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的演講稿寫作方法
分析過演講的過程之後,我們就能掌握演講稿寫作的基本技巧。有哪些?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幾點,歡迎大家閱讀。
1演講稿的開頭寫作。
由於在整個演講稿中的顯要地位,以及特殊的作用,一般來說在開頭部分,演講者要引入他所要闡釋的主題,使聽眾心中有數;另一方面好的開頭還要能抓住聽眾,通過一定技巧使聽眾有繼續聽下去的興致。但如果故弄玄虛,亂加渲染,就會弄巧成拙,甚至事與願違,引起聽眾的反感。同時,演講稿的開頭部分也從側面反映出了演講者的文風,所以演講內容不同,開頭的方式也可以靈活選擇。
實踐表明,演講稿的開頭可用“鳳頭”來概括,力求小巧美麗。正如古人所說:“善於始者,成功已半。”好的開頭,能喚起聽眾的興趣和求知慾,產生巨大的吸引力,緊緊抓住聽眾的興頭,使聽眾非聽下去不可。好的開頭,能為全篇演講定下基調——是莊重嚴肅,還是喜慶歡快,抑或詼諧幽默,往往一開始就給人以清晰的印象。好的開頭,畫龍點睛,勾勒提要,能自然順暢地引領下文,把聽眾帶進聲情並茂的演講情景中去,造成有利於接受演講觀點的心理定勢。
2演講稿的主體寫作。
演講稿的主體是指開頭和結尾之間的文字,這是演講的主要部分。主體演講得如何,決定著本篇演講質量的好壞,論點是否令人信服,決定於主體的闡述。“豬肚”,大而豐,有血有肉,是演講稿主體的鮮明特點。
演講內容上有詳有略,篇幅上有長有短,這樣才能使整篇演講顯得有重點。演講稿的重點,或是要讓聽眾瞭解的重要資訊或是希望取得聽眾贊同的看法、認識,或是領導者期望下屬心領神會並在行動中加以貫徹執行和大力推廣的意志、意圖,隨演講內容的不同而各有所異。如果在演講稿的篇首提出了重點,那麼在主體部分還要進一步加以詳細闡述,否則演講一結束,聽眾就把重點忘了。
演講稿主體,篇幅較大。要使演講的觀點站得住,立得牢,就必須做到內容充實豐滿,有血有肉,要圍繞中心論點,處理好論點與論據間的關係,合乎邏輯地逐層展開論述,做到結構有力,層次清楚,過渡自然。最理想的效果就是著重講演的部分也正是聽眾印象最深、感觸最多的部分。重點表現在一兩個問句上的情況很少,絕大部分是集中在由幾個段落結合而成的一個層次、一個部分,或集中在一個層次、一個部分的某幾個段落上。重點集中是一個辦法,也可以重點分散在全篇各部分中,層層展開,但必須做到“形散而神不散”。
3演講稿的結尾寫作。
結尾是演講內容的自然收束,是演講稿的有機組成部分,萬萬不可忽視,有的演講者在結尾處要麼草草收兵,要麼畫蛇添足,要麼採用陳詞濫調的套話。“豹尾”就是對於演講稿結尾而言的,應雄健有力、言止意長。
明代學者黃政樞說:“好的結尾,有如咀嚼乾果,品嚐香茗,令人回味再三。”可見結尾和開頭一樣重要。如果演講的開頭和高潮很精彩,結尾又出人意料,耐人尋味,則是錦上添花,給人以美的享受。
如古希臘著名演說家德摩斯梯尼發表的《斥腓力演說》這樣結尾:“敵人正在對我們鋪羅設網,四面合圍,而我們卻還呆坐著不求應付。同胞們,我們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才能採取行動。當雅典的航船尚未覆滅之時,船上的人無論大小都應該動手救亡。一旦巨浪翻上船舷,那就一切都會同歸於盡……即使所有民族同意忍受奴役,就在那個時候我們也要為自己而戰鬥。辭令的靈魂就是行動!行動!再行動!”
