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保險
保險是以契約形式確立雙方經濟關係,以繳納保險費建立起來的保險基金,對保險合同規定範圍內的災害事故所造成的損失,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 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的相關文章,希望對你有幫助!!!
不考慮非正常原因,普通消費者與保險公司的關係,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第一類:購買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實質是傳統保險產品***,希望保險公司分擔自身風險;
第二類:購買保險公司的理財產品***當然產品也可能叫做保險產品***,希望保險公司通過投資為自身獲得投資盈利;
第三類:購買保險公司的股票或者債券,希望保險公司通過其運營能力為自身獲得投資盈利。
事實上,並不是所有人在所有時候都需要保險。所以如果確實需要建立與保險公司的關係,我們認為最合適的建議是:
第一類是最優選,因為目前暫時還很難找到其他方式能夠達到相同的效果,而這也是保險公司存在的基礎。當然,這種選擇的前提是能夠正確選擇適合自身的保險產品,而要做到這一點其實不容易;
第三類是次優選,前提是能夠正確進行金融產品的投資,而要做到這一點更加不容易。對非金融業進行金融投資已經非常困難,而要對金融行業進行金融投資,可謂難上加難。當然,“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人可以大步向前;
第二類是最好能避免的選項,雖然產品本身看起來利潤豐厚,而 保險代理人 又是如此友好。相對於其他金融產品而言,保險投資的流動性非常差;而相對其流動性,其投資收益根本無法判斷,更談不上保障。
如何看待保險這門生意
金融行業與非金融行業,其實是站在完全相反的方向,而保險行業只是其中的一個典型代表。
當我們都認為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給消費者的時候,本質上保險代理人是在從消費者這裡“採購”資金,而保險合同本質上是一個採購合同。基於這份保險合同,未來的某一天,保險公司有可能需要支付資金***這裡指的資金已經考慮了資金的時間價值,下同***給消費者。
由此可見,保險公司的銷售部門其實是在執行“採購”職能,這個職能雖然也很重要,但並不是這門生意唯一關鍵的部分。保險公司另外兩個重要的職能是產品設計和投資。
如果不考慮保險公司的投資職能,我們可以簡單地認為:決定保險公司是否盈利的是產品設計和精算,而不是資金“採購”。如果本身就是一款未來需要付出更多資金才能清償的採購合同,事實上現在的“採購”越多,未來的虧損就會越多。與其消耗大量的資源建立龐大的“採購”團隊進行資金“採購”,還不如直接把資金全部還給股東。
之所以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這樣的情況發生,原因只有一個:至少到目前為止,所有的保險公司都認為使用現有的保險合同,資金是值得“採購”的,而且是有利可圖的。
以上的分析意味著什麼呢?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如果我們確實沒有辦法有效分散自己的風險,在價格和條款都合理的時候,我們可以考慮通過購買保險的方式,平衡風險;站在投資者的角度來看,如果我們具有和保險公司相同的投資能力,又或者如果我們能找到比保險公司更好的投資管理者,根本不值得通過保險合同把資金“銷售”給保險公司。
我們再回頭看看保險公司的投資職能。事實上,當保險公司“採購”了消費者的資金之後,便需要進行投資獲得收益,以便未來能夠進行正常清償。根據中國目前的保險監管制度,實際上保險公司即使使用相對保守的投資策略,其投資收益也是足夠清償保險合同的。但是為了獲取更高額的利潤,同時也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和實力,保險公司都不遺餘力地希望使用更加積極的投資策略。
