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人讓我作文600字作文範例

國一作文 全文約5244字

【這樣的人讓我尊敬】

魏恩澤

“不,我不要,浪費。”這是他留給我的那句話。

冬天,窗外寒風凜冽,他剛在室外兜了一圈,手很乾,還翹起了皮兒。“不行,我得塗點護手霜”。他一邊搓著手一邊抖擻著身子。

“用我的吧!”他似乎並沒有帶,那僅僅是他的一個願望。之後,我們又各自寫起了作業。

我總聽見他在我身後甩手的聲音,是他的護手霜抹得太多了,開始在埋怨:“手這麼滑,怎麼寫字啊?”

“要紙嗎?”我回過頭遞給他一包紙,用紙擦一擦,或許會好些,他會接受嗎?但令我驚奇的是他的回答。

“不,不需要,別讓時尚走錯了方向。”

是什麼意思?我不太懂,但《別讓時尚走錯了方向》這篇文章,我們彼此都很熟悉。剛要抬頭望他,他給我的解釋很震驚。

“看,我有手帕,用面紙是浪費”。他便向我傳達用面紙會讓時尚走錯方向,又在嫻熟地擦著手背。

是的,“別讓時尚走錯了”對所有人都適用。這本出自一篇文章,說的就是珍惜資源,批判的就是那些奢侈無度的社會敗類,已經過了好幾個月了,他竟還記得這篇文章。

再次回頭,他早已在奮筆疾書,坐姿是那麼規範,書寫是如些地認真,字更是精巧,就如他平日裡那樣,體現了他的沉穩、不誇張,他是個值得被尊敬的人。

“別讓時尚走錯了方向”,他人的時尚是奢侈無度,往小處說,他們濫用面紙,我也在內;而他呢?他只用手帕;往大處說,他的思想很領先。

“別讓時尚走錯了方向”,他並不僅說了一回了,有很多次在行動上也表現出來了。他平時的樂觀、嚴謹與一絲不苟的態度,見證了他不低俗、不同流合汙,有主見,令我尊敬。

“別讓時尚走錯了方向”。你令我尊敬,不僅僅侷限在這句話。

【這樣的人讓我嘆息】

程鈺堯

清風拂面,陽光暖暖地灑下來,我看著這久違的暖陽,心中卻滿是惆悵。

溫度剛剛好的奶茶店裡溢滿香甜的奶香,音箱中播放著舒緩的輕音樂,奶茶的溫熱似乎流進了心田,我舒服得縮起了脖子。時光,安好。

“你怎麼回事?!”尖利的女聲不合時宜地響起,打破了這一刻的靜謐。我不滿地放下手中的紙杯,尋找這聲音的來源。

“你賠得起嗎?”竟是個年輕的姑娘,臉上精緻的妝容掩蓋住了她本來的模樣,小巧的眉毛皺著,大眼睛裡滿是怒火和不屑。不知為何,我竟覺得那妝容是那麼的誇張,正如林清玄所說,她的妝容只是浮於表面,卻無法掩飾心靈的缺陷。

“對不起。”這時,我才注意到她身邊彎著腰,手忙腳亂地替她擦著衣服的服務員。看著桌上只剩下一半的奶茶和那女子衣服上的汙漬,剛剛發生的事不言而喻。那服務員連聲道歉,聲音越來越小,唯唯諾諾的語氣似乎讓那女子變本加厲,依然厲聲斥責著。

我對眼前的這場鬧劇,只能是無奈地嘆息,周圍的人也紛紛搖頭。這位年輕姑娘沒有的並不是驚為天人的容貌,而是待人的寬容啊!她做不到的也僅僅是對別人無意犯下的錯誤給予原諒,給別人帶來溫暖啊!我又一聲長嘆,拉著姐姐離開了奶茶店。

街上仍是人來人往,我心中卻多了幾分凝重,姐姐看著我,笑了:“你一定要成為自己所期盼的樣子,這樣的人只會讓別人嘆息。”這樣的人,只會讓人嘆息……

【這樣的人讓我佩服】

魏佳豔

寒風吹,人越冷。我不僅把衣服拉得更緊了,腳步也加快了許多,一陣香味傳來,我不禁被吸引了,沿著香味,一個奶茶店出現在了我的面前。店在一個不起眼的小巷子裡,推開門,整個房子裡瀰漫著香味。我點了一杯奶茶,坐著等待,不一會兒,一杯冒著熱氣的奶茶好了,啊,真暖和,來自我心靈的聲音。放下錢,離開了。

走到巷口時我聽見身後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緊跟著:“小姑娘,等一下,等一下。”我停下腳步,扭頭向後:“這不是剛才買奶茶的阿姨嗎?她怎麼來了?”我自言自語著“小姑娘,找……找你的錢。”她跑得有些上氣不接下氣,幾個硬幣放入了我的手中,我的心一下子暖了。

