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拳比賽規則
泰拳是泰國民族的傳統技擊專案,是泰國民族文化的寶貴遺產,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的徒手格鬥專案。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歡迎閱讀!
1、比賽場地:
建在比賽場中間的木製高臺上,檯面與地面高度約1米,面積8*8平方米。臺上四角有四根立柱,在柱子的上,中,下繫上三根粗圍繩,將四周圍起,臺上鋪有薄地毯。
2、比賽服裝:
參加競賽者規定穿紅或藍褲,以便公證人、觀眾及司儀容易辨認,拳賽進行時臂上可戴上彩帶或飾物。競賽者須戴御海產貝殼,或防禦撞擊金屬在陰部上,以資保護。
3、比賽拳套:
競賽者戴上的拳套至少為227克,最多不超過340克。
4、比賽分級:
泰拳比賽,對競賽者的體重限制極為嚴格,並且規定拳手的年齡必須超過18歲。
以下為各級拳賽的規定重量:
次繩量級 — 108磅 繩量級 — 112磅 毛量級 — 118磅
次羽量級 — 122磅 羽量級 — 126磅 次輕量級 — 130磅 輕量級 — 135磅 次沉量級 — 141磅 沉量級 — 147磅 輕中量級 — 154磅 中量級 — 160磅 次重量級 — 175磅 重量級 — 175磅以上
5、比賽儀式:
泰人迷信,賽前必有祈禱儀式,配以音樂,別具一格。一般比賽之前,拳師登場,身披戰袍,頭戴聖圈泰語叫“望功”。先向觀眾雙掌合十為禮,然後由擂臺旁邊的音樂師奏起“出戰歌”鼓樂齊鳴樂器以笛,鼓,叮噹等為主。拳師聞樂起舞,在擂臺上祈禱膜拜,因師承不同,每個人祈禱方式各異,有的跪地埋首不動,有的隨樂偏偏起舞,有的雙手掩面默立,有的雙手合十饒著擂臺轉圈等。此皆為不同師傅所傳。其所以賽前祈禱,乃向神靈,師祖祈禱,祈求成功。儀式肅穆而又隆重,從每個人跪拜形式不同,便可知其師承和門派。
6、比賽:
每次比賽以5個回合為限,每一回合限時3分鐘,中間休息2分鐘。
7、助理員:
每一個競賽者可帶兩名助理員入擂臺,以便在兩分鐘的休息時間協助或處理有關事物,但在拳賽進行時,助理人必須在擂臺之外,且不能在旁指點競賽者如何攻守,如有違背此例或有任何其他犯規事件發生,可能因此連累競賽者,而被宣佈戰敗。
8、公證人與裁判員:
拳賽由一名公證人與數名裁判員主持,公證人在擂臺之內,職責為控制競賽者的行為。 拳賽由三個口令控制: 角鬥“促”;停止“逸”;分開“臆”。
裁判員必須在擂臺之外,且離開觀眾,執行職務時不得與觀眾商洽。 每回合最高得分數是5點,記錄分數的卡片由3名負責人儲存。 公證人是唯一拳賽管理人,其決定不得更改。
裁判員的職責只為協助管理分數,並無權利對公證人員決定有所爭論。
9、時間管理員:
時間管理員的職責為發出開始與停止拳賽的訊號。
10、決定:
根據下列情況做出決定:
1當某一競賽者敗退、跪倒或倒地不能繼續比賽時,由公證人數到10即作敗論。凡被擊出擂臺競賽者,由公證人數到10時仍不能返擂臺者,亦做戰敗論,在此情況下,競賽者應自行返擂臺,不可依靠任何人援助。
2當某一競賽者在鐘聲發響號表示下一個回合開始時仍不能繼續競賽,即作敗論,如遇重傷或雖戰勝而中途退出者,亦示作戰敗。
3由公證人與裁判員計算分數,獲得分數較多者作戰勝論。
11、給分辦法:
凡擊中、踢中、用肘部撞中、用膝部撞中對方或採用任何行動削弱其能力而不犯規章者可得數。
12、處罰:
凡將對方擊倒而仍施行攻擊、拋擲、撞擊、咬等,當受處罰。或有其他不適當的行為,亦受處罰。
13、宣佈無決議:
若任何一方面或雙方皆明顯表現無拳賽的意圖。即宣佈比賽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