這種想法本身並沒有問題,但問題是相對於其他投資管理者,保險公司為什麼一定能夠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呢?我們都知道當資金規模越大,獲得相同收益所需要付出的努力就越大。相對於其他同行,我們確實很難找到充分的理由證明保險公司可以僅僅憑藉自己的滿腔熱情就比其他投資管理者做得更好。而事實上,考慮到目前中國對於保險資金的監管要求,這種比較幾乎就是一群帶著枷鎖的鯨魚和一群靈活的鯊魚一起參加獵食比賽。
如何評價傳統保險產品
沒有正確的產品,就沒有正確的價格。
因為我們並不認為保險公司的理財產品是正確的產品,而已經有太多關於如何投資保險公司股票的討論,所以我們決定將重點集中在如何挑選傳統保險產品。我們認為,需要特別關注以下四點:
1. 絕大多數中國的 保險代理人 並不能夠客觀地評價各家保險公司的產品
大家可能都覺得 保險代理人 作為專業人士,能夠給自己提供專業的保險意見和量身定製的保險方案。理論上的確應該是這樣,但由於目前市場的競爭還遠沒有達到這個地步,而絕大多數中國的保險代理人,都隸屬於特定的保險公司,所以絕大多數中國的 保險代理人 其實都是根據自家公司的產品向客戶提出建議。對於其他公司的產品,或者並未進行深入的研究,或者就算進行了深入的研究,也無法向客戶進行相對客觀的推薦。
基於這樣的現實,所有希望購買保險產品的消費者,在確定自己所購買保險產品之前,都需要儘可能多地接觸不同的保險公司的保險代理人,認真仔細地比較不同保險產品的合同條款和產品價格,在此基礎上進行相對客觀的判斷。希望僅僅付出非常少的努力就選擇好適合自己的產品,基本是不現實的。
2. 即使是類似的保險產品,其合同條款和產品價格的差異也非常巨大,並不是一分錢一分貨
大家可能都認為在一個保險產品推出之前,監管機構 已經做了足夠多的評估工作,所以類似的產品,其條款應該都是一樣的,價格也都是差不多的。事實上,由於保險產品涉及到非標格式的保險合同,所以不同公司的保險產品,其條款可能千差萬別。基於這些千差萬別的合同條款所確定的價格,也同樣千差萬別。而且,由於不同公司的產品設計理念的差異,合同條款和價格並沒有直接的對應關係。
基於這樣的現實,所有希望購買保險產品的消費者,在確定自己所購買保險產品之前,要牢牢把握合同條款,而不是所謂的保險計劃,當然更不是幾十年以後的百萬富翁的夢想。即使沒有專業的法律知識和精算知識,基本的語文知識和數學知識還是需要的。
3. 即使是差異不大的條款,也需要仔細分析,仔細比較。
以下是一些關於保險條款的分析,當然這些分析都是不考慮價格的比較,如果考慮到價格,實際上需要更加仔細的考慮:
1***. 定期的不如終生的,哪怕是到100歲,也不如終生的。萬一你真得活到了100歲呢?“人無遠慮,必有近憂。”
2***不保證續保的不如保證續保的。萬一保險公司真的不同意續保呢?而這種時候,往往是你最需要續保的時候啊!“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
3***不保證價格的不如保證不調價的。保險公司降價的事情,真的不多;而漲價的事情,我們那已經歷地太多。購買保險,是為了鎖定風險,而不是製造更多的風險。
4***沒有寬限期的不如有寬限期的。就算你記性再好,也不一定幾十年如一日能記住啊。
5***保障,再寬也不要緊;觀察,再短也要謹慎。“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6***小公司不如大公司;外資不如內資。看看發生災難時候的捐款就明白了。
4. 其實,並不是所有保險產品都是需要買的。
購買傳統保險產品的原因應該是分擔無法通過其他方式分擔的風險。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風險偏好,所以不能一概而論,但是基本的原則是明確的。
1***. 如果那根本就不是風險,沒有必要通過購買保險來規避風險。比如壽險,如果發生風險並不會帶來具體的問題,不一定需要購買保險。“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2***.風險如果可以通過其他方式規避,不一定需要通過購買保險規避。比如養老金,真正重要的是如何在還沒有老之前就有足夠的收入,而不是僅僅想著購買養老保險。“自助者,天助之。”
3***. 如果僅僅只是認為時機還不夠成熟,那需要考慮一下當時機成熟的時候,是否還來得及。“子欲養,而親不待。”
此文僅僅希望提供一些關於保險的觀點和想法,以便能夠更加全面、更加客觀地看待保險。保險也是一種投資:“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