那硬幣似乎比平時更重了,這裡面裝的是店主對客人的尊重,我抬起頭,仔細打量了一下她,黑色的頭髮中嵌著幾根銀絲,黃色的面板上有了一些皺紋,一個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但他的行為卻讓她在我心中變得高大起來。

“謝謝。”過了許久我才說出一句話,我被眼前這個阿姨所震住了,她擁有著常人所沒有的氣場,她不是偉人,不是明星,但她卻令我佩服。:“不用謝,錢給你了就行,我先走了。”她朝我笑笑,擺擺手,轉身離開了。她的腳布有些慢了,但她的身上似乎有了一個金色的光環,照亮大地,溫暖人心。

我喝了一口奶茶,好暖,這是人心暖,還是奶茶暖,我自己也不明白了。奶茶的香味傳入口中,人的善良流入心中。

這此後,每逢走過這條巷子,我都會推門而入,這樣,阿姨與我便熟了,每次推開門,進去:“小姑娘,來了。”正因為我常來,所以阿姨知道我總會點的,無需我說,她也明白。

與其說這樣的香味讓我難忘,還不如說這樣的溫暖讓我難忘,這樣的人讓我敬佩。

【這樣的人讓我敬重】

潘鑫鋮

風颳著,不覺下起了小雨,街上的人加快了步伐,自顧自的走著。

街口,有著一個乞丐,在雨中坐著,面前多多少少地,零零散散地放著錢。雨又大了,行人走得更快,因此更加沒人注意他。我路過時,他嘴一開一合,是在祈求人們。發白的頭髮在雨中低垂而凌亂。雨越來越大,我不得已,進了一家書店。

隨手拿起一本書,翻開一頁,捧著,盯著書頁,可總感覺有心事,半天也沒有看進去一個字。透過窗子向外看,雨還是那麼大,行人依舊那麼匆匆。目光不自覺地停在那個老人身上。對,就是他,令我感到一絲不安。

正想著,一個人停下了腳步。他一直手替老人打傘,一隻手去扶老人。這一舉動,引起周圍人的注意。大家都很驚訝,都不敢去碰這個老人,生怕遭遇碰瓷。一會兒在那個人周圍聚起了花花綠綠的傘。

風雨交加下,大家都急著回家,人群不就就散了,但是他沒走,他扶起老人的一剎那,驚訝極了。原來不是老人不起來,是他少了一條腿啊!他攙扶著老人,送到可以避雨的地方,他似乎要走了,轉身離開,才讓我有了看清他正面的機會。身著西裝,戴著一副眼鏡,似乎文質彬彬。

雨小了許多,不久,他回來了,手上拎著麵包和水,彎腰,遞給老人,老人點著頭,嘴依舊一開一合,卻像極了一尊佛,吐著喚醒人良心的梵音。

他這會安頓好老人,真的要走了,他離開後,沒多久,雨停了,風小了。我放下書,走出書店,發現雨後空氣是那麼清新,抬頭,似乎天際還有一抹彩虹,就在那個人離開的那個方向。

在當今這個社會,人們對乞丐這一類特殊群體已經失去了信任與同情。而他,那個人,竟能彎下腰扶起他們,在當今以太寶貴,這樣的人讓我不得不敬重。

【這樣的人讓我難忘】

班王慧

她,有許多身份,同學,鄰居,朋友,發小但最重要的,是,不是親人卻勝似親人。

我與她,是緣分也阻擋不了的,老天也分隔不開的。我自出生,便與她相識,相知,瘋瘋笑笑,整天形影不離地走過了十三個春夏秋冬,如今,她早已長成了一米七三的大高個兒,走在一起,她哪還像一個只比我大兩個月的。她鼻樑上架著一副金色的眼鏡,中指輕推鏡框,鏡片在陽光下閃出光芒,溫和而又模糊,斜邊望她,讓人不禁想起“猶抱琵琶半遮面”。

我與她的故事也算得上坎坷了,自從在幼兒園當了一年的同學,便分開了,小學她本比我大一級,但因一病,我們二人便從此“隔牆相望”。踏入初中校門,她與我便連同學也算不上了,雖相隔不遠,但因學習,我們二人大半年也未曾說過一句話。每逢佳節倍思“友”,佳節到來,歡樂的同時,也更多了思念。

許是心有靈犀,門“吱”一聲響,一個女孩親切叫我名字,似曾相識,卻又不敢相信,抬頭一看,是那未變的面容。時間似乎靜止了,二人呆呆愣在那裡,激動湧上心頭,抑制不住的喜悅讓我們二人熱淚盈眶,兩個老朋友擁抱在一起,心中無數言語在那一刻訴說,傾聽。分開許久,卻一點兒也不生疏,依舊像從前那般美好,熱情。

