二手報紙和在地鐵站的餐廳打掃為生。一天,他遇上了一位顧客—“纏頭巾”男士,不僅衣著奇怪、舉止神祕,還總是在買報紙時跟著他、盯著他看。我第一次看到書上描寫“纏頭巾”先生的這段文字時,還以為他是壞人呢!之後卻發現他是個外冷內熱的人,我甚至還喜歡上了他,史雷克也是如此。後來史雷克又遇上了一位“粉紅臉”女士,她也和“纏頭巾”一樣,成了史雷克二手報紙生意的“固定客人”。她在史雷克面前展現出來的熱情及愛心在我看來簡直超出尋常,有一次,她甚至還將自己兒子的衣服送給史雷克。

經歷了這麼一些“熱心腸”的人和事後,再次走回地面世界的史雷克,和以前的他已經有了很大的不同,充滿了“向上”的勇氣和力量。

這就是我喜歡的一本書,希望你們也喜歡!

我喜愛的一本書 篇10

國小六年級作文 ,1076字

讀書是我的愛好,家裡的書櫃擺滿了五花八門的書籍。不過,在這些各式各樣的書中,我對世界名著《簡爱》情有獨鍾。

在淡黃色的書櫃裡,一眼就看見那醒目的,用藍皮封面包裹著的《簡爱》。這本書不像其他書籍一樣封面花哨。它的“外殼”幾乎只有一種色彩—藍色,這使得它充滿了神祕感,彷彿蒙著一層面紗。我也喜愛它厚厚的外表,因為厚,讀完後才會有一種無與倫比的滿足感。

翻開書,前幾頁的內容就吸引了我,讓我對簡爱的經歷充滿了興趣。

小說的主人公簡爱是一個自尊自愛,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她出身卑微,父母相繼去世,被接到舅舅家撫養。可舅舅去世後,舅媽不但沒有聽從裡德先生臨走前照顧簡爱的囑咐,還歧視、虐待簡。愛。

後來,裡德太太把簡爱送進了所謂的慈善學校,偽君子校長冷酷無情,在各種方面摧殘學校裡的孩子,甚至每天都會有人病死。簡爱卻無所畏懼,在學校裡結識了摯友—海倫和譚波兒小姐。生命是鮮活的,死亡使它添上一抹悲壯的色彩。簡爱經歷過海倫的逝世後,成長起來。從學校畢業後,當了兩年的教師,但她熱情如火的靈魂耐不住那裡的孤寂和冷漠,決定登廣告謀職。

就這樣,簡爱來到了一個使她生命轉折的地方—桑菲爾德莊園。

在莊園裡,簡爱遇見了奇怪又神祕的男主人羅切斯特。簡爱與他情投意合,就像兩種火花的碰撞,不知究竟會閃出何等絢麗的光亮。可在婚禮前夜,簡。愛驚醒,竟發現一個面目可怖的女人披戴她的面紗。果然,在婚禮時揭露了莊園一個驚天的祕密—那個瘋女人是羅切斯特的妻子!

簡爱只能離開莊園,留宿街頭。幸運的是,簡爱找到了她的表兄聖約翰,並回到了莊園。

可是莊園被瘋女人燒燬,羅切斯特因救妻子而殘疾。簡爱在附近的村子裡找到了他,並與羅切斯特在一起了。

我最喜歡《簡爱》作者夏洛蒂在書中的一句名言:“如果上帝賜予我美貌和財富,我也會讓你難以離開我,就像我現在難以離開你。但我們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們經過墳墓,都將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這句話如同一段華彩的樂章,給整部曲添上了閃爍光輝的心靈美。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不能因為出身卑微而迷失自己,也不能因為某一方面突出而對別人冷嘲熱諷。只有人人平等才能建立更美好的未來。

這本書不愧為世界名著,我才粗略地看了一遍,應當細細品讀,才能理解其中的奧義,才能學到更多的知識。

我喜愛的電視節目 篇11

國小四年級作文 ,618字

《動物世界》是我在寒假中喜愛的電視節目。這裡講述了各種各樣的動物的千姿百態的生活,離奇的成長經歷,有的讓我覺得很有趣,有的則讓我起了憐憫之心。

比如大熊貓,它的生活確實很自在。從早到晚,不是吃就是睡,很慵懶。但這個節目,把大熊貓描述的可愛生動,還把它的倔強表達了出來:在冬天的時候,河面結了冰,大熊貓也不願用冰雪解渴,一定要走到有水流動的溪邊飲水。很有意思。

