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化學原子的結構知識點與決定關係

  初中化學原子結構是必考的知識點之一,所以我們要掌握好相關資料,那麼這部分內容具體的資料,你想了解嗎?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助到您。

  初三化學原子的結構知識點

  原子雖小,但也有其質量、大小和間隔,同種原子性質相同,不同種原子性質不相同。原子和分子一樣也在不停地運動。

  原子既具有可分性又具有不可分性。說原子具有不可分性是有前提條件的,即在一般化學反應中原子具有不可分性。因為,化學變化的過程,就是原子的化分和化合的過程,在整個化學變化過程中,原子的種類和每一種原子的原子個數都沒有變。也就是說,原子是化學變化中的基本單位,原子在化學變化中是不可分的。原子是“化學變化中的最小微粒。”

  也有人會這樣說:原子在化學變化中有的失去電子,有的得到電子,這不叫變化嗎?這是一種變化,但從元素的觀點看,這些變化僅僅是核外電子運動狀態***特別是最外層電子的運動狀態***發生了變化,而原子核的組成並沒有發生變化,沒有轉變成其他元素的原子。原子核組成沒有變就說原子沒有被破壞,仍然是原來元素的原子。這裡說的“最小微粒”是指原子核不發生變化,原子所屬元素種類不變而言的。說原子不可分性也是這個意思。

  人們在生產實踐和科學實驗中,經過一系列重大發現,把一向認為“原子不可再分”的說法打破,剝開了原子的“表皮”,雄辯地證實了:原子的內部還有複雜的結構。原子是可分的。

  原子由居於原子中心的帶正電的原子核和核外帶負電的電子構成的。由於原子核所帶正電量和核外電子負電量相等,但電性相反,因此原子不顯電性。居於原子中心的原子核又是由質子和中子構成的。電子、質子、中子都屬“基本粒子”。到現在為止,已發現“基本粒子”三十多種。

  “基本粒子”還能不能再分?科學實驗證明,“基本粒子”也和分子、原子一樣可以再分,因為它們同樣有著複雜的結構。這些事實充分說明了,原子是可分的,這是絕對的、無條件的;而原子不可分,則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因此,只能說:“原子是化學變化中的最小粒子”。

  原子結構知識中的8種決定關係

  1、質子數決定原子核所帶的電荷數***核電荷數***

  因為原子中 質子數=核電荷數 。

  2、質子數決定元素的種類

  3、質子數、中子數決定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

  因為原子中 質子數+中子數=原子的相對原子質量 。

  4、電子能量的高低決定電子運動區域距離原子核的遠近

  因為離核越近的電子能量越低,越遠的能量越高。

  5、原子最外層的電子數決定元素的類別

  因為原子最外層的電子數

  <4為金屬,

  >或=4為非金屬,

  =8***第一層為最外層時=2***為稀有氣體元素。

  6、原子最外層的電子數決定元素的化學性質

  因為原子最外層的電子數

  <4為失電子,

  >或=4為得電子,

  =8***第一層為最外層時=2***為穩定。

  7、原子最外層的電子數決定元素的化合價

  原子失電子後元素顯正價,

  得電子後元素顯負價,

  化合價數值=得失電子數

  8、原子最外層的電子數決定離子所帶的電荷數

  原子失電子後為陽離子,

  得電子後為陰離子,

  電荷數=得失電子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