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組織關係轉移的介紹信
黨組織關係轉移就是指黨員因調動工作、參軍、學習、外出等原因離開原所在地或單位,以及外出時間在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經黨組織同意,將黨組織進行轉接的一種調動形式。下面小編整理了,希望大家喜歡!
範本1
黨員介紹信存根第 號
________________同志系中共預備/正式黨員,
組織關係由________________轉到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範本2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的黨員組織關係已轉達我處,特此回覆.蓋章
年 月 日
經辦人: 聯絡電話:
範本3
-------------:
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_歲,________族。系中共正式/預備黨員,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接轉組織關係.該同志黨費已交到要大寫年要大寫月.
有效期要大寫 天
蓋章
年 月 日
組織關係介紹信應如何填寫
組織關係介紹信分為加蓋我校黨委公章和市委組織部公章的兩種,一般如畢業生黨員就業單位為本市的單位,並且單位有黨委的,只需開具加蓋我校公章的介紹信即可。如畢業生就業單位在其他城市或省份,則兩份都要填寫,其中加蓋我校公章的介紹信的抬頭一律填寫:珠海市市委組織部。加蓋珠海市市委組織部公章的則按照學生提供的抬頭填寫,一般都應該是縣團級組織部門,或大型國企的黨委。 18.畢業生黨員離校後常出現的幾個問題
以下將畢業生黨員離校後經常出現的問題列舉出來,供畢業生黨員對照自身情況進行檢查,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1、畢業生離校時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出,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報到。造成組織關係介紹信過期失效,當地黨組織不予接收。
2、預備黨員離校後,未找到工作或忙於考研,把轉正的事拋在腦後。預備期滿後不及時向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致使有些畢業生預備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實工作單位或通過研究生考試初、複試後,用人單位讀研單位黨組織在政審時會產生疑問,為什麼這位同學沒有按期轉正?是犯了錯誤,還是受過處分?從而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這也是對自己的政治生命極不負責的表現。
3、有的畢業生把組織關係與組織發展材料混為一談,錯誤地認為組織發展材料隨檔案轉出,即組織關係轉出,造成組織關係長期滯留學校。
4、個別畢業生落實單位後,不安心本職工作,長期不去單位上班,當需要組織政審時,所在單位黨組織以不瞭解該生為由拒絕出具政審材料,使學生黨員陷於困境。
5、組織觀念淡薄,長期不轉組織關係,不交納黨費,不與組織聯絡,直到找到滿意的工作,才想起組織關係。但因拖延時間太久,按黨章規定已造成自動脫黨的事實。
6、組織關係介紹信轉出後不及時接轉,粗心大意致使介紹信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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