她看著我,我瞧著她,相視片刻,四目相對,便“噗嗤”一聲笑了出來。我調侃道:“哈哈,成xx,每逢春節胖三斤一點也不錯呀!”“哈!許久未見,想“死”你了!”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條縫,卻依舊像淙淙的小溪,清澈、純潔……

黃昏,我獨自站在陽臺,望著她走過的路,留下的靜謐與詩意,罅隙間,是你我種下的思念……

【這樣的人使我尊敬】

孫單渺

微風拂面而來,伴著絲絲雨滴,雖已入春,但竟讓人感覺涼嗖嗖的。

公路旁,我漫步著行走緩慢,是在享受這雨水擦過臉頰的感覺吧。

公路上,車疾馳,驚起一汪汪泥水;玻璃上,蕩起一層層漣漪;耳畔邊,迴響著陣陣雨中的大合奏。

車匆匆,行人亦是匆匆,對路旁的那些黑色的“藝術品”置之不理,對一灘灘棕色的“小溪”視若不見,對路旁坐著的人不聞不問為的應是工作吧。

視線中,一個衣衫不整的人闖入,端詳,身著大衣,是綠的,一種自然的綠,但卻極破,褲子,藍的,一種天空的藍,依然極其破舊。他沒戴帽子,手插在口袋裡,腳步愈來愈快,向著前方走去。

擦肩而過,一股惡臭的氣味襲來,仍向前走。許是垃圾場的味道吧,我不禁抬手捂鼻。

他許是看到,卻不以為然,仍走著。驀然回首,看見的是也蒼老的臉,沒什麼血澤,卻有一雙深邃的眼眸。

突然,他在一棵樹旁停了下來,任由柳枝拂過,轉身,望向樹,我停下來,觀賞著這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的舉動,汽車呼嘯而過,濺起泥水。

他好像並不在意,繼續剛剛的動作——他蹲下來,他的前面,是一堆垃圾,滿滿的。幾隻蒼蠅盤旋,久久不下。

突然,他抓住那垃圾袋,站起身來,卻顯得那般吃力,他繼續走著,並未停下腳步,急匆匆,步伐確是穩健。

他徑直地走著,走到一垃圾桶旁,扔了下去,一個多麼熟練的動作啊,卻顯現出已一份莊重。

我怔住了,仔細端詳起來,或許,他確實衣衫破爛,確是極為整潔,乾淨。

他的心靈應是純潔的,沒有汙染的,他並未遲鈍,在一個沒人注意的地方撿起一個更沒人注意的垃圾。敢問這世間有多少人會這麼做,這樣的人應是心繫國家,即使很小,也總比那些整日說大話的人好,他做的儘管都是小事,卻彰顯出一種高尚的人格,我們應學習他,從小事做起正如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

【這樣的人讓我想笑又羨慕】

嚴顧俊

有那麼一個人他腦瓜靈,時常搞笑,總是讓我開心,讓我特別羨慕他的幽默、聰明。

每次上課,但凡老師提出一個問題,都能看到他一個姿勢——左手平放在桌上,右手高高上舉,筆直筆直的。老師一指他,他立馬從座位上彈了起來,滔滔不絕地說起來。有時他也會一時忘了詞兒,可他聰明著呢,或是從頭再來說一遍,或是藉著“怎麼說呢?”打個掩護,腦筋迅速地轉動起來,隔個一兩秒,他眨眨眼睛又接上了。而我每次被老師喊起來,腦中總是一片空白,愣那兒半天,不知從何說起。所以每次我都羨慕他腦瓜子轉得快,嘴生得靈巧。

上了初中,數學題就難了許多,人人壓力山大。丁老師講課時大家都繃著弦。可他卻不,一旦老師講的題,他弄明白了,便會拖長了音,恍然大悟地喊道:“哦——!”因著他的那一聲聲“哦——”,我們都叫他“土著人”。到了下一次數學課,他要發出那種聲音,我們都會笑著說:“土著人,別說話!”不僅如此他還盡說些笑話,吹些小牛,然後又被我們揭了底,惹得老師、同學鬨堂大笑。每每想起這些,都讓人忍俊不禁,也因此緩解了我們不少的學習壓力。

政治老師一向嚴厲,每次上課都要檢查知識點背誦情況。每次,我們都低著頭,趴在桌上生怕老師點到自己的名字,只有他高高舉著手。有時怕老師不喊他,他還會急得左手直拍桌子,嘴裡發出嚷嚷聲,引老師注意。要是老師沒喊他回答,他還不樂意呢!但下次他依然會把概念背得滾瓜爛熟,一遍遍地舉手。這時,我就特別佩服他,想著也要向他一樣好好學習。

他的身上有那麼多優點,樂觀開朗、好學上進、勇於挑戰……讓我一想起他就不自覺地想笑,更心生羨慕。他就是我們班的——孫單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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