《動物世界》就像一個巨大的動物知識寶庫,一下子讓我覺得腦子裡輸入了許許多多的動物百科知識,知識一下子增長了不少。例如,剛孵出的小海龜在爬向大海時,會面臨被一些鳥兒吃掉的風險;小熊貓雖然動作緩慢,顯得笨拙,但攀爬技術高超,能穩穩當當地爬上樹頂,甚至能爬到細樹枝間,悠然自得地打瞌睡;棕熊,人們常把它叫做“人熊”,這是因為它的腳印很像人的腳印,而且有時能直立行走,在密林中,搖搖晃晃地像個大毛人;還有海龜,海龜的大小,根據其種類和年齡而各不相同。海龜沒有魚一樣的腮,必須經常浮出水面呼吸空氣。海龜早已適應了海洋中的生活,不需要喝淡水,游泳時強勁有力,能夠在水中潛游很長時間。海龜是一種長壽的動物,體型巨大的種類可以活50年以上。海龜在成熟後,雌海龜和雄海龜的各自特徵很不明顯。雄海龜成熟時會長出長長的尾巴,並常常在鰭狀的前肢上長出彎曲而延長的爪子。這個編導好聰明,把這些動物描寫得這麼生動具體,讓人百看不厭。

《動物世界》是一個非常有看點的節目,還蘊含了大量的知識,使人受益匪淺。

我喜愛的一本書 篇12

國小五年級作文 ,451字

我曾經有一本書,我非常的珍惜它,愛護它,每當我看到它時,我都會想起我的童年。

這本書,在我家書櫃最頂端的一個小盒子裡,這本書的書名叫《狼王夢》。我非常喜歡看這本書,每次我看完後就會把它放到那個小盒子裡,然後再把那個小盒子放到櫃子裡。

這本書是在我二年級時,媽媽送給我的。那一天,正好是我的生日,我借別人的書《狼王夢》看了一會兒,覺得挺好看的,於是我就跑回家拿錢,準備也買一本。我在回來的路上看到書店裡還剩下最後一本了,就回家把我全部的零用錢都拿了出來,飛快地跑向書店,生怕別人先買走了。我跑到書店,氣喘吁吁地對老闆說,要買一本《狼王夢》。出乎意料的是,老闆一句“對不起,這本書已經被別人買走了”讓我激動的心情變得很失落,我非常失望。

當我回到家,媽媽把生日禮物給我後,我耷拉著頭,苦著臉,雖然感覺這不是我想要的禮物,但還是打開了,開啟後我驚呆了,這禮物不就是我想要的那本書嗎?我高興極了,這時我明白了,原來老闆說的那個買書人就是媽媽呀!

雖然我現在已經不再看它了,不再拿它了,但我仍然很愛護它,珍惜它。

我喜愛的一本書 篇13

國小四年級作文 ,450字

我的書架上有許多課外書,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是《中華上下五千年》。翻開這本書,一個個生動逼真的歷史故事呈現在眼前,數不清的英雄豪傑、愛國志士浮現在腦海!

岳飛是南宋抗金名將,他錚錚鐵骨、寧死不屈,最後被秦檜等奸臣誣陷並被殺害了。至今,人們都用“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鐵無辜鑄佞臣”來讚揚岳飛、痛斥秦檜。戚繼光是明朝抗擊倭寇的將領,他率領的“戚家軍”紀律嚴明、作戰勇猛,清除了騷擾中國東南沿海十多年的倭寇,維護了祖國邊疆的和平。

明朝末年,荷蘭侵佔我國寶島臺灣,鄭成功率領一隻龐大的艦隊,打敗了荷蘭入侵者,為收復臺灣、建設臺灣做出了偉大的貢獻。清朝道光皇帝時,英國侵略者利用鴉片打開了中華大門,殘害中華兒女。愛國愛民的林則徐挺身而出,向道光皇帝請求前往廣州禁菸。他不畏權勢、正義凜然,查封了大量鴉片,在虎門集中銷燬。這一行為,極大地打擊了侵略者。

這些民族英雄的故事使我震撼、令我感動!《中華上下五千年》這本書更讓我明白了很多道理,我決心要做新時期愛國、正義的好少年,為祖國早日實現中國夢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未來的電子書包 篇14

國小四年級作文 ,408字

你見過這兒的電子書包嗎?它可以調節大小、揹著不累,能調節顏色……在20多年後我就發明了這樣的電子書包,我們先睹為快吧!

這個書包的樣子和普通的書包沒什麼兩樣,但是,在書包的內部裡卻藏了很多按鈕,要是在你心情不愉快的時候,書包就會自動變換顏色,如果你有東西落在了家裡,你只要輸入程式,並說出你落在家裡的東西,電子書包只要3秒就能把你的東西拿過來。

上課的時候,如果你要是溜號兒,搞小動作、或者跟同學說話,電子書包就會提醒你好好聽講,這種聲音只有你能聽到,如果你還不聽,它就會放出無數條紅外線,你立刻就會坐得直直的。

假如你想去哪個地方,電子書包就會長出翅膀,”嗖”的一聲就會飛到了目的地。

你要是想到海里去探險,電子書包就會變成一架工具齊全的艦艇,如果你想在海底開建一個海底飯店。

我的電子書包還能自己調節溫度。在天氣熱的時候,書包就會變得涼涼的,在天氣冷的時候,書包就會變得很熱。

怎麼樣?我建造的電子書包很神奇吧!

