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王子與貧兒有感作文範例
讀後感 全文約437字
在《王子與貧兒》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有王子愛德華、貧兒湯姆、劍客亨利。這本書描寫了王子愛德華和貧兒湯姆互換了位置,王子愛德華變成了窮小子。而貧兒湯姆則當上了國王的故事。
本書的作者是馬克吐溫,是美國人,原名薩繆爾。蘭亨。克萊門,出生於一個鄉村貧窮律師家庭。從小外出學藝。
馬克吐溫是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說大師,經歷了美國從自由主義到帝國主義的發展時期。有作品:《競選州長》、《鍍金時代》、《傻瓜威爾遜》、《赤道環行記》……等等。被世人譽為美國文學中的林肯。
王子與貧兒雖然取材於16世紀的英國。但批評的矛頭卻指向19世紀的美國。其有深刻的現實意義和諷刺意味。
這本書,我最喜歡一段話:“他的衣服全是好看的綢緞,渾身珠寶生光,腰間懸著。鑲著寶石的劍和短刀,腳上穿著精緻的長筒靴。後跟是紅色的。通過這句話。我感受到了皇室的華貴。
《王子與貧兒》這本書,我欣賞湯姆的好學、同情心,愛德華的善良和天真,亨利的助人為樂。這些品質都值得我們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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