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維權的手抄報
期食品你不要買,小心吃了隱患埋;無保家電你留點神,出了問題很氣憤;商家忽悠你別輕信,張張鈔票不容易;消費權益你莫忘記,3月15請你維權要積極!下面小編帶給大家的是:
資料:消費維權
“消費維權,人人有責”,今年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麥苗社區別出新裁地以轄區內的小伢兒為物件,給他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消費維權課”。 下午四點多,同學們陸續來到社群,在張書記的組織帶領下,孩子兵團向三裡亭的聯華超市出發,這次的教學課堂就設在跟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超市。來到食品區,大家停住了腳步,張書記指著貨架上的物品,告訴我們:“選東西除了看價格外,一定要注意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過期的食品就不能食用,否則會危害健康。”我們聽了立馬對眼前的食品進行嚴格的檢查,十足像個質檢員。 張書記還教我們無論在哪裡購物都要記得索要發票,萬一東西出了問題可以找商家退換或者索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活動結束,我們都捨不得離開,他們認為這次活動很有意思也很有意義,讓他們學到了很多課本以外的知識,對購物消費也有了深刻的理解。社群今後一定會多多舉辦類似課堂,全面增強了孩子們的維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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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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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成大事,必“維權”
從呱呱墜地之是起,人們就開始了消費,消費是我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隨著經濟的發展,市場上的商品日益豐富,人的消費選擇越來越多樣化,消費水平不斷提高。人們的消費觀念在發生變化,體現享受與發展需求的住房、健康、教育、休閒、交通、通訊等支出的比重迅速上升。人們已經不再僅僅限於衣、食、住、行等基本需要的滿足,而是更加註重通過消費提升生活品質,追求更加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同時,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經濟”已經觸及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為了喚醒消費者的自我保護意識,促進社會經濟的更大發展,我們國家在1993年頒佈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了讓我們小學生——社會的“小消費者”能利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學校和社會也通過漫畫圖解、手抄報、黑板報等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形式來宣傳《消法》。有一天,我去校園對面的文具店買文具盒。回家後,我剛要把筆都放進新買的文具盒時,蓋子突然掉了。我想:掉了就掉了吧,屈屈一個文具盒,再買一個就行了。這次沒注意,下次注意一點。可是,我又想到最近學校組織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告訴我們當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時,要用法律來維權。一想到這,我決定先到文具店討個說法。於是,我拿著文具盒來到了文具店,要求商家給我換一個文具盒。
可是,他怎麼也不承認這個文具盒是在這買的,還說:“我從來都沒見過你,你怎麼可能來過這兒。”我一想起當初來這買文具盒時,他是面帶微笑向我介紹產品,現在卻翻臉不認賬,就氣得咬牙切齒,真虛偽!我要通過法律這個武器來解決這件事!於是,我拿起了電話撥通了12315。不到十分鐘,運河鎮工商執法人員趕到了現場。經過執法人員對商家的批評教育後,商家終於承認錯誤,答應我的要求,表示下次進貨時會多注意。這次事件中,不僅我得到了賠償,更重要的是這個文具店的經營者也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保證了商品的質量,提高了服務水準,使更多消費者得到了更為優質的服務,也促進了自己的發展。同時也體現了消費維權是擴大消費需求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抓手。由此可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僅保護了消費的權益,更重要的是刺激了生產者和經營者努力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這樣才能促進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互惠共贏,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和諧發展。我們少先隊員作為祖國未來的經濟建設者,更要認真學好《消法》,以便將來能站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這場戰鬥的最前沿。為了社會的和諧,讓我們現在就吹響號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