可愛的電子狗玩具 篇15

國小三年級作文 ,427字

“讓我玩一會兒!”這是哪裡傳來的歡呼聲?原來今天上午,我們班上迎來了一位很可愛的嘉賓—電子狗。

這條泰迪電子狗真可愛呀!瞧!它的個頭不大,渾身長著棕色的皮毛,沒有一點雜色,摸上去十分柔軟。它的身上還穿著一件鮮紅的運動服,短粗的腿上套著天藍色的小襪子,活像一名體育健將。那又圓又大的腦袋兩側,耷拉著一對小耳朵,猶如兩把小扇子。黑而透亮的眼睛炯炯有神地盯著我們,似乎在說:“同學們,快來跟我做朋友吧!”

你知道嗎?只要我們一按下牽狗繩上那紅色的按鈕,這條小狗就會張開嘴,搖起那又短又粗的小尾巴,歡快地唱起來,那悅耳的音樂聲真動聽。看!它正邁著小碎步慢慢地往前走,那小腰一扭一扭的,特別可愛。於是,它那憨態可掬的樣子惹得我們鬨堂大笑起來。同學們有的捧腹大笑;有的笑嘻嘻地跟著它繞著教室跑;還有的總是不停地拍它的腦袋,希望能讓它唱出一首自己更喜歡的歌曲。頓時,教室裡歡聲雷動。

這隻小狗真可愛,它給我們帶來了許多快樂,我們真希望胡老師能好好地愛護它。

我喜愛的兔子 篇16

動物作文 ,245字

我家有一隻可愛的小兔,它有一身雪白的衣服,兩隻耳朵豎得高高的,它還有一雙小眼睛。

它平常喜歡吃白菜和蘿蔔,每次它吃東西的時候都會發出“吱吱”的聲音,那個時候我就會覺得好像有一隻老鼠在我身邊,走近一看,才發現是小兔子正在品嚐今天的午餐。

還有,它跑得很快。有一次,我跟朋友要進行兔子跑步比賽,我說:“預備,開始!”我的小兔飛奔了出去,而朋友的小兔一蹦一跳地走著,朋友急了,連忙喊了一聲:“停!”我咪咪笑了一下,我的小兔已經趴在我的腳下在舔我的腳了,朋友只能認輸。

這就是我家的小兔,你喜歡嗎?

我喜愛的一本書 篇17

國小五年級作文 ,647字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全世界的營養品;書是人類進步的源泉;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人的一生中,只有多讀書,才能大有作為。

有人喜歡梁山起義的《水滸傳》、有人喜歡西天取經的《西遊記》、有人喜歡宗族忠烈》楊家將》、有人喜歡精忠報國的《岳飛傳》、還有人喜歡隋唐並起的《隋唐演義》,而我卻喜歡磅礴大氣的《三國演義》。

《三國演義》的作者羅貫中(約1330年—約1400年),漢族,山東東原人(今山東東平縣),名本,字貫中,號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的小說家,中國章回體小說的鼻祖。

《三國演義》描寫的是從東漢末年到西晉初年之間,近一百年的歷史風雲。全書反映了三國時期的政治鬥爭、軍事鬥爭、概括了這一時期的歷史鉅變,塑造了一批叱吒風雲的英雄人物。

我喜歡《三國演義》,是因為它通過一個個精彩絕倫的故事,為我們塑造了許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神機妙算的諸葛亮;深明大義的關羽;勇猛粗魯的張飛;百戰百勝的趙雲;最讓我記憶深刻的是以仁治國的劉備:劉備的軍事力量是如何的從弱到強,尤其是到了劉備稱帝的時候,蜀國軍隊更加的所向無敵,可就在蜀國事業發展如日中天的時候,一層可怕的煙霧籠罩了蜀國上下—武鄉候诸葛亮病逝五太原,蜀國皇帝不理朝政,奸臣當道。最終魏、蜀、吳都從三國時期的歷史舞臺上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西晉王朝登上了歷史的舞臺。

《三國演義》這本書,讓我百讀不厭,使我受益匪淺,讓我通過它,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這就是我喜愛的一本書—《三國演義》。

我最愛的一本書 篇18

國小五年級作文 ,782字

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題記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是世間不可缺少的太陽一樣。

“我可以不吃飯,但我不可以不讀書!”衝著叫我吃飯的小弟喊道。我正在讀《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正讀得津津有味呢!

