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句子成分

  要學好語文,懂得分析句子成分至關重要。所以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初中,希望對大家的學習有幫助!

  初中:

  一、注意句子成分的位置

  語法體系中句子成分共分為“主、謂、賓、定、狀、補”6種,六種成分各有自己的位置,在對其進行初步判斷時,可借用口訣進行即:

  主謂賓、定狀補,主幹枝葉分清楚,

  主幹成分主謂賓,枝葉成分定狀補;

  定語必居主賓前,謂前為狀謂後補

  六者間的關係:定語是主語和賓語的附加語,補語和狀語是謂語的附加語

  eg:“皎潔的月亮在夜空中發出明亮的光芒”

  此句表達的基本意思是“月亮發出光芒”①先按照順序劃出主幹:“月亮”***主語***,“發出”***謂語***,“光芒”***賓語***②再根據口訣,找出附加成分,根據其位置判斷各自的成分:“皎潔”***在主語前,是定語*** “明亮”***在賓語前,也是定語*** “在夜空中”***在謂語前,是狀語***③用符號法劃分為:“***皎潔***的月亮〔在夜空中〕發出***明亮***的光芒”***助詞不劃入句子成分***

  二、根據標誌確定句子成分

  在句子主幹中,各成分常用詞的詞性不同,它的附加語所使用的助詞也不一樣,對於簡單的句子,我們就可以根據助詞來判斷其句子成分,這些助詞標誌是:

  “的”——定語的標誌;“地”——狀語的標誌;“得”——補語的標誌 記住這些標誌,就可以在句子成分劃分時起到省時省力的效果

  eg:“他的語法學得好極了”

  因為在“他”和“語法”中間有“的”做標誌,故句子主語是“語法”,“他”做“語法”的定語那麼,“好極了”是賓語還是補語呢?因為有“得”做標誌,很快判定它應是補語因此劃分為:“***他***的語法學得〈好極了〉”

  三、注意句子成分劃分中的一些原則

  劃分句子成分時,注意一些劃分原則對準確劃分成分有重要的作用,常見的原則有:

  1、介詞結構不能做句子主幹

  介詞結構是指由介詞“在、對、向、於、在……中、對……來說、……”引出的一種語法結構,這種結構只能做附加成分***一般做狀語或補語***,

  eg:“他在我們學校非常出名”

  這句話中的“在我們學校”就是一個介詞結構,我們不考慮它做主幹只要劃分出主幹,然後根據它所處的位置判斷出它的成分:他〔在我們學校〕〔非常〕出名

  有時,介詞結構會提到句子的前面,判斷方法可以用“還原法”,

  eg:“在老師的幫助下,小明改掉了許多壞習慣”

  句中的“在老師的幫助下”究竟做什麼成分呢?我們說“介詞結構常做狀語”,而狀語的位置在謂語前,我們就將這一結構還原到謂語“改掉”前,句子意思如果不變,說明它就是狀語,屬狀語提前的情況我們將句子還原後變成了“小明在老師的幫助下改掉了許多壞習慣”可看出句意未變,所以“在老師的幫助下”是狀語該句子的成分劃分就應是“〔在老師的幫助下〕,小明改掉了***許多***壞習慣”

  2、並列短語應劃為同一句子成分

  構成並列短語的詞語之間沒有高低輕重之分,故在劃分句子成分時一定要劃為同一句子成分,否則,句子意思就不完整了

  eg:“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改進我們不足的一種重要方法”

  這句話中的“批評和自我批評”就是一個並列短語,應劃為同一句子成分即:

  “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改進我們不足***的***一種重要***方法”

  3、句子中有否定詞的,否定詞一定要劃為句子主幹

  eg:“你認為這種方法不對嗎?”

  句中的“不對”應劃入句子主幹,即“你認為***這種方法***不對嗎?”

  四、注意句子中“得”字和“在”字的詞性

  “得”和“在”兩個詞語既可做動詞,也可做助詞、介詞,在劃分句子成分時應注意判斷它們的詞性,以便能準確劃分句子成分***原則是 句子中如果沒有動詞時,它們常做動詞;有其他動詞時它們常做助詞或介詞***

  eg: “我在教室裡讀書”

  句中已有動詞,故“在……裡”是介詞結構***‘在’作介詞***,劃為“我〔在教室裡〕讀書”

  eg:“我在教室”

  句中沒有其他動詞作謂語,“在”就作謂語動詞,劃分為“我在教室”

  eg:“我得了一百分”

  句中沒有動詞,故“得”作動詞謂語即“我得了一百分”

  eg:“這一拳打得好極了”

  句中有“打”作謂語動詞,故“得”作介詞***補語的標誌***,劃為“這一拳打得〈好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