4演講稿正文的一般模式。
一般說來,演講稿的正文至少有兩種特殊模式,即議論式結構模式和敘述式結構模式。
所謂議論式結構模式,即以普通論文方式安排的結構。由提出問題、分析論證和得出結論三部分組成。一般只提一個問題,得出一個結論,而議論方式則多種多樣。其結構順序一般是問題在前,分析論證在中,做出結論在後,這其實是大“三一律”中的小“三一律”。這個小模式前加開頭,後加結尾,就是演講稿結構的特殊模式:開頭、問題、分析論證、結論、結尾。如魯迅《娜拉走後怎樣》的開頭和結尾兩部分就很簡單,各用一句話:“我今天要講的是‘娜拉走後怎樣’”和“我這演講也就此完結了”。
而敘述式結構模式,是以聽眾的心理線索安排的結構。主要以趣味、情感打動聽眾,像小說、故事的開頭。不明顯分出問題、論證和結論等各部位,主旨於夾敘夾議中顯露;所敘述的幾件事或以時間為序,或以空間為序,從引人入勝的目的出發進行安排。每一番夾敘夾議都可以構成一個段落,一篇演講稿可能由幾個段落組成,並按時空順序排列,不分先後部位。把它放在演講結構的一般模式中則為開頭、夾敘夾議往復、結尾。
拓展1:演講稿的三個特點:
第一、針對性。演講是一種社會活動,是用於公眾場合的宣傳形式。它為了以思想、感情、事例和理論來曉喻聽眾,打動聽眾,“征服”群眾,必須要有現實的針對性。所謂針對性,首先是作者提出的問題是聽眾所關心的問題,評論和論辨要有雄辯的邏輯力量,要能為聽眾所接受並心悅誠服,這樣,才能起到應有的社會效果;其次是要懂得聽眾有不同的物件和不同的層次,而“公眾場合”也有不同的型別,如黨團集會、專業性會議、服務性俱樂部、學校、社會團體、宗教團體、各類競賽場合,寫作時要根據不同場合和不同物件,為聽眾設計不同的演講內容。
第二、可講性。演講的本質在於“講”,而不在於“演”,它以“講”為主、以“演”為輔。由於演講要訴諸口頭,擬稿時必須以易說能講為前提。如果說,有些文章和作品主要通過閱讀欣賞,領略其中意義和情味,那麼,演講稿的要求則是“上口入耳”。一篇好的演講稿對演講者來說要可講;對聽講者來說應好聽。因此,演講稿寫成之後,作者最好能通過試講或默唸加以檢查,凡是講不順口或聽不清楚之處如句子過長,均應修改與調整。
第三、鼓動性。演講是一門藝術。好的演講自有一種激發聽眾情緒、贏得好感的鼓動性。要做到這一點,首先要依靠演講稿思想內容的豐富、深刻,見解精闢,有獨到之處,發人深思,語言表達要形象、生動,富有感染力。如果演講稿寫得平淡無味,毫無新意,即使在現場“演”得再賣力,效果也不會好,甚至相反。
拓展2:演講稿的開頭寫作技巧
1.開門見山,提示主題。這種開頭是一開講,就進入正題,直接提示演講的中心。例如宋慶齡《在接受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榮譽法學博士學位儀式上的講話》的開頭:“我為接受加拿大維多利亞大學榮譽法學博士學位感到榮幸。”運用這種方法,必須先明晰地把握演講的中心,把要向聽眾提示的論點擺出來,使聽眾一聽就知道講的中心是什麼,注意力馬上集中起來。
2.介紹情況,說明根由。這種開頭可以迅速縮短與聽眾的距離,使聽眾急於瞭解下文。例如恩格斯在1881年12月5日發表的《在燕妮·馬克思墓前的講話》的開頭:“我們現在安葬的這位品德崇高的女性,在1814年生於薩爾茨維德爾。她的父親馮·威斯特華倫男爵在特利爾城時和馬克思一家很親近;兩家人的孩子在一塊長大。當馬克思進大學的時候,他和自己未來的妻子已經知道他們的生命將永遠地連線在一起了。”這個開頭對發生的事情、人物物件作出必要的介紹和說明,為進一步向聽眾提示論題作了鋪墊。
3.提出問題,引起關注。這種方法是根據聽眾的特點和演講的內容,提出一些激發聽眾思考的問題,以引起聽眾的注意。例如弗雷德裡克·道格拉斯1854年7月4日在美國紐約州羅徹斯特市舉行的國慶大會上發表的《譴責奴隸制的演說》,一開講就能引發聽眾的積極思考,把人們帶到一個憤怒而深沉的情境中去:“公民們,請恕我問一問,今天為什麼邀我在這兒發言?我,或者我所代表的奴隸們,同你們的國慶節有什麼相干?《獨立宣言》中闡明的政治自由和生來平等的原則難道也普降到我們的頭上?因而要我來向國家的祭壇奉獻上我們卑微的貢品,承認我們得到併為你們的獨立帶給我們的恩典而表達虔誠的謝意麼?”除了以上三種方法,還有釋題式、懸念式、警策式、幽默式、雙關式、抒情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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