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算過節加班工資

  節假日是節日和假日的合稱。中國的歲時節日是中國人民為適應生產和生活的需要而共同創造的一種民俗文化,是中國民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節假日有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

  中國內地現行法定節假日共11天,包括春節3天,國慶3天,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1天。北大專家吳必虎稱因為需求太大,所以國家可以兩個長假,五一和國慶,根據南方、北方的不同情況,授權各個省政府自己來制定第3個長假,能夠讓長假達到21天或者15天總的供給量。

  節假日許多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員工正常上班工作,可節假日加班,自己應按什麼標準取酬呢?

  加班工資應按照《勞動法》和《北京市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京勞資發[1995]6號中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的有關規定遵照執行: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劃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其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市、區、縣勞動保障局批准企業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按上述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第十三條 執行第十二條關於支付加班工資的規定時,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企業可自主確實,但不得低於我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是指本人基本工資,即職務等級工資技術等級、等級、崗位工資和工資構成中的津貼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