說起海倫凯勒的這本書,它是我最愛的一本書,我不僅從這本書中讀出了許多人生感悟,還讀出了不少的好詞好段。但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卻是這本書的作者—海倫凯勒。

海倫在一歲半的時候,因為得了重病導致雙目失明,雙耳失聰。而最讓我感嘆的是海倫凯勒度過了81年無光、無聲地歲月。

改變她最大的功勞者,是她的家庭教師—安妮莎莉文。這時,我才瞭解到,安妮老師的童年是十分困苦的。7歲時,她的母親去世了。過了幾年,她的父親也不見蹤影,過度的悲傷使她的眼睛像是盲人一樣了。又過了幾年,她去做了手術,使她的視力恢復,從此,她就一心投奔於為盲人服務的事業之中。

我們越完整,奮鬥越容易,我們越不完整,奮鬥越難。可是海倫的成功率幾乎是0,她卻沒有放棄,並堅持不斷地努力,她在書中寫道:“為使我的夥伴,即使是最親密的夥伴,能聽懂我說的話,我夜以繼日地努力,不停地練習、練習、再練習……”

我剛讀到這裡,眼眶就溼潤了,我想:弱女子都可以努力、奮鬥,為什麼我就不行呢?從那一刻起,我下定決心,將來一定要學習海倫這種不屈不撓的奮鬥精神。

在我心中,海倫就像那成片的雙櫻一樣。雖然開得遲,但有一股特殊的清香—這種清香宛如冰糖,沁人心脾。

我愛這本書,不單純因為我愛那本書中的好詞佳句,也不單純因為我愛那堅毅深邃的人生哲理,而讓我最佩服的是海倫那綻放出的如雙櫻般的絢麗品質。

海倫凯勒,《紐約時報》的十大偶像之一!你好嗎?願你在天堂好好地看看這個世界!—後記

我心愛的電話手錶 篇19

國小五年級作文 ,570字

每個人一定都有自己的心愛之物,而我的,卻是那“來之不易”的電話手錶。

這個電話手錶可“厲害”了,是最新的6代哦!外形十分炫酷,只有方塊橡皮那麼大,可顏色是由青、綠、黑三種色組成的,看起來十分有黑科技感。它的開關鍵在右側面,不像前幾代,要在下方找,十分麻煩。最新奇的是,它是雙攝像頭,功能真是太多了:能打電話,發信息,查資料,聽音樂……既有通訊功能,還對學習有幫助,所以,要正確使用,不能用它做一些“歪門邪道”的事啊。

說起這塊手錶,那可真是“來之不易”。為什麼呢?那是因為:爸爸媽媽和我約好,只要期末考試考進前十,就給我買個電話手機6代產品。通過我的奮鬥和努力,有驚無險地考進了前十。否則的話,就要再等一年,看下一次能不能考好了。

正因為它來之不易,我也就更加珍惜它。有一次,我正準備“看望”我的手錶,可是,它卻偏離了我印象中的位置—不見了!這還了得,這麼寶貴的東西到哪去了呢?情急之下,當然是找咯!

我把家裡翻箱倒櫃地找了一遍:沙發上,沒有;床上,沒有;書桌上,也沒有……我都急的要哭了,然而,就在這時,“叮”的一聲傳進了我耳朵裡,循著聲音找去,原來,它被夾在兩本書的中間了,真是害我白擔心一場。

夜晚,我要睡覺了,就把它放在櫃子上,在睡夢中,我還夢到了它呢!手錶,你給我帶來了這麼多方便和快捷,叫我怎能不把你當成心愛之物呢!

我心愛的電話手錶 篇20

國小五年級作文 ,378字

中秋節來臨時,爸爸媽媽給我買了一塊電話手錶,當作中秋節禮物。

我早就想要這樣的手錶了,一接到禮物就愛不釋手,仔細端詳起來。這塊電話手錶是橘紅色的,它有很多功能:電話、設定、講故事、拍照、相簿等等,真像是一款迷你手機。它四四方方,背面還畫了一隻小熊,非常漂亮!

為了檢驗電話手錶是否可以打電話,我就試著打電話給姥姥,真的打通啦!電話那頭傳來姥姥的聲音,我激動的說:“姥姥,我有電話手錶了,以後就能跟您通電話了!”說完以後,我內心充滿了高興、自豪和激動,因為我終於有一塊自己的“手機”了!我開始想象,電話手錶還能做什麼。如果我在商場裡碰到一位與父母走失的小朋友,我會讓他說出電話打給他的父母,這樣他的父母就不會擔心了;如果我們班組織出去遊玩,父母會擔心我們,父母手機就有了定位,就能知道我在什麼地方了,這樣父母就不會擔心我了。

電話手錶有這麼多好處,我真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