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寢室管理規定
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歡迎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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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工作原則,一視同仁。
二、要關心、愛護、體貼學生,樹立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的思想,做到不怕髒、不怕累、不怕麻煩。
三、堅守崗位,熟悉業務,不擅離職守,上班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四、堅決執行學校和上級部門領導的指示,認真完成上級佈置的工作任務。
五、要指導學生積極做好宿舍衛生、安全、紀律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務工作,勤檢查、勤評比、勤教育,做到管理育人。
六、管理人員做到值班室24小時有人值守。
七、管理員在每天上、放學時,學生進出宿舍大門高峰時,要站立在大門口維持秩序。
八、定期做好宿舍本樓層的水、電、床鋪、門窗玻璃等設施的安全隱患排查,對出現需要維修的水、電、木工等現象,應將反映情況詳細記錄,並及時報送總務處進行維修。
九、對進入宿舍的外來人員和持請假條進入宿舍的請假學生按要求做好登記記錄。
十、保管好宿舍大門和各宿舍的鑰匙,在上級檢查時能夠及時開關門。 十一、每天檢查各宿舍的衛生情況,並進行量化打分,把打分情況做好記錄,一式兩份,一份交宿管辦,一份留底,每週一彙總,以作為文明宿舍評比的依據。
十二、在週一至週五早6:00—6:40、中12:00-14:30、晚9:25-10:20,及時開關宿舍樓層的大門,週五下午把本樓層的衛生打掃乾淨、窗戶關嚴、廁所及水房衝淨,水龍頭擰緊。
十三、每週一上午8點—9點,對各宿舍嚴格檢查管制刀具,下午以書面形式把結果報宿管辦,無事報平安。
十四、搞好“三防”***防火、防盜、防破壞***工作,經常巡查本樓層的安全,遇到偶然、突發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隱患須妥善處置,並及時向宿管辦、帶班校長及值班人員報告。
十五、每學期初協同宿舍管理辦公室調整好學生宿舍。建立學生入住登記花名冊及分配學生宿舍工作,張貼各個房間學生住宿名單。
十六、按照“宿舍管理人員量化細化評比制度”去做,並參加評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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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 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 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 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 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 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裡。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 定期進行大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簷。做到地面、窗簷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 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 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大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 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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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的生活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促進宿舍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升宿舍管理水平,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做到:
1、各宿舍要建立值日生制度,每天清掃一次,每週大掃除一次。
2、學生起床後必須整理好自己的床鋪,疊好被子,統一安放,床單要拉平,床上的物品要整齊。被褥要經常洗滌,保持清潔。
5、各種物品要保持清潔,擺放整齊美觀,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鞋子等,按線狀排列。
4、不準向窗外倒水或亂拋果殼、紙屑。
5、人人重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走廊、樓梯等做到不堆積垃圾、無紙屑、無果殼、無痰跡。廁所、盥洗室保持整潔,水槽裡不倒雜物。
6、不準在宿舍裡就餐。***病員除外***
二、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上課及自習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需要回宿舍,必須有班主任批條。
三、節約用水,水龍頭用後立即關好;室內一切裝置不得擅自拆裝或隨意搬到室外;假日、節日最後離開宿舍時必須關好門窗、電燈,門要上鎖;愛護公共財產,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四、學生必須按舍務教師安排的宿舍與鋪位就寢,未經學校舍務教師同意,不得自行調換宿舍與鋪位。
五、學生一律不得留客住宿,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宿舍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擅自在宿舍內接待客人。
六、學生攜帶大件物品出校,須憑宿舍管理人員簽發的出門條。
七、學生貴重物品***含錢、包***要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防止失竊。
八、宿舍內不得燒煤油爐,點煤油燈,不準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以防失火。
九、男女同學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能請宿假。如遇特殊情況需回家,憑家長請假單事先向班主任請假。各舍長在每晚睡覺前點名,將缺席名單交值班老師,節假日應按學校規定準時回校歸宿。
十、住宿同學要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決不允許老生欺負新生。新生也要尊重老生,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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