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董頤齋郡伯宮諭中峰之叔原文賞析

朝代明代 詩人林俊

憶昔伯仲稱通家,朝回臺馬催公衙。馳道相隨各醒眼,灑灑意氣凌青霞。

別後分符各南服,民恫吏蠹時更僕。才名留滯翁若慳,膝下天酬清勝玉。

齠年詩格驚入神,丹籙己注黃扉人。拂拭塵衣賦歸去,看起虞鳳遊周麟。

小江江前東山下,水石煙花重無價。鏡湖白老不待乞,蠟屐謝公許相惜。

薔薇洞裡開隙光,文史亦作閒中忙。辟穀赤松問年紀,種菊五柳空醉鄉。

八旬己過領殊福,草堂更致南飛鶴。當年鑑識翁得知,要共中峰開獨樂。

詩人林俊
    (1452—1527)明福建莆田人,字待用,號見素、雲莊。成化十四年進士。授刑部主事,進員外郎。曾上疏請斬僧繼曉並治中貴樑芳罪,觸帝怒,下獄,貶姚州判官。尋召還,復官,改南京。正德時,以右副都御史巡撫四川,鎮壓藍廷瑞等起事。嘉靖時官至刑部尚書。有《見素文集》、《西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